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笑嗬嗬的瞅他一眼,麻利的下餛飩回話,“好嘞,客人您稍等啊。”
沒一會,老闆就把餛飩端上來了,人也順便坐在了空位上。
“小兄弟又來了。”老闆許是不喜歡溫家,見溫宿也在誠心膈應他,“呦這不溫三公子嘛?星竹君您也來了,不是吃不慣人肉餡的餛飩嘛。”
溫宿不理他,一手筷子,一手湯匙,默默的吃著碗裏的餛飩。
老闆也不惱,看向林棠,一雙眼睛精光頓現,“你來,有事吧?”
見他如此,林棠也就直接坦白了,“我想問老闆一事,不知可否作答?”
“說說看。”老闆起身回灶台端過來一碟花生米,又拎了壇酒。
拍來封口,倒了兩碗,給自己和林棠,至於溫宿,直接被忽略了。
老闆聞聞就像,給林棠個眼色,“嚐嚐看,陵西特產落桃仙,一般人我可不給他喝,你小子有口福嘍。”
聞言,林棠嬉笑,嚐口酒,咂咂嘴,“不錯不錯,的確是好酒,入口綿柔後勁十足,辛辣卻也夠爽。”
“我可以說我得問題了嗎?”林棠和他客套一下就直奔主題,“興沖是興緣廟的神獸又為何會下山?”
“按理來說,他作為一方廟宇守護獸,無需去任何地方,山下有什麽讓他每天那時要去一次?興沖和夜雨在一起後一直都是平淡的,這座廟不是他們所居住那座吧。”
老闆依舊笑眯眯的,嚼這花生米,喝著落桃仙,笑得越來越冷,“知道嗎?興沖血脈始於麒麟一族,麒麟啊,那是上古神獸統領陸地的一方霸主,就算混的在差也不可能變成一個名不見經傳的破廟神獸啊。”
他嘆口氣,“興沖活了多久沒人知道,他和夜雨,每一次,每一世,都會因為這座廟宇相識相知相愛,卻也會每一世都不得善終。”
“自從第一次的夜雨離開他後,他就變了,瘋狂執拗,興沖可是神獸自然不會死,他便把自己元神撕開,一半放在獸身,一半放在捏造出來的人類軀體,等待著夜雨每一次的轉生,每一次的相遇,每一次的相守,再每一次的離開。”
林棠接話,“那麽,夜雨,也就是艷鬼?若我所想沒錯,興沖應該沒入輪迴吧?夜雨怕是被他騙了?”
老闆笑,“想聽故事嗎?”
林棠挑眉,“從頭到尾?”
“那個是個很長的故事啊。”老闆嘆氣。
林棠笑,抿口酒,“沒關係,長話短說,我們有時間。”
老闆笑笑,“好哇,給你們講講,不和你們說說,也沒人可說,我都怕我給忘了,畢竟時間太長了。”
興沖本是麒麟一族的散人,顧名思義,他能力非凡,不受拘束,天地暢遊,再三界享有非常待遇,無論何人均要避讓三分,可謂史無前例的第一隻麒麟啊。
一日,他於人間遊蕩,隱藏了身份,卻還是有靈氣泄出,杯徘徊人間到處吸修仙之人靈氣為食得艷鬼看出。
艷鬼自恃姿色絕倫,手段老辣,便打定主意要他的靈氣,幾次三番的勾引都沒有得手,這不禁讓艷鬼有些不甘心。
後來她想了個辦法,最通俗的辦法,下藥!
在人間,用人間的藥,興沖自然不會有什麽事,可是看著來回折騰這麽久的艷鬼,他卻突然想順從她一次,一點靈氣而已,他又不缺。
因為興沖的刻章縱容加艷鬼的不知死活,兩人算是第一次,雲雨巫山了,此後艷鬼依舊纏著他。
也不為何,就是覺得這人靈氣舒服,而且人也特別好看,艷鬼很喜歡和他一起,不論是品茶下棋還是撫琴作畫,哪怕是發呆都好。
興沖也不拒絕,他權當養個寵物一樣都弄艷鬼,因為覺得艷鬼的眼睛很好看,亮晶晶的,眨巴著看著他時,像隻搖尾巴小狗,要多可愛有多可愛。
時間過瞬,二人就這樣彼此相伴,本以為可以一直這樣,卻不想,艷鬼遇到了另一個人,仇人。
艷鬼生前是大家閨秀,知書達理,心思單純,仇人則是對著父親去的,仇人不僅殺她全家,更是將她賣入青樓任人□□,最後被人折磨致死。
因為最後死在風塵之地,死後便化了艷鬼,本想報仇,卻不料道行太淺,無奈隻好勤奮修煉。
又因遇到興沖,故而暫時忘記了報仇的事,今日仇人狹路相逢,她自然不會放過。
興沖懶得管凡塵俗事便由艷鬼去鬧,也就是這樣,一晚上,艷鬼都沒回來,興沖有些焦急,去尋人,方知,艷鬼魂死?
