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言在他的肩膀上蹲著,自從薄奚嫌棄衣服礙事後,他都喜歡蹲他頭頂的。但今日薄奚的頭頂上全是水,濕噠噠的,他才不要去,於是便把窩挪到了他的肩膀上了。
薄奚伸出手,很寵溺的摸了摸他的小腦袋,然後繼續輕飄飄的往前走。不過,他還沒有忘記去附近的幾個陷阱區看看。
也許真的是好事成雙,在附近的幾個陷阱裏轉了一圈,居然撿到了一隻山雞兩隻野兔。
劍的另外一個好處也出來了,現在的陷阱,薄奚都不用在底部安置尖銳的竹籤了,可以直接抓活物,然後回去自己殺~
為此,每次季言看像那白劍的眼神,都是略同情的,所謂寶劍蒙塵,明珠暗投,大概也就是這種了。
薄奚殺起兔子和野雞,那也是駕輕就熟了,扭過脖子一刀割去,不一會兒就一命嗚呼了,然後用熱水燙一燙,很快就拔幹淨了皮毛。
至於熱水哪裏來的,季言噴了火,薄奚燒的。至於燒水的鍋哪裏來的,季言掃描出一種帶鐵的礦石,發任務讓薄奚收集的。好吧,說著又是血和淚,想他季言那麽高大上的係統,整天卻琢磨這種雞毛蒜皮的小事,想想都鬱悶。
熟練的剝皮,破腹,去掉內髒,再剁成小塊,下鍋。把平時收集起來的調料往裏麵一放,然後蓋上鍋蓋,剩下的,薄奚坐到一邊添加柴火就可以了。
季言就坐在一邊,看著薄奚熟練無比的一套動作。忍不住有些感概,這麽懂事的小孩兒,真不知道他渣爹渣娘怎麽就捨得就這麽丟掉呢?
水燒得很快,薄奚拿起勺子攪了攪。然後又蓋上鍋蓋,繼續煮。隻是這次他有意識的放小了火速。
很快的,鍋裏煮肉的香味,開始飄蕩而出,吸引了周圍方圓幾十裏無數野獸的鼻子。不過,它們也隻敢在周圍留留口水而已,這裏住了幾個霸王,這是整個迷霧山上哪怕沒什麽靈智的野獸都是知道的。所以除了實在自大或者太蠢的會來自投羅網,其它動物們還是很懂得自製的。
香味沒有吸引過來野獸,薄奚有
小失望。不過今天收穫還算不錯了,也就不再糾結了。最後往鍋裏加了點兒鹽,薄奚先嚐了一口,好香~先往季言的小木碗兒裏加了一勺子肉湯,才給自己舀了一大碗。
一人一鳥美美的吃了一頓大餐,直把肚子吃得鼓鼓的才作罷。
難得的是,今天薄奚沒有吃飽就睡,而且枕著手臂,望著樹頂發呆。今天的那一劍,翻來覆去的在他腦海裏回想,至今任然讓他記憶猶新。那一瞬間的感覺,讓他著魔。
☆、歲月靜好(抓蟲)
自那日以後,薄奚的劍法,像是突然間開竅了一般,時不時就會來那麽一下神來之筆。折騰死了花花糙糙無數,引得無數鳥獸不得不搬家。
因此,薄奚在附近設置下的陷阱,幾乎都用不上了。
不過他現在已經不急了,這次真不是他的錯覺,自從那次劍法突破後,他的速度也是越來越快了。不擅長跑路的小獸還真跑不過他,就算擅長跑路的,被他追著追著一劍刺去,也難逃他手。
所以,現在的他,真心不缺吃的,尤其是肉類。
雖然他最喜歡的,還是他家小雞崽的綠饅頭…
山中無歲月,薄奚隻能通過每半個月一次的濛濛細雨來猜測時間的流逝。不過,時間與他,也無甚多大的關係。
每天吃得飽,穿得暖,還有他家小雞崽相伴,他覺得,這裏就是天堂。他毫不懷疑,自己可以在這裏生活一輩子,等自己大了,就可以建座大房子,和小雞崽一起在這裏生活幾十年。再然後,等自己老了,走不動了,也就死在這兒了。這樣,死了也得這清山綠山相伴,就是不知到時他家小雞崽,會不會每日來他墳頭看看他。
