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旗袍》裏男女主角以及其他人物涉及的關係比較複雜,三言兩語也說不清道不明,隻有看到最後你才會知道兇手是誰。小說的結尾我想了很久,也設計了不同的版本,最後還是選了自己覺得最合適卻並非是最溫暖的一個。我不知道為什麽還會留戀那種暗淡無光的東西,人總是要有幻想和希望的,可我卻截然相反,也許是天性使然。


    前段時間重新看了幾篇以前寫的文章,忽然發現那時的文字真的很幼稚,而且感情天真得連自己都覺得可笑。我曾試圖說服某網站的編輯,讓他幫我把文章給刪了,但是最終還是被拒絕了。這讓我著實鬱悶,不過後來想想也沒必要,就當是給自己的教訓。


    《血旗袍》裏沒有華麗的辭藻,我沒有辦法再去用以前那種寫作方式去寫一部驚悚小說,或者說我已不會再用一疊的虛空詞語堆積成毫無意義的句子。它平實、質樸的就像農民身上的布衣,沒有炫目華貴的墜飾,但它是有血有肉的。


    有人問我這兩年有沒有遇到或者喜歡上什麽人,我真不知道該怎麽回答。倘若說欣賞,我確實有一個欣賞的對象,她很安靜,不愛說話,和周圍的人與眾不同;可那種欣賞能算愛嗎?我必須弄明白一些事情才敢下定論。就像我很欣賞張悅然、楊冪和劉詩詩一樣,那是不能算愛的。


    慶幸的是忙於寫這本小說讓我暫時不必去考慮那些遙遠的事情,讓我暫時地享受著自己一個人的生活。無拘無束的單身生活。


    愛情本就是可遇不可求的,一切順其自然便好。至於曾經被我拒絕過的人,我隻能說聲抱歉,雖然我不是什麽好人,但也沒必要去欺騙別人的感情,因為我知道被欺騙的感覺,比不愛更讓人痛心。肉體的傷是可以癒合的,而靈魂的傷或許一輩子也無法痊癒。


    然後我開始明白“寧可被你誤解,也不願你了解”的含義,如果一個不了解你的人誤解你,你可以原諒他,但如果是一個了解你的人誤解你,那麽是無法原諒的。因而寧願被誤解也不願被了解是一種怎樣的矛盾和糾結呢?!若是愛一個人就請不要傷害他,因為人這一生真愛就隻有一次。一旦傷害造成就會在他的生命裏留下陰霾。帶著傷的愛是如何都不完整的。


    一個人的單身生活也沒有想像中那麽可怕,至少輕鬆自由,而且忙碌的生活也讓我忘記了自己的孤獨。


    有時候我也在想,80後的我們是不是真的已經老了,因為我們都在拚命地梳理回憶。我真的很想去記起年少時的一些事情,卻突然發現自己早已忘了那些曾經。如果可以,我也想像王皓一樣用相機定格生活的每一個瞬間。然而我始終不是王皓,也沒有那部可以記錄生活的相機。


    兩年前,我親手埋葬了自己,然後等待著某一天可以遇到一個女人經過我的墳前,為我送上一束花,將我從冰冷的地底喚醒,我會帶著我完完整整的愛情向她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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