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東尼?伯克萊早年曾編輯出版過一本幽默散文集《一鍋好料》(]ugged ]ournalism,1925)。這本被視為短篇小說創作的實用入門書,除了收入英國小說家p·g·伍德豪斯向福爾摩斯致敬的“諧模推理”作品《阿福與飛翔的女人》外,也同時囊括了他當時為《笨拙》(punch)撰寫的大部分短篇作。在這本書的開頭部分,伯克萊高喊“雜誌時代就要到來了”。當然,他說出如此豪語是有一定背景的,因為以頗受歡迎的時事諷刺雜誌《笨拙》為代表,加上《幽默家》(humorist)、《時秀》(passing show)等一批知名刊物的助力,有著龐大執筆陣容的英國雜誌業正在興起。1922年,以小說家嶄露頭角的伯克萊,開始著手整理出版伍德豪斯、柯南·道爾、威爾斯等人氣作家的幽默短劇(humor-sketch)、諧模小說(parody,又稱仿作、戲作)、短篇小說和超短篇小說(short-short,又稱小小說、掌篇小說)。從涉足這個領域到1929年因經典名作《毒巧克力命案》(the poisoned chocte case,1929)而成為大師級作家的短短八年間,上述類型的作品總共發表了將近250篇。
此後,他組建了著名的“偵探俱樂部”(detection club)並擔任首任名譽秘書。關於這家俱樂部,d·g·格林所著《卡爾評傳》第八章中有詳細論述。要言之,其宗旨是謀求推理作家間的和睦相處,恪守偵探小說的傳統。“偵探俱樂部”可能是世界上最早和最重要的推理作家組織,其第一任會長是g·k·切斯特頓,成員都是當時英國最頂尖的偵探小說家,包括阿加莎·克裏斯蒂、多蘿西·塞耶斯等。一開始,隻有撰寫純粹的解謎推理小說的作家才有資格入選會員,驚悚小說作家則被排除在外。後來,會員標準有所放寬,像派翠西亞·海史密斯這樣的犯罪作家亦得以躋身其中。1931年,成員們還以接龍形式合作撰寫了小說《漂浮的旗艦》。
安東尼?伯克萊在1939年突然宣布停止小說創作,一般認為其主要原因有三個:早期軍旅生涯帶來的長期病痛;最後一部作品《至於女人》(as for thelj voman,1939)的糟糕表現;從富裕的父親那裏繼承的以不動產為主的一大筆遺產(到他去世的時候,其遺產總額達到了駭人的稅後130餘萬英鎊)。隨後,伯克萊的寫作活動轉向以“法蘭西斯·艾爾斯”的名義撰寫書評。其實早在上世紀30年代中葉,他就已經在《每日電訊報》和《順流逆流》(time and tide)卜發表書評r,但正式開始書評創作則是在“二戰”之後。1953年至1956年間的《星期日泰晤士報》(sunday times)和1956年至1970年間的《曼徹斯特衛報》上,均有著伯克萊的書評專欄。他的書評深得讀者信賴,經常結集印行。伯克萊很早就發現了魯絲·倫德爾(ruth rendell)和費莉絲·多蘿西·詹姆斯(phyllis dorothy james)等新銳作家的才能,他對美國作家的批評一般都是很辛辣的。1971年3月9日,伯克萊在位於倫敦西北部的聖約翰森林區的自家寓所中安然病逝,享年77歲。
◎迷糊偵探
安東尼?伯克萊的處女作是以其本名在1922年9月9日號《民主人士》(democrat)雜誌上發表的超短篇諷刺小說《我想知道》(i wonder),主題是他一直關心的“夫婦間的愛情”。有趣的是,他在同一份雜誌1922年12月30日號上發表的超短篇小說《殺人的權利》(right to kill)則是他關於犯罪題材的第一篇作品。
一般認為,對伯克萊的早期創作影響最巨的是幽默作家p.g·伍德豪斯(pelham grenville wodehouse)。他的代表作之一《裁判有誤》(trial and error,1937)就是獻給伍德豪斯的。誰讓伯克萊1925年寫的四本書都是伍德豪斯的赫伯特·詹金斯出版社(herbert jenkins)出版的呢?另外,他的第一部長篇推理小說《萊登庭神秘事件》(theyton court mystery,1925)、描寫降靈會中“不可能消失”事件的《西塞莉消失》(cicely disappears,1926)1、以“a·b·考克斯”名義出版的感人長篇《普萊斯利先生的難題》(mr. priestley’s problem,1927),都洋溢著伍德豪斯式的幽默感。
