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月23日
小馬寶莉:地球上最後一隻小馬 作者:第二TWILIGHT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親愛的日誌,
我覺得我最好在遺忘所有細節(或者徹底瘋了)之前把這些事都寫下來。如果你(很可能就是我)注意到這篇筆記由以前的鋼筆手寫體變成了打印體,還難看地粘在本子上,要知道我這樣做是有非常充分的理由的。
實際上,我現在是在筆記本電腦上寫的日誌,而且用的不是鍵盤——是語音打字法。為什麽?這可真是個好問題!因為我不能,就是不能。你想問這是為什麽?怎麽會變成這樣呢?嗯,你可算是問對問題了。這沒什麽意義……但不,我得把它寫下來。我要麽寫,要麽在沉默中發瘋。我曾讀過的書裏說,深陷孤獨之中的人的結局大多會比那些遭受嚴刑拷打的人還要悲慘。
想的太遠了。就和以往一樣,一大早我就得起床,這樣我才能趕公交去我就職的汽修廠。這一天本來普普通通,然而當我試圖站起身時,一切天翻地覆:我摔倒了,仿佛墜落了一裏地後我的臉才重重地拍到了地毯上。
這就好像我的腿部或者背部出了岔子,沒摔斷哪塊骨頭,但依舊很疼。真希望這隻是我唯一遇到的麻煩。我還半夢半醒,因此當時我隻感覺手指沒了知覺,像是消失不見了一樣,我想把自己撐起來,但並沒能穩住,而是像條蟲子一樣笨拙地摔回地上。
接連兩次驚嚇已經足以把我從恍惚中徹底嚇醒了,但一大早沒什麽光線,我看不清自己,不過我還是能回想起看到自己的胳膊時,我覺得它們有多怪。我是在睡覺的時候折了一條胳膊嗎?它的顏色簡直發藍,當時我還以為那是淤青,但用它承重時又不疼。它隻是不能像我想的那樣撐住身體,僅此而已。
我不再妄圖站起來了,而是爬向牆邊,心想到那邊去我大概就能把燈打開,好好看看我究竟是怎麽了。挪到開關旁並不容易,但在仿佛地老天荒之後,我還是奮力打開了燈,把自己的樣子看了個清清楚楚。睡衣在睡覺時就脫落了,因此我避無可避,隻能直麵現實,直麵這個我一生見過的最驚駭的景象。
我知道我為什麽站不起來了:在我看來,我的身體沒有任何一處還有人類的痕跡。我不知道我是不是暈了過去,我應該隻是倚在那,盯著曾經是手的部位盯了幾個小時。
我不知道背後的原因,現在我也不知道。毫無疑問,我變成了某種動物,就我看來,是種小型馬。“小”這詞其實有點保守:就算我兩腿站起來,我也比大多數小孩子要矮,可能隻有3到4英尺高(90-120厘米)。不過有一點我倒是能肯定:我看著就不像地球上存在過的生物,除非在哪個鳥不拉屎的偏遠角落有種馬是藍綠色的。
我的其他身體部位看著也都不對:相較於體型,我的頭實在是太大了,雖說我很慶幸它足以裝下我的大腦(假如果真如此的話)。這兩隻眼睛也很荒謬,是傻透了的棕紅色,而且也比它們該有的大小大很多。我現在有尾巴了,相當大,和頭發顏色一樣,都是海綠色的,簡直就是自由女神像的扮相。
我可以繼續說,但如果我再繼續,我大概會氣火攻心,然後把我眼前這個東西舉過頭頂摔個稀爛,而且我也很難說這一係列變化中究竟哪個最糟。總之,從現在起,我要正視我從一個物種變成了另一個的現實。變化十分徹底,以至於現在哪怕是最基本的任務,我都得費盡全力才能完成。一開始,這個任務隻是給公司打電話,因為我看著就像是從小女孩的幻想裏跑出來的生物,現在這樣子肯定不能搭乘洛杉磯的公共交通工具去上班。
