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不止這樣呢。”拉蒙臉上洋溢著叫格蘭特讚賞的笑容說。車子駛離牧師會館之後,格蘭特拿出手銬。
“很抱歉,”他直說,“等我們到了車站,就可以解開。”拉蒙的嘴裏隻喃喃重複著那句“倒黴!”仿佛在玩味這兩個字的發音。他們和一名便衣在火車站會合,因弗內斯車站留了一節專用車廂給他們。那晚吃完晚餐後,當最後的一線光隱沒在山丘後,滿臉病容麵色蒼白的拉蒙,再度告訴他們他所知道的一切。
“我所知有限,”他說,“但是我會一字不漏地告訴你。”
“你要知道,你現在不論說什麽都會對你造成不利。”
格蘭特說,“你的律師會建議你現在應該保持沉默,這麽做是為了保護你的權益。”他嘴上這麽說,心裏卻想著:我為什麽要拘泥於行事程序?還好心告訴他不論他說什麽,都會對他造成不利。拉蒙還是想一吐為快,巡警便拿出他的記事本。
“我該從哪裏開始呢?”拉蒙問,“真不知道該從何說起。”
“你從索瑞爾被殺的那天早晨你的行程開始說——上個星期二——13號。”
“那早上我們在打包——亞伯特當晚要前往美國——我收拾自己的東西搬到布萊辛頓的新家,他帶著他的東西到滑鐵盧。”
聽到此處,探長的心跳停了一拍。笨蛋!他竟然忘了去搜索這個人的行李。對洛克萊夫婦產生的錯覺讓他白忙了一陣子,接著追蹤拉蒙讓他無暇去盯緊鼻子底下嗅到的線索。現在.沒有比這件事更重要的了。
“我們一直忙到午餐時間,就一起到科芬翠街的裏昂餐館用餐——”
“在餐館的哪裏用餐?”
“一樓角落的桌子。”
“好,繼續。”
“整個用餐過程中,我們都在為我要不要去送行而爭執。我想跟他一起南下南安普敦,親眼看著他上船,但就算滑鐵盧有與船聯運的列車,他也不讓我送他。他說再也沒有比離別更令他心煩的事了,尤其是他這一去遙遙無期。我還記得他說,‘如果你的朋友不是遠行,就無須為他送行:但他若要到世界的另一端去,送行仍是多此一舉。多一分鍾少一分鍾又有什麽差別呢?’當天下午,我們才一起去沃芬頓看《你難道不知道?》的演出。”
“什麽!”格蘭特說,“你是那天下午到沃芬頓去看戲?”
“是的,我們在很久以前就約好要一起去看這齣戲,亞伯特早就訂了位子。最前排的特別席,當作是最後的——留念。午餐吃到一半,他告訴我說,如果趕得及的話,他還要到售票處排隊買今晚的票——他深為《你難道不知道?》著迷。聽起來好像有點瘋狂,但事實上,我們兩個都是這齣戲的戲迷——然後他說我們就在此處分手吧。就這樣和好朋友道別對我而言實在很草率,你也知道我認識亞伯特已經好長一段時間,他總是有點不可理喻,但是,如果他堅持不讓我去送行,我不會強行跟著他。所以,我們在沃芬頓劇院前說再見,我回布萊辛頓整理我的東西。我受夠了,亞伯特和我情同手足,我沒有其他更值得一提的朋友,搬出伊芙雷太太的住處後,就得獨自一個人生活。”
“你難道沒有想要跟索瑞爾一起走?”