隻是,很多時候,夢想就隻能是夢想。
又是一個陽光明媚的清晨,薄奚煉劍歸來。十歲左右的小孩兒,還不算高,但身姿很是纖長挺拔,整體看著已經初具少年該有的風姿了。因為長期曬太陽和煉劍的關係,光裸的上身雖然依舊纖細,卻是那種很健康的小麥之色。及肩的長髮因為剛洗過的關係,濕噠噠的貼著脖子,還在嘀嗒嘀嗒的往下滴著水。
他也不在意,隨意的甩了甩頭髮,緊了緊掛在身後那把長劍,以極快的步伐穿梭在密林之中。說是極快,那真的就是極快的,要是稍不注意,估計從你麵前過了,你隻會以為那是自己眼花了。
一路掠過,薄奚姿態閑適,動作輕快的摘了一堆果子,順便還掏了幾個鳥窩,等到了他和季言的小家,已經收穫斐然,夠他們兩一天的食物了。
要是嘴饞!想吃肉食的話,他就會再去轉悠一圈,回來時手裏肯定會拎著一隻肥美的兔子或野雞之類的小獸,至從他身法越來越好後,基本都沒有空手而歸的。
兩人的小家,已經換了一個更大的樹洞。畢竟薄奚一直在長個子,當初那個太小了,他躺進去就有些不方便了。
不過,薄奚也捨不得就那麽遺棄了那裏,那可是他和季言的第一個家。於是幹脆改成了一個小倉庫,時不時的過去存放一些小東西。比如破掉不能再用的衣物,比如壞掉的小凳子,又比如季言心血來潮給他弄出來的一些小玩意兒,很多都是不能再用的東西,可他依然小心翼翼的珍藏了起來。期待著老了以後,他還可以如數家珍的拿出來和季言說說它們的故事。
隻不過今天和往日有些不同,薄奚還沒到他們家所在的樹洞,就聽到了一陣陣嘰嘰喳喳的鳥鳴和翅膀撲騰的聲音。光聽這聲音,就知道附近的鳥兒差不多都聚集到這裏了。
薄奚知道他家小雞崽有召集小鳥的能力,但也就當初初見那隻蠢鶴時見過一次而已。平時雖然時不時會有鳥類來獻殷勤,但絕對不會一次性來這麽多。
鳥很多,大大小小花花綠綠的,把他們家所在的那幾棵巨樹都占滿了。要是從遠處看,眼睛不好的,估計會以為是樹上結的花花綠綠的果子,奼紫嫣紅,倒是挺好看。當然,薄奚一直堅定的認為他家的小雞崽是最好看的。
事有反常,薄奚的腳步不由的放慢了幾分。甚至在一些鳥類聞聲回頭看他時,還略心虛的把手裏的鳥蛋往懷裏藏了藏。
季言當然也看到了回來的薄奚,在洞口撲騰了幾下翅膀,張開嘴鳴叫了兩聲。就聽到一陣陣翅膀撲騰的聲音,天上簌簌地掉下一堆樹葉和顏色各異的鳥毛。其中有好幾根飄啊飄,剛好輕飄飄的掉落在薄奚半幹未幹的頭髮上。
薄奚:……
季言從樹上一躍而下,很輕易的就跳到了薄奚的肩膀上,橙色的爪子在上麵輕輕的跳躍了幾下,並沒有在那□□的肌膚上留下任何劃痕。他已經能很熟練的控製自己的爪子的力度了。
薄奚偏頭,摸了摸他都不怎麽長的小腦袋,問道,「怎麽了?」
季言眯著眼,也許是鳥獸身體的本能,這種親密的動作讓他很舒服。聽到薄奚的話,他想了想,傳音道,[好多天沒見到大白了。]
「大鵝」是薄奚給那隻蠢鶴取的名字,為何把白鶴叫作大鵝,存粹就是薄奚的惡趣味了。為此「大鵝」很是委屈的在季言麵前轉悠了好多天,奈何季言更是個取名廢,看他家小弟那麽委屈,直接拍板決定叫「大白」。
