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這突如其來的分別,秦朗和藍晴晴都有點不知所措。但大人的決定,也不是他們能左右的。兩人不約而同地走到海邊,一起度過這難得的相聚時光。
在法國時,暢然也認識了哥哥的好友施昂。
看著這個世界,大家各自的發展。暢然覺得,施昂之後應該還是會回國,而且會喜歡上藍晴晴。
不過暢然倒不介意,現在也隻是想和對方談戀愛。回國之前,肯定已經和對方分手了,不會把事情弄得更複雜。
之後追求施昂和他談起了戀愛。兩人都不是放不開的人,在一起也比較輕鬆,沒有什麽壓力。
哥哥也和季芬芳成了男女朋友。
想到劇中芬芳受到的情傷。暢然還是委婉地和她提到,哥哥在國內的時候,有喜歡過一個人。而且對方還和芬芳姐一樣,下輩子想做一片海。想讓她有一個心理準備。
自己隻能做這些,未來的路都是她們自己的選擇。
聽到哥哥想回國內發展,暢然能說,果然不出所料嗎。
自己也想回國了。在法國的這些年,趁著放假,已經把周邊都遊覽過了。還是更想在國內待著,也更想找中國人做男朋友。
是的,自己和施昂已經不是男女朋友了。兩人新鮮勁過後,就和平分手了。之後各自又都找了男女朋友,現在還能友好相處,互相開個玩笑。
自己和哥哥一起回了國。回國後,兩人分開去了各自的去處。
哥哥去了施昂住的101,開啟了他和藍晴晴的相遇。
暢然去了自己買的房子。因為一直知道,自己之後會回國定居。所以提前買了房子,裝修好,並安放了家居用品。現在自己直接入住。
暢然目前還沒想好以後要做什麽。也不打算參與他們幾個的感情糾葛,不過能看看戲還是挺好的。
這次藍晴晴一開始的身份,就是秦朗喜歡的人。所以她對季芬芳,也沒有過多的歉疚退讓。
事情沒發展到秦朗和季芬芳要成婚的地步,就已經結束了。
季芬芳這次受的刺激也非常大,但畢竟有暢然之前的提醒。在秦朗堅持要回國的那一刻,她就已經預感到今天的結果了。最後也接受了現實。
秦朗和藍晴晴在雙方父母見麵,商量結婚細節時,不出意外,又遇到了事情。
藍晴晴媽媽雖然因著這些年,日子過得還不錯,對秦父的恨意不是特別強大。但也不是一下能想通的,更何況如果雙方成為親家,那之後還會經常見麵。
秦父這下對這樁婚事也有些反對。畢竟誰也不想麵對自己虛偽自私的一麵。如果婚事成了,那不是要一遍遍淩遲嗎。
不過,秦朗和藍晴晴兩人非常堅決。現在不是劇情中,當時兩人對其他人已經造成了很多傷害。而且藍母之前的生活過得確實特別糟糕,兩人已經有些承受不住了。
現在很多事情沒有發生,兩人在一起的心,特別堅決。
最後,雙方父母還是成全了他們。能怎麽辦,總不能讓兒女為自己的錯誤買單。
這倆人婚禮終於舉辦成功。
在法國時,暢然也認識了哥哥的好友施昂。
看著這個世界,大家各自的發展。暢然覺得,施昂之後應該還是會回國,而且會喜歡上藍晴晴。
不過暢然倒不介意,現在也隻是想和對方談戀愛。回國之前,肯定已經和對方分手了,不會把事情弄得更複雜。
之後追求施昂和他談起了戀愛。兩人都不是放不開的人,在一起也比較輕鬆,沒有什麽壓力。
哥哥也和季芬芳成了男女朋友。
想到劇中芬芳受到的情傷。暢然還是委婉地和她提到,哥哥在國內的時候,有喜歡過一個人。而且對方還和芬芳姐一樣,下輩子想做一片海。想讓她有一個心理準備。
自己隻能做這些,未來的路都是她們自己的選擇。
聽到哥哥想回國內發展,暢然能說,果然不出所料嗎。
自己也想回國了。在法國的這些年,趁著放假,已經把周邊都遊覽過了。還是更想在國內待著,也更想找中國人做男朋友。
是的,自己和施昂已經不是男女朋友了。兩人新鮮勁過後,就和平分手了。之後各自又都找了男女朋友,現在還能友好相處,互相開個玩笑。
自己和哥哥一起回了國。回國後,兩人分開去了各自的去處。
哥哥去了施昂住的101,開啟了他和藍晴晴的相遇。
暢然去了自己買的房子。因為一直知道,自己之後會回國定居。所以提前買了房子,裝修好,並安放了家居用品。現在自己直接入住。
暢然目前還沒想好以後要做什麽。也不打算參與他們幾個的感情糾葛,不過能看看戲還是挺好的。
這次藍晴晴一開始的身份,就是秦朗喜歡的人。所以她對季芬芳,也沒有過多的歉疚退讓。
事情沒發展到秦朗和季芬芳要成婚的地步,就已經結束了。
季芬芳這次受的刺激也非常大,但畢竟有暢然之前的提醒。在秦朗堅持要回國的那一刻,她就已經預感到今天的結果了。最後也接受了現實。
秦朗和藍晴晴在雙方父母見麵,商量結婚細節時,不出意外,又遇到了事情。
藍晴晴媽媽雖然因著這些年,日子過得還不錯,對秦父的恨意不是特別強大。但也不是一下能想通的,更何況如果雙方成為親家,那之後還會經常見麵。
秦父這下對這樁婚事也有些反對。畢竟誰也不想麵對自己虛偽自私的一麵。如果婚事成了,那不是要一遍遍淩遲嗎。
不過,秦朗和藍晴晴兩人非常堅決。現在不是劇情中,當時兩人對其他人已經造成了很多傷害。而且藍母之前的生活過得確實特別糟糕,兩人已經有些承受不住了。
現在很多事情沒有發生,兩人在一起的心,特別堅決。
最後,雙方父母還是成全了他們。能怎麽辦,總不能讓兒女為自己的錯誤買單。
這倆人婚禮終於舉辦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