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科長來回來去說開了車軲轆話,最後我隻好放棄了報警的打算。連單科長都不相信我,派出所的米麥警官就更不用說了。
怏怏地回到辦公室,剛捅開門鎖我就僵住了。桌上又有一張列印紙!
“你竟敢報警?那就不是一隻手的問題了!明天再不把花擺出來,你就會死得很難看!”
天哪!她的行動怎麽這樣快?看來真的是黑社會了,否則怎能如此厲害?怎麽辦?怎麽辦?我在水泥地板上急得團團轉。明天,明天就是最後一天了,可這該死的唐亞輝最早下個星期才能聯繫上,那時候我恐怕早已經“死得很難看”了!不僅難看,而且我死得太冤!僅僅因為一場誤會!僅僅因為短短的幾天時間差!這樣的死太不值了!不值的死比值得的死當然糟糕得多……
不行!不能坐以待斃!我得找個地方躲過這幾天。全大海家,黎明老師家,唐亞輝弟弟的家……偌大一個嘉平市,總可以找到一個她不知道的地方。她不知道,院裏的同誌當然也不知道,於是下星期一大家就會以為我失蹤了,就會報警,四處打聽,登尋人啟事,鬧得滿城風雨……滿城風雨也不要緊,反正唐亞輝一露麵,事情就水落石出了!
然而我在水泥地板上轉了一圈,又把這個想法否定了:萬一水落石出以後,她並不是什麽黑社會,而是一個,比如說,神經病患者呢?那我就慘了!我就不得不從藏身的地方走出來,對大家解釋說:同誌們,事情是這樣的……然後大夥兒就會滿地找牙——笑掉的!於是我的臉皮就丟盡了!使不得,萬萬使不得!生命誠可貴,臉皮也不能不要,總而言之二者皆不可拋……
可是緊接著我又來了個否定之否定:萬一她真是黑社會呢?那我豈不是就不能活到下星期一?
是,還是不是?活著,還是死去?我帶著這個哈姆雷特式的問題,在水泥地板上轉了一圈又一圈……
躲,還是得躲!我在明處她在暗處,不躲就太危險了!不過,不能是那種丟臉的躲,應該消失得合情合理,自然而然,讓誰都不感到莫名其妙,不會以為我失蹤了……可是見鬼!世上哪有這樣一種不失蹤的失蹤辦法?
電話冷不丁大響起來,把我嚇得一激靈。拿起一聽,是楊永遠:“院領導,聽小楚說你找我,有何指示?”
我愣了半天才想起有何“指示”。楊永遠聽了果然打起官腔,說他們派不出人出差,新疆項目的設備資料隻能等到施工圖設計階段再收集,目前初步設計階段隻能這樣了,根本不可能返工。“要是院領導您認為這樣不行,就另外派個人替我們去收集資料嘛,反正院裏有的是人,嗬嗬嗬……”
這小子成心氣我!放下電話時,我悻悻地想。明知我光杆司令一個,除了自己誰也領導不了,故意叫我“另外派個人”,我派誰?派我自己?難道叫我替你去蘭州跑一趟不成?
想到這裏心中突然一動——這不正是一個絕妙的辦法嗎?合情合理,自然而然,不是失蹤,勝似失蹤——好!好極啦!
別急!別急!再仔細想想。到蘭州的火車是明天下午14點25分發車,而歐小姐規定的最後時限是明天24點,時間應當是來得及的。關鍵是不能被她察覺我的意圖。特別是要警惕她那個同夥。這傢夥就在身邊,時刻監視著我的一舉一動。這傢夥是誰也不必琢磨了——既然是黑社會,就不可能被我發現。唯一的辦法是對所有的人保密,不讓任何人預先知道我要走。即使對陸院長,也隻能在登車之前最後一刻打招呼。一切都不能按照出差的常規來辦,不能叫院辦代買火車票,也不能到財務處借差旅費。昨天剛發工資,不睡臥鋪的話,家裏那些錢差不多也夠了……再想想,再想想,一定要思考一個縝密的計劃,把每個步驟,每個細節都想周全,徹底麻痹這幫傢夥!等你們明白過來,我早已在千裏之外了,看你們拿我有什麽辦法?
正文 第三部(10)
3月8日星期天上午8點半,我空著雙手走出家門,沒有拎手提包,也沒挎背包,連洗臉毛巾都沒有帶,隻在衣袋裏放了一把牙刷。任何人看見我這個樣子,都不會想到我今天不回來了。
蹬上自行車慢悠悠出了院門,騎到嘉平公園正好9點鍾。公園的茶館還在老地方,隻是已由從前的大茶棚變成一座很氣派的小樓。全大海滿麵春風站在門口,像個迎客的主人似的,見到我就伸出指頭點我鼻子:
“好你個舒雁,整整遲到了三分鍾,沒說的,中午罰酒三杯!”
“好好好……”我心不在焉地應付著。
“哎我告訴你一件巧事:昨天我到市公安局辦事,遇到一位處長,仔細一看,原來是咱們的校友,我就通知他今天來開同學會,你說這事巧不巧?”
“巧,巧……”
“哎舒雁你猜他是誰?”
我哪有心思猜這個!於是全大海不是一般的得意:“就是羅大腳嘛!怎麽樣,沒想到吧?”