結果我發現,無論手機用的是電容式觸摸屏還是其他類型的觸摸屏,它都不是為蹄子設計的。就算我胳膊腿末端的這些硬塊能觸動觸摸屏,它們也太大了,根本按不了按鈕。沒辦法,我隻能從抽屜裏翻出我在招聘會上弄來的鋼筆(後麵帶觸控筆頭),然後用嘴叼著它戳觸摸屏。
這些細節都已經無關痛癢了:沒有哪個人在崗接電話。這根本講不通:這家汽修廠可是一周七天、24小時營業的。我試著打給老板的手機,但它最後隻是轉到了自動應答,這就更不對勁了——這可不像是電話沒打通,要知道電話沒打通可以有無數原因。不過我最後還是盡量留下了留言,雖說隻有天知道假如他真聽到了留言,心裏都會想些什麽。
從那時起,我意識到我的聲音也變得很怪,但這並不足以動搖我打定的主意:我必須給誰打電話,我必須從某個不會把我當兒戲的人那裏得到幫助,因此我打給了我媽。沒有回複。給弟弟打電話,也沒有反應。打給911。“所有接線員正忙,請不要掛斷電話”。
這是怎麽了?我的第一反應是大家都遇到了與我同樣的情況,我的家人和熟人可能隻是因為聲音改變而不敢回答(順便一提,哪怕是在口述這篇日誌時,我自己的聲音仍能讓我起雞皮疙瘩)。
這個假說也沒比其他假說可靠到哪裏去。說不定我是遭受了某種毒氣的襲擊從而產生了幻覺,或者是遇到了其他同樣煩人的情況,總歸都比承認我的身體被偷走了要好。就在此時,我發現今早有個很明顯的東西不見了——聲音。
我說過我用耳朵聽到的一些怪事。我的公寓裝的是單層玻璃,牆也很薄,因此把這裏稱作是城市隱居地肯定不合適。就像所有合格的城市居民一樣,我早已習慣把這一切都置若罔聞。
但今早沒有什麽聲音可以讓我置若罔聞。外麵根本沒有生命跡象,但我一直都被我自己身上的災難分散了注意力,以至於到現在才意識到這一點。出什麽事了?我費力挪到窗邊,擔心我看到的會是戰場,看到的會是屍體堵塞街道。並非如此。窗外一個人都沒有。
也許在許多許多年以後,是我在讀這篇日誌,也許那時我已經獨自生活了太久,已經忘記了城市原本的樣子。洛杉磯有數百萬居民,哪怕是一大早,市中心的街道也該被車和人堵死了,現在街上卻空無一物。路上沒有公交,每一輛車都靜靜停在原來的位置上,遠處的鐵軌上也沒有火車在奔馳。街上沒有行人,不僅僅是附近,視線所及之處都沒有人。
過了半天,我才鼓起出門調查的勇氣。我花了幾個小時練習走路,給我知道的每一個號碼打電話,包括那些離洛杉磯很遠很遠的朋友。哪怕情況糟糕透頂,這也隻會是個地方性問題,對吧?我給城外打電話的時候應該會聽到忙音,運氣好的話我也可能可以與誰對話,兩種情況都能讓我安心。兩種情況都沒發生。
你可能覺得用四條腿走路與跪地爬行一樣,至少我當時是這樣想的,然而這個想法雖然看著有理,卻不對。我不會詳細描述學走路的過程,隻能說折騰到最後,我終於能用比原來慢得多的速度走路了,真的讓我萬分自豪。要不是變小了許多,用四條腿走路會比原來快不少,要不然最早的陸生動物長四條腿幹嘛呢?希望我以後能走的更快些,但現在肯定不行,現在我停步和急轉彎時偶爾都還會摔倒,不過我會加以練習的。
實話實說,我對我目前取得的進展沒法有什麽不滿。我祖母中風後做了三個月的理療,才重新學會怎麽走路,而且她從此再沒有擺脫過助行架。我的變化和大腦損傷一樣嚴重(全身性損傷!),還能走路就已經謝天謝地了。
不好意思,跑題了。我寫下我的全部聯係人名單,借助這種練習,用嘴操控觸控筆變得熟練了不少。之前沒把這混蛋手機的插頭拔下來真是走運,要不然這幾個小時後它早就該沒電了。我給我知道的每個人都發了消息,甚至是遠親和網上我見都沒見過的網友,又給我聯係人名單裏的五十二個人都打了電話,五十一個都轉到了自動應答機。最後一個是在加拿大的遠親,我都不太確定是不是他,但電話那端肯定是沒人。
