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車上,她們幾人問道:富貴,我們幾個現在可就全靠你了,能把他們弄出來最好,弄不出來我們也不怨你,不管怎麽樣,我們都記住你的大恩了。


    我急忙擺了擺手說道:你看你們說的哪裏的話,這不是我這個晚輩應該做的嗎?以後可別這麽說了,走吧,我先帶你們回酒店,你們先洗個澡,再睡一覺。


    我將她們送回酒店後,又馬不停蹄的回到了家裏,魚蓮才剛剛吃飯。


    我把她們來北京的事給魚蓮陳述了下,魚蓮氣鼓鼓的說道:那天電話裏都那麽說你了,你還對她們那麽好?你怎麽這麽賤?


    我笑嘻嘻的回道:魚蓮,冤家宜解不宜結,以後我們始終要回去的,不能壞了名聲不是?


    我繼續說道:這樣,她們來北京也沒帶什麽東西,等到下午,我帶你去市場上買幾套衣服,你給她們送過去,這樣的話哪天你跟陳伯母吵架的事也緩和下,當然,這個錢我來出,怎麽樣?


    魚蓮筷子一摔,說道:要去你去,我是不去,我怕她們說嗎?


    聽到魚蓮這麽說,我一陣著急,說道:魚蓮,你想過沒有,咱們是不怕她們,但是人言可畏啊,咱們又不在家,等她們回去怎麽說咱們?咱們可以不在乎,但是你爸媽,我爸媽不在乎嗎?


    你聽我一次行不?咱們就一人給她們買一套衣服,也花不了幾個錢,這個事也就了了,行不?


    最終在我苦口婆心的勸說下,魚蓮才點了點頭說道:那行,但是我給你說,衣服送過去咱們就回來,我多一分鍾也不想看到她們。


    我急忙說道:行、就按照你說的,咱們送完衣服就回來。


    下午的時候,我帶著魚蓮去市場上買了幾套衣服,魚蓮特意挑了幾套便宜的,對我交代道:不能給她們買好的。


    來到酒店的時候,已經是下午四點了,我帶著魚蓮敲響了她們的房門,門打開後我滿臉堆笑的說道:陳伯母,魚蓮聽說你們來,非要來看看你們,看你們也沒帶換洗的衣服,這不,魚蓮特意給你們一人買了一套衣服。


    本來看到魚蓮她還有些怒火,但是看到我這麽說,急忙說道:哎呀,你看你們,客氣啥呢啊,都是一個村,魚蓮啊,伯母那天說話有些衝,你別見怪啊。


    魚蓮也說道:沒事、沒事。


    陳伯母繼續說道:你看你們倆真是般配,都這麽懂事,我給你說啊魚蓮,等你們倆結婚的時候,我一定要多喝幾杯。


    我聽到她這麽說,倍感頭痛,還沒等我開口說話,魚蓮眼前一亮的說道:哎呀,陳伯母,行,等我跟富貴結婚的時候,你一定得多喝幾杯,說完一臉得意的看著我。


    我一陣無語。。。


    從酒店出來以後,魚蓮說道:嗯,這個陳伯母還挺會說話的。


    我知道她指的是什麽,趕緊打岔道:等會我給你送回去我還要出去一趟。


    魚蓮看我沒接她的話,有些不高興的“嗯”了一聲。


    把魚蓮送回去以後,我去了濤哥那裏,見到濤哥以後,我問道:濤哥,你認識的有律師沒有?


    濤哥一驚,說道:怎麽,你惹上官司了?


    我沉默了一會,將陳大伯他們的事全部說了一遍,濤哥聽完以後頗有些無奈的說道:律師認識的倒是有,不過嘛,我也不是很熟,隻是見過,有個名片而已,你要是需要了,我幫你聯係下?


    我點了點頭,說道:你先幫我聯係下吧。


    濤哥拿出電話,當著我的麵撥打了名片上的電話。


    濤哥將這件事給對方描述了下,隻聽濤哥嗯了幾句,就掛斷了電話。


    濤哥說道:隻見麵500元,代理打官司1000元,你想怎麽辦?


    我想了想,覺得這件事沒有打官司的必要,於是說道:見麵就行了。


    嗯,行,那你把他們的信息發過去,他去拘留所辦手續。


    我又驅車趕回了酒店,將他們的信息收集了下給這個律師發了過去。


    第二天下午的時候律師回話了,說是下午或者明天都可以去跟他們見麵。


    我征詢了下花嬸她們的意見,她們想下午去。


    我帶著她們趕到拘留所的時候,也見到了這個律師,圓臉,身材不高,有些禿頂,對我說道,走吧。


    來到裏麵,不知道他用了什麽手段,不一會的時間就見到了陳大伯,陳大伯對我喊道:陳富貴,你不是說會把我們弄出去嗎?你怎麽回事?


    陳伯母破口大罵道:你這個天殺的,你出來打工不好好幹活,居然跟人打架,現在好了吧?你還怪人富貴?富貴為了你們的事,跑了多少趟?醫藥費也是他墊的。


    陳大伯看到自己的老婆,明顯有些懼內,語氣瞬間軟了,說道:老婆。。。你。。。你怎麽來了?


    陳伯母冷笑道:我怎麽來了?不是為了你,我一輩子也不會來北京。


    我沒興趣聽他們說什麽,轉身向著外麵走去。


    大概十分鍾後,陳伯母眼睛紅紅的走了出來,對我說道:富貴,我先出去了。


    而後花嬸幾人也一一見到了各自的男人。


    回到車上的時候,我見氣氛有些沉悶,於是對幾人說道:你們別擔心,這件事我會盡力的。


    將他們送回了酒店,從酒店下來後,我撥打了這個律師的電話,問道:他們幾人這種情況,要是判刑,能判多久?


    那個律師說道:這是故意傷害了,三年以下吧,不過醫藥費你已經出了,我估計最多也就一年左右吧。


    我想了想,一年而已,也給他們造不成多大的傷害,就當給他們一個教訓,也就不打算管這件事了。


    掛斷電話後,我又往家裏打了個電話,把這件事給家裏說了一下,我爸媽則是比較支持我,說道:這件事你做的沒錯,該怎麽做就怎麽做吧。


    掛斷家裏的電話以後,我坐在車上,有些發呆,內心有些掙紮,這件事我做的到底是對是錯呢?


    果不其然,半個月後,判決書下來了,陳大伯他們四人,最高的判了十個月,最少的判了六個月。


    聽到的這個結果的時候,我的內心滿是愧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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