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這裏,王漢公處長笑咪咪地說道:
“李家駒這個傢夥是不見棺材不掉淚!我和小周提審他的時候,他指天發誓,根本就沒有拿什麽5000元,說人家是誣陷他!小周你說是吧?”
女大學生周潔點點頭說道:
“李家駒就是這樣說的。王處長做了他那麽長時間的思想工作,他就是不說。看他那副認真勁,叫誰都以為他是真的被冤枉的呢!”
俞美鳳和孫紅蓮臉上的笑容,不知不覺地退去了,她們倆人又開始交頭接耳說起了悄悄話,張勝利和陳俊還張著嘴巴在聽,王漢公處長心裏的得意勁自不待說。
“不過,話又說回來了。”
陳少實此言一出,王處長臉上立即露出了詫異的神情,他本來是要點香菸的,拿在手裏的火柴,也停止了劃動,一雙眼睛定定地看著陳少實;俞美鳳和孫紅蓮也停住了嘀咕,抬起頭來看著陳少實,看他倒底要“不過”什麽?至於張勝利和三個大學生,倒沒有什麽異樣的表現,隻是抱著尋常心態聽陳少實說下去。
“盡管如此,我以為,認定李家駒拿新店機修廠5000元,和認定李家駒構成受賄犯罪,還是不能劃等號的!”
“你是說,李家駒不構成受賄罪?”
陳少實的話音剛落,俞美鳳就迫不及待地接上來了。她好象對別的東西都不怎麽感興趣,唯獨對陳少實關於李家駒的行為不構成犯罪卻是興趣大增,以至陳少實的話剛說完,就接上了!王漢公處長聽完陳少實的發言,臉色立即大變。俞美鳳的話剛說完,他很快便接上說道:
“你說李家駒拿人家5000元不能和犯罪劃等號,你的意思是,即使認定李家駒拿來了人家5000元,也不能認定他的行為構成犯罪,是這樣嗎?”
王漢公處長問話一完,大家都把目光集中到了陳少實的身上,看他如何回答。但是陳少實並沒有說話,隻是用力地點了點頭!
“就是嘛,李家駒的行為哪能構成犯罪,大不了是個違紀問題,哪能輪到我們檢察院來查他,真是瞎起勁!”
俞美鳳興趣越來越大,她的話也越來越多了,要不是為了給王漢公處長稍稍留點兒麵子,她甚至於說出了檢察院是狗拿耗子這樣的話來!
“老陳,你說李家駒的行為不構成犯罪,理由是什麽?”
王漢公處長有點兒坐不住了。
“處長,你不問我,我也是要說的。”
“那你就抓緊時間給大家說說!”
王處長有點急了。他做夢也沒有想到,陳少實對李家駒案竟是這樣的結論!這是他始料不及的。
“我雖然把結論下到了前麵,但理由還是要說的。不過我的理由也僅僅是我的一家之言,我說出來之後,大家可以反駁,其目的還是為了辦好案件,我們既不能放過一個壞人,也不能冤枉一個好人!我這裏所說的好人,不是說什麽問題也沒有的清白之人,而是從刑法角度考察,不構成犯罪的人!我認為李家駒行為不構成犯罪的具體理由是:從刑事法律條款上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79年7月1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全體會議通過)》第一百八十五條規定的受賄罪主體,是國家工作人員,而李家駒則是工廠的領導,是一個企業負責人,算不算國家工作人員?沒有這樣的司法解釋;受賄罪是一種瀆職行為,它所侵害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正常活動,而李家駒的行為則是企業之間的業務活動,不象是國家機關的公務活動;最後一點,也是最重要的一點,李家駒是利用業餘時間,通過自已的勞動,運用自已的技術,幫人家解決了技術上的難題,人家給他一定的報酬,從本質上來看,這是一種勞動所得,這與行賄受賄的權錢交易有著本質的區別,恐怕不能簡單地以犯罪論!”
陳少實侃侃而談,辦公室裏所有的人都聚精會神地看著他,連一向開會時交頭接耳的俞美鳳和孫紅蓮都停止了開小會,而把注意力集中到陳少實身上來了!大學生王芳好象是不認識陳少實一樣,用一種異樣的目光看著他。她心想,想不到,一個剛從部隊轉業進檢察院不久的解放軍幹部,竟然對法律有如此深刻的認識和理解,能夠如此熟練的掌握和運用,實在是了不起!比之自已在大學課堂裏學了將近四年的法律,實在是有過之而無不及!
大學生陳俊和周潔大都懷有同樣感受。王漢公處長對於陳少實的此番發言,心情很複雜:憑心而論,他認為陳少實講的確實有道理;但是,如果真的象陳少實說的那樣,我們豈不搞錯了一個案件?這樣一來,我們還得向李家駒賠禮道歉!不僅如此,就是本處也是交待不過去的!俞美鳳和孫紅蓮對這個案件,本來就是持反對態度,工作中不支持,不配合,看我的笑話,我是頂著壓力在苦撐著。唯一的指望是陳少實能夠取到證實李家駒拿了5000元的證據,這下好了,證據是取到了,也能認定李家駒拿了人家的5000元,但是,偏偏就是這個陳少實,卻認為李家駒的行為不構成犯罪!真所謂成也蕭何,敗也蕭何啊!