“我想過,但我沒有錢。我希望他能借點錢給我,他應該相信我很快就會還他這筆錢。但他沒有,讓我覺得很難過。我怎麽做都覺得不對,亞伯特自己對這件事也無法釋懷。我們道別的時候,他緊緊握著我的手。然後交給我一個小紙包,要我答應過兩天後才能打開——這是他啟程的前一天。我猜裏麵是他臨別的贈禮,就沒再多想。紙包是用一般首飾店的包裝紙紮成的白紙袋,當時我猜可能是一隻表。我的表總是走走停停,他常說,‘喬,你要是不換隻新表,恐怕會來不及上天堂。”’拉蒙突然哽咽,停了下來。他小心翼翼地擦拭了一會兒窗戶上的霧氣,才再度開口。
“然後,當我正在整理我搬到布萊辛頓的東西時,發現我的左輪不見了。我還沒用過那把槍,那是二次大戰時留下的手槍。我曾經服過役,雖然你也許不以為然。但我老實告訴你,我十萬個願意衝到火線上剪一千次鐵絲,或做些諸如此類的事,也不願在倫敦市裏被警察追著跑。我在野外的表現還算不賴吧。換個角度來說,那倒像是場野外競技。但若是在倫敦市裏,就隻是一個圈套。你不覺得在鄉間追逐的感覺比較沒那麽糟嗎?”
“是,”探長表示贊同,“我當時是這麽想,可是沒想到你也是這麽認為。我還以為你在都市裏才會如魚得水。”
“如魚得水!天哪!”拉蒙說,他沉默了半晌,顯然這段回憶在腦中歷歷在目。
“你說,”探長及時提示,“你遺失了那把槍。”
“是的,我的槍弄丟了。我不曾使用過那把槍——它通常被鎖在伊芙雷太太的抽屜裏——我很清楚我打包的時候把它放在哪裏。我是說,我把它塞在大行李箱的某處。
那是我在當天早上惟一裝箱的東西,我是在把所有的東西照整理時放進去的順序倒序拿出來時,發現槍真的不見了。當時我真的很害怕——我沒辦法告訴你是為什麽。我開始回想到亞伯特最近突然變得很沉默。他一向話不多,最近他的話卻更少了。於是我覺得可能是他偷拿我的槍,要帶到外國去。我覺得他是在自找麻煩,不管怎樣,我非常害怕,但我還是不知道為了什麽緣故,就直接沖回排隊的隊伍裏找他。他的位置很好,排在隊伍的第三個,我猜他是之前找了個小鬼幫他占位子。他必須在最後這一晚做完所有對他有意義的事。亞伯特是個情感十分纖細的人。
“很抱歉,”他直說,“等我們到了車站,就可以解開。”拉蒙的嘴裏隻喃喃重複著那句“倒黴!”仿佛在玩味這兩個字的發音。他們和一名便衣在火車站會合,因弗內斯車站留了一節專用車廂給他們。那晚吃完晚餐後,當最後的一線光隱沒在山丘後,滿臉病容麵色蒼白的拉蒙,再度告訴他們他所知道的一切。
“我所知有限,”他說,“但是我會一字不漏地告訴你。”
“你要知道,你現在不論說什麽都會對你造成不利。”
格蘭特說,“你的律師會建議你現在應該保持沉默,這麽做是為了保護你的權益。”他嘴上這麽說,心裏卻想著:我為什麽要拘泥於行事程序?還好心告訴他不論他說什麽,都會對他造成不利。拉蒙還是想一吐為快,巡警便拿出他的記事本。
“我該從哪裏開始呢?”拉蒙問,“真不知道該從何說起。”
“你從索瑞爾被殺的那天早晨你的行程開始說——上個星期二——13號。”
“那早上我們在打包——亞伯特當晚要前往美國——我收拾自己的東西搬到布萊辛頓的新家,他帶著他的東西到滑鐵盧。”
聽到此處,探長的心跳停了一拍。笨蛋!他竟然忘了去搜索這個人的行李。對洛克萊夫婦產生的錯覺讓他白忙了一陣子,接著追蹤拉蒙讓他無暇去盯緊鼻子底下嗅到的線索。現在.沒有比這件事更重要的了。
“我們一直忙到午餐時間,就一起到科芬翠街的裏昂餐館用餐——”
“在餐館的哪裏用餐?”
