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他孟春林什麽時候簽過這種協議,不,不認!
嫁糙漢首長,冷颯外交官一胎三寶 作者:卿宛宛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阮豐收站在院子裏,朝孟春林的房間說道:“春林,你和你愛人都出來一下。”
孟春林很疑惑,阮豐收沒事來他家幹啥?
不過還是拄著拐走了出來。
有外人在田鳳娥一向賢良,扶著孟春林走到院子裏的葡萄樹坐下。
田鳳娥正想去去堂屋裏提熱水壺出來,阮青鴿已經提著走過來,還拿了茶盤和杯子:“支書,幾位爺爺伯伯喝點水解渴。”
阮青鴿放了茶葉,她記得這是春天的時候她去山上采的野茶。
“鴿子,你也坐下吧。”
看這架勢可能不是啥好事,田鳳娥和孟春林對視一眼,心裏都在懷疑是不是對方做了啥見不得人的事被支書揪到了。
阮豐收一看這夫妻倆的眼神就來氣,也不委婉了,直截了當的問:“春林,秋瀾死前是不是和你簽了個協議?”
孟春林裝傻,這事隻有死去的阮秋瀾知道,他不認的話,誰都抓不到他的錯。
“支書,沒有的事,我和秋瀾夫妻那麽多年,還有啥協議要簽的?”
死不認賬就是了。
難道阮秋瀾還能從墳裏爬出來和他當場對證?
笑話。
這事就連女兒都不知道。
那紙條,等等,他放哪兒了?
等他們走他得趕緊把紙條燒了才行。
阮青鴿走到阮豐收身邊,雙手將阮秋瀾和孟春林簽的紙條遞過去。
阮豐收接過來,展開,麵向兩人。
上頭孟春林三個字有點大,“那你看看,這上頭的簽名和手印,是你的吧?”
“咯噔”一下,孟春林心裏的那根弦跳了一下,這簽名好像還真是他的。
不對,阮青鴿怎麽知道這紙條?
他一直收著,從來沒告訴過任何人。
包括田鳳娥。
阮秋瀾死的時候他想著一起燒掉的,但是不知道被他扔哪兒了,沒找到。
田鳳娥不識字,但是孟春林的表情說明了一切:“春林,你,你和秋瀾還簽過啥,啥協議?”
她的心髒不能再受刺激了,不然非崩潰不可。
孟春林梗著脖子:“支書,你隨便拿個紙條就誣陷是我的筆跡,我不認。”
死鴨子嘴硬要貫徹到底,臉皮夠厚,誰人都不能打倒他。
阮豐收氣笑了:“春林,你來桐溪村二十年了,桐溪村對你咋樣,你嶽父嶽母對你如何,你心裏該有杆秤吧,這麽喪盡天良的事也敢做,不怕鬼敲門?”
孟春林臉都紅了:“支書,我真沒有。”
“行,我就念一下吧。”
隻兩分鍾就念完了,協議不長,但事情都寫清楚了。
念完後,阮豐收看向臉色慘白的孟春林:“聽清了?還要不要我再念一遍?”
田鳳娥傻眼,什麽意思?
阮豐收念的她怎麽一個字都沒聽懂?
什麽孟春林不能再婚,再婚的話房子存款都歸阮青鴿?
他娘的誰會寫這種協議?
這不是吃飽了撐的?
田鳳娥看向孟春林,嘴唇哆嗦著:“春林,支書剛才說的,是啥,我怎麽聽不懂?”
孟春林心虛的看向田鳳娥,沒敢解釋。
阮青鴿唇角掛著笑,“嬸子,我來和你解釋一下吧,我媽媽在生前和我爸爸達成了協議,協議上說得明明白白,他要是再婚,阮家的房子和她的存款就都歸我一個人,我爸得滾出這房子,我這樣解釋,您可聽懂了?”
不得不說她媽媽真的有先見之明。
省了很多麻煩。
田鳳娥的臉瞬間就變了,質問:“誰會寫這種協議,鴿子,你別隨便拿張紙條,上麵弄兩個手印就說是你爸寫的吧?”
阮青鴿似笑非笑的看著田鳳娥:“是不是,你問我爸啊,他自己按的手印,他能忘?要是忘了,就去我媽墳頭問問我媽。”
在場的全都是阮家人,本來孟春林娶田鳳娥他們就覺得不好。
可婚姻自由,他們也沒什麽權利攔著。
但是,阮秋瀾留下了這麽一份協議,他們就有話可以說了。
“春林,你和秋瀾結婚二十年,家裏的物件都沒有添置太多新的,基本上都是你嶽父母留下的,本來就應該歸鴿子,你再婚就是有新的家庭了,不該帶著再婚的妻子住阮家的房子。”
讓你當初不改姓,就欺負你咋啦?
