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說的是有些誇張了,時處亂世,沒有那麽多城邦,也沒有那麽多人口。但諸侯王是真的多。當朝的天子,看一個人順眼便給你封地封侯做獎賞,看一個人不順眼不聽話,還不能懲治的,便封遠一點的地封侯。毫不誇張的說,這亂世有一大部分都是當朝天子的鍋。也就是蕭晟的父皇,蕭淵。蕭淵沒有什麽治國的才能,也不會駕馭人心,但有個優點就是能生。在位二十年,生了三十多個孩子,其中皇子就有十幾個。說不定連他自己都記不住每個孩子的名字和麵容。主角攻蕭晟,就是最不受寵的那個兒子。母親是宮女,和皇帝春宵一度,便喜得龍胎。但,皇上的孩子多,有頭有臉的妃子也多,並不把蕭晟和他母親放在心上。皇宮之中,最是階級分明。掌權者不看重的人,其他人也沒有巴結的必要。蕭晟的幼年,就是在母親的嘮叨和怨懟中長大的。他渴望父皇的青睞,渴望得到父皇的看重,也渴望得到母親的愛。所以,在他成年之後,便自請出宮,收複失地。改變諸侯盤踞,直指京城的格局。那個時候的蕭晟還帶著少年意氣,從皇宮出來,心中還想著安撫躁動的百姓,收回城池,造福天下,使得所到之處,海清河晏,百姓安居樂業。他是皇子,讀著聖賢書長大的,還有學問最高的老師幫助,他一定可以做到。但他太單純了,想的太簡單。天下亂象已久,豈是他一個毛頭小子,簡簡單單就能改變的?剛出了京城,就看到了世界不為人知的一麵,多年的憧憬幾乎顛覆。他覺得自己住的地方不夠華麗,一日三菜一湯,隻有一道葷菜,這是奴仆欺主,克扣份利。他想著隻要能得到父皇的青睞,就能過上很好的生活,就能結束自己這賤民一般的受辱的生活。但,出宮之後,睜開眼睛,他看到了真正的賤民。一個滿是餿味,難以下咽的窩窩頭,會引來流民爭搶。一棵野菜,一粒黃豆,都會讓人垂涎。就算是當地的百姓,生活稍好,白米白麵也不是能輕易見到的。越往外麵走,他的心越驚。兩腳羊,什麽叫兩腳羊?第一次看到大釜裏煮著的幼羊,他吐了整整一天,食不下咽。食物稀少,燃料也很少。那大釜之下燃燒的是房梁。人已經被逼到了絕路了。他突然就懂得了,為什麽諸侯不安分,四周動蕩。可笑的,他在聽到諸侯抗議的時候,還向父皇提議,“增稅重徭,四地皆平。”增加稅收,加重徭役,百姓沒錢沒閑,自然就老實了。但,現在,他不這麽想了。百姓是因為活不下去了,才四處流浪,尋找活路。要是繼續施壓,沒有希望的他們,隻會想要造反。一路走到最遠的邊關,風餐露宿,他漸漸沉默,身上不再帶著殘忍的天真。他對老師說:“我悟了。”老師笑笑,“去做吧,按你的想法來。”他便利用自己的男色和身份,接近諸侯或諸侯的心腹。取得信任之後,便裏應外合,強取封地。消息傳到皇上的耳朵裏,龍顏大悅,好生誇獎了一番,還將他的母親從貴人提到了嬪位。母親也做了衣服,托人遞了口信,又是心疼又是以自己的兒子為驕傲。蕭晟得意了,開心了,膨脹了,更覺得自己的做法是正確的。對於他這個想法,洛勳是有些震驚的,“沒見過父母鼓勵孩子當鴨的……”“也沒見過主角主動當鴨的。”這完全顛覆了洛勳對龍傲天升級爽文的認知。“或許這就是他的後宮?”【j審核部不讓開後宮,需要主角保持純潔。】