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完,我低頭問懷中的清,“好聽嗎?以後我一直都唱給你聽。”
懷中的清已經睡了,沒了聲息,他清秀的臉龐籠罩在薄薄的汗水下,漂亮的嘴角向上揚著,長長的睫毛上,掛著一顆晶瑩的淚珠。
他走了。
“不要……”我的心仿佛被黑暗啃噬著,痛楚向著我的四肢百骸慢慢擴散開來,胸口陣陣的痛瘋狂地揪著我的心髒。
漫天白雪,無聲地飄落在清的身上,融化在他的鮮血中。身旁的海浪拍打著沙灘,發出陣陣哀鳴。
清,我愛的清,他去了天的那邊,那個有著晶瑩的琉璃和絢麗的彩虹的,天的那邊……
2012年12月26日 德國漢堡聯邦警署刑事科重案組
前晚發生的一切像是一場噩夢。
遠清死了,他為保護馨茹而死。
而我,明明站在離馨茹更近的地方,在heller扣下扳機的那一刻,那個衝上前擋住子彈的人卻不是我。
這就是我自詡的愛情嗎?我一直以為自己很愛馨茹,直到前晚我才發現,原來我的愛,在沒有絲毫猶豫就為馨茹而死的遠清麵前,顯得那麽蒼白無力。
一隻手搭在我的肩頭,“你還好吧?alex。”是rose。
我點點頭,抽了一口煙問:“heller小姐情況怎樣?”
“她剛剛在審問室裏招供了,今年1月23日刺殺莫小姐的人,就是她。她恨莫小姐,因為遠清愛她。”
“是她殺了莫太太嗎?”
“她沒有說。”
莫太太為什麽會被殺?直到現在,還是個謎。
還有一個疑點是,既然遠清在殺死莫先生之前已經完全控製了莫先生的行動,那他完全有能力脅迫莫先生簽署拋售其所持有的全額股份的意向書,將莫先生持有的80%的股份全部收入自己的囊中。可為什麽後來莫太太得到了其中一半的股份?
我將菸頭按在菸灰缸裏。
“alex!有人找你!”門口傳來mi插el的聲音。
我向門口望去,一個穿著黑色西裝的中年男子正對我謙虛地笑著。
“你好,我是遠清的私人律師schneider。”他上前與我握手。
遠清的私人律師?
“是這樣,”schneider從公文包中掏出一封信,“遠總裁曾在生前囑咐我,他死後要我將這份信親手交給你。”
我接過信,schneider向我點點頭離開了。
我走到辦公桌前,用刀裁開信封。
清秀的字跡,德語,好幾頁紙。
親愛的wei先生:
當您收到這封信的時候,我應該已經死了。我拜託我的律師,在我死後將這封信親手交給你。感謝你這一年來對馨茹的照顧。
我皺皺眉,繼續往下讀。
自從11月27日夜晚馨茹隻身來到我家,戳穿我的真實身份,後來我們在教堂巧遇,直到今天早上她給我電話,說要見麵做個了結,我就知道,我的死,是註定的了。所以,我將事情的前因後果盡數寫下,感謝你抽出時間讀我的信。
我倒抽一口冷氣,原來他早就有死的覺悟了嗎?在他答應與馨茹見麵之前,早做好了死的準備?
