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錢包裏有從埃博爾那裏得來的一千三百美元,再加上我平常隨身帶到店裏,準備萬一有人勒索應急用的一千美元。我希望店內抽屜裏的錢就能打發他們,也希望那個留絡腮鬍的傢夥外套下麵鼓鼓的東西不是手槍──就算是,也千萬不是要用來對付我的。我暗暗向聖約翰禱告,祂是書商的守護神,祂的畫像在利澤爾先生經營書店的時候就掛在店裏了。現在向聖狄司馬斯禱告也沒用,我是在賣書而不是在偷竊。
除了等之外我什麽也不能做,他們也沒讓我久候。那個留絡腮鬍的從後麵走到前麵,另外那一個手上還拿著羅伯特.塞維斯【註:著名作家,詩人,生於英國的普雷斯頓,後移居加拿大。】的詩集。我可以想像出他們其中一個對著我開槍,另一個朗誦《山姆.邁吉的火葬》的場麵。
他們同時到達櫃檯。那個塞維斯迷先開口說話:“羅登巴爾?伯納德.羅登巴爾?”
我沒有否認。
“最好拿上外套跟我們走,我們想和你談談。”
“感謝老天!”我鬆了一口氣。
你一定和我一樣,猜到他們不是要搶劫,他們是警察。雖然偶爾警察也會搶劫,但是他們很少用槍口對著你,我也很不喜歡看到槍口。
“他很高興見到我們。”那個留絡腮鬍的說。
另外那一個點頭。“也許是解除了心理負擔。”
“當然。也許他整個晚上被罪惡感折磨,現在隻想招供。”
“沒錯,菲爾,他隻是個不入流的小偷,現在他麻煩大了。看看他那副慘白的樣子就可以猜到,他一定是和哪個暴力犯一起作案的。”
“你說得對,丹恩。唉,交友不慎。”
“這種事常有,現在他大概內心充滿了悔恨。他會把同夥供出來,將罪行都推到同夥身上,然後坐在證人席上指證。這樣他的罪行就會減輕。好的律師加上合作的態度,我敢打賭,三年之後他又可以在街上逛了。”
“不用賭,菲爾,三年,最多四年。把店關了吧,伯尼,我們載你進城。”
一團迷霧終於漸漸散開。我真的鬆了一口氣,還好不是搶劫。花了一兩分鍾我才明白,我被捕了。雖然這也不是什麽愉快的事。他們倆在我麵前一唱一和,完全無視我的存在,我顯然成了菲爾和丹恩脫口秀消遣取樂的對象(菲爾是那個留絡腮鬍的,丹恩是那個愛好詩集的)。根據他們的腳本,聽到他們的對話我的雙腳應該發抖。
好吧,這招算是管用。
“到底什麽事?”我好不容易開口問道。
“有人想跟你談談。”丹恩說。
“關於什麽?”
“關於你昨天晚上在第十八街的那次小小夜訪,你沒有事先通知主人。”菲爾說。
該死!我心裏想,怎麽這麽快就找上門了。我的胃在翻攪,真是令人沮喪。如果有人控告你犯了一項罪行,而這的確是你犯的,你根本沒有理由義憤填膺。
“跟我們走吧。”丹恩說著放下手上的詩集。我在心裏暗自希望,他就姓麥格魯【註:出自羅伯特.塞維斯的一首詩,題為the shooting of dan mcgrew。】,而菲爾現在就對著他開槍。
我剛開張就要關門。“我被捕了嗎?”我問。
“你想被捕嗎?”
“不太想。”
“如果你主動跟我們走,我們也不需要逮捕你。”
聽起來很合理。菲爾幫我把外麵廉價書的架子搬進店裏,所以我猜丹恩的職位比他高。我鎖上門,並且拉下鐵門。如我所料,他們又在旁邊說笑話,他們說做賊的也鎖門,還說我不必擔心忘了帶鑰匙之類的。真的很好笑。
他們的車是藍白條紋的警車。菲爾開車,我和丹恩坐後座。過了幾條街之後我問:“我到底犯了什麽罪?”
“好像你真的不知道似的。”
“是啊,好像我不知道似的,但確實如此,我真的不知道。你們要以什麽罪名控告我?”
“他現在可鎮靜了,”丹恩對菲爾說,“表現得非常職業。剛才還那麽緊張,但是現在很冷靜。”他轉過來對我說,“沒有什麽控告,哪來的控告?我們又沒有逮捕你。”
“如果你們真的要逮捕我,要以什麽罪名?”
“隻是假設性的?”
“嗯。”
“一級竊盜和一級謀殺。”他搖搖頭,“你這個可憐的傢夥,大概從來沒有殺過人吧?”
