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緞是不錯,但是不耐造啊。而且洗起來不方便, 還容易勾絲。所以還是用細密的棉布好些,那透氣性也不差,不粗糙不會磨到崽崽嬌嫩的肌膚, 重點是不需要費心伺候布料。沈若是個完全的實用主義派, 布料做成衣裳就是用來穿的, 又不是拿來供起來。如果穿個衣服還要擔心它會不會劃破勾絲,洗了還要縮水啥的, 平添諸多煩惱, 那不就是花錢請了個祖宗回來麽?這也太令人不爽了吧。嬸子們不太能理解沈若, 這可是錦緞啊!為什麽若哥兒好像一點兒也不心動呢?有嬸子激動勁兒還沒過, 說道:“明兒還能領呢,我打算喊上我家親人也一同去。”“我也,沒準湊一湊真的能湊出一身衣裳來呢!”“那‘金珠’的老板可真豪氣,錦緞手帕都能說送就送啊。”占便宜的心態誰都會有,沈若聞言也就是笑笑不接話。“金珠”的這一波宣傳從表麵上看好像挺成功的,但在沈若看來無疑是失敗的。“闌珊”推出用贈品來吸引客人,著重點還是在商品本身,那不花錢就能得的贈品則是不需要太高成本的小玩意兒。彩虹發繩用的就是縫不了東西剩下的布條,那茶葉梗毛球耳墜也是,茶葉梗是從虎頭山上摘的,也就花了一點兒毛線和魚線罷了。做出足足二百五十對也不過就是費了些時間和約莫三四文的成本罷了。而“金珠”有樣學樣,隻看到用贈品能吸引到客人。還想將“闌珊”的客人全都搶過去,便用力太過地將贈品的成本給提高了,大家對比價值之後自然會到“金珠”去搶免費贈品。但是“金珠”抓錯了重點,一家店鋪要長久的開下去,客人的黏性很重要。必須要有一個特點能夠讓客人們印象深刻,這樣隻要一說起儲水鎮上的珠寶行,那必然第一時間就會想到它。那記憶點是可以人為創造的。可以是一個漂亮的門麵、優質的服務、精美的商品、實用的贈品等等。況且像這類的活動必然不可能隻搞一次。商人重利,搞活動是為了能賺更多的錢,而不是打水漂玩兒。像“金珠”這樣一上來就送錦緞手帕的,估計是虧了不少。錦緞一匹最次的也要二十兩往上,一匹布約莫四丈長,因著古時候的布匹門幅短,這帕子約莫女人兩個巴掌攤開的大小,送出一百張那就差不多是半匹布了。粗略估計一下,那就是白送了十兩銀子!誰家老板不賺錢舍得這麽造啊?約莫未時初,也就是下午一點左右,就到了沈家村的曬穀場上。這裏空曠,離誰家都近,嬸子們就在這兒下了車,和沈若顧允道別,就各回各家去。心姐兒、巧姐兒本還想找沈若說說話,但瞧見顧秀才在那兒不好意思過去,看了沈若幾眼之後也跟著嬸子們走了。曬穀場上搭起了棚子,外頭還豎起了籬笆隔開,不允許別人進。這棚子隔音約等於沒有,裏麵除了鋸木頭的聲音,聽不著其他的動靜。也不知道村長先前安排的要先做出來的那一批木箱子漏鬥怎麽樣了。心裏惦記著事兒,沈若看著那棚子出神,想象著未來蓋起廠房的樣子。突然手心裏一沉。沈若垂在身側的手本能地抓握了一下。這手感……“你怎麽又給我送銀子啊?”“不是送,”顧允神情端的認真極了,清淩淩的嗓音道:“家裏合該夫郎管錢。”意思就是這些銀子不是送給他的,而是本就該給沈若拿著。沈若耳尖紅了,抬起眼戲謔問道:“都還沒成親呢,你就把銀子都給我拿著了,不怕我卷了銀子帶著小雲吞跑了啊?”“你不會。”顧允篤定道。