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想到平地上來嗎?還是他正盤算要到哪裏去?心情焦慮不安的格蘭特,意識到自己正很可笑地耽溺於觀看無自我意識的野生動物忙自己的事——大多數人在窺探時心裏都會有那種癢癢的感覺。此時他朝河的下遊緩緩前進,為了要確定拉蒙並非按兵不動。拉蒙成功地偽裝成一名村民人,朝某處前進。他曾上過戰場——格蘭特差點忘了,拉蒙這個年紀多半曾經服過兵役。他或許熟知所有該知道的掩護技能。第二次,格蘭特什麽也沒看到——那純粹是自己蠢動的意識。如果拉蒙從岩石閃到河對岸隱蔽處的身手比直接現身在空地上更利落,之前他可能眼花沒看清楚。
沒有更進一步的行動,格蘭特想起,河的左岸幾乎可以說是最佳的藏身之處。該是他棄守高台上的席位,走下競技場搏鬥的時候了。拉蒙打算怎麽做呢?從他現在的位置來看,他可以在十五分鍾之內重回牧師會館。那裏是他預定的目的地嗎?他打算藉此激起眼光甚高的迪摩小姐的側隱之心嗎?這個主意倒不壞。不過,換成格蘭特,要是他是拉蒙,勘查情勢後要回去找救兵,牧師會館無論如何都是最後的選擇。
格蘭特相信自己想得沒錯,再度盡可能快速地爬下溪穀,保持隱蔽不被發現。他不假思索重返荒蕪的小徑,暗自期許這麽做是對的。河流和他之間有一段延展開的荒地,遍地鵝卵石,但都不足以擋住比兔子大的東西,遠處的柴薪堆掩護拉蒙,在趁他不注意時逃到河裏去了。這麽一來,現在幹脆回去準備發布警報吧?他要逮捕的犯人是否已經被牧師的外甥女窩藏起來了呢?向第三者求救,有何不可?他憤然反問自己:如果她真的窩藏他,她就要自行承擔所有的後果。但是目前仍不須打草驚蛇,他克製著自己。他得弄清楚,拉蒙是不是真要回牧師會館,再跟蹤他,當場逮他個正著。
這樣似乎比較明智,格蘭特為了不讓其他在河的下遊、和拉蒙距離一樣遠的人看見他,快步穿過那一小段荒地。他想涉水渡河,跟著拉蒙到河床上繼續監視他。他不想讓他的犯人跑了,他要等他回到牧師會館,他就可以不費吹灰之力地輕取囊中之物。他若趁機冒險過河,可以就近監視拉蒙到了對麵岸上的活動,必要時才能同步行動。
他若真追得上他,拉蒙絕對不會察覺到有人在跟蹤他。他看著湍急的水流。時間寶貴,這個節骨眼上,就算全身弄濕了又怎麽樣。他咬緊牙關心一橫,縱身潛人冰涼的水裏,以捨命追逐的狂熱栽進洪流之中。在河水被兩塊巨石分成三道水流處格蘭特選擇了一個定點,假如他能夠順利地接近第一塊巨石,就能夠攀住第二塊巨石,跳到岸上去。就算跳不上岸也不要緊,隻要他的手能夠到河岸就行了。他要強行渡河。他往後退了一兩步,目測他與第一塊巨石間的距離。第一塊巨石比第二塊來得平坦,可以當成渡口,第二塊形狀較尖,用來做掩護。口中喃喃禱念著,他開始朝目標跋涉,感覺踩在石頭上的靴子趾端有點打滑,他穩住腳步,卻發覺腳下的石頭斜向黑色的水坑,他隻得往前一跳。明知從滑溜的石頭跳躍會缺乏抓地力,但他還是順利跳到了第二塊石頭的邊緣,他感覺到自己拽在河岸的手離腰部很遠。感謝上帝,他上氣不接下氣地爬上岸,匆忙擰幹濕重的斜紋呢褲,以免水的重量妨礙他在高地上的行動。荒原裏看不見一樣詭異的事物。草坪上的枯草在他腳下變成一攤泥濘,幹枯的黑莓固執地粘附在他被浸濕的呢褲上,等他挨近河岸的邊緣時,已經被遮蔽著他的樺樹樹枝打得渾身紅腫,還一腳踏進石楠窟窿踩個空。
