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3頁
重生小福妻:先生,輕寵 作者:白非白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之後,哪怕暑假也很少來顧家。就算來了也隻是待一兩天就走。
顧懷安給他的卡他也是很少取,不到萬不得已,壓根不取。
他在上小學的時候就聯繫了顧晚涼生前的私人律師也是處理顧晚涼遺產的律師,把所有的商鋪都簽的長租,房產也挑沒有他和顧晚涼共同回憶的投資性房產全部出租。
林福笙的學費、生活費以及其他所有生活開銷都是從這個錢裏拿。
可以說,林福笙是顧晚涼養大的,哪怕顧晚涼已經死了。但是這個母親留下的財產和遺囑,仍然照顧好了她的孩子。
而顧懷安在知道林福笙不來蘇城顧家的原因之後,辭退趕走了那些私下碎嘴的家僕。但是卻沒辦法動他的妻子。又氣外甥遇事不和他這個舅舅商量。兩舅甥的關係也就越來越淡。兩個人的來往就隻剩下,打錢。
而且在林福笙十五歲之後,顧懷安就一直再攛掇著林福笙繼承顧家。
在顧懷安看來,顧家是他和顧晚涼共同擁有的顧家。現在姐姐死了,那就應該把屬於姐姐的那一部分交給福笙。
顧氏不能分家,他沒有兒子,哪怕日後從兩個女兒哪裏過繼外孫過來也不行。兩個女兒,如果他從二者之一中過繼一個人的孩子過來,那勢必會引起另一個的不滿。就算閨女自己沒覺得,婆家也會不滿。到時候勢必會引起紛爭。
他不忍心看女兒不睦,也不能違背祖宗家規讓顧家分家。
他就把主意打到了外甥身上。
外甥體內留著姐姐的血。如果把姐姐當成男孩來看的話,福笙一樣有繼承權。
到時候隻要讓福笙的孩子姓顧,繼承顧家,做顧家的掌舵人,那一切事就都解決了。
他的女兒他會給一筆豐厚的嫁妝也會生活的很好。
他對得起姐姐,也對得起祖宗,也對得起女兒。
這不是再完美不過的事嗎?
他的打算和女兒說了,兩個女兒都同意。他的妻子在林福笙十歲的時候就得了癌症去世了。家裏沒有任何他在意的人持反對意見。
可是他千算萬算卻沒算到,持反對意見的那個人是林福笙。
林福笙的理由是人有貪慾,他的財富他會自己去掙,對顧家的財產,他不收不受。
顧懷安覺得林福笙不識好歹,氣的好久沒和林福笙說過話聯繫過。這才有了林福笙從顧家要人保護季小福,被顧懷安要挾了不得不繼承了來自顧晚涼的股權。
第863章 不走尋常路的家規
說實話,顧家是季小福見到的聽到的最奇特的家族了。
從前隻聽說過有的家族為了爭家產而爭的頭破血流的。但是還真沒聽過沒見過像顧家這樣,把手裏的財富硬往外塞的。
除了林福笙十歲的時候去世的舅媽,顧家其他人從顧懷安到顧懷安的兩個女兒,對手裏那滔天的財富竟然都是往外推的態度。
而林福笙這個身體裏流著一半顧家血的外甥,竟然也是對舅舅捧到手跟前的財富棄之如敝履。
季小福在初聽到這事兒的時候真是驚訝到不行,估計整個華國,顧家這樣的也就這麽一家獨一份兒了。
後來等到林福笙仔細的和她說了顧家家規後,就不那麽驚訝了,但是卻慨嘆顧家先祖的睿智。
顧家家規有三:
一是顧家家產一不分二;
二是顧家子年長補家財;
三是國難當頭散財之八九。
