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記得當時拿鑰匙給你的男服務員的長相嗎叩
“看見大概知道。”
沉默了好半天。刑警們不知道應該相信崔基鳳的話相信到什麽程度。如果他的話是事實,偵破得再從頭開始。一切都回到原來的地方。
然而,崔基鳳的話很有說服力,聽下來,他在新婚第一夜幹這種事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你在二十六日晚的行蹤是能夠拯救你的佐證,證明你不在犯罪現場。也就是說,孫君遇害的時候,你不是在龍宮,就是在p旅館。現已判定孫君的被害時間是二十六日晚十時到二十七日淩晨二時。問題在十時。如果孫君是在十時死的,就可以得出結論:你可能是殺了孫君再到龍宮去的。因為你說你是在十點和十一點之間去龍宮的。從這一點來看,你的不在犯罪現場有漏洞。是個非填不可的漏洞。為什麽翻來覆去都是十點鍾!如果你說你是在十點鍾之前去龍宮的,並且能夠加以證明的話,你的不在犯罪現場就有說服力。”
崔基鳳搖搖頭,好像無可奈何地搖搖頭。
“十點鍾以前沒有到龍宮去。我們九點鍾聽新聞,然後洗澡,並且想做愛。新聞估計是三十分鍾左右。兩個人洗澡要時間,還有洗過澡以後的行動……最後算得出是十點鍾過了才到龍宮去。十點以前,時間不對。”
“你怎麽盡揀不利於你的話說!”
“我隻不過是按事實說罷了。”
河班長和徐刑警帶崔基鳳到p旅館去。崔基鳳認得出服務員,可服務員認不出崔基鳳。
翻開住宿登記簿,有崔基鳳的名字。住宿時間是二十七日淩晨一時。登記簿上白紙黑字記得明白,字跡龍飛鳳舞,好像是喝得大醉以後寫的。崔基鳳完全記不得登記過。但那分明是自己的筆跡。好像是爛醉如泥、稀裏糊塗寫下的。
“你想不起來嗎,這位客人就像這上麵記載的那樣,是二十七號淩晨來住宿的,帶著龍宮的舞女?”
“唔,這兒寫了,肯定來過!”服務員上上下下打量著用手銬連著的兩個人當中的一個——崔基鳳,不高興地回答。
崔基鳳的右手和徐刑警的左手用手銬連結著。這樣連結著的兩個人不知怎的顯得很親密,甚至很相像。
“他說那天把尿撒在褥子上了……這還不記得?”
聽見這話,服務員的眼睛才閃閃發亮。
“啊,現在我記起來了。客人把尿撒在褥子上,我們是頭一次碰到。尿撒得很多,褥子全濕了,幹雜活的大嫂把它拆下來洗,哭笑不得!他就是當時撒了尿逃走的客人,我可記起來了!”
服務員厭惡地白了崔基鳳一眼。
他們離開旅館到飯店去。走到服務合跟前,崔基鳳用手指頭指著一個服務員:
“那天就是他把鑰匙拿給我的。”
被指的服務員不知道他說什麽,眼睛直翻。刑警一追問,他也許是記不起來,一個勁地磨蹭。這次崔基鳳又說了說當時的情況:
“當時我說有沒有六一五號房間的鑰匙,請給我一下,你問我是那房間的客人嗎?我說,有個同伴,大概是在我出去的時候外出了,你就說把居民證給你看看,我就給你看了。你確認住宿登記簿上的內容和居民證上的內容相一致以後,才把鑰匙交給我,你說由於經常發生盜竊事件,所以才盤問,還向我道歉,不是嗎?我可記得清楚。”
“哦,我記起來了。對,對,是這樣。現在記起來了。唔,是我把鑰匙交給你的。”服務員快活地回答。
回到警察局,吳妙花的父母和漢城組的刑警一塊兒坐著,他們一看見崔基鳳,便惡狠狠地撲了過來。另一邊,孫昌詩的父母也在。
“你還我女兒!”
“你還我兒子的命!”
他們像馬蜂一樣猛撲過來,揪打崔基鳳。
第二天早上,十點鍾稍微過一點,漢城y警察局刑警課長打了個電話給河甲石班長:
“怎麽樣?送來了嗎?”河班長著急地問。
“這件事嗎?稍微有點困難。”
“這是什麽話叩
“那姑娘好像失蹤了。不在家裏,也沒到店裏上班。可又沒搬家,行李依舊在房裏。打聽了一下,沒有人曉得她的行蹤。”
“是嗎?”
金玉子失蹤估計是一月三號晚上前後。據說那天晚上金玉子到舞廳陪客人,清晨一時左右回家。但那天金玉子沒有回去。
“好像是從舞廳出去以後失蹤的,誰也不知道她的去向。”
“是不是跟最後一個客人走的?是不是到什麽地方去旅行了?隻要給錢,她哪兒都會跟去……”
“沒有跟客人走,是一個人走的。得稍微等一等。不過……好像是失蹤了。”
“我現在正要派人去,請多幫忙。”
“那還用說!”
河班長掛斷電話,看了看徐刑警。
“金玉子看來總歸是失蹤了,怎麽辦?”
