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頭清涼河前,一個男人淡漠如霜的看著眼前的女人。


    “林如雪,我不要你了,我現在喜歡的是嬌嬌,你給我一百塊,咱倆訂婚的事就算了吧。”


    聽到這話,林如雪眼眸微冷,慢慢抬起,看向眼前的男人。


    這熟悉的開場白,她已經完全確定,自己的確穿越了,熬夜看書猝死後,穿到了名為《七零知青要高嫁》這本書裏。


    書中,林如雪是個炮灰的不能再炮灰的女配,和青梅竹馬的未婚夫嚴博學一起長大,為了他能順利參加高考,砸鍋賣鐵幫他上學,期望他有朝一日可以功成名就,和她雙宿雙飛。


    誰知,這嚴博學在考試前夕,看上了下鄉知青雲燕嬌,鬧著要和她私奔。


    十年寒窗,竟為了一個女人放棄,林如雪怕他誤了自己前途,強行將他送回家中。


    後來,雲燕嬌走了,嚴博學也因為這個恨上了林如雪,他在考上大學之後,被逼娶了她,可婚後十年,他一直磋磨她,用她掙來的錢,偷偷養著小三、小四和小五,而這三個女人,都像極了雲燕嬌。


    直到林如雪發現後,他才卸下偽裝,掐住了她的脖子將她推下山崖,在她命懸一線之際,告訴她,“林如雪,我不怕告訴你,我不僅養女人,我還給你買了巨額保險,你死了,這些錢就都是我的了,這是你欠我的,是你毀了我和嬌嬌的愛情,我要你用命去還。”


    可憐原主用盡一生卑微去愛,換來的是這樣的結局。


    而嚴博學也好不到哪兒去,他以為自己是個癡情種,其實不過是女主雲燕嬌一塊踏板,雲燕嬌哪裏是喜歡他,分明就是因為他大伯是村支書,為了在回城證明上蓋章,這才和他含含糊糊,同意他送自己出城。


    其實,她壓根就沒打算嫁給他,用他回了城,在回城的路上,救了一個男人後,轉身告訴他,他們不合適,自己有喜歡的人,那人文采斐然,家境優渥,從此她一飛衝天,高嫁後,順風順水,一路長虹。


    如今她既然穿書了,自然不會讓這樣的悲劇重演。


    這種自以為深情的狗男人,和雲燕嬌綁死最好,省的霍霍他人。


    她倒要看看,綁在一起的愛情,還能不能讓他騷動一輩子。


    “你聽到沒有,錢快點給我,嬌嬌已經辦好了回城手續,我得和她一起走。”半天沒等到林如雪的回應,嚴博學催促道。


    提起錢,林如雪想起,從小到大,原主一直像個舔狗一樣,各種滿足嚴博學的要求,把自己親娘做裁縫的辛苦錢,全部拿來給了嚴博學。


    可惜,林如雪不是原主,從不會跪舔,隻會發瘋。


    “錢?什麽錢,我欠你錢了嗎?張口就要錢,我是你媽還是你爹?”


    林如雪一通輸出,聽的對麵的嚴博學眉心一皺,像是見鬼一樣瞪著眼前的人,以為她是嫉妒,當即開口。


    “你的錢不就是給我花的?快點別耽誤時間,一會嬌嬌該等不及了。”


    嚴博學說完,看林如雪沒有掏錢的意思,伸手就去摸她的衣裳兜。


    這些年,所有零花和學費都來自林如雪,嚴博學太清楚,她的錢都裝在哪兒。


    林家就她一個女兒,她兜裏常攢一堆小錢,就等著攢夠大的,一起給他。


    然而,伸手卻摸了個空,嚴博學奇怪了,“怎麽回事,一毛錢都沒有,你出門是不是忘了裝錢了,趕緊回去給你媽要,有多少裝多少,少於一百我不要啊。”


    林如雪在他收回手的那一刻,跳起來就是一巴掌。


    啪。


    清脆又響亮。


    這小白臉,她早就想動手了,理所應當的要錢,什麽玩意兒。


    嚴博學摸了摸辣疼的臉,滿臉不敢相信,“你,你打我?你竟然舍得打我?”