也就算說,顧家的家產如果是自上代家主手裏繼承過來的財產,不能一分為二,隻能由繼任的家主統管經營。其餘人可以獲得一定的股份,但是這些股份可以分卻不可賣。
而且,顧家子嗣隻要成年之後都要每年上繳一定比例的歲供。這些像是變相賦稅一樣的歲供又將顧家分出去的財產又收回一部分,且不斷的壯大。
前兩條很不走尋常路的家規確保了顧家能在一代又一代中流傳下來。後麵這條則保證了,哪怕朝代更迭,顧家依然能夠傳承下來。畢竟所有的上位者都絕對不會對一個捐贈了自己大半家財的家族趕盡殺絕,相反還會進行保護。而這又給顧家繼續壯大提供了豐沃的土壤。
不僅如此,顧家還非常注重子嗣的培養。有這樣的家規加上大力氣的培養,顧家的傲氣根植在所有顧家後嗣的骨子裏。
毀掉一個家族的是成員的紛爭,在顧家,這種事兒從來沒發生過。
就像現在,顧懷安想要讓林福笙繼承顧家產業,承擔起顧家下一代家主的重任。他的兩個女兒誰都不會因此而心裏不痛快。而林福笙也是持拒絕的態度。
對顧家人來說,享受祖宗蒙陰是最無能的行為。在顧家的歷史上,從旁支到嫡支,隻有殘疾、癡傻這樣先天條件不允許的情況下才會這樣做。其他人不管做什麽,都更願意自食其力。
林福笙雖然姓林,但是很顯然對他影響更深更大的卻是其母顧晚涼。
他除了姓林以外,其他的和顧家人別無二樣。
他想自力更生,也的確做到了自力更生。不想接手顧家的家產也不想承擔那份過於繁重的好似枷鎖一樣的責任。
但是顧懷安卻不是這麽想的。
外甥有才華,有能力,如果顧家在他的帶領下絕對能夠更好。
本來,林福笙已經答應了繼承顧晚涼的股份。顧懷安就等著林福笙從國外回來再繼承顧家呢。結果林福笙回國卻不聲不響沒告訴顧家人。甚至還在帝都自己註冊了公司。這讓顧懷安很是憤怒。
顧懷安給他的卡他也是很少取,不到萬不得已,壓根不取。
他在上小學的時候就聯繫了顧晚涼生前的私人律師也是處理顧晚涼遺產的律師,把所有的商鋪都簽的長租,房產也挑沒有他和顧晚涼共同回憶的投資性房產全部出租。
林福笙的學費、生活費以及其他所有生活開銷都是從這個錢裏拿。
可以說,林福笙是顧晚涼養大的,哪怕顧晚涼已經死了。但是這個母親留下的財產和遺囑,仍然照顧好了她的孩子。
而顧懷安在知道林福笙不來蘇城顧家的原因之後,辭退趕走了那些私下碎嘴的家僕。但是卻沒辦法動他的妻子。又氣外甥遇事不和他這個舅舅商量。兩舅甥的關係也就越來越淡。兩個人的來往就隻剩下,打錢。
而且在林福笙十五歲之後,顧懷安就一直再攛掇著林福笙繼承顧家。
在顧懷安看來,顧家是他和顧晚涼共同擁有的顧家。現在姐姐死了,那就應該把屬於姐姐的那一部分交給福笙。
顧氏不能分家,他沒有兒子,哪怕日後從兩個女兒哪裏過繼外孫過來也不行。兩個女兒,如果他從二者之一中過繼一個人的孩子過來,那勢必會引起另一個的不滿。就算閨女自己沒覺得,婆家也會不滿。到時候勢必會引起紛爭。
他不忍心看女兒不睦,也不能違背祖宗家規讓顧家分家。
他就把主意打到了外甥身上。
外甥體內留著姐姐的血。如果把姐姐當成男孩來看的話,福笙一樣有繼承權。
到時候隻要讓福笙的孩子姓顧,繼承顧家,做顧家的掌舵人,那一切事就都解決了。
他的女兒他會給一筆豐厚的嫁妝也會生活的很好。
他對得起姐姐,也對得起祖宗,也對得起女兒。
這不是再完美不過的事嗎?
