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的夜色,依舊迷離。


    哥哥的電話橫跨了整個太平洋打過來。


    新交的男友湯尼倒了兩杯紅酒湊過來,湯尼有一張白哲的麵龐,十足的小白臉勁。


    他火熱的帶著濃濃煙草味的雙唇輕輕的聞著我的脖子。


    動情之處,難免發出了不該有的聲音。哥哥在那頭自然也聽到了。


    我都可以想象哥哥現在的表情,他眉頭皺起來的樣子特別的難看,像一個小老頭。


    “沈晗之,你在幹什麽?”我?我能做什麽,到紐約來之後,我不是一直都在重複著醉死夢死麽?


    “人生得意須盡歡……哥哥,我可不像你那麽固執,守著一個小葉子,要死要活的。”


    沈醒之肯定氣壞了,可是隔著這麽遠的距離,我哪裏又怕得罪這隻老虎?


    不過這兩年荒唐的名號,想來他就算要氣,也早已經氣得不耐煩了。他打電話過來的目的,也不會是想要訓我這麽簡單吧。


    果然,他說“月底是爸爸的生日,你記得給我滾回來。”


    沈醒之在那邊警告我:“沈晗之,我不管你在那邊怎麽樣胡鬧,這一次你必須給我回來了,一走三年,把家裏的事情全部丟下不管。秦放他已經等你夠久了。”


    我聽到秦放的名字,立刻收斂了張揚的情緒,冷冷的道:“別跟我提這個名字。”


    沈醒之說:“為什麽不能提,他是你的丈夫,我們沈家的女婿。”


    我強調:“是前夫。”


    沈醒之輕笑著糾正我的說法:“你們的離婚手續還沒辦。”


    是,我們是離婚手續還沒辦,可是:“分居,兩年,自然就離婚了。”


    沈醒之:“既然分居都已經期滿了,你還是順道回來辦個手續吧。”


    他最後幹脆激我:“難道某人躲在國外不敢回來了麽?”


    我將自己擺成大字躺在沙發上:“老頭子就這麽想我,回來沒問題啊,隻不過哥哥你要多給爸備點速效救心丸。我怕他經不起刺激。”我打著哈欠:“行了,我會回來的,哥,我忙著呢,掛了。”


    收了線,湯尼又湊著一張笑臉過來。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說:“寶貝,我好累,你先回去好不好?”


    湯尼聞言噓寒問暖一番之後當真乖乖的回去了。


    臨走時,我用一塊名表結束了我們的關係。


    這就是有錢的好處,呼之即來揮之即去。三年前,我不知道錢的好處,可是在我差一點兒就家破人亡,一無所有之後,我才知道,錢是個什麽東西。送走了湯尼,我把他剛剛開的那瓶酒拿了過來,坐在沙發上,扯開落地窗外的品色窗簾,紐約璀璨的夜景,紙醉金迷的大都市,我在這裏生活了一千多天,也是時候回去把所有的事都做個了結了。


    老頭子生日之前,我乖乖的買了票飛回去。


    到了之後,我也沒急著回去,打車到從前最喜愛的商場閑逛。


    兩年前的我,現在想起來都覺得矯情,整個人生好像除了愛秦放,就是愛秦放。要是他多給我幾枚青眼,我就已經覺得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情了。


    而現在,什麽是愛?哼哼,有這個東西麽?


    不過,今天逛商場,還確實有所收獲,就在二樓的女裝專區,不對,明確的講應該是孕婦專區。


    我看到一隻雄性動物和一隻雌性動物,雌性動物小腹微微隆起,而雄性生物竟然是我們日理萬機的秦部長,竟然有空陪佳人逛街,還真是瀟灑啊。


    我和他們正麵相對,總不可能讓我為了躲開從二樓的欄杆上跳下去吧。


    我倒還沒說話,伏貞貞已經先看到了我。


    她徑直往我的方向走了過來,步履很慢,小心的護著肚子裏的寶貝疙瘩。我的心跳漏了半拍,雖然他旁邊的男人沒有正眼看我。


    “嗨,沈晗之,你回來了?”她那種輕描淡寫的語氣,好像我們兩人從來沒有過隔閡一樣。


    而我竟然也傻乎乎的跟她說:“是啊,回來了。”


    伏貞貞是那種很容易讓人喜歡上的女孩子,大學四年,周圍的同學每個人都喜歡她,除了為了秦放和她鬧翻了之外,她也一直都是我的偶像,從山村裏出來的孩子,混到現在這個地步也不容易。


    她臉上帶著恬淡的笑容,故意和秦放隔開半步,並且試圖解釋:“你別誤會,我和秦放……”


    歲月啊,真是一塊磨刀石。看我和伏貞貞這個樣子,誰會相信我們從前為了旁邊這個男人爭得你死我活的?又或者,那句話說的還真對,愛都沒了,哪裏還來的恨?


    我擺了擺手,終於還是把目光移到了她身邊的男人身上。


    三年不見,就算是一麵之緣,也有好奇他變成什麽樣子的理由吧。


    據說,他認祖歸宗之後升官的速度嗖嗖的就跟嫦娥一號上天樣的,不過百聞不如一見,沈晗之瞪大兩隻眼睛瞅著他。


    他穿著一身筆挺的西裝,從襯衫到外套都是清一色的手工定製,連陪女人逛街都要正裝出現,還真是一如既往的騷包,看到他這樣的一身打扮,倒是想起了他大學時候常穿的白襯衫,半舊的普通的白襯衫,挽起袖子來露出小麥色的胳膊,特別是專心看書的樣子,這麽看這麽讓人神往。


    隻不過,他現在再也不是當年一窮二白的秦放了,除了那雙依舊像幽深的湖水一樣看不見底的眼睛,除了渾身那種清冷孤高的氣質之外,什麽都變了。


    我無奈的伸出手,歎了口氣,有些人啊,不管做多少壞事,看起來都是一樣的純潔,而另外的一些人,稍稍的行差踏錯,就是萬劫不複。我拾回了兩年來偽裝的很好的笑容,對他說:“好久不見哦。”接下來的半句話卻是:“您要是不忙,我們今天就把手續給辦了吧。”(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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