對於這名字,薄奚是沒意見的。「大白」雖然還有些意見,但和「大鵝」一比,果斷接受了。為此,季言很滿意。
說起大白,雖然經常來搶他家小雞崽的注意力,讓他很不慡。但大多數時候薄奚對它還是有些好感的,畢竟兩人生活在這山裏,有些必須的東西,偶爾還是需要它下山去弄的。比如鹽,季言找了好久,也沒找到多少能替代的東西,不得不偶爾讓大白下山去收集。
所以,隻要它不在季言麵前轉悠,薄奚對它還是很有好感的。現在突然聽說它不見了,薄奚也有些詫異。「去哪兒了?」
季言搖了搖小腦袋,[不知道,我剛剛問過了,小傢夥們都說好幾天沒見到它了。]
小傢夥們,不用問,肯定就是剛剛那些小鳥了。薄奚想了想,確實有快半個月沒見到那隻蠢鶴了。他們來這裏三年多了,這樣突然消失半月不見的,還是第一次。以那隻蠢鶴每天都想來刷好感度的架勢,這確實是不太正常。
不由的,薄奚也有些擔心了起來,「難道出去走丟了?」
季言想翻白眼,怎麽不說被母鶴拐跑了?不過想到他家小孩兒還小,估計還不懂這些,也就沒說出口。而是傳音道,[我想出去找找。]
薄奚摸著季言腦袋的手一頓,半響才出聲,「好。」
聲音如果細聽的話,有點兒悶悶的,隻是季言還在想大白的事,所以一時之間沒有留意到而已。
☆、外出巡鶴(抓蟲)
在迷霧山上一住就是三年多,可以說,整個迷霧山,至少有大半薄奚是非常熟悉的。至於為何隻有大半,那是因為迷霧山就如它的名字一般,是個很神秘的地方,哪怕你住得再久,它還是會有你所不能探測到的一麵。
就比如,每天晚上畢竟會出現的迷霧;比如,每個月初和月半必定會出現的小雨;又比如,當初他撿到長劍之地。事後他再次到達那裏,卻再也沒發現任何不對勁的地方。
迷霧山一直是個很神秘的地方,像是有探索不完的秘密。但薄奚卻不是個好奇心特別重的人,對於那種想不通,看不明的事,他也懶得去探索,隻要他和季言的一畝三分地一直安全無憂,他就可以一直安穩快樂的生活下去。
隻是今天,因為大白的失蹤,他們不得不離開這個住了三年多的地方,去尋找那隻迷路的蠢鶴。
薄奚戀戀不捨得把他的樹洞都打掃了一遍,把該收拾的東西都收拾好,又把最近幾天摘回來的果子用棉布打包好背上,這才戀戀不捨的放下門簾,一步三回頭的離開了這個,他們住了三年的家。
季言看他的樣子,忍不住嘴角抽了抽,最後還是沒忍住傳音到,[我們找到大白就回來了…]
饒是這樣,薄奚依然一步三回頭的看了又看,最後才戀戀不捨的走入了迷霧之中。
迷霧山邊緣的迷霧很厚,但白天卻像是有一道看不見的牆擋住了一般,始終無法寸進一步。但一到夜晚,那倒牆就像是被打破了一般,濃鬱的迷霧能在一刻鍾之內填滿整個山脈。
自從發生過那次撿劍事件後,薄奚對這些奇奇怪怪的東西一直是敬謝不敏,哪怕煉劍狩獵,也從來不會去那裏的。就怕莫名其妙的,把自己的小命給弄丟了。
所以,對於這邊緣地帶,無論是煉劍還是狩獵,若無意外,他都是不願意涉及的。隻是今天要下山,卻不得不踏進去了。
腳才剛剛踏入白霧,薄奚就感覺身上一涼,明顯和剛剛不同的天氣,讓他忍不住打了個哆嗦。
季言也是這時候才意識到,他家小孩兒這副山間野人般的打扮,好似不太妥當。於是他的眼神四掃,在周圍掃視了一圈,很容易就找到了他需要的東西。於是給他家宿主傳音,[係統任務:收集能夠合成棉布的材料。獎勵:棉布。]