我在這上麵浪費了幾個小時,並沒有聽到半點炸彈從天上落下來的聲音,也沒有人給我回電話或者往我手機上發緊急通知。我費盡周折登上了收藏夾裏的一個新聞網站,但是頁麵上並沒有什麽跡象暗示這世上出了什麽不尋常的怪事。
我感覺到的東西已經夠多了,足以排除我正身處一個精心製作、足以以假亂真、以我曾經的感覺為基礎的夢境的可能性。另外,即使如此,我覺得我最好還是繼續假定這不是夢。這樣想,我最差也隻不過會降低一點睡眠質量,但好處是我就不會因為發現一些無法麵對的情況,就把寶貴的時間浪費在逃避現實中。熬過了一整個白天又一個夜晚,我很沮喪地確認這裏的確就是我身處的現實。
當然了,穿衣服是一場徹頭徹尾的災難。我花了將近一個小時才找來一條能穿的運動短褲(至少它不會鬆得從身上滑脫),並讓我的綠尾巴從係帶上麵鑽出來。我最緊的背心還是會時不時從我的身上滑下來,這麽看我穿童裝可能會更好,但很不幸,我沒有孩子,因此我的公寓裏根本就沒有這麽小的衣服,不過我倒是找到了一個能掛在脖子上的小包,還算夠大,我的錢包和手機都能裝進去。我隨後費力走向樓梯,最終挪到了街上。剛出門時,街道上的寂靜都快凝聚成實體了,直到我走到街道的盡頭,從一個後院有狗的房子門前走過,這種寂靜才被打破。
恐懼撲麵而來(至少我沒摔倒!),因此我匆忙逃離此地,沿著我原本打算乘坐的那條公交線路正式前往洛杉磯市中心,畢竟考慮到洛杉磯有幾百萬人,我是唯一沒被擄走的人的可能性簡直是微乎其微。十五分鍾的公交車程以我這蝸牛爬的步伐可能要走兩個小時,但我也想不到有別的什麽事可做,隻有走、走、走。我的腳——現在我看是蹄子了——在人行道上發出響亮的馬蹄聲,徹底杜絕了隱秘行動的可能。我本以為進行這麽一場“赤足”的旅行會讓我受傷,但並沒有。
我知道有馬蹄鐵這種東西,但這麽多年過去,我都已經忘了它們該安在蹄子的什麽位置了。我想要是我需要經常走路的話,我最後還是得設法弄一些來。
我下午到了市中心,這裏也看不到任何生命跡象。我走過高速路上的一條橋,橋上卻一輛車都沒有,不管是路邊停著的還是正在開行的都沒有,和我在小路上看到的情況完全不同。我還沒有搞清楚原因。
我走進原先上班途中常去的一家角落熟食店,發現雖然門開著,卻沒人在家。我繞著冰櫃走了幾圈,決定拿瓶水,結果打開門又用了至少二十分鍾,還好我的嘴比原來有力許多,要不然我都不知道如果並非如此,我該怎麽才能扭開瓶蓋而不受傷。我在櫃台上留了一美元,隨後繼續上路。
整個旅途中,我看不到半點有其他人在洛杉磯生活的跡象。我在我的工作單位裏搜了個遍,但這裏也是空寂無人,就和城市裏的所有主要建築和地標一樣空蕩。
什麽恐怖的災難能導致這種場景?最重要的是,為什麽我沒和其他人一起被帶走?我不清楚聖經對末日審判具體是怎麽說的,但我很確定它沒說“義人前往天堂,惡人變成藍色的馬留在地球。”
我在過去擠滿摩托、四周擠滿行人的路中央漫無目的地走了幾個小時,現在這兩樣都沒有了,我隻能獨自走回公寓。我還能做些什麽?晚餐我吃了一整盒即食燕麥棒,因為我不想再費力折騰別的什麽東西了,幸虧它們的味道還和預期中一樣。我現在的牙就像是……我看就是馬的牙。在晚上剩下的時間裏,我和我的筆記本電腦做了激烈鬥爭,努力上網搜索,卻沒有找到任何有價值的線索。
我不知道明天該怎麽辦。如果所有人真的都消失了,那之後……最終會停電的,對吧?再也沒有超市,沒有汽油,什麽都沒有了。我估計我得自己學會該怎麽生存下去,怎麽喂飽自己。要是我還有手指頭能拿槍的話,與野狼戰鬥還能更輕鬆點!
