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雄的心情也漸漸平靜了下來,他也坐到炕沿上,真誠地對英妹說:“你別這樣說!你是個心地善良的好姑娘,你應該有幸福美好的生活。可是,我不能老住在這裏,我還有重要的事情去做。你知道在前麵等待我的是一條多麽難走的路啊!”


    英妹昂起頭,幹脆地說:“你怕我受不了那苦,是麽?我受得了!隻要跟著你,啥苦我都樂意受。我早就想好了,不管你要走的路有多難,我都要跟你在一起,不管你走到天涯海角,我都要陪著你!”


    “不!英妹!你不知道!其實連我也不知道我要走的究竟是一條啥樣的路!


    “可我知道。你要去找那個姓穀的,把他殺掉,替李紅梅報仇。”


    “不!我並不想去把那姓穀的殺掉。那樣做太便宜他了!再說,要是簡單地殺掉他,我也沒有必要等這麽多年了。不!我要慢慢地折磨他,讓他覺得紅梅又回來找他算帳了。我要讓他天天都生活在恐懼中,讓他天天晚上都睡不著覺,一聽見敲門聲就膽戰心驚!我要讓他在恐懼與悔恨之中慢慢地死去!”肖雄激動地說著,他額頭上那塊由狼爪留下的傷疤漲紅了,他那已多日沒有刮過的鬍鬚也隨著他的聲音顫動著。


    一個月之後的一天早上,英妹在肖雄屋子的炕桌上發現了一封信英妹:


    我走了!不是生活在捉弄我們,這是我自己選擇的道路。我並不抱怨生活,生活是無罪的,盡管它有時並不公平。我也不抱怨時代,因為任何人都無法選擇自己生活的時代。我隻能沿著這條路走下去,因為它的終點就是那比我的生命還重要的使命。英妹,如果你能夠理解我,如果你能夠再聽哥一句話,你就不要來找我!英妹,生活中需要等待,幸福更需要等待。隻要蒼天不老,咱們終究會有再見麵的日子!英妹,你千萬不要離開阿裏河,因為這裏永遠是我的家!


    肖雄


    1993年7月10日


    英妹拿著信紙的手猛烈地顫抖著,她的眼睛模糊了。她知道,這一天終於來了。


    英妹按照肖雄的話,耐心地在阿裏河等待著。然而,兒個月的時間過去了,肖雄還沒有回來。她就按照鄂倫春人的習俗進行了“骨卜”。她用火燒烤一塊麅子的肩胛骨,邊燒烤邊祈禱,然後看那骨上的裂紋。她看到裂紋很長而且有橫紋這是不吉之兆!英妹沉不住氣了。經過一番準備,她離開了阿裏河。為了既不被肖雄認出來,又可以在必要的時候幫助肖雄完成他的計劃,英妹憑藉自己的表演天才裝扮成一個“瘋女人”,她還用啞巴草改變了自己的嗓音。


    來到濱北縣城之後,她經常出沒飯館旅店,但是沒有找到肖雄。那天晚上在濱北餐廳,她沒有注意肖雄何時進來的。後來肖雄拍案而起,還真嚇了她一跳。從那以後,她就開始觀察肖雄的行動,以便在暗中相助。後來她得知肖雄被抓起來,便決定自己按肖雄的想法行動,以解除公安局對肖雄的嫌疑。於是,她給穀春山製造了一個恐怖的夜晚……


    第三十八章 雙重人格的異型


    天黑之後的濱北餐廳又熱鬧起來,一樓大廳的每一張桌子旁兒乎都坐滿了人。有兩桌喝酒的人還在大聲劃拳。然而,坐在窗邊的洪鈞、肖雪和楚衛華似乎完全沒有感受到周圍的喧囂。


    洪鈞清楚地記得自己第一天到這裏吃飯就是坐在這張小桌旁。這些天來,他四處奔波,晝思夜想,甚至連做夢都分析案情,但他並不覺得疲勞。如今案子辦完了,他卻覺得疲憊不堪。


    肖雪看了看洪鈞,又看了看楚衛華,說:“你倆咋就像剛參加完追悼會似的楚衛華忙舉起酒杯說:“我也不知咋的,老覺著心情挺沉重。來,咱們先幹一杯!一來祝洪老師旗開得勝;二來祝洪老師和肖處長一路平安,外加……心想事成!”


    洪鈞和肖雪說過“謝謝衛華”,然後三人碰杯,一飲而盡。


    放下酒杯後,楚衛華說:“今天,韓院長特意到我辦公室來,讓我代他給你倆送行。這兩天,他在組織我們總結這個案子的教訓,要寫一份總結報告,交給地委。他指示了,我們不能隻寫穀春山的問題,還要從製度和觀念上找原因,包括偵查取證工作粗糙,辦案人員先入為主,審查證據流於形式,隻講嚴打不講質量,等等。不過,我看得出來,他的心情特別好。看來,這濱北市政法委書記的坐椅是非他莫屬了。”


    洪鈞用手指敲打著酒杯:“古人說得好,塞翁失馬,焉知非福。”


    楚衛華點了點頭:“要說呢,咱們這個案子辦得確實挺漂亮!可不知為啥,我老覺著心裏不踏實。說句老實話,我剛接手這個案子的時候可沒想到會有這麽個結果!”


    肖雪也不無感慨地說:“生活中有些事情確實很難預料!有時候你覺著它肯定會向某個方向發展,但突然出了點小事兒,它一下子就變得麵目全非了!人也是這樣!”


    “這話不假!”楚衛華說,“就拿穀春山來說吧。雖然我跟他直接接觸不多,但是聽到不少關於他的議論。在人們的印象中,他可是個作風正派的幹部。有人說,穀書記一不好色,二不貪財,想在他哪裏搞什麽歪門邪道,那是白費勁兒!說老實話,如果不是親手辦這個案子,我很難相信他會幹出那種事情!這真是知人知麵不知心啊!”


    “其實也不能簡單地歸結為知人知麵不知心。”洪鈞說,“人是一種具有社會屬性的動物,因此他既要滿足個體的需要,也要滿足社會的需要。個體需要與社會需要並不總是協調一致的。這就決定了人的兩重性。在一般情況下,人們都能在一定程度上為了滿足社會的需要或他人的需要而抑製自己的需要,但是這種抑製並不是人的本能,因而需要道德乃至法律的力量來驅動和約束。從個人角度來講,人們犧牲某些個體需要總是為了得到那些他們認為更有價值的東西,如他人的愛情或尊敬,社會的認可或讚賞,以及很多人內心想要卻又不願公開承認的金錢和地位等。從本質上來講,抑製個體需要是一種痛苦而不是快樂,因此不是人們自發追求的,一定要有外力的作用。即使那些真能把‘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或‘生命就是給予’作為人生準則的人,他們抑製個體需要也是為了得到某種精神上的滿足。這大概是任何一種社會道德或宗教信仰能夠發揮作用的基本原因。外國有一位哲學家曾經說過:‘你是什麽?你並非你認為你所是,你亦非他人認為你所是,你是你認為他人認為你所是。’仔細想想,這話挺有道理。”


    “我越聽越糊塗了。”楚衛華說。


    “他這裏講的是社會道德觀念與個人的心理和行為之間的關係。人們生活在社會之中,不可能完全按照自己的意願去塑造自己的行為,別人也不可能完全按照他們的意願去塑造你的行為,實際上,人們往往是根據自己覺得別人認為你是什麽樣子或者你應該是什麽樣子來塑造自己的行為。你說對不對?”’


    “好像有點兒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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