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時沒懂這話的意思,疑惑望過去,望進映著自己麵孔的瞳眸裏,“既然你覺得我們在同一座城市生活更方便,那我可以不去。”“不,我……”“從d市回s市,開車要四個小時,快鐵票時間不全,再加上分公司剛成立,事太多,我沒那麽多功夫耗在路上,不一定每個星期都能回來。”“我知道,所以才問你房子的事。”頷首舉杯,金笙歪歪腦袋,垂眸極認真的思索半晌,“d市那邊,我有幾個朋友,要是你沒找到合適的就擺脫他們幫忙問問,還有兩天時間,應該來得及,既然要長住,就要住的舒服些,不是麽。”“金笙。”“恩。”雙手擱置雙膝,微微發力,林逸這一頓飯,可不是想讓金笙幫他找房子的,“我的意思是……如果,你覺得不方便,我可以繼續留這。”“我……能有什麽不方便的?”良久,才晃過神來,金笙猶豫片刻,才開口道:“你的意思……我說不去,就不去了?”“差不多吧。”“別開玩笑了,這麽好的機會為什麽不去?”雙手扶著被冰啤酒帶涼的玻璃杯,就算潮濕,摸著也舒服,“而且,為什麽我說不去就不去了?”挑挑眉,主動碰了碰林逸空著的酒杯,玻璃碰撞、發出清脆響聲,不讓他喝、自己喝了一大口。呆滯望著為吞噬酒液而滑動的小巧喉結,一時間,分不清是金笙太遲鈍還是自己太含蓄。“好吧,不開玩笑了。”嘴角笑容苦澀,林逸收回撐在桌上的手,坐正身體看著金笙:“你現在還跟南裏一起住嗎?”舉玻璃杯的手僵了僵,涼意沿著掌心沁入心底,原本明朗的心情因這個名字瞬間陰沉下來,金笙不自覺用空閑的手按住掛在胸前、衣服底的兩片魚鱗:“我們……暫時還一起住著,不過這周末他就走了。”“這樣啊。”“恩。”“到時候要我幫忙麽?”“不用了,他家……挺近的。那……過兩天要我去送你麽?”“也……不用了,我差不多了。”“…那……好吧。”“……”不知道那句話說的不對,反正跟林逸無話可說還是第一次。氣氛變得僵硬,隻能通過喝酒調劑,偏偏所有的酒都被收攏到金笙這邊,成了他不知節製、一杯杯喝個沒完。難得會麵喝酒,也差不多是林逸離開前最後一次聚餐,真成了表麵含義,除了往嘴裏灌酒外沒幹別的。大夏天,又有臨海優勢,菜館的特色燒烤物美又價廉。不愧是多年好友,默契的沒吃幾串兒燒烤,倒是一個接一個的喝空了酒瓶。心事誰都有。一個傾心多年的暗戀對象就在眼前、卻始終缺乏告白的勇氣,隻能憋在心底,另一個則陷入跨物種的禁.忌之戀,明知犯了錯卻無法自拔。於是,各懷心事的舉杯對飲貫穿始終。不論其過程如何,反正最先倒下的那個又是金笙。酒量差勁不可怕,酒量差勁還覺得自己很能喝的才可怕。與趴在桌上安靜打盹、用最乖巧的方式耍酒瘋的金笙相比,清醒林逸的沒有就此回家的打算。擱下玻璃杯,垂眸細細打量著他不省人事的“朋友”,目光迷醉又無可奈何,猶豫良久才伸手,輕輕勾勒過朝思暮想的微醺臉龐。“恩……”迷糊中有所察覺,輕哼一聲以示不滿,幹脆轉頭用後腦對著林逸,又踏實的閉上了眼。如果時間靜止在此刻就好了。伸手揉了揉往時不敢觸碰的細軟黑發,這人出門前衝了涼,發絲間還殘存著洗發露的清淡味道。時間一分一秒的過著,很快,步入深夜,吃燒烤的人零零散散、走的差不多了。時間不早,也擔心金笙這樣睡久了會影響頸椎,這才戀戀不舍站起身,向早就成老相識的店長喚了聲:“老板,結賬。”……“能站起來麽?要不要我背你。”“……沒事,我還能扛著你呢。”趴在小飯桌上睡的好好的,半道莫名其妙就被拉了起來,這待遇,金少爺表示他很不滿意。醉酒人膽大,甚至還想擺脫林逸的攙扶、自己走。“恩,你最厲害,我送你回家。”“……不行啊,你送我回家太危險了。”“危險?”“是啊。”用力點頭,忽然頓了步子,金笙抬眼看向林逸,視線稍有眩暈,久久不能聚焦:“我家養了條魚,我怕他傷著你。”“鯊魚麽。”搖頭,神秘道:“人魚。”一臉傻笑,目光卻認真的過分,明明是玩笑,也差點讓林逸相信。暖黃色路燈燈光輕軟,柔和了金笙本就溫順的麵龐。林逸輕輕攙扶著他,小菜館跟金笙家離得不遠,可越走越感受到懷中人腳步虛軟,從開始的搖晃走在前到現在交付了全身重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