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個從漢城來的火車上下來的人。那人說跟著前麵的車子走,不要讓它發現。”
“乘前麵那輛車的是什麽人?”
“有好幾個人。全是男的,三四個哩!替他們開車的司機知道。”
第二個司機是這樣作證的:
“兩個像是大學生,另一個是中年男人。他們不是一路的,因為方向相同,就一起乘上了車。穿的全是登山服,看來……”
他說,好像是從漢城來登山的。
“他們是在廟門口下車的嗎?”
“對。你也看見了,雪下得很大,不能上山。現在雪雖然停了,但昨天下得很大。”
如果說不能上山,那麽後來怎麽樣了呢?
向把守入口的管理員和警察了解的結果是,那天全麵禁止進山。對當天早上發生的事情,巡警是這樣說的:
“在我們還沒有出來之前,一大清早好像有幾個人上山了。我們一趕上去,兩個小夥子便下來了。他們是從漢城來的大學生。他們說有一個中年男子上山了。我們趕上去一看,真有一個男人獨自朝山上爬,所以我們就強迫他下山。”
徐文鎬刑警又以這一帶的旅館為對象進行查問。終於找到了那個男人投宿的旅館。把替那個男人開車的出租汽車司機、強迫他下山的巡警,還有旅館老闆的證詞綜合起來看,得出一個印象:那人跟崔基鳳很相像。
徐刑警了解到在那人住宿的房間裏出了某種事情,心裏很緊張,好像心裏的一個疑團這才解開了。
“半夜裏,我正在睡覺。突然聽見有人喊抓強盜,我連忙跑出來看。隻見那人手裏拿著一隻破啤酒瓶,赤腳站在院子裏,好像嚇昏了。打聽下來,原來是強盜進入他的房間,被他用啤酒瓶砸了一下逃走了。據那人說,強盜可能傷得不輕。”
找邊孝植住宿的旅館並沒有花多少時間。那地方旅館不到十家,因此很容易就找到。那家旅館坐落在和崔基鳳住的旅館相距不到二十餘米的地方。用旅館老闆的話來說,從早到晚沒有動靜,開門一看,客人已經走了,有個什麽東西放在外麵,是客人留下的一隻小旅行皮包。那隻包是隻能放一些隨身攜帶的小東西的皮製的簡單挎包。
“我準備再等一天,如果客人不來找,就送到支局去。”
“裏麵的東西你動過沒有?”
“一樣也沒有碰過。”
他把皮包裏的東西全部掏出來,一樣一樣仔細看了一遍。手絹、洋菸聽頭(裏麵能裝十二支香菸)、墨鏡、氣體打火機、一百元一枚的銅板九枚和十元一枚的銅板八枚。還有一家名叫宮殿的西洋飯店生產的攜帶式火柴盒、筆記本、膏藥、原子筆(這也是名叫宮殿的西洋飯店生產的)、牙刷、牙膏等等……
徐刑警又把這些東西重新裝到皮包裏,苦苦思索起來。
邊孝植從漢城起,就一路跟蹤崔基鳳。是不是他闖入崔基鳳住宿的房間,被崔基鳳用酒瓶砸了一下又逃走了?然而,他為什麽要鑽到崔基鳳的房間裏去呢?是不是想殺崔基鳳?是不是反而被崔基鳳砸了?他為什麽要跟到這兒來殺崔基鳳呢?其理由究竟是什麽?崔基鳳現在在哪裏?據旅館老闆說,崔基鳳好像一點也沒有受傷。徐刑警心想這真是萬幸。
十二歲小小年紀就到美國去的邊孝植,十六年後回到韓國要殺崔基鳳,是不是他以前就認識崔基鳳?當中隔了十六年,這就叫人得出一個結論:十二歲之前他就認識崔基鳳。然而,這個可能性是微乎其微的。而他完全不認識崔基鳳的可能性倒很大。他回韓國以後才了解到有關崔基鳳的事情,也許是通過什麽人了解到的。那是個什麽樣的人?幹嗎要把崔基鳳的事情告訴邊孝植呢?理由很簡單。
要除掉崔基鳳,就不得不把有關崔基鳳的事情告訴他。總而言之,有一個什麽人托他除掉崔基鳳,所以他要幹掉崔基鳳!
那麽,不找到那個人,也就是不把他背後的人找出來是不行的。這案件的幕後人物——主犯是誰呢?是他的媽媽盧信子嗎?盧信子和崔基鳳原來就認識嗎?一連串的疑問搞得徐刑警昏頭昏腦。
徐刑警回到漢城調查了盧信子十六年的出入境情況。出入境管理事務所的電腦隻不過隔了五分鍾,就顯示出有關盧信子的材料。
她六八年赴美以後,總共回韓國十六次。但這個數字隻是她以真名入境的記錄。所以如果把以假護照入境的加在一起,次數可能要比實際表現出來的多得多。如果把她以真名入境的次數按年度來看,六九年五月是第一次回國。第二年二月、八月連續兩次入境;七一年六月一次;七二年一月和九月各一次;七三年七四年各一次;七五年總共三次;看來,當年她的工作好像很忙。然後是七六年到七九年,每年入境兩次。七九年以後,以真名入境的情況電腦裏沒有反映。
十六次出發地點都不一樣。是從洛杉磯、聖佛朗西斯科、紐約、夏威夷等地出發的。
反正這個女人有許多地方不可理解。有什麽事情要如此頻繁地到韓國來?別人一旦移居了,在站穩腳跟之前是很難回歸祖國的。她可真是死乞白賴地要回來。她哪來的那麽多旅費呢?沒有證據可以說明她得到了一大筆財產,也沒有證據可以說明她在美國掙了大錢。她是個沒有職業的人。
“乘前麵那輛車的是什麽人?”