薄奚伸出手,很寵溺的摸了摸他的小腦袋,然後繼續輕飄飄的往前走。不過,他還沒有忘記去附近的幾個陷阱區看看。
也許真的是好事成雙,在附近的幾個陷阱裏轉了一圈,居然撿到了一隻山雞兩隻野兔。
劍的另外一個好處也出來了,現在的陷阱,薄奚都不用在底部安置尖銳的竹籤了,可以直接抓活物,然後回去自己殺~
為此,每次季言看像那白劍的眼神,都是略同情的,所謂寶劍蒙塵,明珠暗投,大概也就是這種了。
薄奚殺起兔子和野雞,那也是駕輕就熟了,扭過脖子一刀割去,不一會兒就一命嗚呼了,然後用熱水燙一燙,很快就拔幹淨了皮毛。
至於熱水哪裏來的,季言噴了火,薄奚燒的。至於燒水的鍋哪裏來的,季言掃描出一種帶鐵的礦石,發任務讓薄奚收集的。好吧,說著又是血和淚,想他季言那麽高大上的係統,整天卻琢磨這種雞毛蒜皮的小事,想想都鬱悶。
熟練的剝皮,破腹,去掉內髒,再剁成小塊,下鍋。把平時收集起來的調料往裏麵一放,然後蓋上鍋蓋,剩下的,薄奚坐到一邊添加柴火就可以了。
季言就坐在一邊,看著薄奚熟練無比的一套動作。忍不住有些感概,這麽懂事的小孩兒,真不知道他渣爹渣娘怎麽就捨得就這麽丟掉呢?
水燒得很快,薄奚拿起勺子攪了攪。然後又蓋上鍋蓋,繼續煮。隻是這次他有意識的放小了火速。
很快的,鍋裏煮肉的香味,開始飄蕩而出,吸引了周圍方圓幾十裏無數野獸的鼻子。不過,它們也隻敢在周圍留留口水而已,這裏住了幾個霸王,這是整個迷霧山上哪怕沒什麽靈智的野獸都是知道的。所以除了實在自大或者太蠢的會來自投羅網,其它動物們還是很懂得自製的。
香味沒有吸引過來野獸,薄奚有
小失望。不過今天收穫還算不錯了,也就不再糾結了。最後往鍋裏加了點兒鹽,薄奚先嚐了一口,好香~先往季言的小木碗兒裏加了一勺子肉湯,才給自己舀了一大碗。
一人一鳥美美的吃了一頓大餐,直把肚子吃得鼓鼓的才作罷。
難得的是,今天薄奚沒有吃飽就睡,而且枕著手臂,望著樹頂發呆。今天的那一劍,翻來覆去的在他腦海裏回想,至今任然讓他記憶猶新。那一瞬間的感覺,讓他著魔。
☆、歲月靜好(抓蟲)
自那日以後,薄奚的劍法,像是突然間開竅了一般,時不時就會來那麽一下神來之筆。折騰死了花花糙糙無數,引得無數鳥獸不得不搬家。
因此,薄奚在附近設置下的陷阱,幾乎都用不上了。
不過他現在已經不急了,這次真不是他的錯覺,自從那次劍法突破後,他的速度也是越來越快了。不擅長跑路的小獸還真跑不過他,就算擅長跑路的,被他追著追著一劍刺去,也難逃他手。
所以,現在的他,真心不缺吃的,尤其是肉類。
雖然他最喜歡的,還是他家小雞崽的綠饅頭…
山中無歲月,薄奚隻能通過每半個月一次的濛濛細雨來猜測時間的流逝。不過,時間與他,也無甚多大的關係。
每天吃得飽,穿得暖,還有他家小雞崽相伴,他覺得,這裏就是天堂。他毫不懷疑,自己可以在這裏生活一輩子,等自己大了,就可以建座大房子,和小雞崽一起在這裏生活幾十年。再然後,等自己老了,走不動了,也就死在這兒了。這樣,死了也得這清山綠山相伴,就是不知到時他家小雞崽,會不會每日來他墳頭看看他。
隻是,很多時候,夢想就隻能是夢想。
