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永泰酒樓的一個包間裏,岑謹言邊吃邊看熱鬧,一臉的捉狹,晉王卻急得團團轉:


    “本王出去告訴她,以前隻是不愛,現在不但不愛,還惡心,她傷了小小,那就是本王的仇人,我一腳將她踢出門去,省得惡心!”


    “不許去!你一出去,還沒等說話,她就撲過來抱住,甜哥哥蜜姐姐地哭訴一番,看你怎麽辦?還沒被陳氏和蔡氏抱夠?”


    “她抱不到!本王還內功把她震開!”


    “你傻啊?這是自家的酒樓,把東西砸壞了,誰賠?還有,把她震傷了怎麽辦?不得養著她?”


    “那怎麽辦?就任由她在這汙損本王清益?”


    “安靜待著吃你的飯,驍六他們已經出去了,對付這種不要臉的,隻能以其人之道 還治其人之身!”


    定王也被堵包間裏出不來了,連兩個側妃都縮回去,萬一水氏被刺激過度,吧啦吧啦往外一瞎吐嚕,事情就更糟,外麵的食客越講越離譜。


    “你們的分析有道理啊!被這女人這麽一鬧,便把定王爺架在了火上烤,先是趁親兄弟四年邊關征戰之機,奪人有錢的未婚妻,結果運氣不好,便宜沒揀到,反惹了一身的麻煩,娶了個丟人現眼的東西回去。


    發現計劃落空,轉身就把這髒汙不堪的女人,趁人之危扔向自己的兄弟,這相當於見人訂了個大飯碗,以為是奇珍異寶,千方百計謀了去,用舌頭舔了個遍,結果發現是個用不成的殘次品,懊悔了,於是不聞不問丟一邊,被路過的人,吐唾沫的有,撒尿淋的有,將其揣狗屎堆的有,都毀得不成樣子了,突然想起來,這東西曾經被人訂下過,於是乎,突發奇想,揀回來用水衝洗一下:


    '兄弟,誤會了,我眼花拿錯東西,現在發現是你定的貨,君子不奪人所愛,呐!還給你!'


    這麽一來,買了殘次品的醜名就還回去!”


    “哈哈哈!張老三,你是做買賣做瘋了,還回去,怎麽可能?買定離手,人家怎會再要這髒東西?


    最正確的做法是,忍了!假裝自己搶到手的就是個珍寶,讓人覺得這家夥為人還不錯,敢做敢當,無論這碗怎樣殘次,我就是喜歡,所以搶了!”


    “咦!莫明棋這想法獨具特,你們想啊!聽說定王爺此人也是個溫文爾雅之人,當初娶水氏也是因為水氏害人不成,自己反倒嚇得摔了出去,撲在了定王身上,又被人故意扯住裙子!


    這一撲一扯,水氏不就裸身撲進了定王懷裏?


    定王也算是謙謙君子,既已成了事實,也就隻能對水氏負責,請旨賜婚。


    聖上親賜的婚,能輕易反悔嗎?這可是抗旨不尊的事,以定王爺之聰明,能做這事嗎?”


    “是啊!定王比人雖不太愛出風頭,但卻是個聰明人,一向行事低調,應該不會做這種蠢事!”


    “對了!所以,怎麽可能讓自己的王妃出來做這種損人不利己的事?聽說水氏放屁點火燒毀船隊之後,回京就被關了起來,這女人帶著兩個丫鬟,上這酒樓就要點一大桌子菜,小二好心一勸,她就發脾氣,口口聲聲說她是晉王的未婚妻,要見晉王,這事明顯有大漏洞,你們看哈:


    第一,那水氏已嫁給了定王,哪裏還存在未婚之說?


    第二,定王爺之前因抱了一下她的裸身,立馬就頂著被人誤會貪圖水家錢財的罵名,將她迎娶回去,可見是個要麵子的人,怎會現在把她扔出來?這不是坐實之前人們對他的猜測嗎?


    所以,這女人絕對不可能是定王妃!無論愛與不愛,定王都不可能容許自己的王妃隻帶兩個丫鬟就出遠門,這個女人絕對是個騙子!”


    “陸掌櫃,你可見過定王妃本人?”


    “哎呀!大意了!又玩的大白胖子那一招!我哪裏見過什麽定王妃?聽淩霄淩鋒說,連晉王也是年幼時見過三四次麵,之後去了邊關就未曾見過”。


    “這不就結了?妥妥的女騙我子!陸掌櫃啊!虧你還是做生意的人,咋能這麽不長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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