第06章
赫伯特和旺達並沒有在賓夕法尼亞過夜。他們確實帶著狗開車到了貝克斯郡,準備讓牠和那隻冠軍狗交配,但是他們把阿斯提德送到那裏後,又開車回到紐約和赫伯特生意上的夥伴吃晚飯,飯後他們去劇院看戲,之後還去喝了點酒,一直到午夜才回到家,準備睡個覺,第二天早上再到賓夕法尼亞接狗。
他們回到家卻意外碰到強盜,那些賊搶走了赫伯特的現金和旺達身上的首飾,然後打算把他們綁起來。赫伯特想反抗卻重重地吃了一拳,旺達看了開始大叫,結果頭上也挨了幾記重拳。赫伯特看著她倒在地上一動也不動,這是他看到的最後一幕,因為他自己又挨了一拳,便失去了知覺。
除了等之外我什麽也不能做,他們也沒讓我久候。那個留絡腮鬍的從後麵走到前麵,另外那一個手上還拿著羅伯特.塞維斯【註:著名作家,詩人,生於英國的普雷斯頓,後移居加拿大。】的詩集。我可以想像出他們其中一個對著我開槍,另一個朗誦《山姆.邁吉的火葬》的場麵。
他們同時到達櫃檯。那個塞維斯迷先開口說話:“羅登巴爾?伯納德.羅登巴爾?”
我沒有否認。
“最好拿上外套跟我們走,我們想和你談談。”
“感謝老天!”我鬆了一口氣。
你一定和我一樣,猜到他們不是要搶劫,他們是警察。雖然偶爾警察也會搶劫,但是他們很少用槍口對著你,我也很不喜歡看到槍口。
“他很高興見到我們。”那個留絡腮鬍的說。
另外那一個點頭。“也許是解除了心理負擔。”
“當然。也許他整個晚上被罪惡感折磨,現在隻想招供。”
“沒錯,菲爾,他隻是個不入流的小偷,現在他麻煩大了。看看他那副慘白的樣子就可以猜到,他一定是和哪個暴力犯一起作案的。”
“你說得對,丹恩。唉,交友不慎。”
“這種事常有,現在他大概內心充滿了悔恨。他會把同夥供出來,將罪行都推到同夥身上,然後坐在證人席上指證。這樣他的罪行就會減輕。好的律師加上合作的態度,我敢打賭,三年之後他又可以在街上逛了。”
“不用賭,菲爾,三年,最多四年。把店關了吧,伯尼,我們載你進城。”
一團迷霧終於漸漸散開。我真的鬆了一口氣,還好不是搶劫。花了一兩分鍾我才明白,我被捕了。雖然這也不是什麽愉快的事。他們倆在我麵前一唱一和,完全無視我的存在,我顯然成了菲爾和丹恩脫口秀消遣取樂的對象(菲爾是那個留絡腮鬍的,丹恩是那個愛好詩集的)。根據他們的腳本,聽到他們的對話我的雙腳應該發抖。
好吧,這招算是管用。
“到底什麽事?”我好不容易開口問道。
“有人想跟你談談。”丹恩說。
“關於什麽?”
“關於你昨天晚上在第十八街的那次小小夜訪,你沒有事先通知主人。”菲爾說。
該死!我心裏想,怎麽這麽快就找上門了。我的胃在翻攪,真是令人沮喪。如果有人控告你犯了一項罪行,而這的確是你犯的,你根本沒有理由義憤填膺。
“跟我們走吧。”丹恩說著放下手上的詩集。我在心裏暗自希望,他就姓麥格魯【註:出自羅伯特.塞維斯的一首詩,題為the shooting of dan mcgrew。】,而菲爾現在就對著他開槍。
我剛開張就要關門。“我被捕了嗎?”我問。
“你想被捕嗎?”
“不太想。”
“如果你主動跟我們走,我們也不需要逮捕你。”
聽起來很合理。菲爾幫我把外麵廉價書的架子搬進店裏,所以我猜丹恩的職位比他高。我鎖上門,並且拉下鐵門。如我所料,他們又在旁邊說笑話,他們說做賊的也鎖門,還說我不必擔心忘了帶鑰匙之類的。真的很好笑。
他們的車是藍白條紋的警車。菲爾開車,我和丹恩坐後座。過了幾條街之後我問:“我到底犯了什麽罪?”
“好像你真的不知道似的。”
“是啊,好像我不知道似的,但確實如此,我真的不知道。你們要以什麽罪名控告我?”
“他現在可鎮靜了,”丹恩對菲爾說,“表現得非常職業。剛才還那麽緊張,但是現在很冷靜。”他轉過來對我說,“沒有什麽控告,哪來的控告?我們又沒有逮捕你。”
“如果你們真的要逮捕我,要以什麽罪名?”
“隻是假設性的?”
“嗯。”
“一級竊盜和一級謀殺。”他搖搖頭,“你這個可憐的傢夥,大概從來沒有殺過人吧?”
第06章
赫伯特和旺達並沒有在賓夕法尼亞過夜。他們確實帶著狗開車到了貝克斯郡,準備讓牠和那隻冠軍狗交配,但是他們把阿斯提德送到那裏後,又開車回到紐約和赫伯特生意上的夥伴吃晚飯,飯後他們去劇院看戲,之後還去喝了點酒,一直到午夜才回到家,準備睡個覺,第二天早上再到賓夕法尼亞接狗。
他們回到家卻意外碰到強盜,那些賊搶走了赫伯特的現金和旺達身上的首飾,然後打算把他們綁起來。赫伯特想反抗卻重重地吃了一拳,旺達看了開始大叫,結果頭上也挨了幾記重拳。赫伯特看著她倒在地上一動也不動,這是他看到的最後一幕,因為他自己又挨了一拳,便失去了知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