我會比前幾年更努力地保存這本日誌。我覺得,由於身邊沒有人能和我談話,我可能不太容易保持理智,所以保存這本日誌可能會對此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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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考慮到這一點,我相信我最好的選擇是重新學習怎麽寫字——用嘴。為了練習,隻要有空閑時間,我就會開始畫些草圖,這幅圖就是我描繪自己外貌最好的一次嚐試。我得承認,我還得再練練,即使在還有手的時候我也從來都算不上是個畫家。
我覺得我最好在遺忘所有細節(或者徹底瘋了)之前把這些事都寫下來。如果你(很可能就是我)注意到這篇筆記由以前的鋼筆手寫體變成了打印體,還難看地粘在本子上,要知道我這樣做是有非常充分的理由的。
實際上,我現在是在筆記本電腦上寫的日誌,而且用的不是鍵盤——是語音打字法。為什麽?這可真是個好問題!因為我不能,就是不能。你想問這是為什麽?怎麽會變成這樣呢?嗯,你可算是問對問題了。這沒什麽意義……但不,我得把它寫下來。我要麽寫,要麽在沉默中發瘋。我曾讀過的書裏說,深陷孤獨之中的人的結局大多會比那些遭受嚴刑拷打的人還要悲慘。
想的太遠了。就和以往一樣,一大早我就得起床,這樣我才能趕公交去我就職的汽修廠。這一天本來普普通通,然而當我試圖站起身時,一切天翻地覆:我摔倒了,仿佛墜落了一裏地後我的臉才重重地拍到了地毯上。
這就好像我的腿部或者背部出了岔子,沒摔斷哪塊骨頭,但依舊很疼。真希望這隻是我唯一遇到的麻煩。我還半夢半醒,因此當時我隻感覺手指沒了知覺,像是消失不見了一樣,我想把自己撐起來,但並沒能穩住,而是像條蟲子一樣笨拙地摔回地上。
接連兩次驚嚇已經足以把我從恍惚中徹底嚇醒了,但一大早沒什麽光線,我看不清自己,不過我還是能回想起看到自己的胳膊時,我覺得它們有多怪。我是在睡覺的時候折了一條胳膊嗎?它的顏色簡直發藍,當時我還以為那是淤青,但用它承重時又不疼。它隻是不能像我想的那樣撐住身體,僅此而已。
我不再妄圖站起來了,而是爬向牆邊,心想到那邊去我大概就能把燈打開,好好看看我究竟是怎麽了。挪到開關旁並不容易,但在仿佛地老天荒之後,我還是奮力打開了燈,把自己的樣子看了個清清楚楚。睡衣在睡覺時就脫落了,因此我避無可避,隻能直麵現實,直麵這個我一生見過的最驚駭的景象。
我知道我為什麽站不起來了:在我看來,我的身體沒有任何一處還有人類的痕跡。我不知道我是不是暈了過去,我應該隻是倚在那,盯著曾經是手的部位盯了幾個小時。
我不知道背後的原因,現在我也不知道。毫無疑問,我變成了某種動物,就我看來,是種小型馬。“小”這詞其實有點保守:就算我兩腿站起來,我也比大多數小孩子要矮,可能隻有3到4英尺高(90-120厘米)。不過有一點我倒是能肯定:我看著就不像地球上存在過的生物,除非在哪個鳥不拉屎的偏遠角落有種馬是藍綠色的。
我的其他身體部位看著也都不對:相較於體型,我的頭實在是太大了,雖說我很慶幸它足以裝下我的大腦(假如果真如此的話)。這兩隻眼睛也很荒謬,是傻透了的棕紅色,而且也比它們該有的大小大很多。我現在有尾巴了,相當大,和頭發顏色一樣,都是海綠色的,簡直就是自由女神像的扮相。
我可以繼續說,但如果我再繼續,我大概會氣火攻心,然後把我眼前這個東西舉過頭頂摔個稀爛,而且我也很難說這一係列變化中究竟哪個最糟。總之,從現在起,我要正視我從一個物種變成了另一個的現實。變化十分徹底,以至於現在哪怕是最基本的任務,我都得費盡全力才能完成。一開始,這個任務隻是給公司打電話,因為我看著就像是從小女孩的幻想裏跑出來的生物,現在這樣子肯定不能搭乘洛杉磯的公共交通工具去上班。