這於他而言,仿佛沒什麽,日子繼續過,走走玩玩,卻少了什麽,讓他很不自在。
也不知過了多久,他在這,遇到了艷鬼的轉生。
魂死本無法投胎,艷鬼之所以可以轉生則是因為,他的靈台還在,轉生不過癡傻之人,興沖卻不管那麽多,先是睡了轉生又開始和她一起生活,隻不過癡傻的轉生很怕他,興沖無奈,開始琢磨給轉生槊魂。
說做就做,是興沖的形式風格。又因為他地位獨一無二,多麽難尋的東西,隻要需要他都能找到,槊魂的東西不多,憑他找到了,卻難了一點。
槊魂最需要的是九百九十九顆不滿三歲嬰孩的童心。
麒麟是和平使者,除非侵犯否則不會主動下殺手,興沖犯難卻又因轉生逐漸虛弱而不得不鋌而走險。
他屠了九百九十九個嬰孩取心,槊魂,一切都很順利。
也是太過順利了,事發後,轉生已經帶著新的魂體入了下一世的輪迴,麒麟一族不能容忍興沖這般殘忍,隨將其驅逐,各界都與他劃清關係,天帝震怒,各界開始通緝他。
興沖也不在意,專心窩在這等她的下一世,期間多次從各界手中逃脫。
許是這樣也不是個辦法,他索性撕開元神,封鎖獸身,捏造人類軀體,用這樣的辦法躲過幾次追殺。
也不知是不是他屠殺那九百九十九個嬰孩惹的天怒人怨,每一世,他與夜雨都不得善終,他們的孩子也從未活過三歲,每一次都死的無比悽慘。
林棠聽完,不解,“他真的愛夜雨?你還沒說和這個廟有什麽關係呢?”
老闆笑,“愛不愛的誰知道呢,這間廟藏著他的獸身,僅此而已。”
“小兄弟怕是已經知道了,不過,為時已晚啊。”老闆做嘆息狀,一臉惋惜的搖搖頭。
林棠試著起來,卻怎麽也起不來,幾番掙紮,無奈,“溫三兒?”
溫宿早已暈倒,也是指望不上的。
“老闆想要什麽?引我回來,總得有所圖吧?”林棠索性不在掙紮。
老闆笑笑,“沒什麽所圖啊。”
抬下巴示意身後,林棠側首,見到了興沖。
正確來說,是作為麒麟的興沖。
一身白衣溫潤入畫,瞳仁燦金似星,熠熠生輝,俊郎不凡。
“又見麵了。”興沖踱步而來,坐在他們一起,“我很好奇,你為什麽要回來?按理來說,你不是多事的人,不該來啊。”
沒一會,老闆就把餛飩端上來了,人也順便坐在了空位上。
“小兄弟又來了。”老闆許是不喜歡溫家,見溫宿也在誠心膈應他,“呦這不溫三公子嘛?星竹君您也來了,不是吃不慣人肉餡的餛飩嘛。”
溫宿不理他,一手筷子,一手湯匙,默默的吃著碗裏的餛飩。
老闆也不惱,看向林棠,一雙眼睛精光頓現,“你來,有事吧?”
見他如此,林棠也就直接坦白了,“我想問老闆一事,不知可否作答?”
“說說看。”老闆起身回灶台端過來一碟花生米,又拎了壇酒。
拍來封口,倒了兩碗,給自己和林棠,至於溫宿,直接被忽略了。
老闆聞聞就像,給林棠個眼色,“嚐嚐看,陵西特產落桃仙,一般人我可不給他喝,你小子有口福嘍。”
聞言,林棠嬉笑,嚐口酒,咂咂嘴,“不錯不錯,的確是好酒,入口綿柔後勁十足,辛辣卻也夠爽。”
“我可以說我得問題了嗎?”林棠和他客套一下就直奔主題,“興沖是興緣廟的神獸又為何會下山?”
“按理來說,他作為一方廟宇守護獸,無需去任何地方,山下有什麽讓他每天那時要去一次?興沖和夜雨在一起後一直都是平淡的,這座廟不是他們所居住那座吧。”
老闆依舊笑眯眯的,嚼這花生米,喝著落桃仙,笑得越來越冷,“知道嗎?興沖血脈始於麒麟一族,麒麟啊,那是上古神獸統領陸地的一方霸主,就算混的在差也不可能變成一個名不見經傳的破廟神獸啊。”
他嘆口氣,“興沖活了多久沒人知道,他和夜雨,每一次,每一世,都會因為這座廟宇相識相知相愛,卻也會每一世都不得善終。”
“自從第一次的夜雨離開他後,他就變了,瘋狂執拗,興沖可是神獸自然不會死,他便把自己元神撕開,一半放在獸身,一半放在捏造出來的人類軀體,等待著夜雨每一次的轉生,每一次的相遇,每一次的相守,再每一次的離開。”
林棠接話,“那麽,夜雨,也就是艷鬼?若我所想沒錯,興沖應該沒入輪迴吧?夜雨怕是被他騙了?”
老闆笑,“想聽故事嗎?”
林棠挑眉,“從頭到尾?”