他的打算和女兒說了,兩個女兒都同意。他的妻子在林福笙十歲的時候就得了癌症去世了。家裏沒有任何他在意的人持反對意見。
可是他千算萬算卻沒算到,持反對意見的那個人是林福笙。
林福笙的理由是人有貪慾,他的財富他會自己去掙,對顧家的財產,他不收不受。
顧懷安覺得林福笙不識好歹,氣的好久沒和林福笙說過話聯繫過。這才有了林福笙從顧家要人保護季小福,被顧懷安要挾了不得不繼承了來自顧晚涼的股權。
第863章 不走尋常路的家規
說實話,顧家是季小福見到的聽到的最奇特的家族了。
從前隻聽說過有的家族為了爭家產而爭的頭破血流的。但是還真沒聽過沒見過像顧家這樣,把手裏的財富硬往外塞的。
除了林福笙十歲的時候去世的舅媽,顧家其他人從顧懷安到顧懷安的兩個女兒,對手裏那滔天的財富竟然都是往外推的態度。
而林福笙這個身體裏流著一半顧家血的外甥,竟然也是對舅舅捧到手跟前的財富棄之如敝履。
季小福在初聽到這事兒的時候真是驚訝到不行,估計整個華國,顧家這樣的也就這麽一家獨一份兒了。
後來等到林福笙仔細的和她說了顧家家規後,就不那麽驚訝了,但是卻慨嘆顧家先祖的睿智。
顧家家規有三:
一是顧家家產一不分二;
二是顧家子年長補家財;
三是國難當頭散財之八九。
也就算說,顧家的家產如果是自上代家主手裏繼承過來的財產,不能一分為二,隻能由繼任的家主統管經營。其餘人可以獲得一定的股份,但是這些股份可以分卻不可賣。
而且,顧家子嗣隻要成年之後都要每年上繳一定比例的歲供。這些像是變相賦稅一樣的歲供又將顧家分出去的財產又收回一部分,且不斷的壯大。
前兩條很不走尋常路的家規確保了顧家能在一代又一代中流傳下來。後麵這條則保證了,哪怕朝代更迭,顧家依然能夠傳承下來。畢竟所有的上位者都絕對不會對一個捐贈了自己大半家財的家族趕盡殺絕,相反還會進行保護。而這又給顧家繼續壯大提供了豐沃的土壤。
不僅如此,顧家還非常注重子嗣的培養。有這樣的家規加上大力氣的培養,顧家的傲氣根植在所有顧家後嗣的骨子裏。
毀掉一個家族的是成員的紛爭,在顧家,這種事兒從來沒發生過。
就像現在,顧懷安想要讓林福笙繼承顧家產業,承擔起顧家下一代家主的重任。他的兩個女兒誰都不會因此而心裏不痛快。而林福笙也是持拒絕的態度。
對顧家人來說,享受祖宗蒙陰是最無能的行為。在顧家的歷史上,從旁支到嫡支,隻有殘疾、癡傻這樣先天條件不允許的情況下才會這樣做。其他人不管做什麽,都更願意自食其力。
林福笙雖然姓林,但是很顯然對他影響更深更大的卻是其母顧晚涼。
他除了姓林以外,其他的和顧家人別無二樣。
他想自力更生,也的確做到了自力更生。不想接手顧家的家產也不想承擔那份過於繁重的好似枷鎖一樣的責任。
但是顧懷安卻不是這麽想的。
外甥有才華,有能力,如果顧家在他的帶領下絕對能夠更好。
本來,林福笙已經答應了繼承顧晚涼的股份。顧懷安就等著林福笙從國外回來再繼承顧家呢。結果林福笙回國卻不聲不響沒告訴顧家人。甚至還在帝都自己註冊了公司。這讓顧懷安很是憤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