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焰本身是沒有立場的。慎重考慮一下你身邊那易燃的環境,吸入有毒煙氣的機會,以及火光成為一座吸引喪屍會聚的燈塔的可能性。在這件威力無比而又不可駕駑的武器被釋放前,務必考慮周全。
正因為這個原因,火焰通常都被用在進攻或斷後的場合,而很少被用在防禦中。
1.莫洛托夫雞尾酒
不管用任何易碎容器和任何易燃液體組合而成,其成品都能用來製造一場大火。這是一舉快速殲滅大量喪屍的有效途徑。如果條件許可——舉例來說,消滅追逐著的喪屍大隊,清空一座耐火結構的建築,或者消滅所有盤踞在一座可燃建築中的喪屍——不惜一切代價時,以及處理掉無法確保安全的屍體——直到徹底化為灰燼。
2.潑灑
整個潑灑行動所需要的做,僅僅是先在一個容器裏裝滿易燃液體(汽油,煤油,諸如此類),再將其丟到一或一群喪屍身上,再擦著一根火柴,點燃地上的液體軌跡即可。如果有可供逃生的空間且餘火不會造成損害,其唯一的缺點就是要把敵人徹底打濕就必須足夠靠近它們。
3.噴燈
一種普遍的火炬工具,基本結構就是把一罐丙烷和一個可調噴嘴連接在一起,其並沒有足夠把一個喪屍的頭腦燒透的發熱力和燃料容量。但它是一個方便的點火工具,用來引燃被燃料泡透的可疑屍體。
4.火焰噴射器
這一件武器,恐怕比其他所有的都更合乎人們心目中的終極喪屍終結者。一件火焰噴射機,兩百英尺長的凝固汽油,無疑是給大群喪屍進行一次亮麗的火葬儀式的最佳工具。那幹嘛不去搞它一件呢?幹嘛不把其他玩意兒統統拋棄來換得這件人造的火龍?回答建立在眾多的事例裏。
火焰噴射器是作為純粹的軍用武器研發的,而現已不在美陸軍及海軍陸戰隊中服役。要搞到一件相當困難,即使不考慮它還能否付諸使用。而得到重度管製的燃料更是比噴射器本身還難。而若你真的全部入手了,你必須考慮其實用性。幹嘛在隻有一打鬆散的喪屍攔住去路的時候在背上扛著一件重達70磅的裝備?一件火焰噴射器的重量使它成為趕路人的負擔。除非你正進退兩難或者能夠使用交通工具,它令你精疲力竭的威脅跟活死人的一樣可怕。
常識將火焰噴射器的位置擺在麵對壓倒性數量的喪屍的場合,此時活死人的數目成百上千。如果狀況真有那麽天理不容的恐怖,存活的機會究竟哪方較多?是一支人數較多,且裝備優良的政府部隊?還是孤身一人的平民和他可信賴的(請忘記平民使用它是違法的)火焰噴射器?