1最初於1926年3月以“a.b·考克斯”的名義在《每日鏡報》上連載,題作《溫特林漢姆謎案》(the wintringham mystery),翌年由約翰·隆出版社推出單行本時則改以“a·蒙茅斯·普拉特斯”(a monmouth tts)的名義,該筆名在伯克萊一生中隻使用過這一次。
至於伯克萊是怎樣染指偵探小說的,作者在1923年3月28日號的《笨拙》雜誌上刊登的一篇名為《發端》的文章中寫得很清楚。如果我們相信那些話,就完全可以這樣說——伯克萊很早以前就想寫偵探小說,凶為他知道偵探小說特別來錢。當時正值古典推理“黃金時代”的黎明期,長篇推理作品都賣瘋了。伯克萊1924年創作的密室推理小說《萊登庭神秘事件》,翌年以“?”這一極其怪異的筆名問世,該書開頭有寫給父親的獻辭。在這部小說裏,隻要涉及偵探的部分,總是盡量描寫實際生活中可能有的行動,有意營造出一種自然的氛圍,對於其發現的證據也盡可能採取平鋪直敘和實事求是。也就是說,伯克萊在黃金時代的作家群體中,是最早提倡真實性和公平性原則的,他主張有效地發揮情節(plot)在整個故事中的作用。
《萊登庭神秘事件》這部小說,描寫的是伯克萊筆下的主要偵探角色羅傑·謝林漢姆(roger 射ringham)跟他的朋友阿萊克·古連森滯留“萊登庭”的時候,莊園主人斯坦瓦斯被人發現死於自內上鎖的書齋裏,他的頭被手槍射穿,桌上有疑似他親筆留言的字條·一切都呈現出自殺的狀態。羅傑·謝林漢姆在小說中以一個對犯罪學感興趣的暢銷書作家身份登場,他讓古連森裝扮成化名瓦特森的助手,自己則扮演偵探一角。本書的密室詭計談不上有太大創意,但出人意料的兇手、急轉直下的情節以及成其係列推理小說特徵的細節描寫,都是可圈可點的。伯克萊的幽默筆調在作品中也發揮得淋漓盡致,比如羅傑·謝林漢姆看似掌握了解開事件之謎的鑰——對相關人員進行詢問的場麵中,他對每個人說教訓誡,反駁警方所提出的自殺論調,直陳這是經過精心偽裝的謀殺案,然後在書中剩下的篇幅甲,時而擺出傲慢身段明察暗訪,時而道貌岸然地循循善誘,試圖查出是誰幹的好事。由於羅傑·謝林漢姆招人怨恨的形象塑造極為成功,某評論家曾出言譏笑他的辦案模式是:跑到酒吧坐下,叫來五六品脫的啤酒喝光後所有疑雲便一掃而空!這種叫人感到意外的搞笑性格,真是令人捧腹不已。
此後,他組建了著名的“偵探俱樂部”(detection club)並擔任首任名譽秘書。關於這家俱樂部,d·g·格林所著《卡爾評傳》第八章中有詳細論述。要言之,其宗旨是謀求推理作家間的和睦相處,恪守偵探小說的傳統。“偵探俱樂部”可能是世界上最早和最重要的推理作家組織,其第一任會長是g·k·切斯特頓,成員都是當時英國最頂尖的偵探小說家,包括阿加莎·克裏斯蒂、多蘿西·塞耶斯等。一開始,隻有撰寫純粹的解謎推理小說的作家才有資格入選會員,驚悚小說作家則被排除在外。後來,會員標準有所放寬,像派翠西亞·海史密斯這樣的犯罪作家亦得以躋身其中。1931年,成員們還以接龍形式合作撰寫了小說《漂浮的旗艦》。
安東尼?伯克萊在1939年突然宣布停止小說創作,一般認為其主要原因有三個:早期軍旅生涯帶來的長期病痛;最後一部作品《至於女人》(as for thelj voman,1939)的糟糕表現;從富裕的父親那裏繼承的以不動產為主的一大筆遺產(到他去世的時候,其遺產總額達到了駭人的稅後130餘萬英鎊)。隨後,伯克萊的寫作活動轉向以“法蘭西斯·艾爾斯”的名義撰寫書評。其實早在上世紀30年代中葉,他就已經在《每日電訊報》和《順流逆流》(time and tide)卜發表書評r,但正式開始書評創作則是在“二戰”之後。1953年至1956年間的《星期日泰晤士報》(sunday times)和1956年至1970年間的《曼徹斯特衛報》上,均有著伯克萊的書評專欄。他的書評深得讀者信賴,經常結集印行。伯克萊很早就發現了魯絲·倫德爾(ruth rendell)和費莉絲·多蘿西·詹姆斯(phyllis dorothy james)等新銳作家的才能,他對美國作家的批評一般都是很辛辣的。1971年3月9日,伯克萊在位於倫敦西北部的聖約翰森林區的自家寓所中安然病逝,享年77歲。
