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的話一套一套的,但沒有一套說得通的。


    都是狡辯。


    強詞奪理。


    要都像他說的那樣,一個家庭夫妻要有愛才能過,沒有愛就離婚,然後另外嫁娶,那孩子呢?


    沒有愛,就能拋棄妻子?


    沒有愛,就能拋夫棄女?


    愛真的那麽重要嗎?


    沒有愛,那就別結婚,別跟人家生孩子。


    睡人家的時候,怎麽不說沒有愛。


    等你膩了,你就說沒有愛,要離婚。


    這就是歪理,是狡辯,是給自己花心大蘿卜找的一個借口。


    既然結婚了,就要對家庭,對孩子,對伴侶負責任。


    難道就因為一句,我不愛你,就可以肆意妄為的拋棄妻子?


    那道德,品行,良心呢,責任,統統都不要了嗎?


    人難道要為了一個愛字,就可以任性妄為,無法無天,辜負愛你的人?


    我愛你,我就娶你,等我不愛你了,不管你還愛不愛我,我都要離婚,然後我再去尋找愛,再結婚,再不愛,再離婚,再尋愛……如此反反複複?


    玩兒呢?


    要是人人都這樣,世界豈不是亂套了?


    三觀正的人,都認為沐青恒就是一個愛情大瘋子。


    三觀不正的人,還認為沐青恒說的對,一個家庭最主要的就是要有愛,沒有愛的家庭就沒有溫暖,湊在一起過日子夫妻兩人也不會幸福。


    所以,三觀不正的人,認為孔元春能被沐青恒愛上,是孔元春八輩子修來的福氣。


    孔元春不接受沐青恒,還要跟於和貴結婚,是孔元春傻,是孔元春眼睛瞎,是孔元春不懂愛。


    沐青恒多愛她呀,都能為了她豁出命去,而且無論是家世,外貌,學問,於和貴都比不上沐青恒,可她卻無視沐青恒的深情厚愛,選擇跟於和貴結婚。


    三觀不正的人都覺得,以後孔元春肯定會後悔莫及。


    不管男主怎麽樣的憤怒和怨念,不管知青們怎麽說,於和貴和元春的婚期定在半個月後,兩人也決定結婚後,就搬出知青院。


    大隊長在村裏給他們批了一塊房地基,有個村民家裏有做好的土磚,大隊也有做房梁的木料賣,於和貴花了一些錢,買下這些磚木料,又趁農閑,多請了幾個村民幫著蓋房子。


    因為做飯不方便,於和貴不管吃飯,但多給他們每天三毛錢的工錢。


    一共就蓋兩間房子,一間廚房,一間房間,加上蓋房子的人多,五天就蓋完了。


    在上梁頭一天,元春跟村裏人換了幾十個雞蛋,兩隻老母雞,還去縣城副食品店買了一板豆腐,幾斤花生米,一副豬肝,一把大蔥。


    還偷偷從空間裏拿出一口鍋,說是買的。


    第二天,元春喊來陳紅,李玉潔,和大隊長媳婦,村書記媳婦,幫著一起做上梁飯,一共六個菜,大蔥炒豬肝片,木耳炒雞蛋,老母雞燉蘑菇,涼拌野菜,麻婆豆腐,油炸花生米


    有葷有素,還有雞蛋。


    煮的是高粱米飯,於和貴還準備了三瓶白酒,不過在吃飯的時候,大隊長媳婦猶猶豫豫的跟元春建議,讓大家回家拿碗,把飯菜分一分,讓大家帶回家吃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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