莫啟林是我殺的。2011年12月11日莫啟林在例會上提出需要重新裝修總裁辦公室,將臨時辦公地點設在隔壁的小房間,我就想到了一個完美的謀殺計劃。在聖誕節前,我在這間房間的供暖設備上動了手腳,使其不能正常運作,這樣就為之後利用暖爐偽裝事故死亡提供了契機。
之後,12月24日早上莫啟林來公司前,我打電話給他,說有位客戶要求下午4點於bremerhaven市與他見麵會談。我建議他不用到公司,可以直接坐火車到bremerhaven。我因為公司事務繁忙,不能到他的住處去接他,下午4點前會抵達bremerhaven與他會合。
我在bremerhaven與他相會後,用安眠藥使他昏迷,然後綁住他的手腳,將他放進汽車後備箱裏,利用汽車氣流內循環功能使他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隨後,我抵達漢堡後指使heller運送屍體並偽裝事故現場。我選擇在24日晚上實施計劃,是因為當晚是聖誕夜,包括保安在內,元華大樓沒有一個員工,監控係統也會被關閉。
相信你應該已經知道了,我殺死莫啟林的原因。早在十三年前,我經過調查,得知我母親自殺的真相,為了替母親報仇,我用了十幾年的時間精心策劃,隻為有朝一日能到莫啟林身邊,尋找機會對他下手。奪取他在元華實業的股份,也是我復仇計劃之一,他的公司,本來就建立在我母親的鮮血之上,他本來就不配擁有元華。
果然如此,他就是許亦秋的兒子狄亦林。
從9歲開始,我的人生就在一片仇恨的混沌中度過。我的人生是沒有色彩的,我也感知不到周圍的世界。信任啊,愛情啊,這些東西,我早就打算捨棄了。我的人生,完全是為了復仇而活,除了復仇,我找不到其他活著的意義。
可是,有件事情我錯了。雖然我極力地想捨棄感情,但愛原本就存在於每個人的心中,並不是自己想,就可以輕易抹滅的。我愛上了馨茹,我仇人的女兒。雖然一開始,我隻是想利用她,將她設計成復仇計劃的一部分,但與她朝夕相處的每一天,她的笑,她的純真,每分每秒都在感化著我,將我心中冰冷的刺一根根地逐漸抽離。每次看見她,或者想起她,我的心就會柔軟起來。我知道這樣的情感是危險的,她不應該成為我這十幾年復仇計劃的障礙。所以去年的聖誕夜,我還是按照計劃殺了莫啟林,並成功地利用馨茹對我的愛和信任,完成了完美的不在場證明。並且我計劃,在莫啟林死後,向董事會出示由他親筆簽名的拋售股份意向書。這樣,我就能得到莫啟林在元華的80%大額股份。
懷中的清已經睡了,沒了聲息,他清秀的臉龐籠罩在薄薄的汗水下,漂亮的嘴角向上揚著,長長的睫毛上,掛著一顆晶瑩的淚珠。
他走了。
“不要……”我的心仿佛被黑暗啃噬著,痛楚向著我的四肢百骸慢慢擴散開來,胸口陣陣的痛瘋狂地揪著我的心髒。
漫天白雪,無聲地飄落在清的身上,融化在他的鮮血中。身旁的海浪拍打著沙灘,發出陣陣哀鳴。
清,我愛的清,他去了天的那邊,那個有著晶瑩的琉璃和絢麗的彩虹的,天的那邊……
2012年12月26日 德國漢堡聯邦警署刑事科重案組
前晚發生的一切像是一場噩夢。
遠清死了,他為保護馨茹而死。
而我,明明站在離馨茹更近的地方,在heller扣下扳機的那一刻,那個衝上前擋住子彈的人卻不是我。
這就是我自詡的愛情嗎?我一直以為自己很愛馨茹,直到前晚我才發現,原來我的愛,在沒有絲毫猶豫就為馨茹而死的遠清麵前,顯得那麽蒼白無力。
一隻手搭在我的肩頭,“你還好吧?alex。”是rose。
我點點頭,抽了一口煙問:“heller小姐情況怎樣?”
“她剛剛在審問室裏招供了,今年1月23日刺殺莫小姐的人,就是她。她恨莫小姐,因為遠清愛她。”
“是她殺了莫太太嗎?”
“她沒有說。”
莫太太為什麽會被殺?直到現在,還是個謎。
還有一個疑點是,既然遠清在殺死莫先生之前已經完全控製了莫先生的行動,那他完全有能力脅迫莫先生簽署拋售其所持有的全額股份的意向書,將莫先生持有的80%的股份全部收入自己的囊中。可為什麽後來莫太太得到了其中一半的股份?
