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頓時覺得胸中翻江倒海,於是加快了腳步:我得喝上一杯。
[1]1972年 cbs台首播的一套美國電視連續劇《陸軍野戰醫院》,1970年出品了同名美國電影。——譯者注
[2]英國搖滾團體,組成於1967年。——譯者注
艾米·艾略特 2005年1月8日
日記摘錄
嗚啦啦!我的手上忙著記這則日記,臉上則忍不住露出了一抹甜蜜的笑容。想不到自己會開心成這副模樣,簡直讓人有些臉紅:我現在恰似彩色漫畫裏那些春心萌動的少女,正嘰嘰喳喳地講著一通電話,頭上紮著一束馬尾,腦袋上頂著一個對話框,裏麵幾個大字赤裸裸地暴露了心聲:“我遇到了一個男孩!”
但把這句話用在眼下,實在是千真萬確。我真的遇到了一名男子,一個棒得不得了的傢夥,簡直稱得上幽默萬分、酷勁十足。讓我來講講當時的場景吧,因為子孫後代會銘記這一幕。(拜託,我還沒有淪落到說這種胡話的地步吧,什麽子孫後代!呀呸!)不過話又說回來,今天並非新年,卻也有著新年氣氛。現在是冬季,天黑得早,四處寒氣逼人。
一個剛結識不久的朋友卡門說服我去了布魯克林區,去赴一個作家聚會(卡門好歹能算半個朋友,不過其實也算不上什麽朋友,反正屬於不好意思放人家鴿子的那種交情)。我喜歡作家聚會,我喜歡作家,我父母就是作家,我自己也是一名作家——要是遇上表格、問卷調查還有文件之類的東西要求填寫我的職業,我就龍飛鳳舞地寫上兩個字——作家。好吧,我撰寫的是性格測試,不是什麽大不了的時事要聞,不過我覺得聲稱自己是一名作家也算恰如其分,畢竟我正靠著眼下這本期刊攢經驗,這份工作能幫我磨鍊技巧、增長見聞,也幫我展示“謹言慎行”一類的作家門道(拜託,這一切還不算糟糕吧,臉上要露出一抹笑容才行呀)。不過說真的,我覺得自己撰寫的那些測試已經足以讓我頂上一個作家的名頭了,對吧?
如果在一次聚會中,你發覺自己周圍簇擁著一幫子貨真價實、才華橫溢的作家,他們供職於大名鼎鼎、頗有聲望的報紙和雜誌,而你自己隻為一些上不了台麵的女性媒體撰寫測試題,一旦有人問起你的職業,你會:
(a)感覺無地自容,然後回答道:“我不過是個撰寫測試的作者,那些玩意兒入不了大家的法眼。”
(b)調集火力發起進攻:“現在我在寫些東西,不過我正在考慮從事一些更具挑戰性更有意義的事業……怎麽啦,請問閣下又從事什麽職業呢?”
(c)為你的成就感到驕傲:“靠著我的心理學碩士學位,我正在撰寫一些性格測試……喔,還有一件好玩的事情要告訴你:有套熱銷的童書就是以我為原型的,我敢肯定你知道那本書……叫作《小魔女艾米》?對,知道我的厲害了吧,你這不長眼的勢利小人!
