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名:著名法學家源自真實案例的懸疑佳作:血之罪


    作者:何家弘


    文案1:


    故事從主人公洪鈞律師受委託調查一起10年前已經審結的發生在一處窮鄉僻壤的舊案開始。這是一起強姦殺人案,死者是當時農場出了名的美女李紅梅,被告人鄭建國因為血型與現場發現的一柄水果刀上驗出的血型相同,剛好右手食指上又有一處傷口,被認定為強姦殺人的罪犯。洪鈞一踏上東北的土地,就遇到了一係列難以捉摸的人物:一名蓬頭垢麵,口中說癡的瘋女;一名性情豪爽,行俠仗義的獵人;一位八麵玲瓏,胸有城府的縣委副書記;還有幾位一直對洪律師的偵查提供了不少卓有成效的幫助的人物,有法院院長,公安局長,刑警隊長等等。籠罩在舊案上空的似有若無的疑雲,黑熊洞的神秘傳說和洞口的銘文,陳年物證被掉包,唯一的知情人在調查的緊要關頭橫死……這一切都為案件蒙上了神秘的麵紗,洪律師能不能驅散迷霧、讓真相大白於天下?


    文案2:


    物慾橫流,方顯愛情之純潔;邪惡當道,才現善良之美麗。情愛高雅,促人攀上道德之峰巔;性愛低俗,誘人墮入罪惡之深淵。人們應該拋開深奧的哲理以及喋喋不休的爭論。人們應該直接進入對罪犯人體和心理方麵的研究,並將這種研究成果與正常人和精神病人的情況進行比較。這是一部很有價值的心理學參考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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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楔子 黑熊洞的傳說


    題記


    你犯下了罪惡,


    因為你的軀體內流淌著罪惡的血液;


    放出體內的血,


    你的靈魂就得到了救贖。


    寫在前麵的話


    2011年10月,洪鈞又來到紐約。第一次到紐約,已經是二十多年前的事了。那時,他還在西北大學法學院攻讀法律博士學位,與同學一起駕車到紐約旅行,來去匆匆。畢業後,他在芝加哥的一家律師事務所工作了兩年,然後回到中國,開辦了北京第一家以個人名字命名的“洪鈞律師事務所”。從業多年之後,他回到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任教,目前是中國很有影響的法學教授。


    這一次,他是應紐約大學法學院亞美法研究所的邀請來訪問講學。這一個月的時間,讓他對紐約有了更為精細的認知。不過,凸顯在他記憶之中的不是曼哈頓的高樓大廈,不是中央公園的湖光樹影,不是法學院的教師學生,不是華爾街的示威民眾,而是一個神秘的中國人。


    洪鈞住在曼哈頓區東60街的一棟公寓樓內,離中央公園不遠,但瀕臨通向皇後區的大橋,來往車輛很多,噪音很大,特別是那些警車、救護車、消防車發出的不知疲倦的尖叫聲。


    紐約大學法學院在曼哈頓下城的華盛頓廣場公園附近。10月10日下午,洪鈞在東63街乘坐f線地鐵,大約20分鍾後,就來到了西4街。走上地麵,他沿著已然熟悉的街道向東走去,很快就來到法學院的福爾曼樓前。走進長廊環抱、綠蔭遮蔽的庭院,他從書包裏掏出邀請信——這是他進入法學院大樓時必須出示的證明文件。


    他剛要走上台階,一個陌生男子走過來,用英語說:“請問,你是從北京來的洪教授嗎?”此人五十多歲,穿著體麵,像個中國人。


    “是的。”洪鈞看著對方,猜測他的來意。


    “我叫維克多。我聽說你今天要給學生講課,介紹中國的刑事司法。我很感興趣,也想進去聽聽。但是,警衛不讓我進去。”


    “你是中國人?”


    “是的。我在這裏做生意,但是對法律問題很感興趣。”


    “我想,我幫不了你,因為我進樓也需要出示邀請信。你可以去找法學院的老師談談。對不起,上課時間就要到了。”


    洪鈞走進樓門,來到316教室。這是研究生的“中國刑事司法”課程。在開場白之後,洪鈞給學生們講述了中國刑事司法的現狀,重點介紹了全國人大法製工作委員會於2011年9月公開向公民徵求修改意見的《中國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中的主要內容……


    下課了,洪鈞帶著輕鬆愉快的心情走出教室。幾個學生跟隨著他,繼續詢問一些與中國刑事司法有關的問題。走出法學院的大門,他和學生道別,但有一個學生要跟他一同乘坐地鐵。天色昏黃,他們有說有笑地向地鐵站走去。就在拐向地鐵站入口時,他漫不經心地回頭張望,卻大吃一驚,因為那個想來聽課的中年男子就跟在後麵。他愣了一下,快步走下樓梯。


    洪鈞和學生站在地下二層的站台上,等候f線列車。那個男子站在離他們不太遠的地方,似乎是在查看地鐵路線圖。站台上人很多,聲音也很嘈雜。在隔著兩條鐵道的另一個站台上,一個黑人青年正在吹奏薩克斯。大概因為看到他們,黑人青年竟然吹奏起了《義勇軍進行曲》。在紐約的地鐵站裏聽到熟悉的中國國歌,洪鈞情不自禁地給他鼓掌。然而,那個男子的眼睛裏卻流露出不屑的目光。


    楔子 黑熊洞的傳說(2)


    列車來了,洪鈞和學生隨著擁擠的人流走進車廂,站在門邊。那個男子從另外一個車門走進這節車廂,站在斜對麵的角落裏,若無其事地看著他們。列車開過第42街之後,他們身邊有了空位,便坐下來。此時,那個男子也有了座位。學生在第59街下車後,那個男子仍然坐在車廂的角落裏,麵無表情地看著洪鈞。洪鈞把目光轉向窗外,思考著此人的目的。憑直覺,他相信那人是在跟蹤。俗話說,“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在這個陌生的城市裏,他不能讓人跟隨到他的住處。列車駛入第五大道車站,他本應在下一站下車,但在車門即將關閉的一剎那,他突然起身走了出去。在站台上,他回頭向車廂內望去,隻見那個男子也要下車,但是被車門阻留在車廂內。


    14日上午又是講課的時間。來到法學院門口,洪鈞特意巡視一番,但沒有見到那個男子的身影。這堂課的主題是起訴決定和辯護律師在審前程序中的作用,他事前認真準備了講課內容,從2010年在中國轟動一時的趙作海冤案談起……


    這些年,洪鈞一直在研究刑事錯案問題。2011年4月,洪鈞應“俄亥俄無辜者行動”的邀請,到辛辛那提市參加了關於刑事錯案的國際研討會,並且就中國的刑事錯案問題作了主題發言。來自20多個國家的近500人參加,分別介紹了各自國家麵臨的錯案難題。在研討會的開幕式上,美國“無辜者行動”的創始者就介紹了美國刑事錯案的情況。在過去20年,美國的“無辜者行動”通過dna檢測發現,再通過司法程序糾正的刑事錯案就有371起!


    洪鈞繼續在紐約大學法學院的講課,並作了兩次專題講座。雖然每次走到法學院的門口時他還會尋找那個神秘男子的身影,但是那個人的缺失已不會令他感到失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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