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時,天都蒙蒙亮了。但是,蕭潤睡著了,而且睡得很香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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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暗花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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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蕭潤上班後得知,調查龍主任家窗前出現人頭和拍賣公司百寶閣被破壞時劉陰子是否在現場的偵察員已經得出結果,當時劉陰子都沒在現場,包括和他一起專職搬運鋼琴的同伴也都沒在現場。而且,那幾個同伴也不會因為和劉陰子關係好而去幹這種沒意義的事情。醫院完全能夠證明在那兩個案子發生的時候,劉陰子都在醫院守著他母親,醫生們還看見,劉陰子的母親費力地斷斷續續地說著什麽,而劉陰子則記在一張紙上。醫生們認為這是病人的臨終遺言,因此沒有打擾他們。但是,時間是記得很清楚的。
盡管如此,證明劉陰子和林占甲之死有脫不開關係的證據,還是不能否定的。調查結果隻能證明,劉陰子沒有向龍主任家的窗戶上放人頭,也沒有破壞百寶閣。而別人殺害劉陰子的其他線索一絲也沒有。所以,劉陰子還是重要的嫌疑人。
正在隊長、李淞和蕭潤彷徨無策的時候,檢察院傳來消息,有人送了一封舉報信到檢察院,說龍主任受賄的證據在廣東投資人和當地鄉政府合作成立的勝地公司的保險櫃內。檢察院要求公安局配合一起到勝地公司去調查取證。
……
他們到了勝地公司所在地時,勝地公司的財務室正一片混亂。原來,他們的保險櫃打不開了。鑰匙孔內,不知被什麽人注射進一種化學物質,可以看出注射的時候是液體,然後在鎖眼中凝固了,堅如鋼鐵,他們撬了許久,連個渣都沒掉。如果用電焊槍切割,容易毀壞裏麵的現金、帳簿和有效證件等。請修鎖配鑰匙的單位來處理,首先要經公安部門批準,而且他們聽了情況後,要價高得嚇人,還不能保證裏邊的東西完好無損。
眾人正在議論爭吵的時候,李淞等人趕到了。李淞給那配鑰匙的單位打了個電話後,他們很快派人過來,而且價格也很合理,在李淞等在現場的情況下,隻用了一個小時的時間便把保險櫃打開了。檢察院當時出示了對勝地公司帳目查封檢查的文件,當天,就查出,單是為龍主任購買百寶閣上的配件古玉、明代銅扣、明代木雕等就共支出五萬多元。但是,寫的都是鄉政府墊付,並有鄉政府財務部門出具的收據和經手人簽字。
這個結果一出來,蕭潤就知道是怎麽回事了。那天,龍主任來付百寶閣的錢,不過是付在霞雲嶺村中發現的一副明朝家具的簡單架子的錢。主要配件都是從全國各地花高價收集來,然後委託董行組裝修復,再用董行的名義出售拍賣。應該到董行那裏進行調查取證。
吃過午飯後,檢察院又取得了一些成績,不單是這一件明代家具,還有龍主任車馬費報銷、諮詢費支出等三萬餘元。另有上百萬的支出,寫著公共關係的費用,白條入帳。直覺告訴檢察院辦案人員和李淞、蕭潤,這次他們抓住了一隻大耗子。因為不僅這個項目,經龍主任調查、覆核、批準的項目在他主持工作期間有近100個,這可是一個很大的收取賄賂的層麵。當然,要都調查清楚,需要大量的人力和艱苦的工作,但是,正趕上中央抓廉政建設,大局有利於此案的調查。
三天後,龍主任被檢察院“雙規”(規定的時間、規定的地點交代問題)。可是,這對劉陰子涉嫌殺害林占甲似乎沒有什麽幫助。隻有蕭潤提出:這次檢察院收到的舉報和勝地公司的保險櫃被事先封住,和劉陰子肯定沒有什麽關係,雖然他目前在押。那麽是不是可以這樣認為,以前發生的那起向龍主任家窗前放人頭的事不是他幹的,拍賣公司裏屬於龍力行的百寶閣也不是他破壞的。
……
隊長說,“而且,再有證明向龍主任家放人頭的人不是劉陰子的證據,也還不能把他從殺人的嫌疑人中去掉,也就是說,必須找到殺人犯,劉陰子才能徹底解脫。”
蕭潤很鬱悶,她憑直覺感到殺人的不是劉陰子,可是缺少有力的證據。然而,她又覺得那證據就在離自己不遠處。她忽然想起來,應該到董行那裏去調查一下了,那件百寶閣是以董行的名義拍賣的,現在這個東西應該怎樣處理呢?雖然此案主要由檢察院來辦理,但是刑警隊也可以介入,因為和此有關的案子還沒有破。她找到貝寧,約她一起到董行家去。
但是,她剛走到公安局的大門,迎麵就遇見了林農,她猶豫了一下,迎了上去。上次林農來要林占甲的屍體,就是她接待的。此時,見林農又來了,她不能走了,隻好取消了和貝寧的約會,來應付林農。
蕭潤把林農讓到辦公室後,林農拘謹地坐下,說道:“上次,你們說一個星期就能讓我把林占甲的屍體領回去,到今兒個,十天了。兇手也抓到了。我找了車,把孩子的屍身拉回去。”
李淞和蕭潤知道案子並沒有破,但暫時還不能對他說明。蕭潤沉思有頃,問道:“那您看應該怎樣處理兇手呢?”
林農嘆了口氣,說道:“怎麽說我那也是個傻孩子。劉家那孩子看著挺聰明的,就別判死刑了。幹嗎用一個好人的命去抵一個傻子的命呢?”