“羅大腳也來了?”我還真有點高興。
“他還沒到。咱們先進去吧。”全大海領我上了二樓。
怏怏地回到辦公室,剛捅開門鎖我就僵住了。桌上又有一張列印紙!
“你竟敢報警?那就不是一隻手的問題了!明天再不把花擺出來,你就會死得很難看!”
天哪!她的行動怎麽這樣快?看來真的是黑社會了,否則怎能如此厲害?怎麽辦?怎麽辦?我在水泥地板上急得團團轉。明天,明天就是最後一天了,可這該死的唐亞輝最早下個星期才能聯繫上,那時候我恐怕早已經“死得很難看”了!不僅難看,而且我死得太冤!僅僅因為一場誤會!僅僅因為短短的幾天時間差!這樣的死太不值了!不值的死比值得的死當然糟糕得多……
不行!不能坐以待斃!我得找個地方躲過這幾天。全大海家,黎明老師家,唐亞輝弟弟的家……偌大一個嘉平市,總可以找到一個她不知道的地方。她不知道,院裏的同誌當然也不知道,於是下星期一大家就會以為我失蹤了,就會報警,四處打聽,登尋人啟事,鬧得滿城風雨……滿城風雨也不要緊,反正唐亞輝一露麵,事情就水落石出了!
然而我在水泥地板上轉了一圈,又把這個想法否定了:萬一水落石出以後,她並不是什麽黑社會,而是一個,比如說,神經病患者呢?那我就慘了!我就不得不從藏身的地方走出來,對大家解釋說:同誌們,事情是這樣的……然後大夥兒就會滿地找牙——笑掉的!於是我的臉皮就丟盡了!使不得,萬萬使不得!生命誠可貴,臉皮也不能不要,總而言之二者皆不可拋……
可是緊接著我又來了個否定之否定:萬一她真是黑社會呢?那我豈不是就不能活到下星期一?
是,還是不是?活著,還是死去?我帶著這個哈姆雷特式的問題,在水泥地板上轉了一圈又一圈……
躲,還是得躲!我在明處她在暗處,不躲就太危險了!不過,不能是那種丟臉的躲,應該消失得合情合理,自然而然,讓誰都不感到莫名其妙,不會以為我失蹤了……可是見鬼!世上哪有這樣一種不失蹤的失蹤辦法?
電話冷不丁大響起來,把我嚇得一激靈。拿起一聽,是楊永遠:“院領導,聽小楚說你找我,有何指示?”
我愣了半天才想起有何“指示”。楊永遠聽了果然打起官腔,說他們派不出人出差,新疆項目的設備資料隻能等到施工圖設計階段再收集,目前初步設計階段隻能這樣了,根本不可能返工。“要是院領導您認為這樣不行,就另外派個人替我們去收集資料嘛,反正院裏有的是人,嗬嗬嗬……”
這小子成心氣我!放下電話時,我悻悻地想。明知我光杆司令一個,除了自己誰也領導不了,故意叫我“另外派個人”,我派誰?派我自己?難道叫我替你去蘭州跑一趟不成?
想到這裏心中突然一動——這不正是一個絕妙的辦法嗎?合情合理,自然而然,不是失蹤,勝似失蹤——好!好極啦!
別急!別急!再仔細想想。到蘭州的火車是明天下午14點25分發車,而歐小姐規定的最後時限是明天24點,時間應當是來得及的。關鍵是不能被她察覺我的意圖。特別是要警惕她那個同夥。這傢夥就在身邊,時刻監視著我的一舉一動。這傢夥是誰也不必琢磨了——既然是黑社會,就不可能被我發現。唯一的辦法是對所有的人保密,不讓任何人預先知道我要走。即使對陸院長,也隻能在登車之前最後一刻打招呼。一切都不能按照出差的常規來辦,不能叫院辦代買火車票,也不能到財務處借差旅費。昨天剛發工資,不睡臥鋪的話,家裏那些錢差不多也夠了……再想想,再想想,一定要思考一個縝密的計劃,把每個步驟,每個細節都想周全,徹底麻痹這幫傢夥!等你們明白過來,我早已在千裏之外了,看你們拿我有什麽辦法?
正文 第三部(10)
3月8日星期天上午8點半,我空著雙手走出家門,沒有拎手提包,也沒挎背包,連洗臉毛巾都沒有帶,隻在衣袋裏放了一把牙刷。任何人看見我這個樣子,都不會想到我今天不回來了。
蹬上自行車慢悠悠出了院門,騎到嘉平公園正好9點鍾。公園的茶館還在老地方,隻是已由從前的大茶棚變成一座很氣派的小樓。全大海滿麵春風站在門口,像個迎客的主人似的,見到我就伸出指頭點我鼻子:
“好你個舒雁,整整遲到了三分鍾,沒說的,中午罰酒三杯!”
“好好好……”我心不在焉地應付著。
“哎我告訴你一件巧事:昨天我到市公安局辦事,遇到一位處長,仔細一看,原來是咱們的校友,我就通知他今天來開同學會,你說這事巧不巧?”
“巧,巧……”
“哎舒雁你猜他是誰?”
我哪有心思猜這個!於是全大海不是一般的得意:“就是羅大腳嘛!怎麽樣,沒想到吧?”
“羅大腳也來了?”我還真有點高興。
“他還沒到。咱們先進去吧。”全大海領我上了二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