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繼續提問。”
有奕巳笑了,“請問你是否有特殊性癖?”
公訴人羞怒道:“當然沒有!”
“哦,怎麽證明?”有奕巳反問,“據調查,共和國內的男性有百分之一都有性癖,其中三分之一是被虐愛好者,還有三分之二是戀童癖。光看共和國國內的人口基數,這些人數目可稱之為龐大。但是每一起性侵兒童案曝光之前,大多數人都沒有察覺出,犯罪人有這方麵的特殊性癖。因為,他們隱藏得很好。”
“那也不能證明我是!”公訴人吼。
“那你能證明你不是嗎?”有奕巳說:“根據數據研究,有不良性癖的人占七成都是白領階層或公務人員,其中,平日裏工作壓力大、生活節奏快的人,更容易成為性癖者。而這些人在人前往往是衣冠楚楚,一表人才。”他笑看著對方,“我覺得,閣下似乎都符合這些條件。”
“你!你這個混蛋!信口開河!”
“哦,易怒也是性癖者的特徵之一。”有奕巳淡然道,“現在,請公訴人證明自己不是異常性癖者,請你拿出足夠的證據說服我。當然,證據最好充足。包括有史以來的床伴的證言,你的生活起居記錄,成長環境報告,行為性格分析,以及家族史等。如果最後你無法說服我,那麽我就認為你是個有戀童傾向的性癖者。”
公訴人已經被有奕巳惹瘋了,抓狂道:“你憑什麽那麽說!我哪裏去調集這麽多證據?!”
有奕巳眼睛一亮,抓住他的這句話。
“是啊,我憑什麽?法官大人,各位陪審團成員。”他麵向審判席,道:“正如剛才我質問公訴人時,對方的回答一樣。要一名被告人證明自己的清白,實際上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因為控方手中往往掌握著許多不利證據,而被告人由於條件所限,很難取得有利證據!這個時候,將證明責任壓在被告身上,實際上是一種很不公平的做法。”
有奕巳一本正經道:“我們的公訴人差點就因此背上戀童癖的名號,由此可見一斑。”
公訴人已經快氣得吐血了。
“事實上,正如我在《星法》撰寫的論文上所提出的。被告人不應該背負證明自己清白的責任,這個責任應由控方承擔。如果控方無法提供強有力的證據,確鑿無疑地證明被告人有罪。那麽,被告人就是無罪的!”
有奕巳高聲道:“生活在星法典的光輝下,我們每個人都是自由的公民。自由的公民,不應當自己承擔證明自己有罪的責任,那是違反有智生命本能的行為!試想,如果麵對每一個無理的指控,我們都要去證明自己的清白。那麽,人類活在這個世界上,就是從生到死皆不自由的。我們不是活在他人的眼光裏,而是為自己而活!”
“在這個社會,如果有人因為無法證明自己的無辜而背負上罪名,那就是這個文明最大的不幸!”
有奕巳最後一句話,鏗鏘有力地落進每個人的耳中。那一刻所有人看向他的目光,由驚疑轉換成了詫異,再到帶著一絲欽佩。
自由之民,不當承擔證明自己有罪的責任!
這一句話迴轉在每個人耳中,為他們打開了一扇新的大門。
“因此我方認為,軍部提供的單一證據並無絕對的指證性,並且據我所知,軍部的指揮紀錄可以以最高權限從內部刪除。因此對方也無法證明,第三艦隊沒有收到過‘炸毀衛星’的這條命令。除非軍部對指揮係統的紀錄進行公證,證明沒有進行過任何一次記錄刪除。否則我方有足夠的理由認為,指控不成立,我的委託人以及他的上級都是無罪的。”
軍部敢做公證嗎?先不提指揮記錄因為涉及保密性不能外露,單就那幫做賊心虛的人是否有膽量公開,就足以得出一個否定的答覆。
看著鴉雀無聲的現場,有奕巳終於露出入場以來最開心的一個笑容。
“我的辯護陳述到此為止。願正義之劍與公平之秤祝福您,法官大人。”
主審法官向有奕巳投以複雜的視線,內心苦笑。這個年輕的辯護人,是在提醒他要公正審判嗎?
那麽,事已至此,還有別的答案嗎?
在內部評議結束後,看著偃旗息鼓的公訴人,又看著那個年輕辯護人,主審法官終於落下法槌。
“柏清中校一案,現在宣判——”
第67章 循風而動(十)
無罪釋放!
結果出來以後,柏清案的判決以光速在星際傳遞開來。
從困頓無望到絕地反擊,甚至讓公訴人都無話可辯。蕭奕巳這三個字,再次成了炙手可熱的名詞。而當日他嘲笑軍部是王婆賣瓜的說法,也像一陣風一樣流傳開。
然而,事情最大的影響不僅在於此。柏清案的主審法官做出了無罪判決,這是第一個按照有奕巳的——被告人不該自證其罪——的理論做出的判例。
在共和國,判例對之後的案件判決起著不小的影響。由此可見,之後的衛少將的二審案件和其他第三艦隊軍官的審判,或多或少都會受到這個理論的影響。那麽到時候無法提出有力證據,又不能證明自己的紀錄的公正性的軍部,是否還能將罪責施加在這些軍人身上呢?
聰明人都知道,一場好戲即將開始了。
而此時,結束了案件審理的有奕巳,正帶著他的三位騎士去迎接被釋放的柏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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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奕巳笑了,“請問你是否有特殊性癖?”