哼!
別說什麽公道自在人心,他們姓阮,阮青鴿也姓阮,當然是幫自己人啊。
外人,一邊去。
就是這麽偏心。
最讓他們不舒服的一點是,孟春林娶誰不好,偏偏娶的田寡婦,這田寡婦在村裏的名聲,可臭了。
年輕那會剛守寡就和村裏的幾個男人眉來眼去,隻不過人家沒上她的床,但是也有那些沒娶著媳婦的和田寡婦好上了。
這事村裏人都知道。
在和孟春林結婚前,這田寡婦一直在外頭和一個男人過日子,人家的生活滋潤著呢。
就因為田寡婦不要臉,因此才能把佟素敏拉扯大。
佟家是百年前從外鄉逃難來到桐溪村的小家族,隻有幾戶人家,以前一直低調做人才融入進了這裏。
誰知道出了個田寡婦。
孟春林梗著脖子不服氣的爭執:“上工哪天不是我去?這個家怎麽就沒有我的份了?鴿子也是我拉扯大的!”
沒功勞還沒苦勞了?
阮豐收哼了一句:“要不要我讓會計拿記工分的那個本子出來,咱們好好算算你這些年上了幾個工?”
說實話,孟春林還真的不敢。
熟悉情況的阮家族親:“你說你拉扯大鴿子這一點我們可不認,鴿子小時候生病都是秋瀾背著去找人看,你我可一次沒見過你帶鴿子去看病。”
孟春林縮著脖子,“我怎麽都是鴿子的親生父親,天底下有女兒把自己親生父親掃地出門的嗎?”
阮青鴿看著不要臉的孟春林:“你沒看清楚字條上的字吧?”
“什麽?”
阮青鴿又說了句:“當初你和我媽結婚的時候,我爺奶是和你約過三章的吧?”
這,孟春林不認。
反正他們都死了,死無對證。
誰知道有德高望重的阮家長輩站了出來:“鴿子,當初你爺奶找我們做過證的,家裏的這些東西在他們走後都留給秋瀾生的孩子,就連秋瀾都沒份。”
田鳳娥雙目睜得圓圓的,“不可能,這種怎麽能作數?”
隻是約定而已。
還好阮豐收請到了法院的人,權威發言:“按照法律確實可以這麽立遺囑,雙方簽字後,是有法律效益的。”
此時孟春林的臉色比吃了屎還要難看,“當初是他們強迫我簽字的,我不同意。”
孟春林很疑惑,阮豐收沒事來他家幹啥?
不過還是拄著拐走了出來。
有外人在田鳳娥一向賢良,扶著孟春林走到院子裏的葡萄樹坐下。
田鳳娥正想去去堂屋裏提熱水壺出來,阮青鴿已經提著走過來,還拿了茶盤和杯子:“支書,幾位爺爺伯伯喝點水解渴。”
阮青鴿放了茶葉,她記得這是春天的時候她去山上采的野茶。
“鴿子,你也坐下吧。”
看這架勢可能不是啥好事,田鳳娥和孟春林對視一眼,心裏都在懷疑是不是對方做了啥見不得人的事被支書揪到了。
阮豐收一看這夫妻倆的眼神就來氣,也不委婉了,直截了當的問:“春林,秋瀾死前是不是和你簽了個協議?”
孟春林裝傻,這事隻有死去的阮秋瀾知道,他不認的話,誰都抓不到他的錯。
“支書,沒有的事,我和秋瀾夫妻那麽多年,還有啥協議要簽的?”
死不認賬就是了。
難道阮秋瀾還能從墳裏爬出來和他當場對證?
笑話。
這事就連女兒都不知道。
那紙條,等等,他放哪兒了?
等他們走他得趕緊把紙條燒了才行。
阮青鴿走到阮豐收身邊,雙手將阮秋瀾和孟春林簽的紙條遞過去。
阮豐收接過來,展開,麵向兩人。
上頭孟春林三個字有點大,“那你看看,這上頭的簽名和手印,是你的吧?”
“咯噔”一下,孟春林心裏的那根弦跳了一下,這簽名好像還真是他的。
不對,阮青鴿怎麽知道這紙條?
他一直收著,從來沒告訴過任何人。
包括田鳳娥。
阮秋瀾死的時候他想著一起燒掉的,但是不知道被他扔哪兒了,沒找到。
田鳳娥不識字,但是孟春林的表情說明了一切:“春林,你,你和秋瀾還簽過啥,啥協議?”