其他武器
想像力和創造力是在對抗喪屍的鬥爭中的兩件無價之寶。盡一切辦法,試著在你身邊再普通不過的器物中找到可能成為額外武器儲備的存在。但務必謹記喪屍的生理學,以及你自製的工具到底能幹些什麽。
1.酸
除火焰之外,硫酸是徹底摧毀一個喪屍的最佳途徑,而做到這一點又是另一回事。如果你不管怎樣有了得到與攜帶大量硫酸的方法,務必給予其與之前提到的縱火工具相提並論的注意力。不僅因為這種物質對你自己和喪屍構成的威脅一樣大,其溶解掉喪屍的骨肉所花的時間也很可觀。酸類與其作為作戰武器,倒不如當作應急處理用工具更為適宜。
2.毒素
世界上有太多太多的致死毒素以至於一一列舉無疑是癡人說夢。作為替代,我們將複習一下一些活死人的生理學與物理結構方麵的知識。喪屍對所有種類的麻醉劑和刺激性物質免疫,例如梅斯毒氣和催淚劑。考慮到喪屍的身體並不再依靠這些機能而運轉,其對一切設計用來終止生體機能的化學物質也是一視同仁。喪屍不會受到心髒病發,神經麻痹,窒息,及其他任何由毒素所造成的致死能力的影響。
3.生物武器
用另一種病毒摧毀一種由病毒所導致的存在難道不是一件美妙的事情嗎?不幸的是,這並不可取。病毒隻會攻擊活著的細胞。而不會對死人造成影響。對於所有細菌也是一樣。有些實驗室嚐試通過在喪屍中散布傳播“necrotizingfasciitis”(一種蝕肉的病菌)來消滅它們,卻沒有任何成功的消息。繁殖一種僅以死屍肉體為食的細菌的實驗正在進行。而絕大部分專家都懷疑其可行性。
關於與生物組織腐爛有關的,能夠在其所處的環境中分解血肉的微生物的實驗正在進行著。如果這種微生物能夠被篩選,繁殖,並改造成一種不會對它的使用者造成損害的工具,它們或許就能成為人類第一種用於大規模殲滅喪屍的武器。
4.動物武器
有上百種大小動物以腐肉為生。讓它們在活人被吃光之前吃掉不死者似乎是一種解決辦法。不幸的是,所有種類的腐生動物,從鬣狗到火蟻,都會本能的避開喪屍.snum是一種高度有毒的物質這一事項似乎在整個動物界的居民體內編了碼。這種snum放出的神秘警告訊號,實質可能某種氣味或“vibe”,已經被人類長久遺忘了,其不能用任何一種已知物質進行掩蓋。(參閱“1911a.d.,vitre,路易斯安那州”)
5.電擊
由於喪屍的肌肉組織基本上都來自人類,電流是否有能力暫時麻痹或癱瘓喪屍的身體?致死的效果僅在如通電線路恰好燒焦了喪屍的大腦這樣的極端情況下發生。這不是一件“奇蹟武器”——當前的民用電路足夠把幾乎任何生物組織燒成碎屑,不論活人的還是活死人的。擊昏喪屍所需的電壓是人類的2倍,因此通常種類的泰瑟槍不會有效。電擊通常用來製造一到臨時性的電擊水道,這一措施能讓食屍鬼麻痹足夠久以便其他致死手段得到足夠時間予以施行。近年來有不少此類情況的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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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因為這個原因,火焰通常都被用在進攻或斷後的場合,而很少被用在防禦中。
1.莫洛托夫雞尾酒
不管用任何易碎容器和任何易燃液體組合而成,其成品都能用來製造一場大火。這是一舉快速殲滅大量喪屍的有效途徑。如果條件許可——舉例來說,消滅追逐著的喪屍大隊,清空一座耐火結構的建築,或者消滅所有盤踞在一座可燃建築中的喪屍——不惜一切代價時,以及處理掉無法確保安全的屍體——直到徹底化為灰燼。
2.潑灑
整個潑灑行動所需要的做,僅僅是先在一個容器裏裝滿易燃液體(汽油,煤油,諸如此類),再將其丟到一或一群喪屍身上,再擦著一根火柴,點燃地上的液體軌跡即可。如果有可供逃生的空間且餘火不會造成損害,其唯一的缺點就是要把敵人徹底打濕就必須足夠靠近它們。
3.噴燈
一種普遍的火炬工具,基本結構就是把一罐丙烷和一個可調噴嘴連接在一起,其並沒有足夠把一個喪屍的頭腦燒透的發熱力和燃料容量。但它是一個方便的點火工具,用來引燃被燃料泡透的可疑屍體。
4.火焰噴射器
這一件武器,恐怕比其他所有的都更合乎人們心目中的終極喪屍終結者。一件火焰噴射機,兩百英尺長的凝固汽油,無疑是給大群喪屍進行一次亮麗的火葬儀式的最佳工具。那幹嘛不去搞它一件呢?幹嘛不把其他玩意兒統統拋棄來換得這件人造的火龍?回答建立在眾多的事例裏。
火焰噴射器是作為純粹的軍用武器研發的,而現已不在美陸軍及海軍陸戰隊中服役。要搞到一件相當困難,即使不考慮它還能否付諸使用。而得到重度管製的燃料更是比噴射器本身還難。而若你真的全部入手了,你必須考慮其實用性。幹嘛在隻有一打鬆散的喪屍攔住去路的時候在背上扛著一件重達70磅的裝備?一件火焰噴射器的重量使它成為趕路人的負擔。除非你正進退兩難或者能夠使用交通工具,它令你精疲力竭的威脅跟活死人的一樣可怕。
常識將火焰噴射器的位置擺在麵對壓倒性數量的喪屍的場合,此時活死人的數目成百上千。如果狀況真有那麽天理不容的恐怖,存活的機會究竟哪方較多?是一支人數較多,且裝備優良的政府部隊?還是孤身一人的平民和他可信賴的(請忘記平民使用它是違法的)火焰噴射器?