公訴人羞怒道:“當然沒有!”
“哦,怎麽證明?”有奕巳反問,“據調查,共和國內的男性有百分之一都有性癖,其中三分之一是被虐愛好者,還有三分之二是戀童癖。光看共和國國內的人口基數,這些人數目可稱之為龐大。但是每一起性侵兒童案曝光之前,大多數人都沒有察覺出,犯罪人有這方麵的特殊性癖。因為,他們隱藏得很好。”
“那也不能證明我是!”公訴人吼。
“那你能證明你不是嗎?”有奕巳說:“根據數據研究,有不良性癖的人占七成都是白領階層或公務人員,其中,平日裏工作壓力大、生活節奏快的人,更容易成為性癖者。而這些人在人前往往是衣冠楚楚,一表人才。”他笑看著對方,“我覺得,閣下似乎都符合這些條件。”
“你!你這個混蛋!信口開河!”
“哦,易怒也是性癖者的特徵之一。”有奕巳淡然道,“現在,請公訴人證明自己不是異常性癖者,請你拿出足夠的證據說服我。當然,證據最好充足。包括有史以來的床伴的證言,你的生活起居記錄,成長環境報告,行為性格分析,以及家族史等。如果最後你無法說服我,那麽我就認為你是個有戀童傾向的性癖者。”
公訴人已經被有奕巳惹瘋了,抓狂道:“你憑什麽那麽說!我哪裏去調集這麽多證據?!”
有奕巳眼睛一亮,抓住他的這句話。
“是啊,我憑什麽?法官大人,各位陪審團成員。”他麵向審判席,道:“正如剛才我質問公訴人時,對方的回答一樣。要一名被告人證明自己的清白,實際上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因為控方手中往往掌握著許多不利證據,而被告人由於條件所限,很難取得有利證據!這個時候,將證明責任壓在被告身上,實際上是一種很不公平的做法。”
有奕巳一本正經道:“我們的公訴人差點就因此背上戀童癖的名號,由此可見一斑。”
公訴人已經快氣得吐血了。
“事實上,正如我在《星法》撰寫的論文上所提出的。被告人不應該背負證明自己清白的責任,這個責任應由控方承擔。如果控方無法提供強有力的證據,確鑿無疑地證明被告人有罪。那麽,被告人就是無罪的!”
有奕巳高聲道:“生活在星法典的光輝下,我們每個人都是自由的公民。自由的公民,不應當自己承擔證明自己有罪的責任,那是違反有智生命本能的行為!試想,如果麵對每一個無理的指控,我們都要去證明自己的清白。那麽,人類活在這個世界上,就是從生到死皆不自由的。我們不是活在他人的眼光裏,而是為自己而活!”
“在這個社會,如果有人因為無法證明自己的無辜而背負上罪名,那就是這個文明最大的不幸!”
有奕巳最後一句話,鏗鏘有力地落進每個人的耳中。那一刻所有人看向他的目光,由驚疑轉換成了詫異,再到帶著一絲欽佩。
自由之民,不當承擔證明自己有罪的責任!
這一句話迴轉在每個人耳中,為他們打開了一扇新的大門。
“因此我方認為,軍部提供的單一證據並無絕對的指證性,並且據我所知,軍部的指揮紀錄可以以最高權限從內部刪除。因此對方也無法證明,第三艦隊沒有收到過‘炸毀衛星’的這條命令。除非軍部對指揮係統的紀錄進行公證,證明沒有進行過任何一次記錄刪除。否則我方有足夠的理由認為,指控不成立,我的委託人以及他的上級都是無罪的。”
軍部敢做公證嗎?先不提指揮記錄因為涉及保密性不能外露,單就那幫做賊心虛的人是否有膽量公開,就足以得出一個否定的答覆。
看著鴉雀無聲的現場,有奕巳終於露出入場以來最開心的一個笑容。
“我的辯護陳述到此為止。願正義之劍與公平之秤祝福您,法官大人。”
主審法官向有奕巳投以複雜的視線,內心苦笑。這個年輕的辯護人,是在提醒他要公正審判嗎?
那麽,事已至此,還有別的答案嗎?
在內部評議結束後,看著偃旗息鼓的公訴人,又看著那個年輕辯護人,主審法官終於落下法槌。
“柏清中校一案,現在宣判——”
第67章 循風而動(十)
無罪釋放!
結果出來以後,柏清案的判決以光速在星際傳遞開來。
從困頓無望到絕地反擊,甚至讓公訴人都無話可辯。蕭奕巳這三個字,再次成了炙手可熱的名詞。而當日他嘲笑軍部是王婆賣瓜的說法,也像一陣風一樣流傳開。
然而,事情最大的影響不僅在於此。柏清案的主審法官做出了無罪判決,這是第一個按照有奕巳的——被告人不該自證其罪——的理論做出的判例。
在共和國,判例對之後的案件判決起著不小的影響。由此可見,之後的衛少將的二審案件和其他第三艦隊軍官的審判,或多或少都會受到這個理論的影響。那麽到時候無法提出有力證據,又不能證明自己的紀錄的公正性的軍部,是否還能將罪責施加在這些軍人身上呢?
聰明人都知道,一場好戲即將開始了。
而此時,結束了案件審理的有奕巳,正帶著他的三位騎士去迎接被釋放的柏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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