“好,好。死者家屬不追,事情好辦多了。大叔,您挺大度啊!”蕭潤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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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暗花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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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蕭潤上班後得知,調查龍主任家窗前出現人頭和拍賣公司百寶閣被破壞時劉陰子是否在現場的偵察員已經得出結果,當時劉陰子都沒在現場,包括和他一起專職搬運鋼琴的同伴也都沒在現場。而且,那幾個同伴也不會因為和劉陰子關係好而去幹這種沒意義的事情。醫院完全能夠證明在那兩個案子發生的時候,劉陰子都在醫院守著他母親,醫生們還看見,劉陰子的母親費力地斷斷續續地說著什麽,而劉陰子則記在一張紙上。醫生們認為這是病人的臨終遺言,因此沒有打擾他們。但是,時間是記得很清楚的。
盡管如此,證明劉陰子和林占甲之死有脫不開關係的證據,還是不能否定的。調查結果隻能證明,劉陰子沒有向龍主任家的窗戶上放人頭,也沒有破壞百寶閣。而別人殺害劉陰子的其他線索一絲也沒有。所以,劉陰子還是重要的嫌疑人。
正在隊長、李淞和蕭潤彷徨無策的時候,檢察院傳來消息,有人送了一封舉報信到檢察院,說龍主任受賄的證據在廣東投資人和當地鄉政府合作成立的勝地公司的保險櫃內。檢察院要求公安局配合一起到勝地公司去調查取證。
……
他們到了勝地公司所在地時,勝地公司的財務室正一片混亂。原來,他們的保險櫃打不開了。鑰匙孔內,不知被什麽人注射進一種化學物質,可以看出注射的時候是液體,然後在鎖眼中凝固了,堅如鋼鐵,他們撬了許久,連個渣都沒掉。如果用電焊槍切割,容易毀壞裏麵的現金、帳簿和有效證件等。請修鎖配鑰匙的單位來處理,首先要經公安部門批準,而且他們聽了情況後,要價高得嚇人,還不能保證裏邊的東西完好無損。
眾人正在議論爭吵的時候,李淞等人趕到了。李淞給那配鑰匙的單位打了個電話後,他們很快派人過來,而且價格也很合理,在李淞等在現場的情況下,隻用了一個小時的時間便把保險櫃打開了。檢察院當時出示了對勝地公司帳目查封檢查的文件,當天,就查出,單是為龍主任購買百寶閣上的配件古玉、明代銅扣、明代木雕等就共支出五萬多元。但是,寫的都是鄉政府墊付,並有鄉政府財務部門出具的收據和經手人簽字。
這個結果一出來,蕭潤就知道是怎麽回事了。那天,龍主任來付百寶閣的錢,不過是付在霞雲嶺村中發現的一副明朝家具的簡單架子的錢。主要配件都是從全國各地花高價收集來,然後委託董行組裝修復,再用董行的名義出售拍賣。應該到董行那裏進行調查取證。
吃過午飯後,檢察院又取得了一些成績,不單是這一件明代家具,還有龍主任車馬費報銷、諮詢費支出等三萬餘元。另有上百萬的支出,寫著公共關係的費用,白條入帳。直覺告訴檢察院辦案人員和李淞、蕭潤,這次他們抓住了一隻大耗子。因為不僅這個項目,經龍主任調查、覆核、批準的項目在他主持工作期間有近100個,這可是一個很大的收取賄賂的層麵。當然,要都調查清楚,需要大量的人力和艱苦的工作,但是,正趕上中央抓廉政建設,大局有利於此案的調查。
三天後,龍主任被檢察院“雙規”(規定的時間、規定的地點交代問題)。可是,這對劉陰子涉嫌殺害林占甲似乎沒有什麽幫助。隻有蕭潤提出:這次檢察院收到的舉報和勝地公司的保險櫃被事先封住,和劉陰子肯定沒有什麽關係,雖然他目前在押。那麽是不是可以這樣認為,以前發生的那起向龍主任家窗前放人頭的事不是他幹的,拍賣公司裏屬於龍力行的百寶閣也不是他破壞的。
……
隊長說,“而且,再有證明向龍主任家放人頭的人不是劉陰子的證據,也還不能把他從殺人的嫌疑人中去掉,也就是說,必須找到殺人犯,劉陰子才能徹底解脫。”
蕭潤很鬱悶,她憑直覺感到殺人的不是劉陰子,可是缺少有力的證據。然而,她又覺得那證據就在離自己不遠處。她忽然想起來,應該到董行那裏去調查一下了,那件百寶閣是以董行的名義拍賣的,現在這個東西應該怎樣處理呢?雖然此案主要由檢察院來辦理,但是刑警隊也可以介入,因為和此有關的案子還沒有破。她找到貝寧,約她一起到董行家去。
但是,她剛走到公安局的大門,迎麵就遇見了林農,她猶豫了一下,迎了上去。上次林農來要林占甲的屍體,就是她接待的。此時,見林農又來了,她不能走了,隻好取消了和貝寧的約會,來應付林農。
蕭潤把林農讓到辦公室後,林農拘謹地坐下,說道:“上次,你們說一個星期就能讓我把林占甲的屍體領回去,到今兒個,十天了。兇手也抓到了。我找了車,把孩子的屍身拉回去。”
李淞和蕭潤知道案子並沒有破,但暫時還不能對他說明。蕭潤沉思有頃,問道:“那您看應該怎樣處理兇手呢?”
林農嘆了口氣,說道:“怎麽說我那也是個傻孩子。劉家那孩子看著挺聰明的,就別判死刑了。幹嗎用一個好人的命去抵一個傻子的命呢?”
“好,好。死者家屬不追,事情好辦多了。大叔,您挺大度啊!”蕭潤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