其他武器
想像力和創造力是在對抗喪屍的鬥爭中的兩件無價之寶。盡一切辦法,試著在你身邊再普通不過的器物中找到可能成為額外武器儲備的存在。但務必謹記喪屍的生理學,以及你自製的工具到底能幹些什麽。
1.酸
除火焰之外,硫酸是徹底摧毀一個喪屍的最佳途徑,而做到這一點又是另一回事。如果你不管怎樣有了得到與攜帶大量硫酸的方法,務必給予其與之前提到的縱火工具相提並論的注意力。不僅因為這種物質對你自己和喪屍構成的威脅一樣大,其溶解掉喪屍的骨肉所花的時間也很可觀。酸類與其作為作戰武器,倒不如當作應急處理用工具更為適宜。
2.毒素
世界上有太多太多的致死毒素以至於一一列舉無疑是癡人說夢。作為替代,我們將複習一下一些活死人的生理學與物理結構方麵的知識。喪屍對所有種類的麻醉劑和刺激性物質免疫,例如梅斯毒氣和催淚劑。考慮到喪屍的身體並不再依靠這些機能而運轉,其對一切設計用來終止生體機能的化學物質也是一視同仁。喪屍不會受到心髒病發,神經麻痹,窒息,及其他任何由毒素所造成的致死能力的影響。
3.生物武器
用另一種病毒摧毀一種由病毒所導致的存在難道不是一件美妙的事情嗎?不幸的是,這並不可取。病毒隻會攻擊活著的細胞。而不會對死人造成影響。對於所有細菌也是一樣。有些實驗室嚐試通過在喪屍中散布傳播“necrotizingfasciitis”(一種蝕肉的病菌)來消滅它們,卻沒有任何成功的消息。繁殖一種僅以死屍肉體為食的細菌的實驗正在進行。而絕大部分專家都懷疑其可行性。
關於與生物組織腐爛有關的,能夠在其所處的環境中分解血肉的微生物的實驗正在進行著。如果這種微生物能夠被篩選,繁殖,並改造成一種不會對它的使用者造成損害的工具,它們或許就能成為人類第一種用於大規模殲滅喪屍的武器。
4.動物武器
有上百種大小動物以腐肉為生。讓它們在活人被吃光之前吃掉不死者似乎是一種解決辦法。不幸的是,所有種類的腐生動物,從鬣狗到火蟻,都會本能的避開喪屍.snum是一種高度有毒的物質這一事項似乎在整個動物界的居民體內編了碼。這種snum放出的神秘警告訊號,實質可能某種氣味或“vibe”,已經被人類長久遺忘了,其不能用任何一種已知物質進行掩蓋。(參閱“1911a.d.,vitre,路易斯安那州”)
5.電擊
由於喪屍的肌肉組織基本上都來自人類,電流是否有能力暫時麻痹或癱瘓喪屍的身體?致死的效果僅在如通電線路恰好燒焦了喪屍的大腦這樣的極端情況下發生。這不是一件“奇蹟武器”——當前的民用電路足夠把幾乎任何生物組織燒成碎屑,不論活人的還是活死人的。擊昏喪屍所需的電壓是人類的2倍,因此通常種類的泰瑟槍不會有效。電擊通常用來製造一到臨時性的電擊水道,這一措施能讓食屍鬼麻痹足夠久以便其他致死手段得到足夠時間予以施行。近年來有不少此類情況的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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