又是一個陽光明媚的清晨,薄奚煉劍歸來。十歲左右的小孩兒,還不算高,但身姿很是纖長挺拔,整體看著已經初具少年該有的風姿了。因為長期曬太陽和煉劍的關係,光裸的上身雖然依舊纖細,卻是那種很健康的小麥之色。及肩的長髮因為剛洗過的關係,濕噠噠的貼著脖子,還在嘀嗒嘀嗒的往下滴著水。
他也不在意,隨意的甩了甩頭髮,緊了緊掛在身後那把長劍,以極快的步伐穿梭在密林之中。說是極快,那真的就是極快的,要是稍不注意,估計從你麵前過了,你隻會以為那是自己眼花了。
一路掠過,薄奚姿態閑適,動作輕快的摘了一堆果子,順便還掏了幾個鳥窩,等到了他和季言的小家,已經收穫斐然,夠他們兩一天的食物了。
要是嘴饞!想吃肉食的話,他就會再去轉悠一圈,回來時手裏肯定會拎著一隻肥美的兔子或野雞之類的小獸,至從他身法越來越好後,基本都沒有空手而歸的。
兩人的小家,已經換了一個更大的樹洞。畢竟薄奚一直在長個子,當初那個太小了,他躺進去就有些不方便了。
不過,薄奚也捨不得就那麽遺棄了那裏,那可是他和季言的第一個家。於是幹脆改成了一個小倉庫,時不時的過去存放一些小東西。比如破掉不能再用的衣物,比如壞掉的小凳子,又比如季言心血來潮給他弄出來的一些小玩意兒,很多都是不能再用的東西,可他依然小心翼翼的珍藏了起來。期待著老了以後,他還可以如數家珍的拿出來和季言說說它們的故事。
隻不過今天和往日有些不同,薄奚還沒到他們家所在的樹洞,就聽到了一陣陣嘰嘰喳喳的鳥鳴和翅膀撲騰的聲音。光聽這聲音,就知道附近的鳥兒差不多都聚集到這裏了。
薄奚知道他家小雞崽有召集小鳥的能力,但也就當初初見那隻蠢鶴時見過一次而已。平時雖然時不時會有鳥類來獻殷勤,但絕對不會一次性來這麽多。
鳥很多,大大小小花花綠綠的,把他們家所在的那幾棵巨樹都占滿了。要是從遠處看,眼睛不好的,估計會以為是樹上結的花花綠綠的果子,奼紫嫣紅,倒是挺好看。當然,薄奚一直堅定的認為他家的小雞崽是最好看的。
事有反常,薄奚的腳步不由的放慢了幾分。甚至在一些鳥類聞聲回頭看他時,還略心虛的把手裏的鳥蛋往懷裏藏了藏。
季言當然也看到了回來的薄奚,在洞口撲騰了幾下翅膀,張開嘴鳴叫了兩聲。就聽到一陣陣翅膀撲騰的聲音,天上簌簌地掉下一堆樹葉和顏色各異的鳥毛。其中有好幾根飄啊飄,剛好輕飄飄的掉落在薄奚半幹未幹的頭髮上。
薄奚:……
季言從樹上一躍而下,很輕易的就跳到了薄奚的肩膀上,橙色的爪子在上麵輕輕的跳躍了幾下,並沒有在那□□的肌膚上留下任何劃痕。他已經能很熟練的控製自己的爪子的力度了。
薄奚偏頭,摸了摸他都不怎麽長的小腦袋,問道,「怎麽了?」
季言眯著眼,也許是鳥獸身體的本能,這種親密的動作讓他很舒服。聽到薄奚的話,他想了想,傳音道,[好多天沒見到大白了。]
「大鵝」是薄奚給那隻蠢鶴取的名字,為何把白鶴叫作大鵝,存粹就是薄奚的惡趣味了。為此「大鵝」很是委屈的在季言麵前轉悠了好多天,奈何季言更是個取名廢,看他家小弟那麽委屈,直接拍板決定叫「大白」。
對於這名字,薄奚是沒意見的。「大白」雖然還有些意見,但和「大鵝」一比,果斷接受了。為此,季言很滿意。
