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讓她無精打采,問我歐陽桐有什麽好聊的。
“了解他的一生是我接下來的工作。”
“你的工作不是瞎編結案報告嗎?”
“講講他,隨便講點兒什麽。”
“講什麽都行?”
“all about him。”
“那我講他的床上表現,行嗎?”
“你敢講,我就敢聽。”
“好!”她長按一聲喇叭,作為開場,故作陶醉地說,“他特別棒,是我見過最出色的。《阿凡達》三個小時,如果他想的話,他能讓我享受兩部電影的長度。”
我搖搖頭:“那是他對你沒感覺,有感覺的話,照你這麽漂亮,一兩下子就忍不住了。”
她突然減到五十公裏的時速,在高速上這跟急剎車沒兩樣。她看著我,表情嚴肅,一字一句地說:“歐陽楠,你說話真是既好聽又露骨。”
我想問她,你是喜歡好聽還是喜歡露骨。但我忍住了。自覺不自覺,我都不該勾引她。我有任務在身,領了投名狀的。按照步驟我該先搞清楚歐陽桐到底是誰,這些年他在幹什麽,甚至他十八歲來我們家之前他都幹過什麽。況且除了我自己,沒人能信任。陳潔?我始終認為她不是個小角色。
**2
2001年,一個和我長得一樣的男孩背著屍體出現在我們家,放下屍體的一刻我才算第一次見到了我親生父親。事實上根本看不出他五官什麽樣兒,瘦得皮包骨頭,從雙眼的腐爛擴及半張臉,很有可能是死於愛滋病。他留給我更多的是氣味,瀰漫在整個客廳濃得化不開。我後來上警校跟朋友喝酒提起這個,幾次想拿點兒他們熟悉的東西形容這氣味,比如海鮮市場,或是斷電倆月的冰箱門打開那一刻,但都不是。直到我實習經歷了第一次現場,看到第一場謀殺,那種似曾相識的記憶回來了。我才明白這氣味是獨一無二的,隻屬於死亡。
那個姓歐陽的—我甚至連他的名字都沒記住—也許到死都沒能想到,他這一輩子最終會凝聚成一股難聞的氣味,成為他二兒子對生父唯一的印象。真他媽丟臉!
那年我十八歲,歐陽桐都大一退學了,我還在念高三,考慮這輩子能幹哪行。有時候我也在想,是什麽讓他決定帶走歐陽桐,而不是我,使得我倆的命運截然不同?那段時間,宿命論困擾了我高中最後八個月,我信這個,我和他生來就是不同命。不然怎麽解釋?他隻比我大十幾分鍾,他桐我楠,自然發展我們都會成為堅強剛毅的木命男人。我們同樣相貌,三歲以前我們連性格都應該是一樣的。絕對有可能,我父親醉生夢死,奔走雲南的時候自己都不清楚抱走的是哪個。這都無所謂,他沒感情,他目的隻有一個,抱走我媽的孩子,讓我媽養他十五年。
我媽離婚三個星期就跟王總結婚了,可見他們之前就好著,好了幾年。後麵很容易猜,王總應該跟我父親談了一次,我父親答應讓道,給我媽騰出二次婚姻的通道。妥協不是白讓的,也許王總答應拿出一筆錢,讓我父親走人,就像電視劇裏的爛橋段。每當這種情節,總會有個窮酸小子昂首說:“不!我是真心喜歡她!我不要你的臭錢!”
