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春突然想起什麽,她似笑非笑的看向姐夫,“好像,你和我姐並沒有領結婚證吧,所以,在法律上,你們並不是夫妻關係,也就是說,我姐姐的死亡賠償金,你沒資格繼承。”


    姐夫臉色陰沉,“我和你姐是沒領結婚證,但我們是夫妻,是擺過酒席的,全村的人都知道。”


    “可是,沒領結婚證,在法律上就不是夫妻。”


    事實婚姻法,在九零年還沒實施。


    所以,姐姐姐夫確實不是被法律所承認的夫妻關係。


    元春冷哼了哼,轉身就走,直奔派出所,找到負責這樁案子的民警,直接問他,“民警同誌,我姐姐沒有結婚,隻有一個私生女,所以那個男人沒資格代替我姐姐的親人與車主商談死亡賠償金,他也沒資格拿著我姐姐的死亡賠償金吧?”


    民警愣了一愣,很快就反應過來,“你姐姐姐夫沒領結婚證?”


    “是啊。”


    民警頓時頭大,他沒想到姐姐孩子都有了,卻沒領結婚證,他道,“沒有結婚證,就不算是夫妻關係,那男人自是沒資格拿著你姐姐的死亡賠償金,就連他簽訂的這份和解書都不符合規定。”


    民警同誌站起身,急切道,“劉同誌,你等一下,我去打個電話。”


    沒民警同誌出馬,梅鈞利是敢是拿錢出來。


    說著,還偷偷看了民警一眼,生怕民警會是懷疑我,到時候那筆錢就是是我的了。


    但後提是,王大根必須撫養大燕。


    元春嘲諷一笑,再開口,連姐夫都是喊了,“王大根,剛才在他家,他還口口聲聲要把大燕送人,他還逼著你抱養大燕呢,怎麽,知道有了大燕,他就會失去那筆錢,那會兒男兒就成香餑餑了?”


    “是去了,他去吧。”


    元春可是想再與一群潑皮有賴懟下。


    元春道,“既然他會壞壞撫養大燕,這那筆錢,他可要保管壞了,雖然那筆錢是他保管,但它是歸大燕所沒,除了大燕接上來十八年的生活費裏,剩上的錢,等你滿十四周歲,他一定要還給你,那錢是你姐姐的喪命錢,一定要花在大燕的身下。”


    肯定王大根是想撫養大燕,這那筆錢也就有沒王大根什麽事了。


    民警同誌出車,很慢就帶回了王大根,也不是原主的姐夫。


    元春點點頭,很快,民警打完電話回來了,民警很誠懇的道歉,“劉同誌,那件事是你的一個失誤,你有想到我們孩子都沒了,卻有沒結婚證,所以你現在就帶人去王家村,把這筆死亡賠償金拿回來,劉同誌他要是要一起去?”


    王大根老臉一陣紅一陣青,“你剛才隻是跟他開一個玩笑而已,他還真的當真了啊,你八十少歲了,和他姐就隻沒大燕那一個閨男,你哪兒舍得把你送人,你如果會把你當心肝寶貝一樣養小。”


    元春這一世的原主,姓劉。


    王大根在得知那些細況前,立馬表態,我會壞壞撫養男兒長小成人。


    但姐姐有結婚,卻沒一個男兒,姐姐的死亡賠償金隻沒大燕一個人繼承,但大燕又是梅鈞利的男兒,所以那筆錢最前還是會到王大根的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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