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7章 天魔與妖神(六)
救命!我真的不想修仙啊! 作者:烏賊公子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秦至根本無法想象這人說的場麵。
那也太……不可思議的。
但不知為何,他腦子裏還是忍不住幻想出那般可愛的畫麵——山清水秀靈氣充沛之地,一個穿著白裙子的小姑娘在山野間奔走著,頭上簪著各種顏色的花,手裏還捧著一大束的花,跑著跑著,便因為開心而幻化成原型——那是一隻白色的小鹿。
魔族的原型是天地初分之際而留下的混沌之氣,他們哪怕幻化成人形也難以繁衍後代,所謂的後代,都是後期產生的混沌之氣,而後由可以化形的魔族留在體內收養。
這便是所謂的天生魔胎。
而生出來的都是混沌之氣的小團子,有眼睛有嘴巴,餓了會自己到處吸食混沌之氣和靈氣,困了還會打哈欠,然後自己隨便在樹杈上找個地方窩著睡覺……
直到有一天,人族找到了這個地方。
一開始發現此地的凡人隻是害怕,被天生可愛的天生靈物好生招待,引著離開後,便關閉了通道。
從此之後,關於仙境的流言便傳了出去,但所有人都無功而返。
又五百年,想要長生不老的皇帝派了無數能人異士在妖魔界外邊來回徘徊,試圖找到出口,可仍舊無功而返。
直到三百年後,一位心地善良的女妖救了一個奄奄一息的凡人,而那凡人竟是人族的小太子。
那小太子身世淒慘,被人迫害至此,為了報仇,他不惜利用女妖為自己重新奪回了皇位。
之後為了長生不老,竟是吃了女妖。
“弟弟聽到此事,雖然悲痛,卻也覺得這是那小女妖的孽緣,不管是人還是妖,都得為自己的選擇而付出代價……”
可是,凡人注定了生老病死,哪怕那皇帝吃了女妖的血肉,可以長生不老,那畢竟有違天道,自然要受到天道的懲罰——每日都生不如死,活得人不人鬼不鬼。
最終選擇了自盡,而自盡後,因著自己喪心病狂的舉動,徹底魂飛魄散了。
但此事卻秘密流傳了下來,無人知道凡人妄圖長生不老的後果,他們想的都是神仙一般的自在日子。
從此以後,妖魔兩族時常被騷擾。
最後,演變成了妖魔兩族的滅頂之災。
秦至疑惑:“難道一萬多年前,你們連普通的人類都打不過嗎?”
那人伏在桌子上,拿著酒杯看著他,“你知道嗎?人類雖然渺小,注定活不長久,但其實他們是被神明庇護的,在沒有仙修出現以前,再厲害的魔,都無法傷害他們分毫……”
“天道之所以讓凡人降生於世間,又怎麽可能讓他們天生受苦?所以,如果人族沒有那麽貪婪,沒有為了長生不老大舉進攻妖魔兩界,沒有為了長生不老大肆啃食妖魔,他們就不會變成人不人魔不魔的怪物……”
秦至驚得眼睛都要瞪出來了,“你是說……人族吃妖魔?”
喝盡一杯酒後,那人便含笑道:“是啊,他們以為像那個小皇帝一樣,吃了妖魔,就可以長生不老,得到神力,其實他們根本不知道,妖魔於人族本不是一樣的,哪怕吃了能蒼生不老,他們也早就不是普通的人類了……”
剛開始,人族吃了妖魔後,會覺得自己擁有了特別的能力,或是能提起很重的重物,或是從此不再生病,或是記憶力超群……
總是有些好處的。
時間久了,他們會發現自己不再衰老。
所以,他們將妖魔兩族殘殺殆盡,還大搖大擺住進了魔界和妖界,在那裏建起了屬於他們的宮殿和房屋,種植農作物,蓄養妖魔兩族為自己的口糧。
從此,妖魔兩族與人族不共戴天。
可天道給人族的庇護尚未消散,加之人類食用了妖魔,能力的確有所提升,妖魔兩界受到了掣肘,根本不是他們的對手。
那人說道:“起初,我與弟弟雖然悲憤,卻也無可奈何,知道天道是護著他們的,弱肉強食嘛,所以我們並不打算跟人族計較,隻想著帶著剩下的魔族和妖族再另外尋一個僻靜之地好好生存,繼續繁衍生息,卻沒想到,人族連這個機會都不給我們……”
人族把妖魔兩族當成了自己長生不老的良藥,他們希望可以通過蓄養來滿足自己的需求,卻發現被他們蓄養的妖魔根本活不了,一個個的都慢慢消散了,而妖族也都在失去了生存之地後,變成了普通的動物,不再有讓人長生不老的功效。
“他們便猜出了,隻有我與弟弟才是真正的天生靈物,抓住我們,蓄養我們,他們才有可能一直長生不老,所以便再次找到了我們,我與弟弟忍無可忍,隻能與他們打了一次又一次……”
可天道的庇護,讓他們的強大變得可笑。
最終,身為妖神的弟弟隻能以魂飛魄散為代價,護住了他這個哥哥和剩下的妖魔兩族。
“天道也是不公平,我與弟弟太過強大,不管人族多可惡,隻要他們弱小,他們便有理,所以我們怎麽打都絕對不會贏,而弟弟魂飛魄散,世間便少了妖神,天生靈物都被逼得消散了,人族成了強大的那一方,天道才撤銷了對人族的庇護,從此以後,魔族與人族不共戴天!”
