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清楓可是生怕王琴又要亂花錢,一直拉扯著王琴的衣角,王琴笑著小聲對哥哥說:“放心吧,我隻看看,不買的。”
“嗯,等以後咱們有閑錢了,再一樣一樣的給你買。”王清楓承諾著,他知道妹妹以前過的是什麽樣的生活,這種小東西都是根本看不上眼的,可是現在卻都不能買。雖然事情已經過去很久了,但是想起來心裏還是有一絲絲的難過.....
“算了吧,你的錢以後還是留著給嫂子買吧。”王琴調笑著。
“好你個鬼丫頭,竟然笑話我!”
“是啊是啊,我就是嘲笑你,你以後可千萬不能娶個潑辣的媳婦!要不然我們可能會天天吵架吵死你!”王琴一邊笑著一邊跑了開去。
王清楓連忙在後麵追,他倒不是想要追上妹妹來敲敲她的腦袋,而是怕在人群中把妹妹給弄丟了。
突然王琴停下了腳步,因為她看到,在一間酒樓的外牆醒目的位置上貼著一張告示。而告示上畫的人像竟然就是她自己!天啊!王琴仔細一瞧,雖然古時的文字和現在的不完全一樣,可是王琴就是認識,可能是刻在這個身體(頭腦)裏的知識吧。
上麵寫著:王薇,女,16歲,右臉有十字形刀疤,如有知情上報者,可在雲來客棧二樓雅間領賞銀百兩!然而畫像中的少女卻是10歲左右的麵貌。
不是吧!這是怎麽回事!是誰要尋她?不過看來不是官府通緝,因為領賞銀的地點不是衙門。不過看守城門的衛兵也在盤查來往的人們,所以至少也是個有頭有臉的人物!而且之前的鎮上並沒有見到告示,難道是知道她的行蹤?或是最近幾日才開始的?
王清楓見妹妹終於停下了腳步,趕忙一把抓住王琴,“妹妹,你不要亂跑!”
然後看到妹妹停著朝前麵的告示看,也轉過頭去看,天啊!
“妹妹,我們趕緊離開!”還好,妹妹路上一直蒙著臉,真是幸運!這麽說也不能住在客棧裏了,雖然他們本來也並沒有打算住客棧,還是趕緊離開的好!隻是,如果在這附近居住的話?是不是有點危險了?難道又要另謀住處?王清楓皺起了眉頭……
等到哥哥拉得遠了,四下又無人,王琴說道:“沒事的,哥哥,第一,我叫王琴,不叫王薇,第二,我臉上無疤,第三、我是你的親妹妹,不是其它的人。而且畫像上的人也畫得不像!都是很久以前的畫像了!”
“還是小心點為好!”
“沒事的,哥哥,隻要你一口咬定,我臉上從來就沒有疤。如果實在不行就說我隻是小時候被樹枝劃破過臉。”因為如果沒有臉上塗的那一層,現在還是有些紅紅的淺淺的印記,萬一,隻是萬一……
“嗯,好吧,看情況再想辦法吧。”王清楓也很無奈,也不明白為什麽事態會如此發展。
“真的沒事的,哥哥,如果當真不行的話,都當時候別說話,一切交給我就行了。”上麵並沒有寫哥哥家人其它什麽的,可能他們並不知道她的其它情況。說的也是,誰會關心一個平民百姓叫什麽,應該隻知道她被送到姓王的一戶人家了然後改了王姓?
看這情況,是王爺來找她了麽?找到後殺死她?她實在想不到其它的理由了。知道她的姓名(改姓王),有她十歲左右的畫像,還能能出動官兵。
十六歲,她這才知道自己在這裏的年齡,看來自己的劫難還在繼續,可不能連累了哥哥!
點點又從衣服裏露出頭來,看著王琴有些發愁的臉。對了,還有點點,也不能連累了點點,還是先找一處安全的地方定居下來!先盡快出城再說!
二人在城裏轉來轉去,想找到出城的路,可是豐祥城實在太大,轉了半天,眼看天色已晚,還是沒有能夠出城!隻好先準備找個休息的地方,明天再出城了。
可是這裏既並沒有破廟,也不能住客棧,因為一般來說客棧都是盤查的重點地方,看來隻能住在橋洞或是睡大街了。
深夜,二人在橋洞裏睡得正熟的時候,被一陣嘈雜聲驚醒,原來是一群官兵模樣的人正高舉著火把將在街頭與橋洞裏睡覺的乞丐或是流浪漢一一抓起來,王琴製止了想要逃跑的王清楓,說道:“哥哥,沒事的,一切聽我的,還有記住我白天說的話。逃跑反而讓人生疑。”而且這麽多人能逃得掉麽?
一幹乞丐、流浪流被押送至雲來客棧的一處柴房裏?聽官兵們說等到明天早上自有人來審訊,然後如果沒事的話就放會他們回去。
王清楓緊緊地抓著妹妹的手,並一直護在王琴的前麵,防止那些乞丐、流浪或是官兵們靠近妹妹讓妹妹受到傷害。
天亮了,官兵們又一次來到了柴房,打開了柴房門上的鎖。然後掏出一張紙來,正是白天王琴他們在街上所看到的告示,然後把那張告示放到眾眼前讓他們都看看,再對著他們說道:“你們有人見過這個人麽,有的話,說出來有賞!”
大家都一致遙頭表示沒見過,也不認識。
然後一頭領模樣的人說道:“那麽,現在男的可以先離開了,不過最好這幾天不要再在城裏亂晃,未免再次被抓到。然後女的留下來跟我走!”