我將菸頭按在菸灰缸裏。
“alex!有人找你!”門口傳來mi插el的聲音。
我向門口望去,一個穿著黑色西裝的中年男子正對我謙虛地笑著。
“你好,我是遠清的私人律師schneider。”他上前與我握手。
遠清的私人律師?
“是這樣,”schneider從公文包中掏出一封信,“遠總裁曾在生前囑咐我,他死後要我將這份信親手交給你。”
我接過信,schneider向我點點頭離開了。
我走到辦公桌前,用刀裁開信封。
清秀的字跡,德語,好幾頁紙。
親愛的wei先生:
當您收到這封信的時候,我應該已經死了。我拜託我的律師,在我死後將這封信親手交給你。感謝你這一年來對馨茹的照顧。
我皺皺眉,繼續往下讀。
自從11月27日夜晚馨茹隻身來到我家,戳穿我的真實身份,後來我們在教堂巧遇,直到今天早上她給我電話,說要見麵做個了結,我就知道,我的死,是註定的了。所以,我將事情的前因後果盡數寫下,感謝你抽出時間讀我的信。
我倒抽一口冷氣,原來他早就有死的覺悟了嗎?在他答應與馨茹見麵之前,早做好了死的準備?
莫啟林是我殺的。2011年12月11日莫啟林在例會上提出需要重新裝修總裁辦公室,將臨時辦公地點設在隔壁的小房間,我就想到了一個完美的謀殺計劃。在聖誕節前,我在這間房間的供暖設備上動了手腳,使其不能正常運作,這樣就為之後利用暖爐偽裝事故死亡提供了契機。
之後,12月24日早上莫啟林來公司前,我打電話給他,說有位客戶要求下午4點於bremerhaven市與他見麵會談。我建議他不用到公司,可以直接坐火車到bremerhaven。我因為公司事務繁忙,不能到他的住處去接他,下午4點前會抵達bremerhaven與他會合。
我在bremerhaven與他相會後,用安眠藥使他昏迷,然後綁住他的手腳,將他放進汽車後備箱裏,利用汽車氣流內循環功能使他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隨後,我抵達漢堡後指使heller運送屍體並偽裝事故現場。我選擇在24日晚上實施計劃,是因為當晚是聖誕夜,包括保安在內,元華大樓沒有一個員工,監控係統也會被關閉。
相信你應該已經知道了,我殺死莫啟林的原因。早在十三年前,我經過調查,得知我母親自殺的真相,為了替母親報仇,我用了十幾年的時間精心策劃,隻為有朝一日能到莫啟林身邊,尋找機會對他下手。奪取他在元華實業的股份,也是我復仇計劃之一,他的公司,本來就建立在我母親的鮮血之上,他本來就不配擁有元華。
果然如此,他就是許亦秋的兒子狄亦林。
從9歲開始,我的人生就在一片仇恨的混沌中度過。我的人生是沒有色彩的,我也感知不到周圍的世界。信任啊,愛情啊,這些東西,我早就打算捨棄了。我的人生,完全是為了復仇而活,除了復仇,我找不到其他活著的意義。
可是,有件事情我錯了。雖然我極力地想捨棄感情,但愛原本就存在於每個人的心中,並不是自己想,就可以輕易抹滅的。我愛上了馨茹,我仇人的女兒。雖然一開始,我隻是想利用她,將她設計成復仇計劃的一部分,但與她朝夕相處的每一天,她的笑,她的純真,每分每秒都在感化著我,將我心中冰冷的刺一根根地逐漸抽離。每次看見她,或者想起她,我的心就會柔軟起來。我知道這樣的情感是危險的,她不應該成為我這十幾年復仇計劃的障礙。所以去年的聖誕夜,我還是按照計劃殺了莫啟林,並成功地利用馨茹對我的愛和信任,完成了完美的不在場證明。並且我計劃,在莫啟林死後,向董事會出示由他親筆簽名的拋售股份意向書。這樣,我就能得到莫啟林在元華的80%大額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