“我們並沒有說是覺聰殺死的夏小梅。”蘇警官跟我解釋說,他又朝那名警員命令道:“去查一查兩處印泥的成分,看看是否相同,還有把這裏所有人的指紋拷下來,對照一下,還有就是調查一下這裏的人誰在9點到9點半之間沒有不在現場的證據。”
回到位於北門寺的廂房裏,我將這幾天來所發生的事情整理了一下:
4月24日:我頭一天來到北門寺便得到了一張覺聰親筆所寫的字條,當天夜裏覺聰出現,但容貌已經被毀;
4月25日:第二天超度儀式時發生了大火,《春仙草》的模本被燒毀,但覺聰卻並未出現;
4月26日:第三天清晨發生了第一起殺人案,夏小菊被殺,右手的食指被塗上了紅色的印泥,根據指紋的對比,兇手為覺聰;
4月27日:第四日深夜,警察搜山抓捕覺聰未果,卻發現了已經昏迷陳坤,他很可能被人追殺,從而被我們牽引出了他的可以身份;
4月28日:第五日與蘇警官秘密搜查陳坤的房間,結果發現了一張公主亭的地圖,之後發現夏小梅的屍體以及紅色的指紋的出現,但動機不明。
今天是4月29日,距離當年擊斃法明的警察張喚文來公主亭隻剩不到兩天了,警方卻絲毫沒有頭緒。我到了蘇警官的房間,在窗戶外看到了他在屋子裏走來走去並且狠狠抽著煙,一縷縷濃重的白煙似乎快要將他覆蓋住了。
“真嗆人哪。”我說。他卻輕輕地蠕動著嘴唇,不知在嘀咕什麽。
“又發生什麽事了?”我問。難道又發生殺人案了?這次夏家被滅門了?我突然覺得自己今天應該先去看望一下夏紅光,而不是來到蘇警官這裏。
蘇警官終於說話了:“真他媽的遇見怪事了,你還記得夏小梅的案子嗎?當時我們不是在案發現場發現了兩枚紅色的指紋嗎?指紋的主人找到了,被你猜中了,指紋就是夏小菊的。”
“夏小菊,她不是死在夏小梅前頭了嗎?”聽了他的話我頓時感到莫名其妙,反問他說。夏小菊被殺的時間是4月26日清晨,而夏小梅的被殺時間是在4月28日早上10點左右,兩人被殺的時間相隔整整一天,但夏小菊的指紋竟然卻又出現在了夏小梅的案發現場內。
“沒錯,所以我也奇怪,一個死了的人的指紋為什麽回出現在另一件殺人案裏。”蘇警官也是兀自不解地說。
“這到底是怎麽回事?你詳細的說說。”我追問說。
“其實也是我們警察忙中出錯,竟將夏小菊的指紋也對照了,後來才發現錯誤。”蘇警官苦笑著說。“可兇手是怎麽將指紋弄上去的,如果說兇器上有指紋到可以解釋成為兇手在殺死夏小菊時將她的指紋印在了兇器上,又用這個兇器殺死了夏小梅。但畫上的指紋就讓人有些匪夷所思了!難道兇手在殺夏小梅的時候也將夏小菊的屍體帶到了案發現場?”
