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於2024年12月1日,晚,20點41分。


    1.《鷹和狐狸》


    這是我所看的這本《伊索寓言》的第一篇,別的本是不是這篇為第一篇我忘記了,記得買過一次,也看過幾篇的,但忘記了。


    打算寫兩篇長篇日記。


    不知道起點最多能發多少字的一章,我記得好像是兩萬字吧。


    那兩篇呢?


    《魯迅雜文集》每一篇的想法和感悟,或者所得。


    《伊索寓言》也一樣。


    但是魯迅的雜文其實我是不太懂的,甚至連語句我都不太懂,這幾天估計沒法看了,還得把重心放在視頻上。


    所以,隻能多看一點《伊索寓言》了。


    言歸正傳。


    聊這篇吧。


    故事內容未必有人知道,學過的大多數人是忘不了的——除我以外。但這篇應該沒學過,我隨便說說內容。


    老鷹和狐狸搭窩築巢做鄰居,生孩子,狐狸外出找食物,老鷹把它兒子拿去和老鷹自己的孩子分食了。


    有一天老鷹去拿著人類祭祀的食物,腸子,腸子著火,帶回去,把鷹巢點燃了。


    小鷹掉下來,狐狸為了報複老鷹,當著它的麵吃掉了小鷹們。


    結尾說背叛朋友的人,即便朋友沒有報複的能力,老天爺也會懲罰它。


    這是要說好人有好報,惡人有惡報嗎?


    我是不信的。


    我不是不信鬼神,但我沒見過我不信,我很想讓那些法師讓我見一見鬼神。


    可是我沒錢,也沒有這個口。


    可惜了,很遺憾。


    這篇《伊索寓言》我看不懂。不喜歡。


    ……


    2.《鷹,穴鳥和牧羊人》


    故事內容不寫了,浪費時間。


    與強者競爭毫無意義,失利時則招來恥笑。


    我偏要爭。


    即便此時不爭,終究一定會爭。


    我相信總有有資格有能力爭的那一天。


    ……


    3.《鷹和屎殼郎》


    12月19日,距離上一次看《伊索寓言》已經十幾天了啊。好久啊。


    故事的最後告訴我們,不要小瞧任何人。


    怎麽樣?


    嗯。


    我不懂,我隻聊自己的經曆。


    小學初中的時候,我總是有些瞧不起那些學習成績不行的同學或者不認識的比我差的學生。


    有一次和鄰屯同學坐摩托車回來,他拉了兩個人,一個妹子和我,妹子是他同宗,妹子說,“寶學習成績好,比我們好。”


    我說,“沒有沒有,都一樣。”


    嘴裏說沒有,但是心裏是美滋滋的。


    但是他說,“我學習成績也好啊,隻是我不喜歡讀書,不上學罷了,不然我也厲害。”


    頓時我心裏就有些不是滋味,但是沒說什麽,不過不是滋味過後……


    好像不是過後啊。


    可能是過後,可能是過了好幾年後,我出社會了,才發現我是最蠢的那個人。


    才知道,原來學習成績真的不能說明什麽。


    我的成績之所以比他們好,不過是我死記硬背加上努力了一點,他們成績不行不是他們智商不行,是他們根本不學啊。


    才明白我不但是最蠢的,還是最蠢的。


    當我明白過來以後,我再也不敢小覷任何人了。


    我就對自己說,“不要小看任何人,這個世界最蠢的人就是自己。除了自己沒有任何一個笨蛋。”


    是不是明白過頭了?


    沒有。


    我依舊相信自己是與眾不同的,特殊的,但心境變化了,不再小瞧別人了。


    嗯,想法結束。


    ……


    4.《夜鶯和鷂子》


    鷂子抓了夜鶯,準備吃,夜鶯說“我不夠吃的,你放過我,去抓大一些的動物吧。”


    這則故事告訴我們,放棄到手的東西而去追尋更有價值的東西是愚蠢的。


    怎麽說?


    我有過這樣的經曆嗎?


    想了一想,沒有。


    但一定有過,隻是我記不起來了。


    嗯,有。


    我做事總是猶猶豫豫的,正在做這件事,但是想到更好的,放下手裏的這件小事,去做那件事了,而那件也沒做,知道想做而已。


    說的是寫小說。


    我準備了很多小說的素材,但是決定放棄了,覺得都是大精品或者小萬訂的作品,不值得我寫,我要寫就寫幾萬均訂的。


    然而一本書沒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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