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野豬在背簍裏聲嘶力竭的叫,胡氏生怕哪家出來人撞見,就一路小跑回了家。在牆根兒拔了幾棵長得高的狗尾巴草,捆吧捆吧封了小野豬的口。
高家人都見過高歌家的小野豬,胡氏突然背回一個,立時就認了出來。
“娘,你咋把它背回來啦?”高建成問。
“死崽子買了個豬秧子,這個野豬咱養著,養倆月,宰了吃肉。野豬肉可香了!”胡氏大言不慚。
“娘,你咋知道野豬肉香?”高建立問,聽他娘的語氣,好像吃過一樣。
胡氏含糊道:“野豬吃的是野味兒,肉自然比家裏養的香。”
高建立覺得她娘說的極是。他們家已經幾個月沒吃葷腥了,有野豬肉吃自然極好。
胡氏這一趟出去打劫著實累夠嗆,撇下眾人回屋歇著去了。
躺在梆硬的土炕上,不禁長籲短歎。
黑咕隆咚的土房她見都沒見過,上頓玉米麵裏摻高粱麵的窩頭,下頓高粱麵裏摻玉米麵的餅子,每天都有一個主打菜——鹹菜,鹹的人能變燕巴虎兒(就是蝙蝠),就這還吃了上頓沒下頓。
她好好的在打麻將,怎麽就昏迷了?醒來的時候聽見有人喊她“娘”,而不是喊她月姐或月姨。她想了好幾天終於記起來了,那天她手氣格外好,自摸五魁一條龍,因過於激動導致猝死。她的原身——那個胡氏,偷吃煮雞蛋,聽見有人進院,一慌神兒,整個兒吞下去,噎死了。而她,就成了胡氏。
沒錯,她就是苟月兒。
穿過來一個多月了,對於這裏的生活,她至今也無法適應。
剛穿過來那會兒,她整天餓得前胸貼後背,猛然記起胡氏藏的好吃的就在炕尾那個原木箱子裏。箱子上了鎖,她努力回憶胡氏把鑰匙放在哪裏了。胡氏怕人偷她的,一天把鑰匙換八個地方,她記不起最後一次放哪兒了。
她四處找啊,掀開炕席、抖落開一件件衣服、抽屜的角角落落,甚至鞋殼裏都磕了一遍也沒找到。她泄氣的皮球一樣倒在炕上,盯著箱子出神。
突然,她眼睛一亮,爬到箱子旁仔細察看,箱子與牆之間有個小小的縫隙,她伸進去一根手指,碰到了硬邦邦的東西。她心頭狂喜。慢慢勾出來,果然是一把鑰匙。
順利打開箱子。撒下眼搜索,找到了十幾顆炒花生,一張油紙上放著一個已經有些硬的包子和兩塊點心。她將布頭、針線、鞋樣子什麽的扒拉幾遍,確定沒有吃的了,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吞下了點心,喝了一碗熱水,久違的飽腹感使她滿足的咧開大嘴唱起了二人轉,露出了黃板牙縫裏的殘留物。
第二天,她趁高樹奎下地的工夫燒了熱水,將幹包子泡了泡,吃了,又用炒花生塞了牙縫。炒花生那叫一個香啊!
胡氏藏的東西吃完了,苟月兒心情又不好了,看什麽都不順眼。高樹奎不知道這個婆娘換了芯子,整日想方設法逗她開心。
老二家的小多兒改名叫高歌的消息傳到苟月兒耳朵裏,苟月兒一怔,高歌,和她那個死鬼兒媳婦同名兒,難道······她也穿越啦?嗯,完全有可能。真是冤家路窄啊!好好的喝農藥死,害得她去菜市場都覺得人們在指指點點的議論。
她想及此,胡氏,哦不,苟月兒恨得牙根兒癢癢,想找高歌撒氣,偏那個蠢高建成早就和離了,她師出無名,可氣死她了。
因為不住在一起,她一時無法判斷高歌是不是穿過來的。
她曾有意無意的跟人打聽高歌的事,期望從別人的描述中找到蛛絲馬跡。當她得知高歌昏迷幾天醒來後,仿佛變了一個人時,興奮地不得了——她能確定,高歌是穿過來的。
高歌就是她兒媳婦。
死了也逃不出我的手掌心,哼哼!
嗷——嗷——小野豬拚盡氣力大聲呼救,吵得苟月兒頭疼。
苟月兒下炕,來到院裏,大聲訓斥:“你們一個個的少心沒肺,還不去打些個草啊菜的喂豬?”
上輩子,她隻能對兩個人(也就是兒子苟會林和兒媳高歌)吆五喝六,如今,一家子七八口人都聽她的,她有種做女王的快感。穿到這個窮的叮當響的人家,也不是完全不好哈。要是老大一家子搬回來、林鳳玲不和離了,那她可領導的就有十多口了,可惜了······
除了高樹奎,其餘人等都被苟月兒打發出去給小野豬尋吃食去了。
高樹奎暗自搖頭,這個婆娘真會生事兒,好好的去搶人家的豬作甚?已經和離了,各過各的日子不好嗎,非要無事生非。他自知勸不住胡氏,也隻剩搖頭歎氣的份兒。
苟月兒孀居多年,以前靠聽兒子媳婦牆角兒排解,如今有個生龍活虎的老爺們兒夜夜酣暢淋漓,使得高樹奎甚是受用,因而哄她都來不及,哪裏會說重話?