    十八年來,一直都是林如雪跟在他屁股後麵,歡歡喜喜的給他遞錢,送好吃的,別說動手了,連說話都是帶著笑的,何時動過手。


    “打你怎麽了,你欠打。”林如雪白了他一眼。


    “拿著我的錢,和別的女人私奔,還一副理所當然的樣子,什麽東西。”


    “要錢,自己去掙,一個大男人,伸手就問女人要錢,也不嫌臊的慌。”


    嚴博學整個人都傻眼了,甚至忘記了臉上的疼,“林如雪,你瘋了嗎?這麽跟我說話,還動手,你就不怕我不理你。”


    他要是不理她了,有她哭的時候。


    “你愛理不理。”


    真以為自己是香餑餑了。


    林如雪說完,轉身就走,絲毫不想和他再說一句廢話。


    嚴博學卻不肯讓她走,跑到林如雪麵前,張開雙臂攔住她,“錢給了再走,沒錢就回去取,我等著。”


    “愛等就等著吧。”


    林如雪頭也不回的走了。


    原主是個舔狗,她可不是,看書的時候,她用各種國粹罵慘了嚴博學,現在和他一接觸,捏死他的心都有了。


    世上怎麽會有這麽不要臉的男人。


    十分鍾後,林如雪到了家門口。


    剛進巷子,就看到了一個女人,站在大門口伸頭張望。


    女人穿著青灰色偏襟衣,同色褲子,褲子上對稱的打了兩個補丁,蠟黃的臉像是烤過的饅頭,雙眼無神,看到她的時候,眼睛亮了幾分,疾步走了過來。


    “雪兒,你可算回來了,媽還以為你跟著博學走了。”女人走過來,拉著林如雪的手,輕輕摸了摸,皺皺巴巴的眼皮裏含滿了淚花。


    林如雪明白過來,這就是原主的母親,林翠花。


    看她這擔心的神色,怕是以為,自己戀愛腦的女兒,撇下她,跟著男人跑了。


    別說,就原主對嚴博學那無腦的勁兒,還真幹得出這種事來。


    但凡嚴博學說一句,要帶她走,原主閉著眼睛都會跟他私奔。


    可惜,嚴博學壓根就沒看不上原主。


    真是造孽。


    林如雪現實中父母早逝,如今,看著林翠花眼中真誠的關切,心中動容,同樣拉住了她的手,笑著安撫,“媽,我不走,我陪著你。”


    “好,好。”


    林翠花高興不已,連說了兩個好。


    母女倆對視一眼,一起回家。


    跨過用柴火搭起來的大門,林翠花扭過頭,歎息一聲,“閨女,不怕,有媽在,媽再給人多做幾件衣裳,掙了錢,你給博學送去,有了錢,博學就願意娶你了,不難過,啊。”


    林如雪扭頭,看向林翠花。


    這位母親還不到四十歲,卻已經白了發絲,臉上也盡顯老態,又黃又黑,拉著她的手,也粗糙的能拉出口子來。


    即便如此,她還是為了女兒,任勞任怨,為了她,再苦再累都埋著頭幹。


    一時間,心裏像是被什麽刺痛一般,鼻頭一酸。


    “媽,對不起。”林如雪眼眶微紅,看向林翠花,“以後,我不會再讓你操心了。”


    聽到女兒給自己賠不是,林翠花原本止住的淚,再一次溢出來,拽著袖子擦了擦,笑著嗔怪,“這孩子,我是你媽,給你操心,不是應該的。”


    林翠花說罷,替女兒撫了撫額頭的碎發,心裏不是滋味。


    她活著,尚且能幫襯著女兒,可萬一哪一天,她去找了她那短命的那口子呢?


    想想,她那口子也不知是死是活,當年結了婚第二天,人就走了,說是國家有任務交給他,一走就是十八年,杳無音信,村裏都說,人早就死了。


    這些年,她又當爹又當媽,靠著裁縫手藝,養大女兒,如今孩子長大,本以為母女倆能過上好日子,誰知她這女兒,滿腦子都是嚴家那個小子。


    跟中了邪一樣。


    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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