那人見秦至不再說話,便道:“史書上是不是說‘混沌初期,妖魔橫行,群魔亂舞,女媧捏造凡人,賜予神力,世上便有仙修,可與妖魔一戰,仙修眾者同仇敵愾,曆經重重血戰,將妖魔剿滅大半,剩餘妖魔或歸於混沌,或隱藏於凡間,不敢再生事’?”
秦至道:“是。”
那人道:“說得也沒錯,不過,那個時候還沒有仙修,妖魔沒有橫行,群魔也沒有亂舞,人族之所以勝過妖魔,隻是因為天道對他們的庇護,他們那個時候很快活,因為妖魔狼狽不堪,他們卻大口吃肉……”
他又說道:“你知道為什麽無論如何,人族都滅不掉我?除了是這凡間的怨氣汙染了我又造就了我,還因為你們人族本來就欠我的,所以……人是殺不死我的,仙修也一樣,這是你們造成的苦果,自然要由你們來償還。”
他接著說道:“魔修是怎麽來的呢……最早的那一批魔修,就是吃了妖魔的血肉,企圖長生不老的那一批人族,他們以為自己成神了,其實隻是成了人不人魔不魔的怪物,後來,他們開始同類相殘,習慣了啃食妖魔,沒有妖魔可以供他們享用了,他們便把手伸向了身旁之人……”
那也太……不可思議的。
但不知為何,他腦子裏還是忍不住幻想出那般可愛的畫麵——山清水秀靈氣充沛之地,一個穿著白裙子的小姑娘在山野間奔走著,頭上簪著各種顏色的花,手裏還捧著一大束的花,跑著跑著,便因為開心而幻化成原型——那是一隻白色的小鹿。
魔族的原型是天地初分之際而留下的混沌之氣,他們哪怕幻化成人形也難以繁衍後代,所謂的後代,都是後期產生的混沌之氣,而後由可以化形的魔族留在體內收養。
這便是所謂的天生魔胎。
而生出來的都是混沌之氣的小團子,有眼睛有嘴巴,餓了會自己到處吸食混沌之氣和靈氣,困了還會打哈欠,然後自己隨便在樹杈上找個地方窩著睡覺……
直到有一天,人族找到了這個地方。
一開始發現此地的凡人隻是害怕,被天生可愛的天生靈物好生招待,引著離開後,便關閉了通道。
從此之後,關於仙境的流言便傳了出去,但所有人都無功而返。
又五百年,想要長生不老的皇帝派了無數能人異士在妖魔界外邊來回徘徊,試圖找到出口,可仍舊無功而返。
直到三百年後,一位心地善良的女妖救了一個奄奄一息的凡人,而那凡人竟是人族的小太子。
那小太子身世淒慘,被人迫害至此,為了報仇,他不惜利用女妖為自己重新奪回了皇位。
之後為了長生不老,竟是吃了女妖。
“弟弟聽到此事,雖然悲痛,卻也覺得這是那小女妖的孽緣,不管是人還是妖,都得為自己的選擇而付出代價……”
可是,凡人注定了生老病死,哪怕那皇帝吃了女妖的血肉,可以長生不老,那畢竟有違天道,自然要受到天道的懲罰——每日都生不如死,活得人不人鬼不鬼。
最終選擇了自盡,而自盡後,因著自己喪心病狂的舉動,徹底魂飛魄散了。
但此事卻秘密流傳了下來,無人知道凡人妄圖長生不老的後果,他們想的都是神仙一般的自在日子。
從此以後,妖魔兩族時常被騷擾。
最後,演變成了妖魔兩族的滅頂之災。
秦至疑惑:“難道一萬多年前,你們連普通的人類都打不過嗎?”