◎迷糊偵探
安東尼?伯克萊的處女作是以其本名在1922年9月9日號《民主人士》(democrat)雜誌上發表的超短篇諷刺小說《我想知道》(i wonder),主題是他一直關心的“夫婦間的愛情”。有趣的是,他在同一份雜誌1922年12月30日號上發表的超短篇小說《殺人的權利》(right to kill)則是他關於犯罪題材的第一篇作品。
一般認為,對伯克萊的早期創作影響最巨的是幽默作家p.g·伍德豪斯(pelham grenville wodehouse)。他的代表作之一《裁判有誤》(trial and error,1937)就是獻給伍德豪斯的。誰讓伯克萊1925年寫的四本書都是伍德豪斯的赫伯特·詹金斯出版社(herbert jenkins)出版的呢?另外,他的第一部長篇推理小說《萊登庭神秘事件》(theyton court mystery,1925)、描寫降靈會中“不可能消失”事件的《西塞莉消失》(cicely disappears,1926)1、以“a·b·考克斯”名義出版的感人長篇《普萊斯利先生的難題》(mr. priestley’s problem,1927),都洋溢著伍德豪斯式的幽默感。
1最初於1926年3月以“a.b·考克斯”的名義在《每日鏡報》上連載,題作《溫特林漢姆謎案》(the wintringham mystery),翌年由約翰·隆出版社推出單行本時則改以“a·蒙茅斯·普拉特斯”(a monmouth tts)的名義,該筆名在伯克萊一生中隻使用過這一次。
至於伯克萊是怎樣染指偵探小說的,作者在1923年3月28日號的《笨拙》雜誌上刊登的一篇名為《發端》的文章中寫得很清楚。如果我們相信那些話,就完全可以這樣說——伯克萊很早以前就想寫偵探小說,凶為他知道偵探小說特別來錢。當時正值古典推理“黃金時代”的黎明期,長篇推理作品都賣瘋了。伯克萊1924年創作的密室推理小說《萊登庭神秘事件》,翌年以“?”這一極其怪異的筆名問世,該書開頭有寫給父親的獻辭。在這部小說裏,隻要涉及偵探的部分,總是盡量描寫實際生活中可能有的行動,有意營造出一種自然的氛圍,對於其發現的證據也盡可能採取平鋪直敘和實事求是。也就是說,伯克萊在黃金時代的作家群體中,是最早提倡真實性和公平性原則的,他主張有效地發揮情節(plot)在整個故事中的作用。
《萊登庭神秘事件》這部小說,描寫的是伯克萊筆下的主要偵探角色羅傑·謝林漢姆(roger 射ringham)跟他的朋友阿萊克·古連森滯留“萊登庭”的時候,莊園主人斯坦瓦斯被人發現死於自內上鎖的書齋裏,他的頭被手槍射穿,桌上有疑似他親筆留言的字條·一切都呈現出自殺的狀態。羅傑·謝林漢姆在小說中以一個對犯罪學感興趣的暢銷書作家身份登場,他讓古連森裝扮成化名瓦特森的助手,自己則扮演偵探一角。本書的密室詭計談不上有太大創意,但出人意料的兇手、急轉直下的情節以及成其係列推理小說特徵的細節描寫,都是可圈可點的。伯克萊的幽默筆調在作品中也發揮得淋漓盡致,比如羅傑·謝林漢姆看似掌握了解開事件之謎的鑰——對相關人員進行詢問的場麵中,他對每個人說教訓誡,反駁警方所提出的自殺論調,直陳這是經過精心偽裝的謀殺案,然後在書中剩下的篇幅甲,時而擺出傲慢身段明察暗訪,時而道貌岸然地循循善誘,試圖查出是誰幹的好事。由於羅傑·謝林漢姆招人怨恨的形象塑造極為成功,某評論家曾出言譏笑他的辦案模式是:跑到酒吧坐下,叫來五六品脫的啤酒喝光後所有疑雲便一掃而空!這種叫人感到意外的搞笑性格,真是令人捧腹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