王漢公處長原先的高興勁,現在已蕩然無存,他呆呆地看著陳少實,也不知說什麽好了。
陳少實發言之後,辦公室裏一片寂靜,誰也沒有先說話。
“李家駒這個傢夥是不見棺材不掉淚!我和小周提審他的時候,他指天發誓,根本就沒有拿什麽5000元,說人家是誣陷他!小周你說是吧?”
女大學生周潔點點頭說道:
“李家駒就是這樣說的。王處長做了他那麽長時間的思想工作,他就是不說。看他那副認真勁,叫誰都以為他是真的被冤枉的呢!”
俞美鳳和孫紅蓮臉上的笑容,不知不覺地退去了,她們倆人又開始交頭接耳說起了悄悄話,張勝利和陳俊還張著嘴巴在聽,王漢公處長心裏的得意勁自不待說。
“不過,話又說回來了。”
陳少實此言一出,王處長臉上立即露出了詫異的神情,他本來是要點香菸的,拿在手裏的火柴,也停止了劃動,一雙眼睛定定地看著陳少實;俞美鳳和孫紅蓮也停住了嘀咕,抬起頭來看著陳少實,看他倒底要“不過”什麽?至於張勝利和三個大學生,倒沒有什麽異樣的表現,隻是抱著尋常心態聽陳少實說下去。
“盡管如此,我以為,認定李家駒拿新店機修廠5000元,和認定李家駒構成受賄犯罪,還是不能劃等號的!”
“你是說,李家駒不構成受賄罪?”
陳少實的話音剛落,俞美鳳就迫不及待地接上來了。她好象對別的東西都不怎麽感興趣,唯獨對陳少實關於李家駒的行為不構成犯罪卻是興趣大增,以至陳少實的話剛說完,就接上了!王漢公處長聽完陳少實的發言,臉色立即大變。俞美鳳的話剛說完,他很快便接上說道:
“你說李家駒拿人家5000元不能和犯罪劃等號,你的意思是,即使認定李家駒拿來了人家5000元,也不能認定他的行為構成犯罪,是這樣嗎?”
王漢公處長問話一完,大家都把目光集中到了陳少實的身上,看他如何回答。但是陳少實並沒有說話,隻是用力地點了點頭!
“就是嘛,李家駒的行為哪能構成犯罪,大不了是個違紀問題,哪能輪到我們檢察院來查他,真是瞎起勁!”
俞美鳳興趣越來越大,她的話也越來越多了,要不是為了給王漢公處長稍稍留點兒麵子,她甚至於說出了檢察院是狗拿耗子這樣的話來!
“老陳,你說李家駒的行為不構成犯罪,理由是什麽?”
王漢公處長有點兒坐不住了。
“處長,你不問我,我也是要說的。”
“那你就抓緊時間給大家說說!”
王處長有點急了。他做夢也沒有想到,陳少實對李家駒案竟是這樣的結論!這是他始料不及的。
“我雖然把結論下到了前麵,但理由還是要說的。不過我的理由也僅僅是我的一家之言,我說出來之後,大家可以反駁,其目的還是為了辦好案件,我們既不能放過一個壞人,也不能冤枉一個好人!我這裏所說的好人,不是說什麽問題也沒有的清白之人,而是從刑法角度考察,不構成犯罪的人!我認為李家駒行為不構成犯罪的具體理由是:從刑事法律條款上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79年7月1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全體會議通過)》第一百八十五條規定的受賄罪主體,是國家工作人員,而李家駒則是工廠的領導,是一個企業負責人,算不算國家工作人員?沒有這樣的司法解釋;受賄罪是一種瀆職行為,它所侵害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正常活動,而李家駒的行為則是企業之間的業務活動,不象是國家機關的公務活動;最後一點,也是最重要的一點,李家駒是利用業餘時間,通過自已的勞動,運用自已的技術,幫人家解決了技術上的難題,人家給他一定的報酬,從本質上來看,這是一種勞動所得,這與行賄受賄的權錢交易有著本質的區別,恐怕不能簡單地以犯罪論!”
陳少實侃侃而談,辦公室裏所有的人都聚精會神地看著他,連一向開會時交頭接耳的俞美鳳和孫紅蓮都停止了開小會,而把注意力集中到陳少實身上來了!大學生王芳好象是不認識陳少實一樣,用一種異樣的目光看著他。她心想,想不到,一個剛從部隊轉業進檢察院不久的解放軍幹部,竟然對法律有如此深刻的認識和理解,能夠如此熟練的掌握和運用,實在是了不起!比之自已在大學課堂裏學了將近四年的法律,實在是有過之而無不及!
大學生陳俊和周潔大都懷有同樣感受。王漢公處長對於陳少實的此番發言,心情很複雜:憑心而論,他認為陳少實講的確實有道理;但是,如果真的象陳少實說的那樣,我們豈不搞錯了一個案件?這樣一來,我們還得向李家駒賠禮道歉!不僅如此,就是本處也是交待不過去的!俞美鳳和孫紅蓮對這個案件,本來就是持反對態度,工作中不支持,不配合,看我的笑話,我是頂著壓力在苦撐著。唯一的指望是陳少實能夠取到證實李家駒拿了5000元的證據,這下好了,證據是取到了,也能認定李家駒拿了人家的5000元,但是,偏偏就是這個陳少實,卻認為李家駒的行為不構成犯罪!真所謂成也蕭何,敗也蕭何啊!
王漢公處長原先的高興勁,現在已蕩然無存,他呆呆地看著陳少實,也不知說什麽好了。
陳少實發言之後,辦公室裏一片寂靜,誰也沒有先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