那人伏在桌子上,拿著酒杯看著他,“你知道嗎?人類雖然渺小,注定活不長久,但其實他們是被神明庇護的,在沒有仙修出現以前,再厲害的魔,都無法傷害他們分毫……”
“天道之所以讓凡人降生於世間,又怎麽可能讓他們天生受苦?所以,如果人族沒有那麽貪婪,沒有為了長生不老大舉進攻妖魔兩界,沒有為了長生不老大肆啃食妖魔,他們就不會變成人不人魔不魔的怪物……”
秦至驚得眼睛都要瞪出來了,“你是說……人族吃妖魔?”
喝盡一杯酒後,那人便含笑道:“是啊,他們以為像那個小皇帝一樣,吃了妖魔,就可以長生不老,得到神力,其實他們根本不知道,妖魔於人族本不是一樣的,哪怕吃了能蒼生不老,他們也早就不是普通的人類了……”
剛開始,人族吃了妖魔後,會覺得自己擁有了特別的能力,或是能提起很重的重物,或是從此不再生病,或是記憶力超群……
總是有些好處的。
時間久了,他們會發現自己不再衰老。
所以,他們將妖魔兩族殘殺殆盡,還大搖大擺住進了魔界和妖界,在那裏建起了屬於他們的宮殿和房屋,種植農作物,蓄養妖魔兩族為自己的口糧。
從此,妖魔兩族與人族不共戴天。
可天道給人族的庇護尚未消散,加之人類食用了妖魔,能力的確有所提升,妖魔兩界受到了掣肘,根本不是他們的對手。
那人說道:“起初,我與弟弟雖然悲憤,卻也無可奈何,知道天道是護著他們的,弱肉強食嘛,所以我們並不打算跟人族計較,隻想著帶著剩下的魔族和妖族再另外尋一個僻靜之地好好生存,繼續繁衍生息,卻沒想到,人族連這個機會都不給我們……”
人族把妖魔兩族當成了自己長生不老的良藥,他們希望可以通過蓄養來滿足自己的需求,卻發現被他們蓄養的妖魔根本活不了,一個個的都慢慢消散了,而妖族也都在失去了生存之地後,變成了普通的動物,不再有讓人長生不老的功效。
“他們便猜出了,隻有我與弟弟才是真正的天生靈物,抓住我們,蓄養我們,他們才有可能一直長生不老,所以便再次找到了我們,我與弟弟忍無可忍,隻能與他們打了一次又一次……”
可天道的庇護,讓他們的強大變得可笑。
最終,身為妖神的弟弟隻能以魂飛魄散為代價,護住了他這個哥哥和剩下的妖魔兩族。
“天道也是不公平,我與弟弟太過強大,不管人族多可惡,隻要他們弱小,他們便有理,所以我們怎麽打都絕對不會贏,而弟弟魂飛魄散,世間便少了妖神,天生靈物都被逼得消散了,人族成了強大的那一方,天道才撤銷了對人族的庇護,從此以後,魔族與人族不共戴天!”
那人見秦至不再說話,便道:“史書上是不是說‘混沌初期,妖魔橫行,群魔亂舞,女媧捏造凡人,賜予神力,世上便有仙修,可與妖魔一戰,仙修眾者同仇敵愾,曆經重重血戰,將妖魔剿滅大半,剩餘妖魔或歸於混沌,或隱藏於凡間,不敢再生事’?”
秦至道:“是。”
那人道:“說得也沒錯,不過,那個時候還沒有仙修,妖魔沒有橫行,群魔也沒有亂舞,人族之所以勝過妖魔,隻是因為天道對他們的庇護,他們那個時候很快活,因為妖魔狼狽不堪,他們卻大口吃肉……”
他又說道:“你知道為什麽無論如何,人族都滅不掉我?除了是這凡間的怨氣汙染了我又造就了我,還因為你們人族本來就欠我的,所以……人是殺不死我的,仙修也一樣,這是你們造成的苦果,自然要由你們來償還。”
他接著說道:“魔修是怎麽來的呢……最早的那一批魔修,就是吃了妖魔的血肉,企圖長生不老的那一批人族,他們以為自己成神了,其實隻是成了人不人魔不魔的怪物,後來,他們開始同類相殘,習慣了啃食妖魔,沒有妖魔可以供他們享用了,他們便把手伸向了身旁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