結果我發現,無論手機用的是電容式觸摸屏還是其他類型的觸摸屏,它都不是為蹄子設計的。就算我胳膊腿末端的這些硬塊能觸動觸摸屏,它們也太大了,根本按不了按鈕。沒辦法,我隻能從抽屜裏翻出我在招聘會上弄來的鋼筆(後麵帶觸控筆頭),然後用嘴叼著它戳觸摸屏。
這些細節都已經無關痛癢了:沒有哪個人在崗接電話。這根本講不通:這家汽修廠可是一周七天、24小時營業的。我試著打給老板的手機,但它最後隻是轉到了自動應答,這就更不對勁了——這可不像是電話沒打通,要知道電話沒打通可以有無數原因。不過我最後還是盡量留下了留言,雖說隻有天知道假如他真聽到了留言,心裏都會想些什麽。
從那時起,我意識到我的聲音也變得很怪,但這並不足以動搖我打定的主意:我必須給誰打電話,我必須從某個不會把我當兒戲的人那裏得到幫助,因此我打給了我媽。沒有回複。給弟弟打電話,也沒有反應。打給911。“所有接線員正忙,請不要掛斷電話”。
這是怎麽了?我的第一反應是大家都遇到了與我同樣的情況,我的家人和熟人可能隻是因為聲音改變而不敢回答(順便一提,哪怕是在口述這篇日誌時,我自己的聲音仍能讓我起雞皮疙瘩)。
這個假說也沒比其他假說可靠到哪裏去。說不定我是遭受了某種毒氣的襲擊從而產生了幻覺,或者是遇到了其他同樣煩人的情況,總歸都比承認我的身體被偷走了要好。就在此時,我發現今早有個很明顯的東西不見了——聲音。
我說過我用耳朵聽到的一些怪事。我的公寓裝的是單層玻璃,牆也很薄,因此把這裏稱作是城市隱居地肯定不合適。就像所有合格的城市居民一樣,我早已習慣把這一切都置若罔聞。
但今早沒有什麽聲音可以讓我置若罔聞。外麵根本沒有生命跡象,但我一直都被我自己身上的災難分散了注意力,以至於到現在才意識到這一點。出什麽事了?我費力挪到窗邊,擔心我看到的會是戰場,看到的會是屍體堵塞街道。並非如此。窗外一個人都沒有。
也許在許多許多年以後,是我在讀這篇日誌,也許那時我已經獨自生活了太久,已經忘記了城市原本的樣子。洛杉磯有數百萬居民,哪怕是一大早,市中心的街道也該被車和人堵死了,現在街上卻空無一物。路上沒有公交,每一輛車都靜靜停在原來的位置上,遠處的鐵軌上也沒有火車在奔馳。街上沒有行人,不僅僅是附近,視線所及之處都沒有人。
過了半天,我才鼓起出門調查的勇氣。我花了幾個小時練習走路,給我知道的每一個號碼打電話,包括那些離洛杉磯很遠很遠的朋友。哪怕情況糟糕透頂,這也隻會是個地方性問題,對吧?我給城外打電話的時候應該會聽到忙音,運氣好的話我也可能可以與誰對話,兩種情況都能讓我安心。兩種情況都沒發生。
你可能覺得用四條腿走路與跪地爬行一樣,至少我當時是這樣想的,然而這個想法雖然看著有理,卻不對。我不會詳細描述學走路的過程,隻能說折騰到最後,我終於能用比原來慢得多的速度走路了,真的讓我萬分自豪。要不是變小了許多,用四條腿走路會比原來快不少,要不然最早的陸生動物長四條腿幹嘛呢?希望我以後能走的更快些,但現在肯定不行,現在我停步和急轉彎時偶爾都還會摔倒,不過我會加以練習的。
實話實說,我對我目前取得的進展沒法有什麽不滿。我祖母中風後做了三個月的理療,才重新學會怎麽走路,而且她從此再沒有擺脫過助行架。我的變化和大腦損傷一樣嚴重(全身性損傷!),還能走路就已經謝天謝地了。
不好意思,跑題了。我寫下我的全部聯係人名單,借助這種練習,用嘴操控觸控筆變得熟練了不少。之前沒把這混蛋手機的插頭拔下來真是走運,要不然這幾個小時後它早就該沒電了。我給我知道的每個人都發了消息,甚至是遠親和網上我見都沒見過的網友,又給我聯係人名單裏的五十二個人都打了電話,五十一個都轉到了自動應答機。最後一個是在加拿大的遠親,我都不太確定是不是他,但電話那端肯定是沒人。
我在這上麵浪費了幾個小時,並沒有聽到半點炸彈從天上落下來的聲音,也沒有人給我回電話或者往我手機上發緊急通知。我費盡周折登上了收藏夾裏的一個新聞網站,但是頁麵上並沒有什麽跡象暗示這世上出了什麽不尋常的怪事。
