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客人要兩疊,店家當然不會攔著不讓買,也就又拿出一疊,順帶著包上筆墨硯台,道:“一共一兩銀子。”“這麽貴?”他買了一堆冬衣棉被才八百文。“小哥,我這一疊紙確實是不貴,才五十文一疊,兩疊也才一百文,墨也不算貴,給你富裕點拿了兩塊,也才兩百文,毛筆二十文,看你買的多再送你一支有些破損的毛筆,算兩支,但是硯台貴啊!這東西買一塊有的人能用一輩子,好一點的硯台都要幾兩,差不多的讀書人家用的硯台,說不定還要幾十兩,我給你拿的已經是最便宜的了。”店老板決口不提一般請讀書人寫春聯都是用讀書人自己硯台。沈淩也沒打算請人,如果他以後要寫字的話,硯台確實是必須有一個的,而且春聯簡直暴利,一兩銀子是一千文錢,按照十文錢算的話也不過就是一百副對聯,兩疊紙寫完,他怎麽著都能賺一筆,隻是賺的不多了。沈淩想了想,“好吧!老板,那你再送我一些紅紙吧!”“得了。”雜貨鋪老板眉開眼笑,“我這裏還有幾疊沾了水的,仔細裁一裁還能用,便宜點十文錢一疊你要麽?”“先看一下。”要是毀的多他當然不能要。店老板將沾了水的紅紙拿出來放在櫃台,沈淩看了一下,確實是損毀了不少,而且有些地方顏色散開還發皺了,而且麵積不小,損毀了將近一半,“十文錢兩疊,我全要了。”店老板剛想搞價,就聽到沈淩說他全要了,想到自己積攢了數十疊,這種東西就隻能給讀書人用的,哪個讀書人見到給潤筆費的人拿了一疊損壞的紅紙過去,不惱怒生氣的,所以他的紅紙也一直沒有出手,有人要就不錯了,而且,今天隻算這一個客人,基本上在他這裏花了就有一兩多銀子,已經是大賺了,白送這些廢了的紅紙都是可以的。想到這裏,店老板點點頭,“成,一共十一疊損壞的紅紙,你給六十文吧!也別五文了。”“成。”沈淩點點頭。韓實暈乎乎的將銀子交出去,覺得心肝肺都糾結成一團,十兩銀子在他這裏還沒有暖熱,他們這出了一趟門就花了將近三兩銀子,他這輩子還沒有一下子花過這麽多錢。韓實可憐巴巴的看了眼沈淩,卻不敢在外人麵前說什麽,怕落了他的麵子,隻能自己忍著,等到出了門韓實才迫不及待的道:“三弟肯定不會給我們寫字的。”他以為沈淩是想求沈三寫春聯。以前他就聽說過,沈家雖然會給人寫春聯,但那也是給親戚朋友,而且是不要錢的,最多就是收下親戚朋友送的幾個雞蛋或者白菜蘿卜之類的謝禮,不算做生意,沈家對名聲看的極重,絕不會同意沈三去做這樣的事情的。沈淩翻了個白眼,“誰說我要去找沈三了?我要去找他拿一疊裁好的損毀的紅紙去就行了,而且保證他不會好好的給我寫完,最多寫個十幾副,我能去找他嗎?”沈淩不了解沈家的行事作風,但是他覺得沈三也不是會給他好好寫字的人,那人,聰明是聰明,但是也有些冷漠,隻是嘴上說的好聽而已。韓實頓了頓,默默的道:“那我們找誰寫?”“我自己寫。”沈淩笑道:“我會寫字。”韓實瞪大眼睛,嘴巴微張,露出粉嫩的舌尖,沈淩忍不住伸手碰了碰韓實的嘴唇,才轉過頭去,怕自己做出什麽不好的事情來嚇到小孩。韓實臉猛地爆紅,快速的低下頭,不敢再出聲。回到村子的時候,沈狗子已經不見了,不知道是自己回去了,還是被人發現抬了回去,沈淩是不怕的,他今天出去走了一圈,也沒有覺得自己有什麽力氣上的不妥,想來身體隻是躺的久血液不通暢,今天活動了一下就好的差不多了。