“那個是個很長的故事啊。”老闆嘆氣。
林棠笑,抿口酒,“沒關係,長話短說,我們有時間。”
老闆笑笑,“好哇,給你們講講,不和你們說說,也沒人可說,我都怕我給忘了,畢竟時間太長了。”
興沖本是麒麟一族的散人,顧名思義,他能力非凡,不受拘束,天地暢遊,再三界享有非常待遇,無論何人均要避讓三分,可謂史無前例的第一隻麒麟啊。
一日,他於人間遊蕩,隱藏了身份,卻還是有靈氣泄出,杯徘徊人間到處吸修仙之人靈氣為食得艷鬼看出。
艷鬼自恃姿色絕倫,手段老辣,便打定主意要他的靈氣,幾次三番的勾引都沒有得手,這不禁讓艷鬼有些不甘心。
後來她想了個辦法,最通俗的辦法,下藥!
在人間,用人間的藥,興沖自然不會有什麽事,可是看著來回折騰這麽久的艷鬼,他卻突然想順從她一次,一點靈氣而已,他又不缺。
因為興沖的刻章縱容加艷鬼的不知死活,兩人算是第一次,雲雨巫山了,此後艷鬼依舊纏著他。
也不為何,就是覺得這人靈氣舒服,而且人也特別好看,艷鬼很喜歡和他一起,不論是品茶下棋還是撫琴作畫,哪怕是發呆都好。
興沖也不拒絕,他權當養個寵物一樣都弄艷鬼,因為覺得艷鬼的眼睛很好看,亮晶晶的,眨巴著看著他時,像隻搖尾巴小狗,要多可愛有多可愛。
時間過瞬,二人就這樣彼此相伴,本以為可以一直這樣,卻不想,艷鬼遇到了另一個人,仇人。
艷鬼生前是大家閨秀,知書達理,心思單純,仇人則是對著父親去的,仇人不僅殺她全家,更是將她賣入青樓任人□□,最後被人折磨致死。
因為最後死在風塵之地,死後便化了艷鬼,本想報仇,卻不料道行太淺,無奈隻好勤奮修煉。
又因遇到興沖,故而暫時忘記了報仇的事,今日仇人狹路相逢,她自然不會放過。
興沖懶得管凡塵俗事便由艷鬼去鬧,也就是這樣,一晚上,艷鬼都沒回來,興沖有些焦急,去尋人,方知,艷鬼魂死?
這於他而言,仿佛沒什麽,日子繼續過,走走玩玩,卻少了什麽,讓他很不自在。
也不知過了多久,他在這,遇到了艷鬼的轉生。
魂死本無法投胎,艷鬼之所以可以轉生則是因為,他的靈台還在,轉生不過癡傻之人,興沖卻不管那麽多,先是睡了轉生又開始和她一起生活,隻不過癡傻的轉生很怕他,興沖無奈,開始琢磨給轉生槊魂。
說做就做,是興沖的形式風格。又因為他地位獨一無二,多麽難尋的東西,隻要需要他都能找到,槊魂的東西不多,憑他找到了,卻難了一點。
槊魂最需要的是九百九十九顆不滿三歲嬰孩的童心。
麒麟是和平使者,除非侵犯否則不會主動下殺手,興沖犯難卻又因轉生逐漸虛弱而不得不鋌而走險。
他屠了九百九十九個嬰孩取心,槊魂,一切都很順利。
也是太過順利了,事發後,轉生已經帶著新的魂體入了下一世的輪迴,麒麟一族不能容忍興沖這般殘忍,隨將其驅逐,各界都與他劃清關係,天帝震怒,各界開始通緝他。
興沖也不在意,專心窩在這等她的下一世,期間多次從各界手中逃脫。
許是這樣也不是個辦法,他索性撕開元神,封鎖獸身,捏造人類軀體,用這樣的辦法躲過幾次追殺。
也不知是不是他屠殺那九百九十九個嬰孩惹的天怒人怨,每一世,他與夜雨都不得善終,他們的孩子也從未活過三歲,每一次都死的無比悽慘。
林棠聽完,不解,“他真的愛夜雨?你還沒說和這個廟有什麽關係呢?”
老闆笑,“愛不愛的誰知道呢,這間廟藏著他的獸身,僅此而已。”
“小兄弟怕是已經知道了,不過,為時已晚啊。”老闆做嘆息狀,一臉惋惜的搖搖頭。
林棠試著起來,卻怎麽也起不來,幾番掙紮,無奈,“溫三兒?”
溫宿早已暈倒,也是指望不上的。
“老闆想要什麽?引我回來,總得有所圖吧?”林棠索性不在掙紮。
老闆笑笑,“沒什麽所圖啊。”
抬下巴示意身後,林棠側首,見到了興沖。
正確來說,是作為麒麟的興沖。
一身白衣溫潤入畫,瞳仁燦金似星,熠熠生輝,俊郎不凡。
“又見麵了。”興沖踱步而來,坐在他們一起,“我很好奇,你為什麽要回來?按理來說,你不是多事的人,不該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