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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警官的無厘頭推理事件簿2 作者:亮亮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這個建議很好,但我回去寫的時候,一不小心又信馬由韁了,光顧著自己寫得過癮,把設置主線劇情的事兒完全拋到了腦後,直到寫到最後兩篇時才恍然記起,於是趕緊及時補救。所幸,我覺得處理得還算可以吧。
好了,華斯比給我的建議我說完了,現在要說的就是我的創作感想了。華斯比一再叮囑我,這篇後記不要像第一本書的後記那樣,寫得那麽簡單,他希望我能深談,所以我專門挑了深夜十一點這個時間來談談我的創作感想,妄圖藉此達到深談的效果。
“季警官係列”的第二本書由六個故事組成,分別是:《兇手還沒出手又死了》《離職前請勿殺人》《擺攤請交保護費》《我的手機去哪兒了》《交易請小心假幣》,以及《今天不宜發傳單》。
既然要深談,我就從第一個故事開始一個一個談我的創作感想,而且是理性地、客觀地站在懸疑推理小說創作的角度去談。
談到《兇手還沒出手又死了》這篇小說,就不得不提另外一本書。2013年年底,我從當當網上買回來一本推理小說,書名叫《偵探一上來就死了》,作者是日本推理作家蒼井上鷹。我是被這本書的書名所吸引才下的單,書雖然沒看下去,但是書名卻給了我很大的啟發。當時我就想到了一個命題,即:兇手設計了非常“完美”的殺人計劃,可惜的是他還沒等到自己出手就死於“意外”。“兇手”雖然死了,但他設計的殺人計劃卻陰差陽錯地照常進行。
基於這個命題,我先寫了《兇手還沒出手就死了》(收錄於《季警官的無厘頭推理事件簿》),然後又寫了它的續篇《兇手還沒出手又死了》。在寫第二篇的時候,我努力在開頭把兇手的死設計成“意外”,然後因為警方不知道兇手的殺人計劃,所以在警方眼中,“兇手”會被誤當成被害者,而在殺人計劃中原本將要被殺死的“被害者”反倒具備了殺人的嫌疑。這種“殺人者”和“被害者”相互顛倒的情節,是支撐整篇小說故事推進的動力。而在小說最後,我把“意外”還原成“謀殺”,讓一切看似意外的事情都還原為一個布局嚴密的謀殺計劃。換句話說,整個案子其實是內外相套的雙重謀殺,即在“兇手”原本計劃殺害別人的同時,他自己亦是別人要謀害的對象。這可以算是這篇小說結尾逆轉的小亮點吧!
關於《離職前請勿殺人》這篇小說,我創作的意圖是想寫由一個案件延伸出兩種迥然不同的推理思想,而這兩種思想,推理到最後所得出的結論也大相庭徑。即:一個是基於表麵現象所展開的推理,另一個則是由在表麵現象所掩蓋下的一個小小的細節所衍生出來的另外一種推理。
除此之外,牽扯到案件之中的所有相關人員,為洗清自己身上的嫌疑所做的各種行動,也漸漸讓整個案件更加撲朔迷離。
於是,擺在讀者麵前的表麵的東西反倒成了假象,而隱藏在表麵之下的細節卻成了揭開真相的鑰匙。
而我所說的細節,就是兩個字:指紋!
該有指紋的地方為什麽沒有指紋?是因為被擦掉了!
那擦掉指紋的人又是出於什麽目的呢?當然是隱藏自己兇手的身份。
那麽兇手是在何時擦掉指紋的呢?
終於,何時擦掉指紋,成了兩種推理走向不同結果的分岔點。因為這個小小的分岔點,可以一下子推翻表麵上所有的如山“鐵證”。
這種通過以小見大來揭露真相,展現兩種推理思想的交鋒,是我創作《離職前請勿殺人》的初衷。
在談《擺攤請交保護費》這篇小說之前,請允許我先把時間退到2012年,那一年我寫了一篇名為《綁架》的小說(也就是《季警官的無厘頭推理事件簿》的第四話《再也不勒索了》),用的是雙線敘述模式,即綁匪視角和警察視角交替出現。
再將時間撥到2013年,那年年底的時候,我寫了一篇小說《意外》(刊於《超好看》2014年6月刊),用的是三線敘述模式,三條主線,三個主角。和《綁架》不同的是,三條主線有各自的故事,互不相關,隻是因為一個小小的意外,三者才聯繫到了一起,最後殊途同歸。
之後,我一直想寫一個視角傳遞模式的單篇小說。所謂視角傳遞,就是每一章換一個視角,通過不停地轉換視角來推進一個故事的發展。
這麽做唯一的弊端就是,你寫過的視角不能回過頭再寫第二遍。這在敘述技巧上,對我來說也算是一個挑戰。
於是,我用7個人的視角寫了這篇《擺攤請交保護費》,這7個視角分別是:社會小哥、職業殺手、警方線人、夜市攤主、江湖老大、季警官以及會計學員,這可以說是我寫懸疑推理小說至今涉及到的職業最多的一篇了。
雖然,華斯比對這篇小說很不滿意,覺得故事情節單薄,在敘述技巧上很有炫技的嫌疑,但我本人還是非常喜歡這篇故事的。畢竟對我個人來說,在敘述技巧上,它算一次突破吧。