算了吧,首先我生父是否愛我媽都沒法說,還有,錢分香臭嗎?對他來講,能買粉的錢都是好錢。可這筆錢不經吸,錢再多也經不住吸毒。半年都沒挺過去,他又缺錢了。要麽他自己想的,要麽毒友的餿主意,他要求領養兒子。法院不會給他,但他有籌碼,我前妻和那姓王的都是婚外情!狗男女!亂搞男女關係!可能他還說了更難聽的詞。那是什麽年代呀?這種事說不好都會掛著鞋遊街。我媽哭著同意了。
他如願帶走一個,管他是哪個,走得遠遠的。然後寫封信,說他們在雲南,沒錢租房子,他抱著歐陽桐睡火車站;說沒錢吃飯,他和歐陽桐要的飯菜都餿了;說歐陽桐生病,去不起醫院,在家使勁兒養,沒準兒不會死。一個月一兩封信,我不知道,我媽不知道,丹丹後來告訴我的,信全讓王總扣下了。他給我父親寫回信,要他以後把信寄到單位,再把錢匯過去。每個月都是,王總哪兒來的錢,他不會是偷著賣血吧?他覺得他對歐陽桐有愧。
有那麽幾個星期他沒有收著信,這都十幾年了,就這倆月沒收著。他掏出我父親的最後一封信看看,這封信他沒有回,我父親依然要錢,這次太過分了,數目太大,說是贖命。王總受夠了,不回信譴責,也不去銀行劃帳,他選擇沉默。那邊也不再來信,一個月沒有,兩個月沒有。王總開始倒數日子,他知道有大事要發生,他把我們的客廳搬到閣樓上,豎起耳朵等著就快來了的不速之客。那段時間我們還以為,王總是被那些法製新聞嚇壞了呢。直到有一天,一個陌生少年在樓下用鑰匙劃門,王總衝下去開門。不用問就猜出這是歐陽桐,我媽媽的另一個兒子。見到他的一刻,王總終於釋然了,那個勒索者終於不會在他這兒繼續領長期飯票了。而且,超乎他想像的是,眼前這麽大點兒的孩子,居然僅憑一己之力,就把那件事解決了。
**3
淩晨四點鍾左右我們接近鬆原收費站,能順利出去我會好過很多。我問陳潔還精神嗎。她反問:“你說呢?”
我說:“過去的二十個小時,你見我又緊張又謹慎,真正考驗我們的時候來了,這是最後一道坎兒,就像遊戲機的關底大怪,過了這個我們就一馬平川,要是死在這兒,還不如死在前麵。”
“了解他的一生是我接下來的工作。”
“你的工作不是瞎編結案報告嗎?”
“講講他,隨便講點兒什麽。”
“講什麽都行?”
“all about him。”
“那我講他的床上表現,行嗎?”
“你敢講,我就敢聽。”
“好!”她長按一聲喇叭,作為開場,故作陶醉地說,“他特別棒,是我見過最出色的。《阿凡達》三個小時,如果他想的話,他能讓我享受兩部電影的長度。”
我搖搖頭:“那是他對你沒感覺,有感覺的話,照你這麽漂亮,一兩下子就忍不住了。”
她突然減到五十公裏的時速,在高速上這跟急剎車沒兩樣。她看著我,表情嚴肅,一字一句地說:“歐陽楠,你說話真是既好聽又露骨。”
我想問她,你是喜歡好聽還是喜歡露骨。但我忍住了。自覺不自覺,我都不該勾引她。我有任務在身,領了投名狀的。按照步驟我該先搞清楚歐陽桐到底是誰,這些年他在幹什麽,甚至他十八歲來我們家之前他都幹過什麽。況且除了我自己,沒人能信任。陳潔?我始終認為她不是個小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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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一個和我長得一樣的男孩背著屍體出現在我們家,放下屍體的一刻我才算第一次見到了我親生父親。事實上根本看不出他五官什麽樣兒,瘦得皮包骨頭,從雙眼的腐爛擴及半張臉,很有可能是死於愛滋病。他留給我更多的是氣味,瀰漫在整個客廳濃得化不開。我後來上警校跟朋友喝酒提起這個,幾次想拿點兒他們熟悉的東西形容這氣味,比如海鮮市場,或是斷電倆月的冰箱門打開那一刻,但都不是。直到我實習經歷了第一次現場,看到第一場謀殺,那種似曾相識的記憶回來了。我才明白這氣味是獨一無二的,隻屬於死亡。
那個姓歐陽的—我甚至連他的名字都沒記住—也許到死都沒能想到,他這一輩子最終會凝聚成一股難聞的氣味,成為他二兒子對生父唯一的印象。真他媽丟臉!
