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建中叫來黃板牙和少白頭,四人一起來到一樓的大歌廳。歌廳裏有一個酒吧檯,十幾個或方或圓的餐桌,一個不太大的舞池和一個擺著電視機和麥克風的小演歌台。房頂中央有一個球形雷射燈在不停地轉動,把五顏六色的燈光投向四方。他們坐在靠牆邊的一張餐桌旁,鄭建中點了些酒菜。洪鈞借著不太明亮的燈光觀察著歌廳裏的人們。他發現幾乎所有的人都穿著同樣的睡衣褲。他覺得這倒不錯,因為人們無法從服飾上區分高低貴賤。不過他又一想,能到這裏來的人,不是有權就是有錢!


    人們一個接一個地登台演唱,其中既有唱得比較好的,也有扯著破鑼嗓子瞎喊的。不過,唱歌者都是大大方方,聽眾也都不分好賴地鼓掌,而且時不時地有人給唱歌者獻上一支鮮花。大概人們都很明白,到這裏來既非參加歌手大獎賽也非欣賞音樂會,就是為了宣洩情感和享樂人生。


    鄭建中等人都推洪鈞去登台演唱。洪鈞雖然很愛唱歌,但是對時下流行的歌曲有些陌生,就點了一首《故鄉的雲》。不過,洪鈞唱歌具有準專業水平,因此當他唱完之後,不僅掌聲雷動,還有人喊他“費翔”!在眾人鼓勵之下,他又唱了一首《莫斯科郊外的晚上》,並得到歌廳小姐送來的一支紅色康乃馨。隨後,少白頭唱了一曲《新鴛鴦蝴蝶夢》;鄭建中則請一位歌廳小姐共唱了一曲《縴夫的愛》。洪鈞覺得,他們唱得都有滋有味。隻有黃板牙未登台,大概他不願在舞檯燈下顯露自己的尊容。


    洪鈞覺得應該和鄭建中談談正事了,可是歌廳裏的環境實在太雜亂,便對鄭說:“鄭總,咱們找個清靜地方去談談?”


    “可以。我已經定了包間,那咱們就先過去。”鄭建中囑咐黃板牙和少白頭兩句,便起身和洪鈞一起走出歌廳。


    這個包間約有十四五平方米,三麵靠牆放了一圈皮沙發,中間是個長茶幾,門邊的牆角放著一台大彩電。鄭建中和洪鈞坐在裏麵的沙發上。這時,一位小姐推門進來,笑容可掬地問:“鄭總,現在要小姐麽?”


    鄭建中說:“待會兒吧。我倆先歇會兒。”


    第十一章 康樂小姐的色情(3)


    “今天喝點兒什麽?”


    “開瓶‘人頭馬’,八百多那種就行!”


    “鄭總,你喜歡就開,我可喝不了洋酒!”洪鈞忙說。


    “啥喜歡不喜歡,到這兒就得開。這叫基本消費!小意思。”


    那位小姐很快就用一個托盤送來一瓶酒和兩個高腳杯。她把酒打開後往每個酒杯裏倒了半杯,然後拿著托盤退了出去。


    鄭建中端起酒杯,說:“來,洪大律師,咱們幹一杯!”他喝了一大口,又說,“其實,這酒真不如二鍋頭好喝。可要在這地方點二鍋頭,準他媽得讓人笑掉大牙!這年頭,男怕沒錢女怕醜。男人沒錢是沒能力,女人醜也是沒能力。所以說,老爺們兒沒能力,就別嫌老娘們兒太現實;老娘們兒沒能力,就別嫌老爺們兒太花心。”


    洪鈞用嘴唇微微沾了沾那酒,就把酒杯放回茶幾上,沒有說話。他覺得鄭建中的話就跟這洋酒的味道一樣怪異,他都不喜歡。


    鄭建中看出了洪鈞心中的想法,就換了個話題,“洪大律師,這次去濱北還算順當吧?”


