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毫無預兆又聲嘶力竭的吶喊會打擾到陳子邇的思路,影響他思考陳氏發財大計。
還記得那是一個秋天的黃昏,街頭的樹葉灑滿一地,陳子邇坐在二樓臥室的窗前,腦海裏則在勾勒自己的未來藍圖,他理出一個核心觀點:他需要第一桶金。
他想到了做貿易,可他在高三沒時間,而且倒買倒賣是十年前流行的事兒了,他想到了網際網路,但他現在連電腦都買不起。
怎麽辦呢?他隻做過英語老師呀,沒啥一技之長。
從重生就開始思考的問題就在那一天,靈感來了,一念天堂,他想到了!
就去賣歌!
隻是他一個無名小卒,賣一首歌能有幾個錢?再說人的記憶力是有限的,雖說聽過很多首歌,但是能完整記下來的也就那麽二三十首,這都是一錘子買賣,不能重複利用的!
所以他想到了一個模式:他‘寫’出歌,給衛朗做專輯,賣專輯的錢兩人平分。
這樣子搞才叫賺錢!
……
陳子邇帶上一包煙跑到衛朗的琴行,走過去給他遞了一根,笑著說:“衛朗哥,我記得你出過專輯是吧?”
衛朗大手一揮,似要指點江山,說:“出過!怎麽沒出過?我在燕京混了三四年呢!”
他說的是那張全靠友情推送的破爛唱片,他可能還不知道那是他讓許多身邊的熟人第一次體會到什麽叫花錢買罪受。
陳子邇又問:“那現在給你歌,你還能再出專輯嘛?”
衛朗叼著煙眯著眼撓著臭腳丫子說:“能出,我就靠這吃飯的,流程我一清二楚,不過也不用給我歌,我自己能寫,要不我給你唱一首?”
陳子邇趕緊求饒,你不要命我還要命呢!
又過了幾天,陳子邇找了學校的音樂老師,他哼著歌然後別人寫出曲,一共四首:其中任賢齊的兩首:《心太軟》、《浪花一朵朵》,《彩虹》這是羽泉的代表作,很好聽,朗朗上口,還有一首許巍的《曾經的你》。
這些歌陳子邇聽的多一點,能記住怎麽唱。
他把這四首歌,十來頁紙帶著去找衛朗。然後告訴他自己的想法:我出好歌,你做專輯,有錢平分,不分你我!
衛朗蹙眉思索,悠悠的說:“這歌……能火嘛?”
陳子邇吐血,心想:你怎麽不去死!這個逼裝的簡直劣質!以前隻是覺得這二貨是天賦不好,現在才發現原來根本就是腦子有問題!最氣的是自己還真得給這二貨四首必火的流行歌曲!
媽的!我一重生人士,怎麽感覺有人比我運氣還好!
陳子邇說:“你別管能不能火,你就說把它們唱好有沒有信心,完了你再湊五六首歌。一張專輯就出來了。”他激將道:“噯,你到底有沒有新歌,你不是一直在寫嘛?”
陳子邇的想法,四首主打歌,外加他的幾首口水歌,結構合理,保證大賣!
衛朗聽了立馬挺直腰背,“那怎麽可能沒有?!”
他又問:“你這些歌,誰給你的?”
陳子邇說:“你猜。”
衛朗:……
“你就當是我寫的就行,你在燕京應該認識人吧?我覺得憑著四首歌肯定有公司願意給你出專輯。”
“那可不一定。”衛朗昂揚著頭說。
陳子邇疑惑:“怎麽的?沒信心?”
“不是,我的意思是不一定因為你給的四首歌人願意給我出專輯,我還寫了好幾首新歌呢,我覺得應該是憑著我寫的歌人家才可能答應。”
陳子邇:如果不是殺人犯法,你已經是一具屍體了!
他不想再與他廢話,而且為了防止日後這二貨腦子抽筋翻臉不認人,陳子邇又掏出一份合約。
“衛朗哥,這是授權書,授權你使用我這四首歌,簽了字,他們就歸你唱。”
“有必要麽?最後火的肯定都是我自己寫的。”
衛朗根本就不認真,或許他是覺得自己絕望了,覺得以後再也沒有機會踏出這個小縣城,又或許隻是把陳子邇當成一個還沒離開學校的孩子,所以這麽正式的形式,反而讓他覺得有些尷尬了。
陳子邇不想理會他的情緒,自己起身去找來一支筆,然後讓他寫上衛朗兩個字。
簽上了,歌再讓你唱。
衛朗自己則是不在意的嗤笑,“你搞的真的似的,人小鬼大,你隨隨便便拿出幾首歌就火?那我們這些搞音樂的天才有臉麵活不?”
陳子邇心想你也就剩一張嘴了,反正合約有了,到時候給錢就行了。
事情就這麽定下,這之後衛朗找了音樂上的朋友幫著做了幾個demo寄到燕京去。
回復出乎意料的快,廢話你不看看陳子邇給的四首都是什麽品質的流行歌!於是沒多久衛朗就過來向陳子邇宣布:“兄弟!燕京有公司看中我的歌了!我要去當大明星了!”
你的歌?
自古以來看不清自己者,這個貨可能排第一!
唯一讓陳子邇滿意的是,衛朗臨走前說:“我記得我倆的約定,等我吃著肉,指定給你喝一口湯!”
陳子邇說:“我要的是另一半的肉,不是湯!”