“夏小菊的屍體現在在哪?”我問。
“你好真相信兇手把夏小菊的屍體搬到案發現場作案啊?但屍體那麽大,怎麽偷的走?”蘇警官推翻了我的猜測說。
“並不一定非要整個囫圇屍體,隻要割掉手腕就行了,我曾經看到過有偵探小說裏就用的這種方法。”我說。
“這不可能,我們檢查過屍體完好無損。”蘇警官匪夷所思地笑了笑回答,似乎感覺我的話有點天馬行空。
我尋思了一會,說:“會不會是兇手事先把畫偷走了,因為夏家的人最近幾天都在北門寺裏,兇手潛入夏家偷走《春仙草》也不是沒有這個可能。”
“不會,”蘇警官再次否定了我的猜測,說:“夏家這幾天每天在9點到9點半都有打掃房間的工人,而且那個工人已經證實了她當天9點半離開夏家時,《春仙草》並沒有指紋。”
“可我們發現夏小梅屍體的時間是在10點啊,會不會是工人走了之後,兇手潛入夏家將畫偷走的,然後在找到夏小菊的屍體,將指紋印上?”我說。
“時間上不夠。夏小菊的屍體在北門寺,夏家到北門寺的距離30分鍾無法走一個來回,況且現在夏小菊的屍體已經被包裹成了木乃伊的樣子,怎麽可能在印上指紋?”蘇警官說。
“這麽說,隻有一個人有條件將指紋印在《春仙草》上,他就是覺聰,”雖然我不願意假設是覺聰殺死夏小梅的,但這樣一來,也確實可以解釋超度當天放火的人是覺聰,因為這樣他就有機會見到《春仙草》。因為按照過去的推測,在超度儀式當天放火的人是覺聰,或者是覺聰指派某人,很有可能是陳坤放火,當然陳坤並沒有將畫燒掉,而是將畫帶走了。後來這幅畫又被覺聰得到了,覺聰得到畫的時間很可能是昨天跟陳坤打架時,這樣指紋的謎團才能得到解釋。也就是說覺聰在殺死夏小菊後將指紋印在贗品《春仙草》以及一柄匕首上,然後再殺死夏小梅,將夏小菊的指紋留在案發現場。這麽推理從理論上可以成立,但在邏輯上這簡直就是橫拚硬湊,因為我覺得覺聰即使為人在古怪偏激也不可能殺死夏小梅的,覺聰能殺死誰我都能相信,但惟獨夏小梅,他又有什麽理由呢,而且如果是他殺死了夏小梅又為什麽要留下指紋呢?
我正在心思著,蘇警官又給我提出了一個疑問:“假如這些事情都是覺聰做的話,那覺聰帶走的那張應該是陳坤帶來的摹本吧,但摹本後麵應該有字。可是這張被印上指紋的畫的後麵什麽也沒有而是一片空白。”
回到位於北門寺的廂房裏,我將這幾天來所發生的事情整理了一下:
4月24日:我頭一天來到北門寺便得到了一張覺聰親筆所寫的字條,當天夜裏覺聰出現,但容貌已經被毀;
4月25日:第二天超度儀式時發生了大火,《春仙草》的模本被燒毀,但覺聰卻並未出現;
4月26日:第三天清晨發生了第一起殺人案,夏小菊被殺,右手的食指被塗上了紅色的印泥,根據指紋的對比,兇手為覺聰;
4月27日:第四日深夜,警察搜山抓捕覺聰未果,卻發現了已經昏迷陳坤,他很可能被人追殺,從而被我們牽引出了他的可以身份;
4月28日:第五日與蘇警官秘密搜查陳坤的房間,結果發現了一張公主亭的地圖,之後發現夏小梅的屍體以及紅色的指紋的出現,但動機不明。
今天是4月29日,距離當年擊斃法明的警察張喚文來公主亭隻剩不到兩天了,警方卻絲毫沒有頭緒。我到了蘇警官的房間,在窗戶外看到了他在屋子裏走來走去並且狠狠抽著煙,一縷縷濃重的白煙似乎快要將他覆蓋住了。
“真嗆人哪。”我說。他卻輕輕地蠕動著嘴唇,不知在嘀咕什麽。
“又發生什麽事了?”我問。難道又發生殺人案了?這次夏家被滅門了?我突然覺得自己今天應該先去看望一下夏紅光,而不是來到蘇警官這裏。
蘇警官終於說話了:“真他媽的遇見怪事了,你還記得夏小梅的案子嗎?當時我們不是在案發現場發現了兩枚紅色的指紋嗎?指紋的主人找到了,被你猜中了,指紋就是夏小菊的。”
“夏小菊,她不是死在夏小梅前頭了嗎?”聽了他的話我頓時感到莫名其妙,反問他說。夏小菊被殺的時間是4月26日清晨,而夏小梅的被殺時間是在4月28日早上10點左右,兩人被殺的時間相隔整整一天,但夏小菊的指紋竟然卻又出現在了夏小梅的案發現場內。
“沒錯,所以我也奇怪,一個死了的人的指紋為什麽回出現在另一件殺人案裏。”蘇警官也是兀自不解地說。
“這到底是怎麽回事?你詳細的說說。”我追問說。
“其實也是我們警察忙中出錯,竟將夏小菊的指紋也對照了,後來才發現錯誤。”蘇警官苦笑著說。“可兇手是怎麽將指紋弄上去的,如果說兇器上有指紋到可以解釋成為兇手在殺死夏小菊時將她的指紋印在了兇器上,又用這個兇器殺死了夏小梅。但畫上的指紋就讓人有些匪夷所思了!難道兇手在殺夏小梅的時候也將夏小菊的屍體帶到了案發現場?”