苟月兒和胡氏真是臥龍鳳雛的存在。苟月兒一輩子吃喝玩樂,胡氏則千方百計把每一口吃的都吞進肚;苟月兒以自我為中心,胡氏則不管別人死活;苟月兒把兒子當成私有財產,胡氏則把兒子當成耀武揚威的工具;苟月兒以折磨兒媳婦為樂,胡氏則擺足了婆婆的款兒·····
高家人都見過高歌家的小野豬,胡氏突然背回一個,立時就認了出來。
“娘,你咋把它背回來啦?”高建成問。
“死崽子買了個豬秧子,這個野豬咱養著,養倆月,宰了吃肉。野豬肉可香了!”胡氏大言不慚。
“娘,你咋知道野豬肉香?”高建立問,聽他娘的語氣,好像吃過一樣。
胡氏含糊道:“野豬吃的是野味兒,肉自然比家裏養的香。”
高建立覺得她娘說的極是。他們家已經幾個月沒吃葷腥了,有野豬肉吃自然極好。
胡氏這一趟出去打劫著實累夠嗆,撇下眾人回屋歇著去了。
躺在梆硬的土炕上,不禁長籲短歎。
黑咕隆咚的土房她見都沒見過,上頓玉米麵裏摻高粱麵的窩頭,下頓高粱麵裏摻玉米麵的餅子,每天都有一個主打菜——鹹菜,鹹的人能變燕巴虎兒(就是蝙蝠),就這還吃了上頓沒下頓。
她好好的在打麻將,怎麽就昏迷了?醒來的時候聽見有人喊她“娘”,而不是喊她月姐或月姨。她想了好幾天終於記起來了,那天她手氣格外好,自摸五魁一條龍,因過於激動導致猝死。她的原身——那個胡氏,偷吃煮雞蛋,聽見有人進院,一慌神兒,整個兒吞下去,噎死了。而她,就成了胡氏。
沒錯,她就是苟月兒。
穿過來一個多月了,對於這裏的生活,她至今也無法適應。
剛穿過來那會兒,她整天餓得前胸貼後背,猛然記起胡氏藏的好吃的就在炕尾那個原木箱子裏。箱子上了鎖,她努力回憶胡氏把鑰匙放在哪裏了。胡氏怕人偷她的,一天把鑰匙換八個地方,她記不起最後一次放哪兒了。
她四處找啊,掀開炕席、抖落開一件件衣服、抽屜的角角落落,甚至鞋殼裏都磕了一遍也沒找到。她泄氣的皮球一樣倒在炕上,盯著箱子出神。
突然,她眼睛一亮,爬到箱子旁仔細察看,箱子與牆之間有個小小的縫隙,她伸進去一根手指,碰到了硬邦邦的東西。她心頭狂喜。慢慢勾出來,果然是一把鑰匙。
順利打開箱子。撒下眼搜索,找到了十幾顆炒花生,一張油紙上放著一個已經有些硬的包子和兩塊點心。她將布頭、針線、鞋樣子什麽的扒拉幾遍,確定沒有吃的了,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吞下了點心,喝了一碗熱水,久違的飽腹感使她滿足的咧開大嘴唱起了二人轉,露出了黃板牙縫裏的殘留物。
第二天,她趁高樹奎下地的工夫燒了熱水,將幹包子泡了泡,吃了,又用炒花生塞了牙縫。炒花生那叫一個香啊!
胡氏藏的東西吃完了,苟月兒心情又不好了,看什麽都不順眼。高樹奎不知道這個婆娘換了芯子,整日想方設法逗她開心。
老二家的小多兒改名叫高歌的消息傳到苟月兒耳朵裏,苟月兒一怔,高歌,和她那個死鬼兒媳婦同名兒,難道······她也穿越啦?嗯,完全有可能。真是冤家路窄啊!好好的喝農藥死,害得她去菜市場都覺得人們在指指點點的議論。
她想及此,胡氏,哦不,苟月兒恨得牙根兒癢癢,想找高歌撒氣,偏那個蠢高建成早就和離了,她師出無名,可氣死她了。
因為不住在一起,她一時無法判斷高歌是不是穿過來的。
她曾有意無意的跟人打聽高歌的事,期望從別人的描述中找到蛛絲馬跡。當她得知高歌昏迷幾天醒來後,仿佛變了一個人時,興奮地不得了——她能確定,高歌是穿過來的。
高歌就是她兒媳婦。
死了也逃不出我的手掌心,哼哼!
嗷——嗷——小野豬拚盡氣力大聲呼救,吵得苟月兒頭疼。
苟月兒下炕,來到院裏,大聲訓斥:“你們一個個的少心沒肺,還不去打些個草啊菜的喂豬?”
上輩子,她隻能對兩個人(也就是兒子苟會林和兒媳高歌)吆五喝六,如今,一家子七八口人都聽她的,她有種做女王的快感。穿到這個窮的叮當響的人家,也不是完全不好哈。要是老大一家子搬回來、林鳳玲不和離了,那她可領導的就有十多口了,可惜了······
除了高樹奎,其餘人等都被苟月兒打發出去給小野豬尋吃食去了。
高樹奎暗自搖頭,這個婆娘真會生事兒,好好的去搶人家的豬作甚?已經和離了,各過各的日子不好嗎,非要無事生非。他自知勸不住胡氏,也隻剩搖頭歎氣的份兒。
苟月兒孀居多年,以前靠聽兒子媳婦牆角兒排解,如今有個生龍活虎的老爺們兒夜夜酣暢淋漓,使得高樹奎甚是受用,因而哄她都來不及,哪裏會說重話?
苟月兒和胡氏真是臥龍鳳雛的存在。苟月兒一輩子吃喝玩樂,胡氏則千方百計把每一口吃的都吞進肚;苟月兒以自我為中心,胡氏則不管別人死活;苟月兒把兒子當成私有財產,胡氏則把兒子當成耀武揚威的工具;苟月兒以折磨兒媳婦為樂,胡氏則擺足了婆婆的款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