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錚選擇了學藥,自小對藥學有很大的興趣,化學成績特別突出,填誌願的時候不假思索的選擇了醫科大學的藥學專業。


    大學畢業,博桐在社區就業,三年後考入市文化局,成為一名國家公務員。


    學校推薦方崢繼續就讀本校的研究生,方崢想想姨父姨媽養了自己十幾年,他和博桐讀這些年書已經花光了家裏的積蓄,實在不願意再讓姨父姨媽那麽辛苦,長大也應該在他們身邊盡孝了。於是他選擇回到了生長的城市,應聘到林城的白辰藥業做起了最基礎的質檢員。


    從小跟著鄰居的餘叔叔學了點吉他,大學期間,同寢室的室友肖易是個音樂發燒友,彈了一手好吉他,於是方崢用打工掙來的錢去買了一把吉他跟著肖易學習。


    他學吉他不是因為有多喜歡音樂,隻是為了在遇到喜歡的女生的時候能多一個技藝。


    大學時候,他喜歡班上的一個特別活潑的一個南方小姑娘餘楓,熟悉後,他發現餘楓身邊的男生很多,她不拒絕每一個想和她交往的人。


    方錚判斷餘楓不適合自己,快速放棄。


    工作後,認識單位上同為質檢員的胡亞宣,挺優雅美麗的女孩子,原本有意和她拉近距離,但很快發現胡亞宣的夜生活豐富,脫掉公司的白大衣就變成了濃妝豔抹的另一個人。


    胡亞宣,似乎也不適合自己。


    方錚覺得自己是不是有些花心,博桐隻喜歡杜清清。


    方錚承認,杜清清是個好女孩,從小父親過世,她跟著媽媽生活,吃苦耐勞,性格乖巧,成績優異。


    方錚喜歡的女孩子,要像小鳥一樣活潑,要像玫瑰一樣嫵媚。


    杜清清太安靜了。


    博桐說她是我見猶憐,方錚覺得博桐是讀書讀呆了。


    他承認,杜清清挺美,皮膚白皙,眼睛水靈,雖然有些瘦弱,卻添了些楚楚可憐的風韻。


    博桐這個傻瓜,從十八歲就喜歡杜清清,到現在他都工作了六年,杜清清也已經研究生畢業,他卻還是沒向杜清清表達過隻字片語。


    他們兩家都住著單位裏老式的平房,這是公交公司八十年代就分給各家各戶住的房子。後來單位實行了股份製,國家也實行了房改,單位不會拿出錢來重新修理,房開商也不可能隻開發單位的這一小塊地。於是這種房子就不上不下,不拆遷也不重修。


    這也方便了一大群沒有經濟能力去購房或不願意花錢去購房的人。這裏環境雖不能比得上現代小區的優雅,但因為是單位的地盤,房屋寬敞,居住人員不複雜,籃球場,食堂,花園,醫院,一應俱全,加上在市中心,倒是成了一塊相當舒服的安居之地。


    他們兩家廚房的窗子正好相對。


    方錚喜歡做菜,不知道從什麽時候開始,他就常常和杜清清在廚房裏相遇。


    他們做著同樣的事情。


    杜清清每次都會給方錚一個甜甜的微笑,他也會對杜清清還以微笑,這好像成了他們倆的默契,也成了他們倆的秘密。


    沒有人知道他們這樣對望,這樣微笑。


    方錚連博桐都沒有告訴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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