我感覺到的東西已經夠多了,足以排除我正身處一個精心製作、足以以假亂真、以我曾經的感覺為基礎的夢境的可能性。另外,即使如此,我覺得我最好還是繼續假定這不是夢。這樣想,我最差也隻不過會降低一點睡眠質量,但好處是我就不會因為發現一些無法麵對的情況,就把寶貴的時間浪費在逃避現實中。熬過了一整個白天又一個夜晚,我很沮喪地確認這裏的確就是我身處的現實。
當然了,穿衣服是一場徹頭徹尾的災難。我花了將近一個小時才找來一條能穿的運動短褲(至少它不會鬆得從身上滑脫),並讓我的綠尾巴從係帶上麵鑽出來。我最緊的背心還是會時不時從我的身上滑下來,這麽看我穿童裝可能會更好,但很不幸,我沒有孩子,因此我的公寓裏根本就沒有這麽小的衣服,不過我倒是找到了一個能掛在脖子上的小包,還算夠大,我的錢包和手機都能裝進去。我隨後費力走向樓梯,最終挪到了街上。剛出門時,街道上的寂靜都快凝聚成實體了,直到我走到街道的盡頭,從一個後院有狗的房子門前走過,這種寂靜才被打破。
恐懼撲麵而來(至少我沒摔倒!),因此我匆忙逃離此地,沿著我原本打算乘坐的那條公交線路正式前往洛杉磯市中心,畢竟考慮到洛杉磯有幾百萬人,我是唯一沒被擄走的人的可能性簡直是微乎其微。十五分鍾的公交車程以我這蝸牛爬的步伐可能要走兩個小時,但我也想不到有別的什麽事可做,隻有走、走、走。我的腳——現在我看是蹄子了——在人行道上發出響亮的馬蹄聲,徹底杜絕了隱秘行動的可能。我本以為進行這麽一場“赤足”的旅行會讓我受傷,但並沒有。
我知道有馬蹄鐵這種東西,但這麽多年過去,我都已經忘了它們該安在蹄子的什麽位置了。我想要是我需要經常走路的話,我最後還是得設法弄一些來。
我下午到了市中心,這裏也看不到任何生命跡象。我走過高速路上的一條橋,橋上卻一輛車都沒有,不管是路邊停著的還是正在開行的都沒有,和我在小路上看到的情況完全不同。我還沒有搞清楚原因。
我走進原先上班途中常去的一家角落熟食店,發現雖然門開著,卻沒人在家。我繞著冰櫃走了幾圈,決定拿瓶水,結果打開門又用了至少二十分鍾,還好我的嘴比原來有力許多,要不然我都不知道如果並非如此,我該怎麽才能扭開瓶蓋而不受傷。我在櫃台上留了一美元,隨後繼續上路。
整個旅途中,我看不到半點有其他人在洛杉磯生活的跡象。我在我的工作單位裏搜了個遍,但這裏也是空寂無人,就和城市裏的所有主要建築和地標一樣空蕩。
什麽恐怖的災難能導致這種場景?最重要的是,為什麽我沒和其他人一起被帶走?我不清楚聖經對末日審判具體是怎麽說的,但我很確定它沒說“義人前往天堂,惡人變成藍色的馬留在地球。”
我在過去擠滿摩托、四周擠滿行人的路中央漫無目的地走了幾個小時,現在這兩樣都沒有了,我隻能獨自走回公寓。我還能做些什麽?晚餐我吃了一整盒即食燕麥棒,因為我不想再費力折騰別的什麽東西了,幸虧它們的味道還和預期中一樣。我現在的牙就像是……我看就是馬的牙。在晚上剩下的時間裏,我和我的筆記本電腦做了激烈鬥爭,努力上網搜索,卻沒有找到任何有價值的線索。
我不知道明天該怎麽辦。如果所有人真的都消失了,那之後……最終會停電的,對吧?再也沒有超市,沒有汽油,什麽都沒有了。我估計我得自己學會該怎麽生存下去,怎麽喂飽自己。要是我還有手指頭能拿槍的話,與野狼戰鬥還能更輕鬆點!
我會比前幾年更努力地保存這本日誌。我覺得,由於身邊沒有人能和我談話,我可能不太容易保持理智,所以保存這本日誌可能會對此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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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考慮到這一點,我相信我最好的選擇是重新學習怎麽寫字——用嘴。為了練習,隻要有空閑時間,我就會開始畫些草圖,這幅圖就是我描繪自己外貌最好的一次嚐試。我得承認,我還得再練練,即使在還有手的時候我也從來都算不上是個畫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