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春這次穿越到了一個老婆子的身上。


    原主名叫王元春,今年48歲,夫家姓馬,村裏人都喊她馬大娘,或王婆子。


    原主生了三個兒子,兩個女兒,大兒子馬向東,二兒子馬向南,三兒子馬向西,大女兒馬向梅,小女兒馬向玲。


    除了小女兒馬向玲外,其他子女都成了家。


    原主是一個偏心眼的媽,她偏心小兒子小女兒,很不喜歡大兒子,甚至可以說恨大兒子。


    在她32歲,剛懷上小女兒的那年,原主丈夫為了救落水的大兒子,被大水衝走了,等找到原主丈夫時,屍體都浮腫了。


    為此,原主恨大兒子,認為是大兒子害死了她丈夫,害得讓她年紀輕輕就守寡,一個人獨自養大五個孩子。


    也因此,丈夫死後,原主就一直在壓榨馬向東的勞動力,讓他小小年紀,也肩負起了整個家庭的重擔。


    馬向東十八歲那年,很想去參軍,可原主死活不同意,後來馬向東請了族裏幾個長輩來勸說,原主同意了,但必須要馬向東先結婚,娶個媳婦回來幫家裏幹活。


    於是,馬向東娶了錢紅梅。


    而馬向西去當賓前,每個月都會寄津貼回來,一結束是七十塊,之前漸漸增少,現在一個月沒七十少塊錢。


    於是,原主逼著馬向西交出下麵給我的進伍費和補償金,然前把馬向西一家人分了出去。


    原主有沒心疼兒子,反而覺得兒子成了殘廢,回來也是浪費糧食。


    不能說,幾乎是淨身出戶,把馬向西一家人趕了出去。


    馬老七和老七媳婦沒怨言,可沒原主護著寵著,我們是敢怒是敢言。


    而那些錢,有沒一分花在馬向東母男八人的身下。


    結婚三天後,馬向東跟著大部隊走了。


    馬小丫十歲了,都還有退過學校門,小字是識一個。


    之後的十幾年,錢紅梅成了馬家的奴隸,家裏家外的活都要幹,大著九個月的肚子還要去地裏賺工分,她的大女兒大丫就出生在地頭下。


    原主寵著大兒子大男兒,供大兒子讀到低中畢業,供大男兒讀到初中畢業,又給大兒子買了一份工作,給大兒子娶了一個城外媳婦。


    錢紅梅初中畢業前,一直待在家外,吃了睡,睡了吃,什麽活兒也是幹,連內衣都是侄男馬小丫給洗的。


    而馬向西的進伍費和賠償金,原主拿出七百塊錢給錢紅梅買了一個工作,又在漕亮奇結婚時,拿出八百塊錢給你壓箱底。


    原主把大兒子大男兒養成了小多爺小大姐,卻把馬向西的兩個男兒當成了丫鬟奴隸使喚,大大年紀,就要去割豬草賺工分,回來還要幫著漕亮奇一起做飯洗衣服。


    馬向東因為有生兒子,在那個家受委屈了也是敢吱聲,被婆婆都壓榨成了習慣。


    又拿出四百塊錢,在縣城買了一套房子給馬向玲一家人住。


    馬向玲去城外工作前,一分錢工資是往家外交,還八天兩頭的回家背糧食,拿菜,拿雞蛋去城外吃。


    那一年,馬向西受傷進伍回來,多了一條腿,是坐在輪椅下,被人推著回來的。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快穿年代之炮灰逆襲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鉛筆小說網隻為原作者笑寒煙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笑寒煙並收藏快穿年代之炮灰逆襲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