而且,他跟沈狗子是同村,不到一定程度,是打不出人命來的,隻要不玩命的打,沈狗子還真的不是他的對手,隻是他還需要裝病,所以才不能表現的很厲害而已。另一邊沈寡婦家,沈狗子躺在床上,嗓子沙啞的說不出話來,幾個同樣穿著破舊髒汙的年輕人圍在床邊,神情悲憤。“兄弟,你說,你這是怎麽了?這是被誰給打了,你說出來兄弟們替你去報仇。”沈狗子發不出聲音,嗓子大喘氣都覺得疼,隻能拚命的用手指著沈淩家的方向,不斷的用手語示意著什麽。“什麽什麽?慢點,兄弟我看不懂啊!你是說你是在那裏被打的嗎?我們知道啊!我們是問是誰打的你。”沈狗子神情急躁,嘴不停的做著嘴型,試圖發出聲音。“沈剩子?”沈狗子拚命搖頭。“沈癩?”沈狗子繼續拚命搖頭。“那這樣兄弟,這樣,我們把能打你的人都一個個的報名字,如果是那個人你就點頭。”沈狗子連忙點頭。“好,那我們開始,先從我們村開始。陳二黑。”搖頭。“陳承祖。”繼續搖頭。“陳大牛。”再次搖頭……一個時辰過去了,提名字的人已經換了兩個,沈寡婦家的桌子上也擺放了一排水碗,沈寡婦已經又去燒水了。沈狗子搖頭已經搖到麻木,隻是木木呆呆的等著他們念到沈二的名字。“我說兄弟啊!到底是誰打得你啊!這鄰村一百裏的村莊我能說的人都說了,你告訴我到底是誰打的你啊!”眾人也十分的不解,他們能提出來的都提了,怎麽沈狗子就是沒有反應呢?沈狗子一臉悲憤,請不要隨便減掉人數好嗎?沈二雖然是個病人,但是當年也是身強體健的一條好漢啊!“要是狗子哥會寫字就好了。”有人喃喃道。然而沈狗子並不會寫字,就算是他會寫字,剩下的幾個人也都不認識字啊!眾人一陣沉默。那邊,沈淩兩人回到家,將食物放在廚房,又換了被褥衣服,韓實開心的穿著新棉衣給沈淩看,這還是他第一次穿新衣服,以前都是穿他哥不要的。“好看麽?”“好看。”沈淩剛剛收拾完桌子,擦幹淨,抽空抬起頭看了一眼,點點頭。韓實臉一紅,扭捏的捏著衣服角,道:“那我去做飯。”“嗯。”沈淩隨意的點點頭,也沒有跟上去的意思。沈淩先取出損毀的紅紙,細細的量好尺寸之後,才小心翼翼的裁開,先是好的部分的紅紙,再是損毀部分的,有些隻是發皺,有些則是既暈色也發皺,第一種的還能勉強寫幾個福字或者四個字的小春聯,發皺又掉色的隻能湊合著寫了,到時候大不了當做饒頭給別人,一文錢也可以賣嘛!這世上窮人還很多的,隻是掉色和發皺,想來應該有人不太介意。沈淩細心的取出硯台放在桌麵上,開始加水研磨。等韓實做好飯叫沈淩吃飯的時候,沈淩正在提筆寫字,注意力全部集中在紙麵上,表情嚴謹認真,一手握住毛筆,動作行雲流水,寫出的字力透紙背,遒勁自然。韓實雖然看不太懂,但是站在門口也漸漸的有些呆,總覺得沈淩特別特別的厲害,也特別特別的好看,寫出的字都比其他人的漂亮,這麽厲害的人,是他的丈夫嗎?韓實有種不真切的感覺,臉一點點的溫熱起來,目光無法移開分毫。作者有話要說:  (沈狗子:不好意思兄弟們,我給你們丟臉了,我是被一個病的起不來的人給打趴下的。)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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