    “還可以。”洪鈞先談了一下自己會見鄭建國的情況,他特別談了鄭建國痛哭的情景。他一邊說,一邊注意觀察鄭建中的反應。


    “我那兄弟太可憐啦!”鄭建中低著頭,眼睛直直地盯著茶幾上的酒杯,過了好久,才長嘆一聲,“咳,別提他啦!還是說這翻案的事兒吧。上次你說,得等你調查之後才能給我個確切的說法。我這可是等著哪!”


    “我認為,這個案件可以提起再審,而且我對推翻原判也很有信心。”洪鈞講述了自己與韓文慶談話的情況,並簡單解釋了自己關於現場蘋果的推論。鄭建中聽得很認真,口中還不時地念叨著,“對啊,我那會兒咋就沒想到呢!”


    洪鈞看著鄭建中的眼睛說:“那把水果刀上的血痕是證明殺人兇手的重要證據,我準備請專家做血痕的dna鑑定,就是你上次提到的美國律師使用的dna指紋技術。你還記得吧?”


    “記得。”


    “這是非常先進的人身識別技術。它能準確地告訴我們那把刀上的血痕是誰留下的。”洪鈞使用了強調的語氣。


    “你的意思是說,它不僅能證明我兄弟不是兇手,還能查出誰是真正的兇手。對不?”


    “完全正確!”


    “可那有啥用呢?”


    “為什麽沒用?”洪鈞饒有興趣地注視著鄭建中的表情。


    “我覺著那真正的殺人兇手一準是肖雄。他早就去了美國,查出來又有啥用?”


    “你怎麽能確定兇手是肖雄呢?”


    “除了他,不能有別人啊!橫不能說是李青山糟蹋了他閨女吧?”


    聽了鄭建中的話,洪鈞心裏一動,說:“對了,我正想問你個事兒。你知道李青山現在什麽地方嗎?”


    “在哈爾濱。”


    “你有具體地址嗎?”


    “那可沒有。我就知道他跟大閨女去了哈爾濱。他大姑爺好像也搞過一陣子建築啥的。別的就知不道了。”


    “那你知道他二女兒在哪兒嗎?”


    “她在濱北。就在縣城的一家飯館裏。那飯館挺大,叫濱北餐廳。我頭年回濱北在那兒請客還看見她了呢!對呀,你去找她。她叫李紅杏。她一準知道她爹在哈爾濱的住處。”


    洪鈞用半眯的眼睛看著鄭建中,說:“我還想起一個問題,鄭建國有夢遊的毛病嗎?就是撒癔症。”


    “你問這個幹啥?”鄭建中放下了剛剛送到嘴邊的酒杯。


    “有人聽見他說過夢話。”洪鈞撒了個謊。


    “他小時候確實有愛說夢話的毛病,後來好像就沒了。他在夢話裏說啥了?”


    第十一章 康樂小姐的色情(4)


    “說了他和李紅梅的關係,好像還有性關係。對了,他和李紅梅的關係究竟發展到了什麽程度?”


    “洪律師也對這種事情感興趣?”鄭建中喝了一大口酒。


    “這個問題可能和案件有關。”洪鈞也端起了酒杯。


    “我覺著,他倆應該還沒到那個程度吧。不過,有一次老兄弟對我說,他跟紅梅已經幹過了。那是我催他,讓他抓緊,最好找機會先把紅梅上了,這事兒就踏實了。他說,他已經上過了。我問他咋上的。他不說。我當時就沒信,尋思他是在糊弄我。難道他真和紅梅有過那種關係?不能夠吧!他跟你咋說?”


    “他也說沒有。”


    “我覺著也不能有。要真有了,紅梅也不能跟他吹呀!”


    這時,屋門又開了,那位小姐站在門口問:“鄭總,休息好了麽?”


    鄭建中問洪鈞,還有啥事兒麽?洪鈞搖搖頭。鄭建中便對那小姐說:“好啦!給我們找兩位小姐,可得要嘴甜的——不光是上邊的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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