(答案:c,絕對選c)
總之,該聚會由卡門的一位密友舉辦,他在為一家電影雜誌寫影評,據卡門說,那位朋友十分幽默。我原本有點兒擔心她要給我們兩個人牽線,我對別人的牽線一點兒也不感冒,我需要的是有人出其不意地對我出手,好似兇猛的豺狼一般攫取我的心。要不然的話,我這個人有些過分關注自己,覺得自己一直在努力扮出一副萬人迷的模樣,卻又意識到自己顯然是在裝腔作勢,為了不當場穿幫,我便更加賣力地扮起了萬人迷,最後變得跟麗莎·明尼利[1]差不多:我活像正穿著連褲襪和小亮片翩翩起舞,但求別人愛我,邊舞邊揮著圓頂禮帽,踏著爵士舞步,臉上露出格外燦爛的笑容。
不過卡門對她的朋友讚不絕口,我也突然回過了神:卡門才不會給我們牽線搭橋呢,她自己就對那位朋友動了春心——妙極了。
我們爬上三段彎彎曲曲的樓梯,邁進了作家雲集的人群。放眼望去,到處是黑框眼鏡和亂蓬蓬的頭髮,仿製西式襯衫和雜色高領毛衣,沙發上和地板上扔著一件件黑色羊毛雙排扣水手外套,油漆開裂的牆壁上貼著一張《亡命鴛鴦》的德語海報,音響裏還播放著“法蘭茲·費迪南”樂隊的歌曲《帶我走吧》。
所有的酒都擺在一張牌桌上,一群傢夥正繞著牌桌徘徊,時不時啜上幾口酒,又再把自己的杯子滿上一些,壓根兒不理會其他人還能不能分到酒喝。我擠進人群直奔塑料酒杯,一個長著俊美臉孔、穿著“太空侵略者”[2]t恤的男子稀裏嘩啦地在酒杯裏倒了一些冰塊,又咕嘟咕嘟地為我灌上了一杯伏特加。
宴會的主人開玩笑買了一瓶看上去能要人命的青蘋利口酒,要是沒有人出門替大家買些酒回來的話,我們立刻就會攤上那瓶倒黴的玩意兒。不過從現場的情形看來,顯然不會有人樂意出門買酒,因為每個人都覺得自己剛剛為這種破事跑過腿。時值一月,胡吃海喝的假期還讓眾人對山珍海味大倒胃口,個個身上都長著一副懶骨頭和臭脾氣。聚會上的人們喝得醉意醺醺,正在妙語連珠地吵架,從開著的窗戶往外噴著煙霧——盡管主人已經要求賓客們到戶外抽菸,他們卻一個個把這些話當成了耳邊風。這群人在無數個節日派對上互相搭過話,已經聊得無話可聊,所有人都百無聊賴,但我們可不希望轉身再走回一月的寒氣裏,從地鐵出來的那幾步就已經把我們凍得夠嗆啦。
[1]1972年 cbs台首播的一套美國電視連續劇《陸軍野戰醫院》,1970年出品了同名美國電影。——譯者注
[2]英國搖滾團體,組成於1967年。——譯者注
艾米·艾略特 2005年1月8日
日記摘錄
嗚啦啦!我的手上忙著記這則日記,臉上則忍不住露出了一抹甜蜜的笑容。想不到自己會開心成這副模樣,簡直讓人有些臉紅:我現在恰似彩色漫畫裏那些春心萌動的少女,正嘰嘰喳喳地講著一通電話,頭上紮著一束馬尾,腦袋上頂著一個對話框,裏麵幾個大字赤裸裸地暴露了心聲:“我遇到了一個男孩!”
但把這句話用在眼下,實在是千真萬確。我真的遇到了一名男子,一個棒得不得了的傢夥,簡直稱得上幽默萬分、酷勁十足。讓我來講講當時的場景吧,因為子孫後代會銘記這一幕。(拜託,我還沒有淪落到說這種胡話的地步吧,什麽子孫後代!呀呸!)不過話又說回來,今天並非新年,卻也有著新年氣氛。現在是冬季,天黑得早,四處寒氣逼人。
一個剛結識不久的朋友卡門說服我去了布魯克林區,去赴一個作家聚會(卡門好歹能算半個朋友,不過其實也算不上什麽朋友,反正屬於不好意思放人家鴿子的那種交情)。我喜歡作家聚會,我喜歡作家,我父母就是作家,我自己也是一名作家——要是遇上表格、問卷調查還有文件之類的東西要求填寫我的職業,我就龍飛鳳舞地寫上兩個字——作家。好吧,我撰寫的是性格測試,不是什麽大不了的時事要聞,不過我覺得聲稱自己是一名作家也算恰如其分,畢竟我正靠著眼下這本期刊攢經驗,這份工作能幫我磨鍊技巧、增長見聞,也幫我展示“謹言慎行”一類的作家門道(拜託,這一切還不算糟糕吧,臉上要露出一抹笑容才行呀)。不過說真的,我覺得自己撰寫的那些測試已經足以讓我頂上一個作家的名頭了,對吧?