不過看了半天,好像隻有王琴一人是女的,其它的都是男的。
“嗯,等以後咱們有閑錢了,再一樣一樣的給你買。”王清楓承諾著,他知道妹妹以前過的是什麽樣的生活,這種小東西都是根本看不上眼的,可是現在卻都不能買。雖然事情已經過去很久了,但是想起來心裏還是有一絲絲的難過.....
“算了吧,你的錢以後還是留著給嫂子買吧。”王琴調笑著。
“好你個鬼丫頭,竟然笑話我!”
“是啊是啊,我就是嘲笑你,你以後可千萬不能娶個潑辣的媳婦!要不然我們可能會天天吵架吵死你!”王琴一邊笑著一邊跑了開去。
王清楓連忙在後麵追,他倒不是想要追上妹妹來敲敲她的腦袋,而是怕在人群中把妹妹給弄丟了。
突然王琴停下了腳步,因為她看到,在一間酒樓的外牆醒目的位置上貼著一張告示。而告示上畫的人像竟然就是她自己!天啊!王琴仔細一瞧,雖然古時的文字和現在的不完全一樣,可是王琴就是認識,可能是刻在這個身體(頭腦)裏的知識吧。
上麵寫著:王薇,女,16歲,右臉有十字形刀疤,如有知情上報者,可在雲來客棧二樓雅間領賞銀百兩!然而畫像中的少女卻是10歲左右的麵貌。
不是吧!這是怎麽回事!是誰要尋她?不過看來不是官府通緝,因為領賞銀的地點不是衙門。不過看守城門的衛兵也在盤查來往的人們,所以至少也是個有頭有臉的人物!而且之前的鎮上並沒有見到告示,難道是知道她的行蹤?或是最近幾日才開始的?
王清楓見妹妹終於停下了腳步,趕忙一把抓住王琴,“妹妹,你不要亂跑!”
然後看到妹妹停著朝前麵的告示看,也轉過頭去看,天啊!
“妹妹,我們趕緊離開!”還好,妹妹路上一直蒙著臉,真是幸運!這麽說也不能住在客棧裏了,雖然他們本來也並沒有打算住客棧,還是趕緊離開的好!隻是,如果在這附近居住的話?是不是有點危險了?難道又要另謀住處?王清楓皺起了眉頭……
等到哥哥拉得遠了,四下又無人,王琴說道:“沒事的,哥哥,第一,我叫王琴,不叫王薇,第二,我臉上無疤,第三、我是你的親妹妹,不是其它的人。而且畫像上的人也畫得不像!都是很久以前的畫像了!”
“還是小心點為好!”
“沒事的,哥哥,隻要你一口咬定,我臉上從來就沒有疤。如果實在不行就說我隻是小時候被樹枝劃破過臉。”因為如果沒有臉上塗的那一層,現在還是有些紅紅的淺淺的印記,萬一,隻是萬一……
“嗯,好吧,看情況再想辦法吧。”王清楓也很無奈,也不明白為什麽事態會如此發展。
“真的沒事的,哥哥,如果當真不行的話,都當時候別說話,一切交給我就行了。”上麵並沒有寫哥哥家人其它什麽的,可能他們並不知道她的其它情況。說的也是,誰會關心一個平民百姓叫什麽,應該隻知道她被送到姓王的一戶人家了然後改了王姓?
看這情況,是王爺來找她了麽?找到後殺死她?她實在想不到其它的理由了。知道她的姓名(改姓王),有她十歲左右的畫像,還能能出動官兵。
十六歲,她這才知道自己在這裏的年齡,看來自己的劫難還在繼續,可不能連累了哥哥!
點點又從衣服裏露出頭來,看著王琴有些發愁的臉。對了,還有點點,也不能連累了點點,還是先找一處安全的地方定居下來!先盡快出城再說!
二人在城裏轉來轉去,想找到出城的路,可是豐祥城實在太大,轉了半天,眼看天色已晚,還是沒有能夠出城!隻好先準備找個休息的地方,明天再出城了。
可是這裏既並沒有破廟,也不能住客棧,因為一般來說客棧都是盤查的重點地方,看來隻能住在橋洞或是睡大街了。
深夜,二人在橋洞裏睡得正熟的時候,被一陣嘈雜聲驚醒,原來是一群官兵模樣的人正高舉著火把將在街頭與橋洞裏睡覺的乞丐或是流浪漢一一抓起來,王琴製止了想要逃跑的王清楓,說道:“哥哥,沒事的,一切聽我的,還有記住我白天說的話。逃跑反而讓人生疑。”而且這麽多人能逃得掉麽?
一幹乞丐、流浪流被押送至雲來客棧的一處柴房裏?聽官兵們說等到明天早上自有人來審訊,然後如果沒事的話就放會他們回去。
王清楓緊緊地抓著妹妹的手,並一直護在王琴的前麵,防止那些乞丐、流浪或是官兵們靠近妹妹讓妹妹受到傷害。
天亮了,官兵們又一次來到了柴房,打開了柴房門上的鎖。然後掏出一張紙來,正是白天王琴他們在街上所看到的告示,然後把那張告示放到眾眼前讓他們都看看,再對著他們說道:“你們有人見過這個人麽,有的話,說出來有賞!”
大家都一致遙頭表示沒見過,也不認識。
然後一頭領模樣的人說道:“那麽,現在男的可以先離開了,不過最好這幾天不要再在城裏亂晃,未免再次被抓到。然後女的留下來跟我走!”
不過看了半天,好像隻有王琴一人是女的,其它的都是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