他沒好氣地想著,這哪裏是擒拿罪犯的行動,簡直就是在演一出音樂舞台劇。氣喘籲籲地他走到河流改道的位置,跳入水中繼續偵查。他發現了他的獵物在離牧師會館五碼遠的地方,小心緩慢地移動。格蘭特腦中萌生一個念頭,追捕者經過精心計劃終於在戶外攫取到獵物的那一剎那快感就要來臨了。要不了太久的。瞬時,拉蒙轉進清朗晨間有說有笑地穿過的那道矮小後門。他,格蘭特,從樺木叢後現身,盡可能以兩倍快的速度從河邊的小逕往下竄。他口袋裏有一把自動手槍和兩副手銬,現在終於要派上用場了——如果有必要的話,全都用得上。他的犯人未持槍械,從茶幾上順手牽羊的紙製杯墊也扔掉了,他不再具有威脅性。此時此刻,他也顧不了任何人的感受——隻除了他自己的。就算會把這條街所有的女人都嚇得歇斯底裏——他也在所不惜。
格蘭特仍然氣得橫眉豎眼,暗許著一等拉蒙走進了那道門就要他好看。我真想看看格蘭特當時臉上的表情——一臉怨懟和忿恨的男人優雅地準備開始行動,想借著他高貴的行止掩飾住小男孩手拿著他第一支焰火時眼中不敢置信的驚喜。他費力的眨眼,眼前的畫麵還是沒變。他真的沒看錯。拉蒙經過了那道門,走到牧師會館圍牆的盡頭,準備過橋。這個笨蛋想做什麽?沒錯,格蘭特覺得他是個大笨蛋。他已經幫他想好一條無懈可擊的逃亡路線——回去求迪摩小姐,讓他窩藏在牧師會館裏——這個笨蛋竟然辜負了他的良苦用心。他慢慢接近橋墩,這傢夥在做什麽?他的腦袋在想什麽?他的一舉一動都必有其目的,絕不是隨隨便便或是故弄玄虛的把戲。意識到自己太專注於腦中懸念的問題而忽略了留意自己現在的位置,他突然朝後方的河床瞥了一眼。一切看起來都正常,山穀附近沒有什麽異樣。即使是在這個煞風景的時間,人人都正在大啖美味的晚餐而足不出戶;但再過一個鍾頭,他們就會走出來,站在橋底的泥地上抽菸鬥。來來往往的行人會愈來愈多,屆時他躲藏的行蹤就即將敗露。拉蒙爬到橋邊的路上,既不往北朝右邊村子走,也沒往左邊的村子去。他穿越馬路,再度消失在河堤。他準備去那裏做什麽?他要從那裏繞到位於河海交接點的旅館,還是打算偷走福特?但他顯然在等格蘭特發出警告。在他故意要引起格蘭特的注意而等候了一段時間之後,並沒有冒險沿著河岸走到車庫。河岸?河岸!感謝上帝,他弄清楚了!這個傢夥想搭船一走了之。有許多船停泊在無人的河岸邊,遠離村子的視線範圍內。現在河水退去——正好在退潮——神不知鬼不覺,沒有半個人會看到他從河岸離開。格蘭特奮力衝下山,心不甘情不願地讚賞這個傢夥的機靈。格蘭特對西海岸十分熟悉,他十分清楚這些船隻的使用率有多頻繁。如果你住在西海岸的村子裏,你會發現最供不應求的生活必需品竟是新鮮的魚。如果麥肯錫人的船不見了,他們會先假設船是別人借走的,他們不會大聲嚷嚷——免得萬一借船的人把船還回去,還得費力氣解釋。腳踩著凹凸不平的小路,格蘭特猜想著,拉蒙坐在牧師會館裏喝茶的時候,心裏打的就是這個算盤?還是他突然靈機一動決定這麽做?如果從馬路跑到橋上這麽遠的路程是他事前計劃好的,那麽,隊伍命案就可能是他一手籌劃的。回過頭來想,就算拉蒙的祖母是義大利人,他也不會沒事帶著派不上用場的匕首在身上。盡管這傢夥兩次逃跑都表現得欠缺克製力,但他本質比他的作為更惡劣。
