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內人》其實是一個關於“人”的故事。


    這作品沒錯是推理小說,謎團和詭計不可或缺,但我希望除此以外,還能傳達每一個人物的立場、他們的想法、他們的喜怒哀樂。即使是推理上用作誤導的紅緋魚,我也不甘於將他寫成單純的“工具角色”,而希望讀者能感到他也生活在二〇一五年香港這城市裏。


    故事裏的人物來自社會各階層,雖然並不能代表香港人的全部,但也算是好幾個不同階級的麵相,我嚐試透過劇情呈現他們的差異(成功與否,就交由您們決定)。曾經有記者問我,寫了以“昔日香港”為題的《13.67》後,會不會寫“今日香港”的——我想,本作就是我的答案。


    談回寫作進度。完稿期一延再延,結果我連最後的二〇一六年十二月的期限也無法遵守,當時正寫到第八章。那時候感到極度沮喪,因為為了在應承的限期前完成,我愈寫愈草,覺得自己隻是“想寫完”一部作品而不是“想寫好”一部作品,違反了自己的宗旨。在得到出版社的體諒、再度延遲截稿期後,我就把心一橫將自己關起來,徹底斷絕聯絡,消除一切雜音讓自己的生活隻聚焦於寫作之上。那陣子的精神可說逼近極限,結果三個多月後我終於按自己的步伐完成小說,可是同時害身體出了一堆毛病、體重掉了一大截,至今仍未復原。


    別誤會我是個熱血的傢夥,吾友陳心遙兄的電影《狂舞派》那句名言“為了夢想,你可以去到幾盡?(為了夢想,你可以做到什麽程度?)”在我身上不大適用。我隻是很平凡地、想寫好一個自己想寫的故事而已。當然我說“寫好”作品,並不等同於“完美地完成”,我自問這小說仍有很多很多可以改進的空間。或許它仍有很多瑕疵,但至少,會是我甘心接受的


    “固有瑕疵”。


    在《網內人》裏,我想說的東西有很多,不過一如以往,我還是將詮釋的權利留給讀者。由作者在後記一一說明的話,實在太無趣了。隻是我想提一下,書中的雲吞麵店“來記麵家”的名字借用自譚劍兄的科幻小說《人形軟體》(台譯《人形軟體》),我曾跟他笑說我們的兩部作品背景是兩個平行宇宙的港島西環。現實中固然沒有這家店子,但也歡迎各位讀者前來港島西區,光顧一下那些街坊小店——雖然我不知道將來還有多少家抵得住高昂的租金倖存下來,而沒有變成房屋仲介、高級餐廳或專攻陸客的藥妝店。


    本作能出版,實在要歸功於不少人士,感謝皇冠老闆平雲先生、主編婷婷、責編平靜、版權部芷鬱和釋慧,以及出版社上下各位,另外也得感謝版權代理人光磊和他的同事,華文小說能逐步邁向世界,全賴您們(本作尚未出版已售出韓國版權,實在叫我吃驚)。謝謝各位推薦人,感謝我所隸屬的台灣推理作家協會的各位同僚。當然還得謝謝島田莊司老師。沒有島田獎,我們無法走得這麽遠。


    最後,謝謝讀到這兒的您。


    陳浩基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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