“一樓角落的桌子。”
“好,繼續。”
“整個用餐過程中,我們都在為我要不要去送行而爭執。我想跟他一起南下南安普敦,親眼看著他上船,但就算滑鐵盧有與船聯運的列車,他也不讓我送他。他說再也沒有比離別更令他心煩的事了,尤其是他這一去遙遙無期。我還記得他說,‘如果你的朋友不是遠行,就無須為他送行:但他若要到世界的另一端去,送行仍是多此一舉。多一分鍾少一分鍾又有什麽差別呢?’當天下午,我們才一起去沃芬頓看《你難道不知道?》的演出。”
“什麽!”格蘭特說,“你是那天下午到沃芬頓去看戲?”
“是的,我們在很久以前就約好要一起去看這齣戲,亞伯特早就訂了位子。最前排的特別席,當作是最後的——留念。午餐吃到一半,他告訴我說,如果趕得及的話,他還要到售票處排隊買今晚的票——他深為《你難道不知道?》著迷。聽起來好像有點瘋狂,但事實上,我們兩個都是這齣戲的戲迷——然後他說我們就在此處分手吧。就這樣和好朋友道別對我而言實在很草率,你也知道我認識亞伯特已經好長一段時間,他總是有點不可理喻,但是,如果他堅持不讓我去送行,我不會強行跟著他。所以,我們在沃芬頓劇院前說再見,我回布萊辛頓整理我的東西。我受夠了,亞伯特和我情同手足,我沒有其他更值得一提的朋友,搬出伊芙雷太太的住處後,就得獨自一個人生活。”
“你難道沒有想要跟索瑞爾一起走?”
“我想過,但我沒有錢。我希望他能借點錢給我,他應該相信我很快就會還他這筆錢。但他沒有,讓我覺得很難過。我怎麽做都覺得不對,亞伯特自己對這件事也無法釋懷。我們道別的時候,他緊緊握著我的手。然後交給我一個小紙包,要我答應過兩天後才能打開——這是他啟程的前一天。我猜裏麵是他臨別的贈禮,就沒再多想。紙包是用一般首飾店的包裝紙紮成的白紙袋,當時我猜可能是一隻表。我的表總是走走停停,他常說,‘喬,你要是不換隻新表,恐怕會來不及上天堂。”’拉蒙突然哽咽,停了下來。他小心翼翼地擦拭了一會兒窗戶上的霧氣,才再度開口。
“然後,當我正在整理我搬到布萊辛頓的東西時,發現我的左輪不見了。我還沒用過那把槍,那是二次大戰時留下的手槍。我曾經服過役,雖然你也許不以為然。但我老實告訴你,我十萬個願意衝到火線上剪一千次鐵絲,或做些諸如此類的事,也不願在倫敦市裏被警察追著跑。我在野外的表現還算不賴吧。換個角度來說,那倒像是場野外競技。但若是在倫敦市裏,就隻是一個圈套。你不覺得在鄉間追逐的感覺比較沒那麽糟嗎?”
“是,”探長表示贊同,“我當時是這麽想,可是沒想到你也是這麽認為。我還以為你在都市裏才會如魚得水。”
“如魚得水!天哪!”拉蒙說,他沉默了半晌,顯然這段回憶在腦中歷歷在目。
“你說,”探長及時提示,“你遺失了那把槍。”
“是的,我的槍弄丟了。我不曾使用過那把槍——它通常被鎖在伊芙雷太太的抽屜裏——我很清楚我打包的時候把它放在哪裏。我是說,我把它塞在大行李箱的某處。
那是我在當天早上惟一裝箱的東西,我是在把所有的東西照整理時放進去的順序倒序拿出來時,發現槍真的不見了。當時我真的很害怕——我沒辦法告訴你是為什麽。我開始回想到亞伯特最近突然變得很沉默。他一向話不多,最近他的話卻更少了。於是我覺得可能是他偷拿我的槍,要帶到外國去。我覺得他是在自找麻煩,不管怎樣,我非常害怕,但我還是不知道為了什麽緣故,就直接沖回排隊的隊伍裏找他。他的位置很好,排在隊伍的第三個,我猜他是之前找了個小鬼幫他占位子。他必須在最後這一晚做完所有對他有意義的事。亞伯特是個情感十分纖細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