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直喝到第二天天明,把弟兄們全喝到地上呼呼大睡。卡亞希甚至還抱著“小白菜”的腿,打起了呼嚕。


    自進入大漠以來,長達三十多天的行程,今惜古還是第一次這麽暢快地與朋友喝酒。


    劍十三並沒有答應和今惜古一起上路,他還有許多問題需要思考。


    但在臨行前,他把“小十三”交給了今惜古。


    今惜古十分吃驚,這隻鷹隼與他相依為命多年,他惜之如命,竟然會把它交給別人。


    “不要誤會,我隻是想讓它出去轉轉。和我一起待在長期不見天日的山洞裏,它都快發黴了。”


    “小十三”把頭瞥向一邊,發出不滿的“咕咕”聲。


    “我隻擔心,它跟著我會餓死。”


    “沒關係,它會自己飛出去找吃的。當然,如果你有比較好吃東西,他也會很喜歡。”


    “這種時候要是老宋在就好了,他一定不會虧待這隻鳥的。”


    劍十三鄭重其事地說道:“因為你是我的朋友,所以我可以把它放心地交給你。”


    今惜古聽了很感動。


    “我來大漠這半年,也發現了一些不尋常的事。”


    “你指的是巫仙嗎?”今惜古問道。


    劍十三微微點頭:“這隻是其中一件。除了巫仙以外,我還看到了幾隻餓鬼。”


    “哦?”今惜古難得聽到他這樣形容別人。


    “華山派的人也來到了大漠,不僅如此,我發現他們與幾個苗族打扮的人走得很近。另外還有五毒教的人,雪山派的人,以及唐門的人……你知道我想說什麽嗎?”劍十三的目光變得警惕起來。


    “盡是些用毒的門派,包括苗疆的巫蠱教。”今惜古補充道。


    “沒錯。雖然我不知道華山派的有什麽目的,但這麽多以毒著稱的門派聚集於此,肯定不是做善事,還是小心為上。倘若有什麽事,你和‘小十三’招呼一聲,它就會自己飛回來找我。”


    劍十三的用意,今惜古算是聽懂了。分明就是想告訴今惜古,一旦發生危險,就讓“小十三”回來傳信給他。


    得知今惜古要去巫仙鎮,卡亞希贈予了他一塊觀音符,稱這塊護符本屬於他失散的哥哥。小時候在西藏的時候,一位和尚送給他們兄弟倆,開過光的,可以辟邪。


    “假如遇見了巫仙的神罰,這塊觀音符可以用來救命!”卡亞希自信地說。


    幾個土匪兄弟笑了起來,覺得這孩子簡直是天真至極。


    今惜古兀自真誠地向他表達了謝意,將觀音符收了起來。


    吃飽喝足,“小白菜”也有了動力,竟然主動讓今惜古騎上它。它“嘚兒”的一聲,轉眼間就跑出了十丈遠。


    燥熱的勁風,在沙漠中飛奔。一個人,一隻鷹,一匹馬。


    三天後,他終於抵達了目的地。


    一座一人高的石碑就立於眼前,上麵用至少五種文字書寫了一行字:“巫仙鎮由此入。”


    下麵還有一行小字:“進鎮容易出鎮難。”這行字隻用漢語寫了,而且字體極不一樣,顯然是後麵被人硬加上去的。


    和所有初次到訪的商旅一樣,看到這座沙漠中的大鎮,今惜古眼前一亮。很難想象,這片廣袤無垠的荒涼之地上,居然會有這般壯觀的城市。


    它仿佛是沙漠之心的一顆璀璨明珠,以其獨特的生命力與繁榮景象,成為了沙漠中的一片綠洲。


    城市的四周,雖然依舊被金色的沙丘環繞,但城內卻是另一番生機勃勃的景象。高大的樹木錯落有致地分布在街道兩旁,它們的枝葉茂密,綠意盎然,如同忠誠的守護者,為居民們提供著清新的空氣和宜人的居住環境。


    一條長長的河流穿城而過,河水清澈見底,波光粼粼。宛如一條銀色的綢帶,輕輕環繞著這座城市,為幹旱的沙漠帶來了寶貴的生命之源。


    城市的建築更是別具一格,漂亮的房屋錯落有致地分布在各個區域。帶著幾分異域風情,古典裏不失優雅的藝術,高矮不一,但錯落有致。雖說不如洛陽和開封那般奢靡華麗,但在沙漠中能有這般規模,已屬不易。


    這座城市是東西方商旅的必經之地,這兒文旅薈聚,大量的貨物和金錢在此交換,無數奇珍異寶由此升值,還有一些奇人異士,當眾顯擺著自己那獨特的絕活兒,引來無數人拍手打賞。


    相較之下,披著鬥篷,牽著馬匹,肩上還站著一隻鷹的今惜古,就顯得沒什麽特別的了。


    本以為這裏也和之前經過的村莊一樣,就那麽些人,現在看來,自己是大錯特錯了。


    為了遮擋那蜇人的烈日,男女老少都披上了長長的鬥篷,還戴了麵紗,把身體圍得嚴嚴實實的。隻有出體力活兒的力巴、拉車的車夫、賣藝的武人才會把皮膚裸露在外麵,一個個被曬得皮膚黝黑,汗流浹背。


    在這種地方找一個人,無異於在海裏撈針。


    新去任何地方,首先當然是找間客棧落腳。


    單這麽多房屋,哪間是客棧?又令他犯了愁。他先找了個路邊最近的,賣瓷器的小販,問他客棧怎麽走。


    小販長了一對招風耳,一副機靈鬼模樣。說來也怪,人家都是在鬧市區做生意,而他卻把攤子擺在鎮前,靠近鎮上的路口。


    他假裝聽不懂今惜古說的話,用嘰裏咕嚕的話發出疑問的聲音。今惜古會意,遞上了一粒金子,這還是在金礦的時候,他隨手順的。


    在這種地方,銀子不值錢,黃金卻是價值連城。


    見來了財主,小販的語言也通了,用漢語回道:“客棧啊,就看你想住什麽樣的。想安靜舒適的,就去巫仙鎮西街的‘波斯客棧’,管事的是一對波斯來的夫妻;想奢侈豪華的,就去喧囂的南街,那兒有最上等的設施和完善的服務,當然也得口袋充盈才行;如果囊中羞澀,就上北街,那兒是江湖宵小和下九流的聚集地,每天都會有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


    今惜古仔細揣摩著小販說的話,西街太靜,他也最喜歡,卻並不利於他套取情報。南街雖好,可是價錢太貴,很可能都是正經商旅待客的地方。北街剛好,冷不丁可以遇到一些熟人。


    “行,就上北街。”今惜古笑著說道。


    小販露出詫異的表情,說道:“來這兒的人都恨不得離北街越遠越好,你可真奇怪。”


    今惜古回道:“我本就是個奇怪的人,被你說中了。”


    “看在這金子的份兒上,小弟我提醒你一件事。”


    “什麽事?”


    “晚上睡覺的時候,別開窗。”他神神叨叨地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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