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居 .xiaoyuanju</a>))自己來應對主控官?不要辯護律師?


    塞斯心裏一動,不安地在座位上挪動著,目光下意識投向身後旁聽席上的父母。


    他的繼父約克板著一張臉,緩緩對他搖頭。


    當然不能讓他自己辯護,這個繼子是什麽個性他清楚得很。


    顧念之把這一切看在眼裏,勾了勾唇,淺笑倩兮,看上去很好對付的樣子。


    她了解過塞斯的個性和為人,從資料上看,這是個自私狹隘偏激易衝動的人,智商不高,判斷力差卻出奇地自負,誰都不信,就信自己。


    不然她也不會設計出這樣的圈套,讓塞斯在全德國人民,甚至全世界人民麵前自曝其短。


    所以她繼續對塞斯:“你是在征求你繼父,也就是羅思勞地區警局局長的意見嗎?我還是要提醒你一聲,不管怎樣,你是不能一句話不的。既然如此,為什麽不自己回答原告律師的問話?”


    塞斯動搖了,他確實很怕別人“錯”話,雖然他的父母那個新律師非常厲害,是有名的流氓律師,可是萬一他錯話了呢?


    而且之前他就錯話了,他母親告訴他本來應該用“精神病”給他脫罪最好,結果被這個律師弄砸了……


    還“有名”呢,不過如此。


    他不想有案底,更不想坐一輩子牢。


    就在塞斯猶豫的時候,顧念之又對法官:“按照程序,現在輪到我方來盤問被告,請法官大人允許。”


    法官瞪著顧念之,幾乎要“不允許”!


    但是想到法庭裏還有媒體的人坐著,雖然約克已經跟那些媒體朋友打過招呼了,但是他也不能做得太明顯。


    萬一那些人亂寫呢?


    該走的程序還是先走完吧,反正不會影響自己的判決結果。


    點點頭,“被告,請回答原告律師的提問。”


    法官發了話,塞斯隻好走到前麵盤問證人和嫌疑犯的座位上坐下。


    顧念之背著手,亭亭玉立站在法庭上,一張皎潔晶瑩的臉像是上好的羊脂玉,細膩動人。


    塞斯看了顧念之一眼,突然想起被自己多次****弄死的華夏女留學生,也是纖細的身子,但沒這個律師好看,皮膚沒她白,那樣潔白晶瑩的肌膚,摸起來一定手感好,想一想他都要硬了……


    塞斯的目光直勾勾地盯在顧念之胸前。


    顧念之的女式armani套裝很修身,顯得腰部纖細,胸部更加突出。


    塞斯這幅嘴臉討厭極了,顧念之很是惱怒,但她知道現在直播庭審,塞斯表現得越色眯眯的,就更容易拉仇恨。


    因此她對塞斯的眼神熟視無睹,鎮定自若地開始提問。


    “塞斯先生,請問一年前的五月十一號傍晚,也就是被害者黎海清出門跑步結果遇襲被害的時候,你在哪裏?”


    “我在公寓裏睡覺,和我女朋友尼娜在一起。”塞斯扯開嘴角露出一個猥瑣的笑容,看了看也是被告的女友尼娜。


    尼娜深深地低著頭,彎著腰,都快鑽到桌子底下去了。


    顧念之淡然繼續盤問:“除你女朋友以外,還有別人證明嗎?”


    塞斯想了一分鍾,搖頭:“沒有。”


    “太遺憾了。”顧念之抬起手指搖了搖,“你的女朋友也是本案被告,所以你用她做你的不在場證明,完全沒有法律效力。”


    塞斯的臉黑了一半,本來極力冷靜的臉上開始顯出一絲怒氣。


    “為什麽?!”塞斯咬牙切齒地反問顧念之。


    “雖然我沒有義務回答你的問題,但鑒於你一貫藐視法律秩序,我可以跟你解釋一下,免得你繼續做法盲。”顧念之停了一下,在對方辯護律師開口反對之前,飛快地:“因為她有跟你串供,互相遮掩犯罪行為的可能。”


    被告律師還是慢了一拍,這時才叫出來:“反對!原告律師誹謗我的當事人!”


    “反對有效。原告律師,請注意你的用詞。”法官立刻警告顧念之,偏心的嘴臉表露無遺。


    顧念之聳了聳肩,“法官大人,雖然我不認為被告法盲是誹謗,但是你要堅持維護被告的利益,我也沒辦法。”


    “怎麽不是誹謗?!”被告律師冷笑,一隻胳膊激烈揮舞,肢體動作顯示他非常激動和憤怒,這種狀況非常能感染庭審人員,“你已經不是第一次了!我的當事人是智障、神經病!現在又他是法盲!”