“有好幾個人。全是男的,三四個哩!替他們開車的司機知道。”
第二個司機是這樣作證的:
“兩個像是大學生,另一個是中年男人。他們不是一路的,因為方向相同,就一起乘上了車。穿的全是登山服,看來……”
他說,好像是從漢城來登山的。
“他們是在廟門口下車的嗎?”
“對。你也看見了,雪下得很大,不能上山。現在雪雖然停了,但昨天下得很大。”
如果說不能上山,那麽後來怎麽樣了呢?
向把守入口的管理員和警察了解的結果是,那天全麵禁止進山。對當天早上發生的事情,巡警是這樣說的:
“在我們還沒有出來之前,一大清早好像有幾個人上山了。我們一趕上去,兩個小夥子便下來了。他們是從漢城來的大學生。他們說有一個中年男子上山了。我們趕上去一看,真有一個男人獨自朝山上爬,所以我們就強迫他下山。”
徐文鎬刑警又以這一帶的旅館為對象進行查問。終於找到了那個男人投宿的旅館。把替那個男人開車的出租汽車司機、強迫他下山的巡警,還有旅館老闆的證詞綜合起來看,得出一個印象:那人跟崔基鳳很相像。
徐刑警了解到在那人住宿的房間裏出了某種事情,心裏很緊張,好像心裏的一個疑團這才解開了。
“半夜裏,我正在睡覺。突然聽見有人喊抓強盜,我連忙跑出來看。隻見那人手裏拿著一隻破啤酒瓶,赤腳站在院子裏,好像嚇昏了。打聽下來,原來是強盜進入他的房間,被他用啤酒瓶砸了一下逃走了。據那人說,強盜可能傷得不輕。”
找邊孝植住宿的旅館並沒有花多少時間。那地方旅館不到十家,因此很容易就找到。那家旅館坐落在和崔基鳳住的旅館相距不到二十餘米的地方。用旅館老闆的話來說,從早到晚沒有動靜,開門一看,客人已經走了,有個什麽東西放在外麵,是客人留下的一隻小旅行皮包。那隻包是隻能放一些隨身攜帶的小東西的皮製的簡單挎包。
“我準備再等一天,如果客人不來找,就送到支局去。”
“裏麵的東西你動過沒有?”
“一樣也沒有碰過。”
他把皮包裏的東西全部掏出來,一樣一樣仔細看了一遍。手絹、洋菸聽頭(裏麵能裝十二支香菸)、墨鏡、氣體打火機、一百元一枚的銅板九枚和十元一枚的銅板八枚。還有一家名叫宮殿的西洋飯店生產的攜帶式火柴盒、筆記本、膏藥、原子筆(這也是名叫宮殿的西洋飯店生產的)、牙刷、牙膏等等……
徐刑警又把這些東西重新裝到皮包裏,苦苦思索起來。
邊孝植從漢城起,就一路跟蹤崔基鳳。是不是他闖入崔基鳳住宿的房間,被崔基鳳用酒瓶砸了一下又逃走了?然而,他為什麽要鑽到崔基鳳的房間裏去呢?是不是想殺崔基鳳?是不是反而被崔基鳳砸了?他為什麽要跟到這兒來殺崔基鳳呢?其理由究竟是什麽?崔基鳳現在在哪裏?據旅館老闆說,崔基鳳好像一點也沒有受傷。徐刑警心想這真是萬幸。
十二歲小小年紀就到美國去的邊孝植,十六年後回到韓國要殺崔基鳳,是不是他以前就認識崔基鳳?當中隔了十六年,這就叫人得出一個結論:十二歲之前他就認識崔基鳳。然而,這個可能性是微乎其微的。而他完全不認識崔基鳳的可能性倒很大。他回韓國以後才了解到有關崔基鳳的事情,也許是通過什麽人了解到的。那是個什麽樣的人?幹嗎要把崔基鳳的事情告訴邊孝植呢?理由很簡單。
要除掉崔基鳳,就不得不把有關崔基鳳的事情告訴他。總而言之,有一個什麽人托他除掉崔基鳳,所以他要幹掉崔基鳳!
那麽,不找到那個人,也就是不把他背後的人找出來是不行的。這案件的幕後人物——主犯是誰呢?是他的媽媽盧信子嗎?盧信子和崔基鳳原來就認識嗎?一連串的疑問搞得徐刑警昏頭昏腦。
徐刑警回到漢城調查了盧信子十六年的出入境情況。出入境管理事務所的電腦隻不過隔了五分鍾,就顯示出有關盧信子的材料。
她六八年赴美以後,總共回韓國十六次。但這個數字隻是她以真名入境的記錄。所以如果把以假護照入境的加在一起,次數可能要比實際表現出來的多得多。如果把她以真名入境的次數按年度來看,六九年五月是第一次回國。第二年二月、八月連續兩次入境;七一年六月一次;七二年一月和九月各一次;七三年七四年各一次;七五年總共三次;看來,當年她的工作好像很忙。然後是七六年到七九年,每年入境兩次。七九年以後,以真名入境的情況電腦裏沒有反映。
十六次出發地點都不一樣。是從洛杉磯、聖佛朗西斯科、紐約、夏威夷等地出發的。
反正這個女人有許多地方不可理解。有什麽事情要如此頻繁地到韓國來?別人一旦移居了,在站穩腳跟之前是很難回歸祖國的。她可真是死乞白賴地要回來。她哪來的那麽多旅費呢?沒有證據可以說明她得到了一大筆財產,也沒有證據可以說明她在美國掙了大錢。她是個沒有職業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