沒有更進一步的行動,格蘭特想起,河的左岸幾乎可以說是最佳的藏身之處。該是他棄守高台上的席位,走下競技場搏鬥的時候了。拉蒙打算怎麽做呢?從他現在的位置來看,他可以在十五分鍾之內重回牧師會館。那裏是他預定的目的地嗎?他打算藉此激起眼光甚高的迪摩小姐的側隱之心嗎?這個主意倒不壞。不過,換成格蘭特,要是他是拉蒙,勘查情勢後要回去找救兵,牧師會館無論如何都是最後的選擇。
格蘭特相信自己想得沒錯,再度盡可能快速地爬下溪穀,保持隱蔽不被發現。他不假思索重返荒蕪的小徑,暗自期許這麽做是對的。河流和他之間有一段延展開的荒地,遍地鵝卵石,但都不足以擋住比兔子大的東西,遠處的柴薪堆掩護拉蒙,在趁他不注意時逃到河裏去了。這麽一來,現在幹脆回去準備發布警報吧?他要逮捕的犯人是否已經被牧師的外甥女窩藏起來了呢?向第三者求救,有何不可?他憤然反問自己:如果她真的窩藏他,她就要自行承擔所有的後果。但是目前仍不須打草驚蛇,他克製著自己。他得弄清楚,拉蒙是不是真要回牧師會館,再跟蹤他,當場逮他個正著。
這樣似乎比較明智,格蘭特為了不讓其他在河的下遊、和拉蒙距離一樣遠的人看見他,快步穿過那一小段荒地。他想涉水渡河,跟著拉蒙到河床上繼續監視他。他不想讓他的犯人跑了,他要等他回到牧師會館,他就可以不費吹灰之力地輕取囊中之物。他若趁機冒險過河,可以就近監視拉蒙到了對麵岸上的活動,必要時才能同步行動。
他若真追得上他,拉蒙絕對不會察覺到有人在跟蹤他。他看著湍急的水流。時間寶貴,這個節骨眼上,就算全身弄濕了又怎麽樣。他咬緊牙關心一橫,縱身潛人冰涼的水裏,以捨命追逐的狂熱栽進洪流之中。在河水被兩塊巨石分成三道水流處格蘭特選擇了一個定點,假如他能夠順利地接近第一塊巨石,就能夠攀住第二塊巨石,跳到岸上去。就算跳不上岸也不要緊,隻要他的手能夠到河岸就行了。他要強行渡河。他往後退了一兩步,目測他與第一塊巨石間的距離。第一塊巨石比第二塊來得平坦,可以當成渡口,第二塊形狀較尖,用來做掩護。口中喃喃禱念著,他開始朝目標跋涉,感覺踩在石頭上的靴子趾端有點打滑,他穩住腳步,卻發覺腳下的石頭斜向黑色的水坑,他隻得往前一跳。明知從滑溜的石頭跳躍會缺乏抓地力,但他還是順利跳到了第二塊石頭的邊緣,他感覺到自己拽在河岸的手離腰部很遠。感謝上帝,他上氣不接下氣地爬上岸,匆忙擰幹濕重的斜紋呢褲,以免水的重量妨礙他在高地上的行動。荒原裏看不見一樣詭異的事物。草坪上的枯草在他腳下變成一攤泥濘,幹枯的黑莓固執地粘附在他被浸濕的呢褲上,等他挨近河岸的邊緣時,已經被遮蔽著他的樺樹樹枝打得渾身紅腫,還一腳踏進石楠窟窿踩個空。