如果在一次聚會中,你發覺自己周圍簇擁著一幫子貨真價實、才華橫溢的作家,他們供職於大名鼎鼎、頗有聲望的報紙和雜誌,而你自己隻為一些上不了台麵的女性媒體撰寫測試題,一旦有人問起你的職業,你會:
(a)感覺無地自容,然後回答道:“我不過是個撰寫測試的作者,那些玩意兒入不了大家的法眼。”
(b)調集火力發起進攻:“現在我在寫些東西,不過我正在考慮從事一些更具挑戰性更有意義的事業……怎麽啦,請問閣下又從事什麽職業呢?”
(c)為你的成就感到驕傲:“靠著我的心理學碩士學位,我正在撰寫一些性格測試……喔,還有一件好玩的事情要告訴你:有套熱銷的童書就是以我為原型的,我敢肯定你知道那本書……叫作《小魔女艾米》?對,知道我的厲害了吧,你這不長眼的勢利小人!
(答案:c,絕對選c)
總之,該聚會由卡門的一位密友舉辦,他在為一家電影雜誌寫影評,據卡門說,那位朋友十分幽默。我原本有點兒擔心她要給我們兩個人牽線,我對別人的牽線一點兒也不感冒,我需要的是有人出其不意地對我出手,好似兇猛的豺狼一般攫取我的心。要不然的話,我這個人有些過分關注自己,覺得自己一直在努力扮出一副萬人迷的模樣,卻又意識到自己顯然是在裝腔作勢,為了不當場穿幫,我便更加賣力地扮起了萬人迷,最後變得跟麗莎·明尼利[1]差不多:我活像正穿著連褲襪和小亮片翩翩起舞,但求別人愛我,邊舞邊揮著圓頂禮帽,踏著爵士舞步,臉上露出格外燦爛的笑容。
不過卡門對她的朋友讚不絕口,我也突然回過了神:卡門才不會給我們牽線搭橋呢,她自己就對那位朋友動了春心——妙極了。
我們爬上三段彎彎曲曲的樓梯,邁進了作家雲集的人群。放眼望去,到處是黑框眼鏡和亂蓬蓬的頭髮,仿製西式襯衫和雜色高領毛衣,沙發上和地板上扔著一件件黑色羊毛雙排扣水手外套,油漆開裂的牆壁上貼著一張《亡命鴛鴦》的德語海報,音響裏還播放著“法蘭茲·費迪南”樂隊的歌曲《帶我走吧》。
所有的酒都擺在一張牌桌上,一群傢夥正繞著牌桌徘徊,時不時啜上幾口酒,又再把自己的杯子滿上一些,壓根兒不理會其他人還能不能分到酒喝。我擠進人群直奔塑料酒杯,一個長著俊美臉孔、穿著“太空侵略者”[2]t恤的男子稀裏嘩啦地在酒杯裏倒了一些冰塊,又咕嘟咕嘟地為我灌上了一杯伏特加。
宴會的主人開玩笑買了一瓶看上去能要人命的青蘋利口酒,要是沒有人出門替大家買些酒回來的話,我們立刻就會攤上那瓶倒黴的玩意兒。不過從現場的情形看來,顯然不會有人樂意出門買酒,因為每個人都覺得自己剛剛為這種破事跑過腿。時值一月,胡吃海喝的假期還讓眾人對山珍海味大倒胃口,個個身上都長著一副懶骨頭和臭脾氣。聚會上的人們喝得醉意醺醺,正在妙語連珠地吵架,從開著的窗戶往外噴著煙霧——盡管主人已經要求賓客們到戶外抽菸,他們卻一個個把這些話當成了耳邊風。這群人在無數個節日派對上互相搭過話,已經聊得無話可聊,所有人都百無聊賴,但我們可不希望轉身再走回一月的寒氣裏,從地鐵出來的那幾步就已經把我們凍得夠嗆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