而《我的手機去哪兒了》這篇小說,是順著《擺攤請交保護費》往下寫的,算是它的後續故事。在這篇小說裏,我依舊沿用了上一篇小說的敘事方法,即傳遞視角,通過不斷地轉化主角來完成一個故事的敘述。其實寫這篇小說,主要是為了延伸主線劇情,起到一個承上啟下的作用,把整本書中所有的單篇漸漸聯繫在一起,形成一個主線故事。
好了,華斯比給我的建議我說完了,現在要說的就是我的創作感想了。華斯比一再叮囑我,這篇後記不要像第一本書的後記那樣,寫得那麽簡單,他希望我能深談,所以我專門挑了深夜十一點這個時間來談談我的創作感想,妄圖藉此達到深談的效果。
“季警官係列”的第二本書由六個故事組成,分別是:《兇手還沒出手又死了》《離職前請勿殺人》《擺攤請交保護費》《我的手機去哪兒了》《交易請小心假幣》,以及《今天不宜發傳單》。
既然要深談,我就從第一個故事開始一個一個談我的創作感想,而且是理性地、客觀地站在懸疑推理小說創作的角度去談。
談到《兇手還沒出手又死了》這篇小說,就不得不提另外一本書。2013年年底,我從當當網上買回來一本推理小說,書名叫《偵探一上來就死了》,作者是日本推理作家蒼井上鷹。我是被這本書的書名所吸引才下的單,書雖然沒看下去,但是書名卻給了我很大的啟發。當時我就想到了一個命題,即:兇手設計了非常“完美”的殺人計劃,可惜的是他還沒等到自己出手就死於“意外”。“兇手”雖然死了,但他設計的殺人計劃卻陰差陽錯地照常進行。
基於這個命題,我先寫了《兇手還沒出手就死了》(收錄於《季警官的無厘頭推理事件簿》),然後又寫了它的續篇《兇手還沒出手又死了》。在寫第二篇的時候,我努力在開頭把兇手的死設計成“意外”,然後因為警方不知道兇手的殺人計劃,所以在警方眼中,“兇手”會被誤當成被害者,而在殺人計劃中原本將要被殺死的“被害者”反倒具備了殺人的嫌疑。這種“殺人者”和“被害者”相互顛倒的情節,是支撐整篇小說故事推進的動力。而在小說最後,我把“意外”還原成“謀殺”,讓一切看似意外的事情都還原為一個布局嚴密的謀殺計劃。換句話說,整個案子其實是內外相套的雙重謀殺,即在“兇手”原本計劃殺害別人的同時,他自己亦是別人要謀害的對象。這可以算是這篇小說結尾逆轉的小亮點吧!
關於《離職前請勿殺人》這篇小說,我創作的意圖是想寫由一個案件延伸出兩種迥然不同的推理思想,而這兩種思想,推理到最後所得出的結論也大相庭徑。即:一個是基於表麵現象所展開的推理,另一個則是由在表麵現象所掩蓋下的一個小小的細節所衍生出來的另外一種推理。
除此之外,牽扯到案件之中的所有相關人員,為洗清自己身上的嫌疑所做的各種行動,也漸漸讓整個案件更加撲朔迷離。
於是,擺在讀者麵前的表麵的東西反倒成了假象,而隱藏在表麵之下的細節卻成了揭開真相的鑰匙。
而我所說的細節,就是兩個字:指紋!
該有指紋的地方為什麽沒有指紋?是因為被擦掉了!
那擦掉指紋的人又是出於什麽目的呢?當然是隱藏自己兇手的身份。
那麽兇手是在何時擦掉指紋的呢?
終於,何時擦掉指紋,成了兩種推理走向不同結果的分岔點。因為這個小小的分岔點,可以一下子推翻表麵上所有的如山“鐵證”。
這種通過以小見大來揭露真相,展現兩種推理思想的交鋒,是我創作《離職前請勿殺人》的初衷。
在談《擺攤請交保護費》這篇小說之前,請允許我先把時間退到2012年,那一年我寫了一篇名為《綁架》的小說(也就是《季警官的無厘頭推理事件簿》的第四話《再也不勒索了》),用的是雙線敘述模式,即綁匪視角和警察視角交替出現。
再將時間撥到2013年,那年年底的時候,我寫了一篇小說《意外》(刊於《超好看》2014年6月刊),用的是三線敘述模式,三條主線,三個主角。和《綁架》不同的是,三條主線有各自的故事,互不相關,隻是因為一個小小的意外,三者才聯繫到了一起,最後殊途同歸。
之後,我一直想寫一個視角傳遞模式的單篇小說。所謂視角傳遞,就是每一章換一個視角,通過不停地轉換視角來推進一個故事的發展。
這麽做唯一的弊端就是,你寫過的視角不能回過頭再寫第二遍。這在敘述技巧上,對我來說也算是一個挑戰。
於是,我用7個人的視角寫了這篇《擺攤請交保護費》,這7個視角分別是:社會小哥、職業殺手、警方線人、夜市攤主、江湖老大、季警官以及會計學員,這可以說是我寫懸疑推理小說至今涉及到的職業最多的一篇了。
雖然,華斯比對這篇小說很不滿意,覺得故事情節單薄,在敘述技巧上很有炫技的嫌疑,但我本人還是非常喜歡這篇故事的。畢竟對我個人來說,在敘述技巧上,它算一次突破吧。
而《我的手機去哪兒了》這篇小說,是順著《擺攤請交保護費》往下寫的,算是它的後續故事。在這篇小說裏,我依舊沿用了上一篇小說的敘事方法,即傳遞視角,通過不斷地轉化主角來完成一個故事的敘述。其實寫這篇小說,主要是為了延伸主線劇情,起到一個承上啟下的作用,把整本書中所有的單篇漸漸聯繫在一起,形成一個主線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