他沒好氣地想著,這哪裏是擒拿罪犯的行動,簡直就是在演一出音樂舞台劇。氣喘籲籲地他走到河流改道的位置,跳入水中繼續偵查。他發現了他的獵物在離牧師會館五碼遠的地方,小心緩慢地移動。格蘭特腦中萌生一個念頭,追捕者經過精心計劃終於在戶外攫取到獵物的那一剎那快感就要來臨了。要不了太久的。瞬時,拉蒙轉進清朗晨間有說有笑地穿過的那道矮小後門。他,格蘭特,從樺木叢後現身,盡可能以兩倍快的速度從河邊的小逕往下竄。他口袋裏有一把自動手槍和兩副手銬,現在終於要派上用場了——如果有必要的話,全都用得上。他的犯人未持槍械,從茶幾上順手牽羊的紙製杯墊也扔掉了,他不再具有威脅性。此時此刻,他也顧不了任何人的感受——隻除了他自己的。就算會把這條街所有的女人都嚇得歇斯底裏——他也在所不惜。
格蘭特仍然氣得橫眉豎眼,暗許著一等拉蒙走進了那道門就要他好看。我真想看看格蘭特當時臉上的表情——一臉怨懟和忿恨的男人優雅地準備開始行動,想借著他高貴的行止掩飾住小男孩手拿著他第一支焰火時眼中不敢置信的驚喜。他費力的眨眼,眼前的畫麵還是沒變。他真的沒看錯。拉蒙經過了那道門,走到牧師會館圍牆的盡頭,準備過橋。這個笨蛋想做什麽?沒錯,格蘭特覺得他是個大笨蛋。他已經幫他想好一條無懈可擊的逃亡路線——回去求迪摩小姐,讓他窩藏在牧師會館裏——這個笨蛋竟然辜負了他的良苦用心。他慢慢接近橋墩,這傢夥在做什麽?他的腦袋在想什麽?他的一舉一動都必有其目的,絕不是隨隨便便或是故弄玄虛的把戲。意識到自己太專注於腦中懸念的問題而忽略了留意自己現在的位置,他突然朝後方的河床瞥了一眼。一切看起來都正常,山穀附近沒有什麽異樣。即使是在這個煞風景的時間,人人都正在大啖美味的晚餐而足不出戶;但再過一個鍾頭,他們就會走出來,站在橋底的泥地上抽菸鬥。來來往往的行人會愈來愈多,屆時他躲藏的行蹤就即將敗露。拉蒙爬到橋邊的路上,既不往北朝右邊村子走,也沒往左邊的村子去。他穿越馬路,再度消失在河堤。他準備去那裏做什麽?他要從那裏繞到位於河海交接點的旅館,還是打算偷走福特?但他顯然在等格蘭特發出警告。在他故意要引起格蘭特的注意而等候了一段時間之後,並沒有冒險沿著河岸走到車庫。河岸?河岸!感謝上帝,他弄清楚了!這個傢夥想搭船一走了之。有許多船停泊在無人的河岸邊,遠離村子的視線範圍內。現在河水退去——正好在退潮——神不知鬼不覺,沒有半個人會看到他從河岸離開。格蘭特奮力衝下山,心不甘情不願地讚賞這個傢夥的機靈。格蘭特對西海岸十分熟悉,他十分清楚這些船隻的使用率有多頻繁。如果你住在西海岸的村子裏,你會發現最供不應求的生活必需品竟是新鮮的魚。如果麥肯錫人的船不見了,他們會先假設船是別人借走的,他們不會大聲嚷嚷——免得萬一借船的人把船還回去,還得費力氣解釋。腳踩著凹凸不平的小路,格蘭特猜想著,拉蒙坐在牧師會館裏喝茶的時候,心裏打的就是這個算盤?還是他突然靈機一動決定這麽做?如果從馬路跑到橋上這麽遠的路程是他事前計劃好的,那麽,隊伍命案就可能是他一手籌劃的。回過頭來想,就算拉蒙的祖母是義大利人,他也不會沒事帶著派不上用場的匕首在身上。盡管這傢夥兩次逃跑都表現得欠缺克製力,但他本質比他的作為更惡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