衛朗渾不在意。
再然後,1996年的2月份,春節年味剛過,衛朗發了自己的專輯,《心太軟》開始肆虐大江南北的大街小巷,那些旋律衝進人們的耳朵然後開始給衛朗聚集人氣。
還記得那是一個秋天的黃昏,街頭的樹葉灑滿一地,陳子邇坐在二樓臥室的窗前,腦海裏則在勾勒自己的未來藍圖,他理出一個核心觀點:他需要第一桶金。
他想到了做貿易,可他在高三沒時間,而且倒買倒賣是十年前流行的事兒了,他想到了網際網路,但他現在連電腦都買不起。
怎麽辦呢?他隻做過英語老師呀,沒啥一技之長。
從重生就開始思考的問題就在那一天,靈感來了,一念天堂,他想到了!
就去賣歌!
隻是他一個無名小卒,賣一首歌能有幾個錢?再說人的記憶力是有限的,雖說聽過很多首歌,但是能完整記下來的也就那麽二三十首,這都是一錘子買賣,不能重複利用的!
所以他想到了一個模式:他‘寫’出歌,給衛朗做專輯,賣專輯的錢兩人平分。
這樣子搞才叫賺錢!
……
陳子邇帶上一包煙跑到衛朗的琴行,走過去給他遞了一根,笑著說:“衛朗哥,我記得你出過專輯是吧?”
衛朗大手一揮,似要指點江山,說:“出過!怎麽沒出過?我在燕京混了三四年呢!”
他說的是那張全靠友情推送的破爛唱片,他可能還不知道那是他讓許多身邊的熟人第一次體會到什麽叫花錢買罪受。
陳子邇又問:“那現在給你歌,你還能再出專輯嘛?”
衛朗叼著煙眯著眼撓著臭腳丫子說:“能出,我就靠這吃飯的,流程我一清二楚,不過也不用給我歌,我自己能寫,要不我給你唱一首?”
陳子邇趕緊求饒,你不要命我還要命呢!
又過了幾天,陳子邇找了學校的音樂老師,他哼著歌然後別人寫出曲,一共四首:其中任賢齊的兩首:《心太軟》、《浪花一朵朵》,《彩虹》這是羽泉的代表作,很好聽,朗朗上口,還有一首許巍的《曾經的你》。
這些歌陳子邇聽的多一點,能記住怎麽唱。
他把這四首歌,十來頁紙帶著去找衛朗。然後告訴他自己的想法:我出好歌,你做專輯,有錢平分,不分你我!
衛朗蹙眉思索,悠悠的說:“這歌……能火嘛?”
陳子邇吐血,心想:你怎麽不去死!這個逼裝的簡直劣質!以前隻是覺得這二貨是天賦不好,現在才發現原來根本就是腦子有問題!最氣的是自己還真得給這二貨四首必火的流行歌曲!
媽的!我一重生人士,怎麽感覺有人比我運氣還好!
陳子邇說:“你別管能不能火,你就說把它們唱好有沒有信心,完了你再湊五六首歌。一張專輯就出來了。”他激將道:“噯,你到底有沒有新歌,你不是一直在寫嘛?”
陳子邇的想法,四首主打歌,外加他的幾首口水歌,結構合理,保證大賣!
衛朗聽了立馬挺直腰背,“那怎麽可能沒有?!”
他又問:“你這些歌,誰給你的?”
陳子邇說:“你猜。”
衛朗:……
“你就當是我寫的就行,你在燕京應該認識人吧?我覺得憑著四首歌肯定有公司願意給你出專輯。”
“那可不一定。”衛朗昂揚著頭說。
陳子邇疑惑:“怎麽的?沒信心?”
“不是,我的意思是不一定因為你給的四首歌人願意給我出專輯,我還寫了好幾首新歌呢,我覺得應該是憑著我寫的歌人家才可能答應。”
陳子邇:如果不是殺人犯法,你已經是一具屍體了!
他不想再與他廢話,而且為了防止日後這二貨腦子抽筋翻臉不認人,陳子邇又掏出一份合約。
“衛朗哥,這是授權書,授權你使用我這四首歌,簽了字,他們就歸你唱。”
“有必要麽?最後火的肯定都是我自己寫的。”
衛朗根本就不認真,或許他是覺得自己絕望了,覺得以後再也沒有機會踏出這個小縣城,又或許隻是把陳子邇當成一個還沒離開學校的孩子,所以這麽正式的形式,反而讓他覺得有些尷尬了。
陳子邇不想理會他的情緒,自己起身去找來一支筆,然後讓他寫上衛朗兩個字。
簽上了,歌再讓你唱。
衛朗自己則是不在意的嗤笑,“你搞的真的似的,人小鬼大,你隨隨便便拿出幾首歌就火?那我們這些搞音樂的天才有臉麵活不?”
陳子邇心想你也就剩一張嘴了,反正合約有了,到時候給錢就行了。
事情就這麽定下,這之後衛朗找了音樂上的朋友幫著做了幾個demo寄到燕京去。
回復出乎意料的快,廢話你不看看陳子邇給的四首都是什麽品質的流行歌!於是沒多久衛朗就過來向陳子邇宣布:“兄弟!燕京有公司看中我的歌了!我要去當大明星了!”
你的歌?
自古以來看不清自己者,這個貨可能排第一!
唯一讓陳子邇滿意的是,衛朗臨走前說:“我記得我倆的約定,等我吃著肉,指定給你喝一口湯!”
陳子邇說:“我要的是另一半的肉,不是湯!”
衛朗渾不在意。
再然後,1996年的2月份,春節年味剛過,衛朗發了自己的專輯,《心太軟》開始肆虐大江南北的大街小巷,那些旋律衝進人們的耳朵然後開始給衛朗聚集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