他把通話內容告訴了徐刑警。徐刑警默默地聽著,表情呆滯。
“三日晚上……那是跟我碰頭的那一天晚上。我九點鍾光景出來的。”
“看見大概知道。”
沉默了好半天。刑警們不知道應該相信崔基鳳的話相信到什麽程度。如果他的話是事實,偵破得再從頭開始。一切都回到原來的地方。
然而,崔基鳳的話很有說服力,聽下來,他在新婚第一夜幹這種事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你在二十六日晚的行蹤是能夠拯救你的佐證,證明你不在犯罪現場。也就是說,孫君遇害的時候,你不是在龍宮,就是在p旅館。現已判定孫君的被害時間是二十六日晚十時到二十七日淩晨二時。問題在十時。如果孫君是在十時死的,就可以得出結論:你可能是殺了孫君再到龍宮去的。因為你說你是在十點和十一點之間去龍宮的。從這一點來看,你的不在犯罪現場有漏洞。是個非填不可的漏洞。為什麽翻來覆去都是十點鍾!如果你說你是在十點鍾之前去龍宮的,並且能夠加以證明的話,你的不在犯罪現場就有說服力。”
崔基鳳搖搖頭,好像無可奈何地搖搖頭。
“十點鍾以前沒有到龍宮去。我們九點鍾聽新聞,然後洗澡,並且想做愛。新聞估計是三十分鍾左右。兩個人洗澡要時間,還有洗過澡以後的行動……最後算得出是十點鍾過了才到龍宮去。十點以前,時間不對。”
“你怎麽盡揀不利於你的話說!”
“我隻不過是按事實說罷了。”
河班長和徐刑警帶崔基鳳到p旅館去。崔基鳳認得出服務員,可服務員認不出崔基鳳。
翻開住宿登記簿,有崔基鳳的名字。住宿時間是二十七日淩晨一時。登記簿上白紙黑字記得明白,字跡龍飛鳳舞,好像是喝得大醉以後寫的。崔基鳳完全記不得登記過。但那分明是自己的筆跡。好像是爛醉如泥、稀裏糊塗寫下的。
“你想不起來嗎,這位客人就像這上麵記載的那樣,是二十七號淩晨來住宿的,帶著龍宮的舞女?”
“唔,這兒寫了,肯定來過!”服務員上上下下打量著用手銬連著的兩個人當中的一個——崔基鳳,不高興地回答。
崔基鳳的右手和徐刑警的左手用手銬連結著。這樣連結著的兩個人不知怎的顯得很親密,甚至很相像。
“他說那天把尿撒在褥子上了……這還不記得?”
聽見這話,服務員的眼睛才閃閃發亮。
“啊,現在我記起來了。客人把尿撒在褥子上,我們是頭一次碰到。尿撒得很多,褥子全濕了,幹雜活的大嫂把它拆下來洗,哭笑不得!他就是當時撒了尿逃走的客人,我可記起來了!”
服務員厭惡地白了崔基鳳一眼。
他們離開旅館到飯店去。走到服務合跟前,崔基鳳用手指頭指著一個服務員:
“那天就是他把鑰匙拿給我的。”
被指的服務員不知道他說什麽,眼睛直翻。刑警一追問,他也許是記不起來,一個勁地磨蹭。這次崔基鳳又說了說當時的情況:
“當時我說有沒有六一五號房間的鑰匙,請給我一下,你問我是那房間的客人嗎?我說,有個同伴,大概是在我出去的時候外出了,你就說把居民證給你看看,我就給你看了。你確認住宿登記簿上的內容和居民證上的內容相一致以後,才把鑰匙交給我,你說由於經常發生盜竊事件,所以才盤問,還向我道歉,不是嗎?我可記得清楚。”
“哦,我記起來了。對,對,是這樣。現在記起來了。唔,是我把鑰匙交給你的。”服務員快活地回答。
回到警察局,吳妙花的父母和漢城組的刑警一塊兒坐著,他們一看見崔基鳳,便惡狠狠地撲了過來。另一邊,孫昌詩的父母也在。
“你還我女兒!”
“你還我兒子的命!”
他們像馬蜂一樣猛撲過來,揪打崔基鳳。
第二天早上,十點鍾稍微過一點,漢城y警察局刑警課長打了個電話給河甲石班長:
“怎麽樣?送來了嗎?”河班長著急地問。
“這件事嗎?稍微有點困難。”
“這是什麽話叩
“那姑娘好像失蹤了。不在家裏,也沒到店裏上班。可又沒搬家,行李依舊在房裏。打聽了一下,沒有人曉得她的行蹤。”
“是嗎?”
金玉子失蹤估計是一月三號晚上前後。據說那天晚上金玉子到舞廳陪客人,清晨一時左右回家。但那天金玉子沒有回去。
“好像是從舞廳出去以後失蹤的,誰也不知道她的去向。”
“是不是跟最後一個客人走的?是不是到什麽地方去旅行了?隻要給錢,她哪兒都會跟去……”
“沒有跟客人走,是一個人走的。得稍微等一等。不過……好像是失蹤了。”
“我現在正要派人去,請多幫忙。”
“那還用說!”
河班長掛斷電話,看了看徐刑警。
“金玉子看來總歸是失蹤了,怎麽辦?”
他把通話內容告訴了徐刑警。徐刑警默默地聽著,表情呆滯。
“三日晚上……那是跟我碰頭的那一天晚上。我九點鍾光景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