“你騙我,這還純潔什麽?”係統無奈,【沒有被得手,蕭晟還是有點矜持在身上的。】“有,但不多。”都說一而再,不能再而三。於是,第三次如法炮製的時候,他失敗了。被最信任的人背刺,差點死在了路上。他渾身是血,看著自己最信任的老師,茫然道:“為什麽?”老師倒也實誠,“怪你鋒芒畢露,擋了別人的路。”“太子?”蕭晟瞳孔渙散,問道:“還是三皇子?”“老五,”老師冷漠的看著他,“你要是一直像以前一樣該多好呢?”一直像以前一樣,做拾人牙慧的蠢貨?蕭晟梗著脖子嘶吼著,“你今日殺我,若是我僥幸存活,定要將你碎屍萬段。”老師憐憫的看著他發瘋,“你活不了了,但我們師徒一場,我不親手殺你。”蕭晟呼吸一滯,老師繼續道:“這裏的人們信奉天葬,但死物哪能比得上活物呢?有你在這裏,還有渾身的血腥味。相信它們很快就來了,不出半刻,你就連骨頭都不剩了。”他不敢相信那個溫潤儒雅,事事皆有回應的老師會變成這個樣子。“你殺了我……給我個痛快。”眼睜睜看著自己被畜生吃掉,這……太恐怖了,隻是想一想,就讓人不寒而栗。蕭晟想,多年的感情,老師不會如此殘忍的。但最後的最後,老師隻是蹲下來,用匕首劃瞎了他的眼睛。“看不見就不會怕了。”“老五,我不喜歡你這個眼神,太淩厲了。”“一開始,你的眼睛跟你的母親一樣,單純。性子也是,容易相信人,一直那樣下去,你是安全的。但你成長的太快了,假以時日,定能成氣候。”黑暗比刺痛來的更快,他茫然的睜著眼睛,煌煌的眸子變得暗淡,流下兩行血淚。他看不見了。手筋腳筋皆斷,渾身是傷。他怕是活不了了。等到腳步聲漸漸消失,世界隻剩下了黑暗和風聲。他以為自己能像英雄一樣,大無畏的迎接死亡的到來。但事實上,看不見的恐懼,和即將被吃掉的恐懼,還是讓他動了起來。他沒辦法站起來,沒辦法行走,便利用肌肉的力量在地上爬行。他不停地呼救,不停地蛄蛹,希望上天能站在他這邊,給他一次活命的機會。體力隨著血液流失,身體越發的冷,聲音也越發的嘶啞。在昏迷之前,他想,要是能活下來就好了,要是有人能救自己就好了。等自己活下來,一定會將他奉為座上之賓,湧泉相報!洛勳:“我信你個鬼。”林遮救了你,可是,你卻恩將仇報。從而可以看出,男人的誓言,是萬萬不可信的。跟在林遮身邊養傷的那半個月,是蕭晟人生最輕鬆快樂的半個月。他可以忘記一切,不去思考那些複雜的東西,隻做他的病人,乖乖聽話,受他照顧。洛勳:“能不快樂嗎,有人伺候,端吃捧喝,什麽都不用幹。林遮還給他燉雞養身體,那雞他自己都不舍得吃。”看著牆角散步咯咯噠的母雞,洛勳收起了菜刀。不能殺,這個母雞每天能下一顆蛋,是很珍貴的營養來源。想著屋裏還在昏迷中的男人,洛勳感慨道:“統兒啊,看完這個故事,你領悟了一個什麽道理?”係統:【路邊的人不要救。】“no,”洛勳義正言辭:“這件事告訴我們知識的傳播是多麽的重要。但凡他們看過“東郭先生和狼”“農夫與蛇”的故事,就該意識到救不熟悉的動物是一件多麽危險的事情。”【動物?】“是啊,林遮不就救了個白眼狼。”【……有道理。】一陣風吹過,洛勳攏了攏單薄的衣角,看著黃沙遍布的街道,默默吸了吸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