她的心髒不能再受刺激了,不然非崩潰不可。
孟春林梗著脖子:“支書,你隨便拿個紙條就誣陷是我的筆跡,我不認。”
死鴨子嘴硬要貫徹到底,臉皮夠厚,誰人都不能打倒他。
阮豐收氣笑了:“春林,你來桐溪村二十年了,桐溪村對你咋樣,你嶽父嶽母對你如何,你心裏該有杆秤吧,這麽喪盡天良的事也敢做,不怕鬼敲門?”
孟春林臉都紅了:“支書,我真沒有。”
“行,我就念一下吧。”
隻兩分鍾就念完了,協議不長,但事情都寫清楚了。
念完後,阮豐收看向臉色慘白的孟春林:“聽清了?還要不要我再念一遍?”
田鳳娥傻眼,什麽意思?
阮豐收念的她怎麽一個字都沒聽懂?
什麽孟春林不能再婚,再婚的話房子存款都歸阮青鴿?
他娘的誰會寫這種協議?
這不是吃飽了撐的?
田鳳娥看向孟春林,嘴唇哆嗦著:“春林,支書剛才說的,是啥,我怎麽聽不懂?”
孟春林心虛的看向田鳳娥,沒敢解釋。
阮青鴿唇角掛著笑,“嬸子,我來和你解釋一下吧,我媽媽在生前和我爸爸達成了協議,協議上說得明明白白,他要是再婚,阮家的房子和她的存款就都歸我一個人,我爸得滾出這房子,我這樣解釋,您可聽懂了?”
不得不說她媽媽真的有先見之明。
省了很多麻煩。
田鳳娥的臉瞬間就變了,質問:“誰會寫這種協議,鴿子,你別隨便拿張紙條,上麵弄兩個手印就說是你爸寫的吧?”
阮青鴿似笑非笑的看著田鳳娥:“是不是,你問我爸啊,他自己按的手印,他能忘?要是忘了,就去我媽墳頭問問我媽。”
在場的全都是阮家人,本來孟春林娶田鳳娥他們就覺得不好。
可婚姻自由,他們也沒什麽權利攔著。
但是,阮秋瀾留下了這麽一份協議,他們就有話可以說了。
“春林,你和秋瀾結婚二十年,家裏的物件都沒有添置太多新的,基本上都是你嶽父母留下的,本來就應該歸鴿子,你再婚就是有新的家庭了,不該帶著再婚的妻子住阮家的房子。”
讓你當初不改姓,就欺負你咋啦?
哼!
別說什麽公道自在人心,他們姓阮,阮青鴿也姓阮,當然是幫自己人啊。
外人,一邊去。
就是這麽偏心。
最讓他們不舒服的一點是,孟春林娶誰不好,偏偏娶的田寡婦,這田寡婦在村裏的名聲,可臭了。
年輕那會剛守寡就和村裏的幾個男人眉來眼去,隻不過人家沒上她的床,但是也有那些沒娶著媳婦的和田寡婦好上了。
這事村裏人都知道。
在和孟春林結婚前,這田寡婦一直在外頭和一個男人過日子,人家的生活滋潤著呢。
就因為田寡婦不要臉,因此才能把佟素敏拉扯大。
佟家是百年前從外鄉逃難來到桐溪村的小家族,隻有幾戶人家,以前一直低調做人才融入進了這裏。
誰知道出了個田寡婦。
孟春林梗著脖子不服氣的爭執:“上工哪天不是我去?這個家怎麽就沒有我的份了?鴿子也是我拉扯大的!”
沒功勞還沒苦勞了?
阮豐收哼了一句:“要不要我讓會計拿記工分的那個本子出來,咱們好好算算你這些年上了幾個工?”
說實話,孟春林還真的不敢。
熟悉情況的阮家族親:“你說你拉扯大鴿子這一點我們可不認,鴿子小時候生病都是秋瀾背著去找人看,你我可一次沒見過你帶鴿子去看病。”
孟春林縮著脖子,“我怎麽都是鴿子的親生父親,天底下有女兒把自己親生父親掃地出門的嗎?”
阮青鴿看著不要臉的孟春林:“你沒看清楚字條上的字吧?”
“什麽?”
阮青鴿又說了句:“當初你和我媽結婚的時候,我爺奶是和你約過三章的吧?”
這,孟春林不認。
反正他們都死了,死無對證。
誰知道有德高望重的阮家長輩站了出來:“鴿子,當初你爺奶找我們做過證的,家裏的這些東西在他們走後都留給秋瀾生的孩子,就連秋瀾都沒份。”
田鳳娥雙目睜得圓圓的,“不可能,這種怎麽能作數?”
隻是約定而已。
還好阮豐收請到了法院的人,權威發言:“按照法律確實可以這麽立遺囑,雙方簽字後,是有法律效益的。”
此時孟春林的臉色比吃了屎還要難看,“當初是他們強迫我簽字的,我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