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點五十一分。


    回來幾天,確實沒什麽活,幾乎都宅在家。


    它沒半分好臉色。


    一言不合就開罵。


    因為明天是趕集日,母親帶他去摘八角,這個時間樹上沒有什麽果子,所以母親讓我在家,我也沒堅持跟去。


    一早上九點多到下午兩點他們回來了。


    去了兩個地方。


    摘了不到二十斤。


    吃了飯,現在又去了。


    因為母親說讓它準備點水,它不知道怎麽的,對母親破口大罵,“你做什麽的?你不會接啊?白吃白喝供著你啊?”


    它這是當我白癡?


    指桑罵槐的話,當我聽不出來?


    我知道,出去的五年,一分錢沒有,還讓他們出不少錢,也沒有像弟弟那麽出息,它肯定對我失望至極。


    不會給我好臉色的。


    我算算他們給我多少錢。


    小時候不算。


    二二年我從上海回來,一千五百塊。


    二三年我去西鄉塘,五千塊。


    二三年十一月中旬去縣城,三千五百塊。


    一萬塊整。


    或許多出一些。


    但我跟他們去打山工,母親說還有兩萬。


    也就是很可能剛好用完了。


    嗯。


    我現在跟他們吃喝,算是白吃白喝養著我的。


    它罵也沒錯。


    它不是罵我的?


    嗬嗬。


    是不是再明顯不過。


    ……


    本來我還在想,有錢了,我給弟弟一筆錢,讓他帶母親去鄉鎮蓋房子,一百萬吧,到底要不要讓它跟著去,這幾天一直想這件事,我想著這個壞人就讓我來做吧,不讓它去,讓它守著它這個家,讓母親和弟弟去,我給弟弟蓋房子,跟它分家了。


    以後不管它了。


    哦。


    給弟弟蓋房子?


    那我呢?


    我?


    我不需要。


    我想我很大的可能是孤獨終老了。


    如果這樣。


    我四海為家。


    我不需要房子。


    如果有錢,我也不會在鄉鎮住。


    除非我有老婆,而且我的老婆是鄉下人,我才會選擇在鄉鎮住。


    當然了,如果真的要蓋房子,我還是會蓋兩家的,這樣也好一些,萬一母親不能跟著弟弟,讓她住我家。


    我有時間就陪陪她,偶爾帶她去旅遊。


    嗯。


    我這幾天還在想,要不,讓它也去?


    畢竟,鬧到那個地步也不好。


    現在……


    嗬嗬。


    它也配?


    我每年會給它錢。


    它養大我,給我吃飯嘛!


    我肯定要還給它的。


    有錢的話,每年三萬,五萬。


    財富自由也是這樣。


    多了它也不配。


    不會少於三萬。


    ……


    我知道,他是不會改好的了。


    這個壞人就讓我來做吧。


    我不會再猶豫,優柔寡斷了。


    我常常徘徊。


    這樣最終的結果就是害了所有人。


    我不會心慈手軟了。


    有錢了,腰杆子硬了。


    分家。


    讓它自己快活吧。


    我不知道它活著的意義是什麽?


    它誰也不關心,誰也不愛。


    我不知道它為什麽活著。


    它應該去死。


    ……


    當然,這一切都是我的幻想。


    也許我永遠也不會發財。


    也許我永遠都要寄人籬下。


    也許我永遠都要活在它的陰影下。


    也許我真的會白來一趟人間。


    這個家是它的,是它父母的,不是母親的,也不是弟弟的,更不是我的。


    這個家隻有一個人能做主。


    隻有一個主人。


    就是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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