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春不是原主,她對李母的行為不置可否。


    李母怨恨她把李紅春送進了監獄,對她這個小女兒可有可無,她對李母也沒什麽母女情,這些年來她們母女的關係越走越淡,見了麵,除了打個招呼外,基本上沒話說。


    母女關係,隻剩下一個麵子情。


    要不是還有李父會時不時的給她打個電話,關心她幾句,她連過年過節都不想回土方村。


    傍晚,孟非下班回來,她把提前煮好的咖啡,端到他麵前,告訴他李紅春出獄的消息。


    孟非頓時喝咖啡都不香了,“阿元,以後,隻要李紅春不再來找咱們的麻煩,咱們就當她不存在。”


    “嗯,聽你的。”


    當不存在,那是不可能的。


    在法治社會,她奉公守法,不能去殺了李紅春,而且原主一家人的命,直接殺了她,也是太便宜她了。


    她要李紅春一輩子都過的戰戰兢兢,惶恐不安,窮困潦倒。


    這才是對李紅春最強的報複。


    你不是嫉妒我嗎。


    你不是羨慕我嗎。


    你不是嫉妒羨慕到賣了我,賣了我兒子,撞死我丈夫,就為了搶奪我家那些財產嗎。


    那我就要過的比上一世更好。


    我要做個錢多的花不完的富太太,我要把丈夫調教的聽話又寵妻,一輩子都把我當成公主一樣寵愛我。


    我要把兒子教養的懂事又會讀書,讀的都是名牌大學,前途似錦。


    丈夫兒子都寵著我一個。


    我就是世界上的團寵公主。


    而你,這一輩子都窮困潦倒,都隻能像陰溝的老鼠一樣,躲在陰暗的地方偷偷看著我。


    我要讓你羨慕嫉妒恨到發狂。


    ……


    晚上,元春去了李紅春新租的房子裏,先是把她嚇唬一頓,然後又拽著她的腦袋往牆上撞,把她撞暈後,元春就拿走了李紅春身上所有的錢。


    離開出租屋,元春就按照007的導航,找到了那個房東家,把五百塊錢偷偷的扔在了他家的飯桌上。


    剩下的錢,第二天,她拿去商場,給兩個哥哥嫂子和李父一人買了一件羊絨大衣和一雙皮棉鞋,就是沒有李母的份。


    李母看著李父穿上小女兒買的羊絨大衣,美滋滋的站在鏡子前轉圈的照著,她就氣不打一出來,“穿得再好,也遮不住你那張老臉上的褶子,一大把年紀了,還好意思照鏡子,你個死老頭,你不會是瞞著我在外麵找老太太了吧。”


    李父氣的,指著她鼻子罵,“你又胡說八道,你個老糊塗,我女兒給買的衣服,我穿上照照怎麽了,我稀罕。”


    “我照鏡子就是有外心了,平日裏你也沒少照鏡子,那你是不是也瞞著我在外麵找別的老頭子了?”


    李父反將一軍,指控李母不安分。


    李母六十多歲的人了,哪裏受得住丈夫這樣的指控,她氣的雙眼一翻,竟然暈過去了。


    李父慌了,趕忙按住她人中。


    按了許久,李母才緩緩醒來。


    李母躺在地上,拍著水泥地,哭的撕心裂肺,“你個沒良心的,我為你李家生了四個孩子,當牛做馬一樣的伺候他們長大,把你伺候的好好地,老了老了,你卻要汙蔑我偷人,哎喲喂,我不活了,不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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