說起大白,雖然經常來搶他家小雞崽的注意力,讓他很不慡。但大多數時候薄奚對它還是有些好感的,畢竟兩人生活在這山裏,有些必須的東西,偶爾還是需要它下山去弄的。比如鹽,季言找了好久,也沒找到多少能替代的東西,不得不偶爾讓大白下山去收集。
所以,隻要它不在季言麵前轉悠,薄奚對它還是很有好感的。現在突然聽說它不見了,薄奚也有些詫異。「去哪兒了?」
季言搖了搖小腦袋,[不知道,我剛剛問過了,小傢夥們都說好幾天沒見到它了。]
小傢夥們,不用問,肯定就是剛剛那些小鳥了。薄奚想了想,確實有快半個月沒見到那隻蠢鶴了。他們來這裏三年多了,這樣突然消失半月不見的,還是第一次。以那隻蠢鶴每天都想來刷好感度的架勢,這確實是不太正常。
不由的,薄奚也有些擔心了起來,「難道出去走丟了?」
季言想翻白眼,怎麽不說被母鶴拐跑了?不過想到他家小孩兒還小,估計還不懂這些,也就沒說出口。而是傳音道,[我想出去找找。]
薄奚摸著季言腦袋的手一頓,半響才出聲,「好。」
聲音如果細聽的話,有點兒悶悶的,隻是季言還在想大白的事,所以一時之間沒有留意到而已。
☆、外出巡鶴(抓蟲)
在迷霧山上一住就是三年多,可以說,整個迷霧山,至少有大半薄奚是非常熟悉的。至於為何隻有大半,那是因為迷霧山就如它的名字一般,是個很神秘的地方,哪怕你住得再久,它還是會有你所不能探測到的一麵。
就比如,每天晚上畢竟會出現的迷霧;比如,每個月初和月半必定會出現的小雨;又比如,當初他撿到長劍之地。事後他再次到達那裏,卻再也沒發現任何不對勁的地方。
迷霧山一直是個很神秘的地方,像是有探索不完的秘密。但薄奚卻不是個好奇心特別重的人,對於那種想不通,看不明的事,他也懶得去探索,隻要他和季言的一畝三分地一直安全無憂,他就可以一直安穩快樂的生活下去。
隻是今天,因為大白的失蹤,他們不得不離開這個住了三年多的地方,去尋找那隻迷路的蠢鶴。
薄奚戀戀不捨得把他的樹洞都打掃了一遍,把該收拾的東西都收拾好,又把最近幾天摘回來的果子用棉布打包好背上,這才戀戀不捨的放下門簾,一步三回頭的離開了這個,他們住了三年的家。
季言看他的樣子,忍不住嘴角抽了抽,最後還是沒忍住傳音到,[我們找到大白就回來了…]
饒是這樣,薄奚依然一步三回頭的看了又看,最後才戀戀不捨的走入了迷霧之中。
迷霧山邊緣的迷霧很厚,但白天卻像是有一道看不見的牆擋住了一般,始終無法寸進一步。但一到夜晚,那倒牆就像是被打破了一般,濃鬱的迷霧能在一刻鍾之內填滿整個山脈。
自從發生過那次撿劍事件後,薄奚對這些奇奇怪怪的東西一直是敬謝不敏,哪怕煉劍狩獵,也從來不會去那裏的。就怕莫名其妙的,把自己的小命給弄丟了。
所以,對於這邊緣地帶,無論是煉劍還是狩獵,若無意外,他都是不願意涉及的。隻是今天要下山,卻不得不踏進去了。
腳才剛剛踏入白霧,薄奚就感覺身上一涼,明顯和剛剛不同的天氣,讓他忍不住打了個哆嗦。
季言也是這時候才意識到,他家小孩兒這副山間野人般的打扮,好似不太妥當。於是他的眼神四掃,在周圍掃視了一圈,很容易就找到了他需要的東西。於是給他家宿主傳音,[係統任務:收集能夠合成棉布的材料。獎勵:棉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