    “我抱歉他是智障和神經病,但是法盲……這是事實。”顧念之不以為意,侃侃而談,“被告律師,你是不是忘了誹謗罪的定義?不是你跟我吵吵架罵罵街我就能告你誹謗的。”


    被告律師:“……”是我告你吧!怎麽成你告我!


    顧念之轉了個圈兒,看著法庭旁聽席上的人:“證明誹謗罪的三要素,是誹謗性、指涉原告人和出版。就算前兩條符合,第三條也不上。隻要我沒有把你當事人是智障和神經病的話印刷出來正式出版,誹謗罪就根本不成立,連立案都不可能。”


    “至於法盲,根據誹謗罪的基本原則,就是必須是虛構事實,如果是客觀事實,那麽哪怕對你的當事人造成傷害,都不能構成誹謗罪。——你的當事人是法盲,這是客觀事實,所以很抱歉傷害了他和你脆弱的自尊心,但我不收回我的話。”


    “你這是胡攪蠻纏!”被告律師冷笑連連,“又不是打誹謗官司,你扯一堆有的沒的做什麽?”


    “你知道不是打誹謗官司?那剛才是誰我誹謗他的當事人?”顧念之挑了挑眉,順便看了塞斯一眼,又:“連你的當事人都比你會話。”


    這被告律師也是有本事的,但沒良心,所以這種被告證據確鑿的官司,隻有他敢接,仗的就是塞斯父母的勢,胡亂應付一下就行,因為審判結果早就在背後溝通好了。


    沒想到遇到一個敢不畏權勢,跟他們一直對著幹的律師。


    被告律師眯起眼,暗道得給她點顏色看看,不然丟了麵子事,萬一輸了官司,他可惹不起塞斯的父母……


    法官被顧念之得瞳孔猛地一縮,想要反駁她,但是想想自己將要做出的判決,還是按捺住了,低下頭看自己麵前的總結陳詞,當做沒有聽見顧念之的話。


    顧念之笑了一下,轉身再次詢問男被告塞斯:“所以去年五月十一號傍晚,你和女朋友到底在做什麽?”


    塞斯閉緊嘴,不肯再了。


    “不話可不行。不話我就當你那天沒有不在場證明了。”顧念之淡定地,拿出一份資料,對法庭裏的人大聲:“這是塞斯先生去警局自首的時候的證詞。”


    塞斯愣了一下。


    顧念之把那份證詞拿過來問他:“這是你的簽名嗎?”


    塞斯看了一下,點點頭,“是的。”


    “你在證詞上,你是五月十號,也就是被害者黎海清死亡前一天見過她,並且跟她發生關係,並非是她遇襲非正常死亡那一天?”


    “對,是在前一天,我們發生了關係。”塞斯臉上泛起古怪的笑容,他看著顧念之,手指抖了抖。


    顧念之肅了臉,又拿出一份法醫證明:“塞斯先生,既然你你是在前一天跟被害者發生關係,但為什麽她死亡的時候,她的身體和衣服上還有你的*****就算一夜不洗澡,身上有殘留,可有誰會穿著滿是****的衣服不換,第二天穿著同樣的衣服去跑步?!”


    這一點倒是他疏忽了……


    塞斯的眼神閃爍不定,支支吾吾地:“……這誰知道?也許是她的怪僻……”


    “怪僻你個頭!是你傻還是把我們大家當傻子?!”顧念之覺得對方這個借口簡直荒謬至極,侮辱所有人的智商。


    “反對!原告律師再次羞辱我的當事人,進行人身攻擊!”被告律師唰地站起來怒視顧念之。


    法官麵無表情,又對顧念之:“原告律師,請你注意你的措辭,已經是第三次了。”


    顧念之嗬嗬笑了一聲,兩手一攤:“法官大人,我是進行合理推斷。當然,如果你和被告律師認為合理推斷都是不允許的,那我們這麽賣力地辯論還有什麽意義呢?”


    法官不自在地垂下頭,幹笑著:“隻要合理推斷,當然是允許的。”


    “那我從被告的荒謬言辭中推斷他把我們當傻子,難道是不允許的?還是法官大人和被告律師都認為第二天還能穿著滿是****的衣服出門跑步是正常現象?”


    被告律師和法官一起閉了嘴。


    何之初在旁邊給她不斷翻譯成德語,清冽冷漠的聲音不帶絲毫感**彩,和顧念之充滿力度的辯論相得益彰,效果出奇地好。


    至少看庭審直播的無數德國人已經被他們徹底服了。


    顧念之拿起另一份資料,又:“被害者黎海清是去年五月十一日傍晚出去跑步的時候失蹤,後來由她室友報警,兩天之後在被告塞斯住的樓後麵的樹林找到她被虐殺的赤**裸屍體,而她的衣物,是後來警察們翻了五十噸垃圾才找出來的!”


    這是第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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