那年我十八歲,歐陽桐都大一退學了,我還在念高三,考慮這輩子能幹哪行。有時候我也在想,是什麽讓他決定帶走歐陽桐,而不是我,使得我倆的命運截然不同?那段時間,宿命論困擾了我高中最後八個月,我信這個,我和他生來就是不同命。不然怎麽解釋?他隻比我大十幾分鍾,他桐我楠,自然發展我們都會成為堅強剛毅的木命男人。我們同樣相貌,三歲以前我們連性格都應該是一樣的。絕對有可能,我父親醉生夢死,奔走雲南的時候自己都不清楚抱走的是哪個。這都無所謂,他沒感情,他目的隻有一個,抱走我媽的孩子,讓我媽養他十五年。
我媽離婚三個星期就跟王總結婚了,可見他們之前就好著,好了幾年。後麵很容易猜,王總應該跟我父親談了一次,我父親答應讓道,給我媽騰出二次婚姻的通道。妥協不是白讓的,也許王總答應拿出一筆錢,讓我父親走人,就像電視劇裏的爛橋段。每當這種情節,總會有個窮酸小子昂首說:“不!我是真心喜歡她!我不要你的臭錢!”
算了吧,首先我生父是否愛我媽都沒法說,還有,錢分香臭嗎?對他來講,能買粉的錢都是好錢。可這筆錢不經吸,錢再多也經不住吸毒。半年都沒挺過去,他又缺錢了。要麽他自己想的,要麽毒友的餿主意,他要求領養兒子。法院不會給他,但他有籌碼,我前妻和那姓王的都是婚外情!狗男女!亂搞男女關係!可能他還說了更難聽的詞。那是什麽年代呀?這種事說不好都會掛著鞋遊街。我媽哭著同意了。
他如願帶走一個,管他是哪個,走得遠遠的。然後寫封信,說他們在雲南,沒錢租房子,他抱著歐陽桐睡火車站;說沒錢吃飯,他和歐陽桐要的飯菜都餿了;說歐陽桐生病,去不起醫院,在家使勁兒養,沒準兒不會死。一個月一兩封信,我不知道,我媽不知道,丹丹後來告訴我的,信全讓王總扣下了。他給我父親寫回信,要他以後把信寄到單位,再把錢匯過去。每個月都是,王總哪兒來的錢,他不會是偷著賣血吧?他覺得他對歐陽桐有愧。
有那麽幾個星期他沒有收著信,這都十幾年了,就這倆月沒收著。他掏出我父親的最後一封信看看,這封信他沒有回,我父親依然要錢,這次太過分了,數目太大,說是贖命。王總受夠了,不回信譴責,也不去銀行劃帳,他選擇沉默。那邊也不再來信,一個月沒有,兩個月沒有。王總開始倒數日子,他知道有大事要發生,他把我們的客廳搬到閣樓上,豎起耳朵等著就快來了的不速之客。那段時間我們還以為,王總是被那些法製新聞嚇壞了呢。直到有一天,一個陌生少年在樓下用鑰匙劃門,王總衝下去開門。不用問就猜出這是歐陽桐,我媽媽的另一個兒子。見到他的一刻,王總終於釋然了,那個勒索者終於不會在他這兒繼續領長期飯票了。而且,超乎他想像的是,眼前這麽大點兒的孩子,居然僅憑一己之力,就把那件事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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淩晨四點鍾左右我們接近鬆原收費站,能順利出去我會好過很多。我問陳潔還精神嗎。她反問:“你說呢?”
我說:“過去的二十個小時,你見我又緊張又謹慎,真正考驗我們的時候來了,這是最後一道坎兒,就像遊戲機的關底大怪,過了這個我們就一馬平川,要是死在這兒,還不如死在前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