“夏小菊的屍體現在在哪?”我問。
“你好真相信兇手把夏小菊的屍體搬到案發現場作案啊?但屍體那麽大,怎麽偷的走?”蘇警官推翻了我的猜測說。
“並不一定非要整個囫圇屍體,隻要割掉手腕就行了,我曾經看到過有偵探小說裏就用的這種方法。”我說。
“這不可能,我們檢查過屍體完好無損。”蘇警官匪夷所思地笑了笑回答,似乎感覺我的話有點天馬行空。
我尋思了一會,說:“會不會是兇手事先把畫偷走了,因為夏家的人最近幾天都在北門寺裏,兇手潛入夏家偷走《春仙草》也不是沒有這個可能。”
“不會,”蘇警官再次否定了我的猜測,說:“夏家這幾天每天在9點到9點半都有打掃房間的工人,而且那個工人已經證實了她當天9點半離開夏家時,《春仙草》並沒有指紋。”
“可我們發現夏小梅屍體的時間是在10點啊,會不會是工人走了之後,兇手潛入夏家將畫偷走的,然後在找到夏小菊的屍體,將指紋印上?”我說。
“時間上不夠。夏小菊的屍體在北門寺,夏家到北門寺的距離30分鍾無法走一個來回,況且現在夏小菊的屍體已經被包裹成了木乃伊的樣子,怎麽可能在印上指紋?”蘇警官說。
“這麽說,隻有一個人有條件將指紋印在《春仙草》上,他就是覺聰,”雖然我不願意假設是覺聰殺死夏小梅的,但這樣一來,也確實可以解釋超度當天放火的人是覺聰,因為這樣他就有機會見到《春仙草》。因為按照過去的推測,在超度儀式當天放火的人是覺聰,或者是覺聰指派某人,很有可能是陳坤放火,當然陳坤並沒有將畫燒掉,而是將畫帶走了。後來這幅畫又被覺聰得到了,覺聰得到畫的時間很可能是昨天跟陳坤打架時,這樣指紋的謎團才能得到解釋。也就是說覺聰在殺死夏小菊後將指紋印在贗品《春仙草》以及一柄匕首上,然後再殺死夏小梅,將夏小菊的指紋留在案發現場。這麽推理從理論上可以成立,但在邏輯上這簡直就是橫拚硬湊,因為我覺得覺聰即使為人在古怪偏激也不可能殺死夏小梅的,覺聰能殺死誰我都能相信,但惟獨夏小梅,他又有什麽理由呢,而且如果是他殺死了夏小梅又為什麽要留下指紋呢?
我正在心思著,蘇警官又給我提出了一個疑問:“假如這些事情都是覺聰做的話,那覺聰帶走的那張應該是陳坤帶來的摹本吧,但摹本後麵應該有字。可是這張被印上指紋的畫的後麵什麽也沒有而是一片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