沈若沒問他怎麽來的錢,紅著耳朵收進了懷裏。“那放我這兒,都先給你攢著。”“不用攢著,拿來給你做本錢。”顧允對銀錢的事情並不太上心,隻從前缺錢時候會按時去書屋拿,後來不缺便隔三差五湊到才會去拿。鎮上的書屋是他合作多年的,值得信任,從未克扣過他該得的銀錢。沈若要做商人,自然是需要本錢的。他並不覺得小哥兒就得呆在後宅養孩子帶孩子,反而覺得沈若有這個想法和能力特別好。沈若頓時覺得手裏的荷包在發燙,他打從一開始到這兒想要賺錢就沒有想過要靠別人,哪怕自己賺的慢點那也沒事,總會一點點積攢起來的。但是現在顧允一下子就給了他加起來一共上百兩的銀子,這就像是一個注冊資金小一萬的小作坊被金融大佬注資百萬,突然就……身價翻倍了!有這些銀子去買個鋪子都夠!但是還沒學會走呢哪能直接飛啊,沈若還是打算一步一個腳印地來。主要是現在還沒有培養出一批得力的人手出來,全靠他一家人是無法支撐一個大的品牌的運轉的。這筆錢沈若不打算用,家裏之後最大的開銷就是供二狗去學堂上學,不可能用顧允的錢。家裏攢的銀錢還有四十兩多,之前趕集賺了六兩多,陳作舟買走了鹵味方子賺了二十兩,去掉建圍牆要付出去的尾款,還有十幾兩是藍帆在他這兒下的定金。供二狗去學堂也夠了。一年的束是二十兩,他家還是拿的出來的。況且要賣的東西已經做好了,花上二百文租個小攤,之後又會有新的入賬。接下來就是他這個布藝小作坊的流水線作業了。不過以後肯定有要用上顧允的這筆錢的地方,沈若沒有拒絕顧允的好意,妥帖的收好了銀子。隻不過沒想到顧允比自己更會搞錢,竟然一下子又能拿出這麽多來。沈若感覺自己要被比下去了,他賺錢的速度對比一年不花錢才能攢下三兩銀子的尋常人家來說自然是很快了,但是沒想到顧允不顯山不露水的,竟然能賺這麽多!這也太厲害了!沈若沒辦法心安理得地一直接受顧允的大禮,先前拿了八十兩,之後又有他耗費了好多時間和精力做的蒙學書,還有現在。他也想讓顧允開心,從他拿了顧允給的銀子開始就已經開始考慮該拿什麽當做回禮了。可是顧允看起來除了讀書外,沒有其他的愛好,他也不知道該送些什麽。那些筆墨紙硯都太普通,他也不缺。送禮物講究的就是一個“投其所好”。可這聽起來簡單,但要想是真的好難。在現代他也有幾個經常聯係的朋友,要是挑不中該送什麽,那就直接發紅包。畢竟每個人喜歡的東西都不一樣,要是按自己的喜好來買人家可能一年都不一定能用上一次,還有那種華而不實的擺件就更加沒用了,在沈若看來就是浪費錢。所以他們每年生日都是互相發紅包那種,然後讓他自己去買自己想買的。可是現在,真把沈若給難住了。顧允給他送銀子,他總不好又轉手送回去吧……況且,顧允都說了,是給夫郎管著的。“顧允,你喜歡什麽呀?有沒有特別想要的東西?”沈若實在是想不到,抬手抱住他的胳膊,抬起臉問道。顧允垂眸與他對視,沈若眼睛眨也不眨地望著他。想要送一個合心意的禮物太難了,顧允好像什麽都不缺,也沒有什麽明顯的愛好。沈若斟酌過後,還是決定直接開口問他。沈若舔了舔有些幹的唇,又補充了一句:“你隨便想,不用替我省錢。”顧允抿唇笑了,沒有回答。隻定定地看著沈若。被他這樣深情的眼神看著,沈若有點兒吃不消,垂下眼眸避開灼熱的視線,抱著他的手臂輕晃了晃。“你說嘛。”反正他現在年紀不大,撒撒嬌應該也沒啥。