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箐正想搭話,卻見掌櫃的說著說著,俯身在她耳旁細語道:“他是本地有名的潑皮閑漢,以前也進過學隻是不講理得很,便是往常無事也要惹幾分事來,人送綽號叫‘真無賴’。隻因他家兄弟是個訟棍,向來在衙門走動,多吃些訟飯,他又是個厚臉皮不講道理的。如此,便動不動總是找你們這些異鄉人的麻煩。異鄉人大多不喜訟,自是不會陪著他上公堂,大多出錢打發了事;便是有同你一般膽大的,若是真上公堂與他們鬥,有他兄弟在,屆時隻怕……”見文箐臉上並無畏懼之色,不免又加上一句,“便是我們本地人,曉得他的,都避得遠遠的,亦不敢多招惹他。”


    文箐聽得掌櫃的話,對於他的發音“曾無賴”與“真無賴”未曾聽出區別,更是不知他所說完全是實情,還是懾於胖子是潑皮,急著打發此人,於是連哄帶嚇編的這些來說與自己聽?如今自己不能得罪掌櫃的,可也不能因此就退步,要不然,隻怕給無賴錢袋,他這般輕鬆得了便宜,再想別的法子刁難於自己,那可如何是好?再說,以掌櫃說的他這生事的惡習,袋裏“十來文”錢隻怕未必能滿足他。這種人,一旦給了甜頭,便欲壑難填了。


    結合這曾無賴的言行,她還是有七八分相信掌櫃的所說是真的。原來這胖子,是個沒理也要硬扯出幾分霸道來的訟棍型潑皮,難怪適才還懂得律法,知道拾錢不還便是侵占他人私產算是竊罪了。既然進過學想來亦識字,居然還是個“有點文化”卻不講道理的流氓,有點棘手啊。這肯定不能同武昌遇到的那兩個閑漢相比了,隻怕段數要高得多。且得想法子才能擺脫啊。


    其實,文箐還是太缺乏閱曆了,身為現代人也太自信了,自以為以前遇到了好些刁婦,都能對付過去。於是,以為自己本就是有理的一方,最近又跟著裘訟師學了好些律條,差不多能贏過對方,一時之間,不免有些輕率,加上一些輕敵。


    她點點頭,裝作無助的樣子,發愁地道:“大伯,我也不是非要如此。隻是我自撿得這錢袋,也未曾來得及看過這內中有何物,他又說不上來。這街上好些人適才都瞧得我撿了錢袋,我亦是說在貴處落腳。現在便給了他,他前腳一走,後頭又來一人認領,我又拿甚麽來給?如今,掌櫃的說給他,我自是想給,可是我又擔心我依掌櫃之言給了他之後,豈不是連累了掌櫃的屆時要同我一道賠人錢?”


    她一口一個“掌櫃之言”、“掌櫃說”,便讓這掌櫃的亦無話可說了,且也不由自主地順著小客官的思路想了下去――若是“真無賴”領了去,自是曉得內中有何物,他要是暗裏使壞,再讓一人來領,或者不停來人領,說得裏麵物事,豈不是這小郎要賠個沒盡頭?而且還是自己讓他給的,難免不牽連自己。就算“真無賴”不這般,若是真失主來了,亦會找這小哥索要,可是既然是自己作的主,豈不也有自家一份?


    文箐見掌櫃的皺著眉頭一臉沉思狀,雖不知他有何為難,不過卻有心把他拉向自己這邊陣營,就算與他不能完全建立同盟關係,至少不能讓他同自己為敵。他若是個奸滑之徒,幫著胖子施壓於自己,那自己可就以一敵二了。


    這般考慮妥當後,她亦站起身來,彎腰行禮,致謝道:“掌櫃大伯,您如此好意為我著想,我自是不想連累您。我且想法子讓他出了店,同他到店外說道理,不影響貴店生意便是。既便他要上公堂,我亦不怕。那同我一道投店的裘先生是個通律法的,沒少與人打官司,更不會牽連到您。隻要大人斷案公正,我手裏這錢袋亦真是撿的,這胖子便是想告我,也無法贏了。眼下我既脫身不得,還煩掌櫃的差個人去渡口幫我找找他。大伯若是怕得罪了眼前那人,您也無需多費心,隻管在旁邊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罷了”


    掌櫃的聽他不急不徐的說得這麽一段,且十分理直氣壯,完全不懼“真無賴”,想著“初生牛犢不畏虎”,真不是虛言。這小童誇海口之餘,興許那裘先生真有幾分本事。隻是自己實實是怕得罪這些地痞無賴。如今這小童說得好聽,是為自己著想,卻又哪裏曉得他若是明日走了,而自己卻是日複一日在此處開門做生意的,得罪不起曾無賴這種人。可若是眼下為了討好“真無賴”,便急著趕走這小童,隻怕這店裏一眾客人瞧不起自己,自己這店也沒法開了。可若是留他在此處,得罪了曾無賴,日後又怕無賴找來算帳。


    掌櫃的左右為難,不免更是憂心忡忡,歎口氣,隻尋思著如何才能有法子讓自己置身事外,不影響店裏生意。回身,卻瞧見自家的一個小二已圍著曾無賴一個勁點頭哈腰,哄好了他,不讓他日後找麻煩。不禁又舒了口氣,這個倒是會來事的,決定給這個小二多漲幾文工錢。


    文箐也顧不得掌櫃的心思,畢竟自己真正是人微言輕,自是個個都以為自己不識好歹,一塊豆腐非要往石頭上撞,自不量力得很。她見曾無賴正吃喝得香,好似一副勝券在握的樣子,不禁更是生氣。想著他要給自己一個行竊罪,那他要是威逼於自己,又要承擔何罪?“這位曾姓大叔,我何嚐要將這錢袋據為己有了?你莫要胡亂噴汙水,害我清白你要錢袋,我自是可以給你。隻是你既說錢袋是你的,卻無憑無據,教人如何信得?你既答不出,又怎麽說是你的?若是人人都如你一般上來就要錢袋,我焉知這裏頭就沒騙子?我要是給了冒領之人,那真的失主找來,我豈不是好心做事,反而讓人損失錢財?你若是不服,又說不出憑證來,在此喧嘩威嚇於我等,我亦可以告你一個恐嚇取財罪”


    話說,是哪幾位親,大半夜也在看文啊?真是辛苦啊。慰問一下。


    今日二更。先奉上一半文字,其他內容我再檢查一下有無錯誤字,認真點兒方能對得起大家的r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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