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是幹什麽工作的?”


    “是兩個從監獄裏獲釋的傢夥,一個在洛杉磯,一個在舊金山。”


    “他們也殺過人嗎?”麥克問。


    “我不知道。”劉易斯聳了聳肩。


    “你明知道他們也幹過,你真聰明呀。你因為謀殺執法警員而被送上法庭,而那兩個為你作證的人則是全國最著名的謀殺警察的犯人,你難道就找不到一個老牧師或者是一個經紀人為你作證嗎?”


    “我認為殺掉一隻豬並不是犯罪。”


    “啊哈,”麥克挪開倚在牆上的肩膀,放開環抱在胸前的手,他的右手離手槍隻有不到兩英寸的距離,“你和邦德雷克斯及泰勒還用鉛筆幹過別的壞事嗎?一些暴力事件?”


    “我教他們怎麽從監獄裏逃出來,還教他們怎麽利用那些傢夥檢查牢房的機會製服他們,怎樣搶走他們的槍並逃出去。邦德雷克斯和泰勒用鉛筆就像警察用槍一樣。”他用拇指和食指比作槍的樣子說,“我從他們那兒搶走槍,隻是想試驗一下我的本領,知道嗎?”


    “你真的試驗了吧?”


    “是的,而且非常成功,除非當時那兒有三個豬玀,但我當時隻遇到兩個。”


    “你曾用空手道功夫奪走範·皮爾特警官的手槍嗎?”


    “你是說在西方大學那兒吧?”


    “是的。”


    “哦,那是非常典型的空手奪白刃。”


    “在範·皮爾特之前,你有沒有用空手道功夫對付弗蘭迪警官,你也奪走了他的槍嗎?”


    劉易斯看起來很困惑,他揮了揮手說:“對於這個人我什麽事都不知道。”


    “如果殺一個警察不是犯罪的話,那你還擔心什麽?”


    “這不是我幹的,我什麽也不知道,我也用不著擔什麽心。”


    “你在縣監獄曾跟你的牢友說過這是你幹的。你告訴過不止一個人,說你殺了弗蘭迪,你很詳細地敘說了你是如何用空手道功夫打倒弗蘭迪警官,如何搶走他的槍並把他綁了起來。然後開著他的手動式換檔杆的車把他拉到八十九大街,並打了他六槍。”


    “你竟然相信那些胡言亂語。”


    “如果我聽到那故事,我會信的。”麥克說,他的語調還是那樣低沉而又平穩,“你怎麽知道弗蘭迪警官的車是手動式換檔的。”


    “如果說開著手動式變速的車,就顯得更像男子漢。”劉易斯聳聳肩說,“那樣更可信一些。”


    “你告訴他們你殺過警察後,你在那所監獄裏的地位有所提高了嗎?”


    “是的,我們在那兒成了上層人士。”劉易斯又開始感到得意了,但是看到麥克的臉時音調又降了下來,他抬頭看了看屋裏沒被燈光照到的陰暗地區,“但是,聽我說,當時有好多警察被殺了,我當時可能正在殺別的人,你不能把弗蘭迪的死推到我頭上,那些向你告密的人隻是為了讓自己從這件事情中擺脫出來。”


    “為什麽我一提起弗蘭迪你就變得這麽敏感?”


    “因為弗蘭迪不同於其他人。先生,我和他一點關係都沒有。”


    “為什麽弗蘭迪與眾不同?”


    “我也不知道。”


    “1974年5月你在哪兒?”


    “讓我想一想。”


    “洛杉磯襲擊案發生的那天晚上你在哪兒?”


    劉易斯坐了起來,又笑了:“那事你不能推到我身上,那得怪特警部隊這幫豬玀。”


    麥克堅持問:“那天晚上你在哪兒?”


    “在英格伍德工作,當時在烤漢堡,我們在收音機裏聽到了那消息,我記得當時有一個客人走進來說他在停車場看到了那場麵,所以我記得很深刻。”


    “那兒離事發現場有多遠?”


    “三四裏吧。”


    “你曾因在英格伍德的一次槍殺案而坐牢,你在英格伍德住嗎?”


    “不,我隻是在那兒工作了一陣兒,我住在一個大劇場的旁邊。”劉易斯說,“在費格羅拉大街。”


    “在南加利福尼亞大學附近。”麥克說,“你是開車去工作嗎?”


    “哦,我從沒有過車。”


    “那你怎麽去英格伍德?”


    “我坐公共汽車到費格羅拉大街,然後在曼徹斯特大街換車。”


    “你幾點下班?”


    “我記不清了,那已經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不過一般都很晚。我不喜歡下班高峰時等那些堵在馬路上好久不動的車。”


    “據我所知,你乘坐的公共汽車是從費格羅拉大街發出的,而且路過離共和軍起初躲藏的房子不遠的地方。你在等車時曾到那小酒館裏喝過啤酒或者買過香菸嗎?”


    “可能去過,我記不清了,有好多事我都記不清了。”


    “你現在正服用藥物治病嗎,劉易斯?”


    “是的。”


    “你經常吃藥嗎?”


    “或多或少。”


    “如果你忘記吃藥怎麽辦?”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七十七街安魂曲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鉛筆小說網隻為原作者[美]溫迪·霍恩斯比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美]溫迪·霍恩斯比並收藏七十七街安魂曲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