沈若腦海中閃過不少在鎮上瞧見的貴價的東西,篩選著有沒有顧允會喜歡且能用上的。顧允知道沈若要回禮肯定不願意用自己給他的銀錢。但是顧允知道沈若家裏的情況,他本就對這些身外之物不是很感興趣,更不想沈若為了給他回禮而浪費錢。沈若撒嬌的聲音實在是太甜,顧允的耳尖迅速攀上了紅色。顧允緊抿著薄唇,伸手將沈若的手握住,掌心相貼:“若哥兒,我不需要你回禮。”沈若沒忍住撅了撅嘴,雖然明白顧允的意思,因為他喜歡自己所以想送就送了,從沒想過要自己回報點什麽,但是沈若是個不愛欠人情的人,誰對他好他就想還回去。顧允克製地屏了一瞬呼吸,低頭湊過去就停留在要親不親的地方。“如果你過意不去,那……”第112章 沈若臉都燒紅了, 飛快地在他唇上輕吻了一下,立刻轉身跳上了牛車。這可是在曬穀場上!說好的古代人都含蓄呢,為什麽顧允一點兒都不, 至少在自己麵前不。“……不害臊。”沈若紅著臉大聲嗶嗶。顧允“嗯”了一聲,幹脆認下,回味了一下唇上的觸感。淺嚐輒止的吻澆不滅心裏的火,但是顧允有分寸,不可能再曬穀場上跟沈若胡鬧。這會兒得了個吻, 嘴角無可抑製地微微上揚。“我得回家去了,明日就去鎮上儲水街將攤子租下來, 後日……後日我肯定在家。”沈若本想說讓顧允記得過來, 想了想又改了口。顧允哪裏會忘,他恨不得能早早地把人娶回家呢。“好,明日我同你一起去。”顧允雖然黏人但也有自己的事情要做, 不可能一直跟在沈若身邊。沈若道:“那我走了, 你也回家吧。”顧允想到又要分別,低低地“嗯”了聲。若是能每日一睜眼就瞧見他, 該有多好。沈若察覺到他有點心不在焉,抿了抿唇問道:“或者,你想去我家瞧小雲吞嗎?”顧允抬眸, 視線在他抿著的唇上短暫停留, 沉默了一會兒道:“我家中還有事要做。”這就是不去了, 沈若還以為他肯定會跟來呢。沈若紅著耳根傾身過去,趁沒人迅速在他臉頰親了一記。“那好, 明日見。”很輕很淺的一個吻, 卻讓顧允的心跳的又重又快。他站在原地看著沈若駕著牛車離開, 等到看不見影兒了才轉身往家的方向去。顧允賺錢其實沒有捷徑, 以前替人抄書,抄多了自己也會有不少見解。古人雲“讀書百遍,其義自見”,這說的就是顧允了。他用“一諾”這個筆名做了不少的文章,還修訂了不少書冊,其中最為熱銷的便是他撰寫的《九章算術[注解]》版,為的就是能讓更多的學子能夠將算學更為簡便的運用在生活中。其他的書冊他也有做過注解,所謂“注解”就是通過他的理解轉化為更好理解的文字。其中不乏有不清晰的地方,他都會查閱許多書冊來糾正或修改。鎮上書屋便是一位大儒開的,他一有空便會過去與大儒交談,大儒也會幫著檢查顧允所寫的“注解”有無錯漏,總之做這些書冊的時候他也獲益良多。當然,收益也是很可觀的。這件事說實話並沒有什麽好隱瞞的,隻不過那位大儒像是個隱士高人,正所謂“大隱隱於市”,於是才在儲水鎮上開了這麽個書屋,他不希望顧允將這件事暴露出去。就連柳蘭香都隻以為自己兒子帶回來的一直都是在鎮上書屋幫著抄書賺的錢。所以顧允注解的書冊全都用了“一諾”這個署名。讀書人中隻知“一諾”不識他“顧允”。顧允並不覺得如何,因為他對名利看得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